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中机械师劳动保护说明。 完整文件 事故预防 一、劳动保护的一般要求 1.1. 经体检合格,适合从事本类工作,并接受过劳动保护、消防安全、急救知识的指导、培训和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本类工作。允许担任机械师。 1.2. 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证书的人员可以使用气动和电动工具进行钻孔和其他金属加工和磨削机器的工作,以及使用由该楼有权开展这些工程。 1.3. 拖拉机操作员、机械师、汽车驾驶员和其他定期参与分配给他们的机器和设备维修的职业工人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并接受所进行的管道工作的劳动安全指导。 1.4. 锁匠必须知道:
1.5. 机械师工作时必须使用企业发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工作服、安全鞋、手套、护目镜、口罩、呼吸器等)。 1.6. 从事机械设备维修和保养的机械师必须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7. 使用企业提供的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劳动者,应当了解并严格遵守乘车规则。 禁止乘坐未配备用于这些用途的车辆往返工作地点。 1.8.乘坐公共汽车、特种车辆、旅客列车车厢、船舶时,不得: 车辆完全停止后上下车; 朝马路方向出去,骑到车厢外; 坐在身体一侧; 站在船的甲板上、船上或汽车的后座上; 运输加燃料的汽油动力锯、燃料、润滑剂和炸药、带张开刀片或牙齿的伐木工具、组装战斗形式的猎枪; 运输木柴和其他堵塞通道的大件货物; 船只超载; 在船舶靠泊前登船和下船; 吸烟、乱扔垃圾和损坏车辆财产。 行车穿越水障碍时,每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或安全带。 使用直升机运输时,工人必须遵守机组人员的所有命令。 1.9。 工作的组织管理由船长直接或通过领班进行。 主人的命令和指示对所有工人都有约束力。 2、开工前的安全要求 2.1。 锁匠应检查:
2.2. 检查并清理工作场所,清除一切可能干扰工作的物品; 如果地板湿滑(沾满油、油漆、水),请要求将其擦掉或自己擦掉。 2.3. 工作时,仅使用可维修、干燥且清洁的工具和设备:
锁匠必须遵守工厂说明中规定的操作工具要求。 2.4. 携带工具时,工人应使用袋子或轻型手提箱。 2.5. 从储藏室收到便携式电灯时,检查灯上是否有防护网以及电线和绝缘橡胶管的可用性。 2.6。 对于局部照明,请使用电压为 42 V 的安全型便携式灯,并且在特别不利的条件下(高湿度、狭窄的条件、尴尬的位置、在锅炉、储罐、井、沟渠等中工作)使用电压不超过 12 IN 的便携式灯。 2.7. 如果您在开始工作之前和工作期间发现设备、工具、装置或工作场所出现故障,请通知工头,并且在问题得到纠正之前不要开始工作。 禁止操作有故障的设备、使用有故障的工具以及自行拆装、修理气动、电动工具。 2.8. 修理机器(设备)前,清除污垢、烟灰、伐木残留物并清洗(必要时)。 三、工作中的安全要求 3.1。 在工作过程中,锁匠必须:
3.2. 禁止非参与机器设备发动机的修理、保养和启动的人员参与。 3.3. 无权驾驶汽车、拖拉机、内燃机车及其他以此为基础的机械的人员,不得在场内驾驶汽车,不得将汽车安装在保养维修站,不得在行驶中检查刹车。 为此,您需要致电值班司机或主司机。 3.4. 机械设备的清洁、清理、修理和保养应在发动机不运转的情况下进行,但调整动力系统、发动机电气设备、测试制动器和检查发动机运转情况除外。 3.5. 在检查沟、立交桥上安装机器后,必须:
3.6. 汽车、内燃机车、联轴器等车辆在维修、保养前,必须在车轮下安装至少两个闸瓦或切割枕木,以保证停车牢固(不得使用砖块、块状物、木板等随意物体)目的)之后拉上驻车制动器,同时变速杆必须设置到最低档位对应的位置; 对于汽油发动机的汽车,关闭点火装置(拔下点火钥匙),对于柴油发动机的汽车,停止燃油供应。 在机器控制面板上放置一个标牌,上面写着“请勿启动发动机!人们正在工作!” 3.7. 电力驱动技术设备的维修必须在断开网络、拆除传动带并在启动装置(开关)上挂上“不要打开它!人们正在工作!”的海报后才能开始。 3.8. 拆卸机器或设备之前,请确保燃油箱和油箱、燃气和油路以及冷却系统没有残留的油、燃料和冷却剂。 3.9. 仅将油、燃油和冷却剂(水、防冻剂)排放到特殊容器中。 用于排放和储存防冻剂的容器必须有清晰的“POISON”字样和有毒物质的既定标志。 严禁通过吸管口倒汽油、防冻液。 3.10. 要起吊、拆卸、安装和运输重型(重量超过 20 公斤)单元、部件和零件,请使用经授权可工作的可维修起重和运输设备以及具有适当起重能力的辅助装置。 3.11. 设备、单元、部件和其他组装单元应使用专门为此目的设计的场所和设备中的起重机构,按照吊装、捆扎和倾斜负载安全方法的说明和图表进行吊装,并标明用于此目的的设备。 吊装尚未制定吊装方案的负载必须在负责安全执行移动负载工作的人员在场并指导下进行。 不允许用牵引钩和冲击装置起吊(悬挂)机车车辆。 3.12. 仅按照工作经理的指示将滑轮组、滑轮和提升机悬挂在可靠的建筑结构和其他结构和设备上。 3.13. 不允许在升高的发动机罩、驾驶室、拖拉机护罩、自卸车车体、机械臂等处进行作业(即使是短期作业)。 无需在其下方安装坚固的附加支撑或支架以防止其自发下降。 当修理和保养机械手型机器和设备时,其臂架有多个角度的运动,请将臂架末端降低到地面(立交桥)。 3.14。 在拆卸、安装和推出单元和部件(后轴、前轴、弹簧、车轮、转向架等)之前,升起汽车、内燃机车或其他运输设备的车架,直到弹簧完全卸载并安装特殊的金属止动件(痕迹)在框架下或在库存梁上放置至少 1 m 长的笼子。 金属挡块(耳屏)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可靠性和稳定性。 挡块的腿必须彼此刚性连接,并在末端有支撑平台。 3.15。 请勿离开设备,也不允许人员坐在设备下方或仅悬挂在起重机构(千斤顶、提升机、绞车、起重机)上的设备上,而未在设备下方额外安装可靠的挡块。 3.16。 使用千斤顶时,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检查棘轮与棘爪、齿条的状况以及支撑腿上是否有尖刺; 是否存在防止螺钉或齿条完全脱离外壳的装置以及螺纹的状况。 千斤顶头的支撑表面的形状必须能够防止提升的负载滑动。 如果螺钉或螺母的螺纹磨损超过20%,禁止使用千斤顶。 3.17。 液压和气动千斤顶必须具有紧密的连接,以防止在负载运动过程中液体或空气从工作缸中泄漏,以及确保柱塞、杆在压力作用下缓慢下降或停止的装置(止回阀)。如果软管断裂,气动或液压系统中的液体会下降 3.18。 使用葫芦、滑车、环链葫芦时,检查它们是否牢固地固定在梁、栈桥等上。 3.19。 当用千斤顶提升机器(设备)时,只能将千斤顶严格垂直地放置在坚实的地面上。 如果需要将千斤顶安装在松散或粘性土壤上,应在千斤顶下方放置坚固的专用木垫,以确保千斤顶位置稳定。 为防止千斤顶支撑面打滑,请使用木质垫片。 3.20。 使用千斤顶时,请满足以下要求:
3.21。 将机器悬挂在升降机(液压、电动)上时,在升降机控制机构上悬挂标牌,上面写着“请勿触摸!有人正在工作!”,并用螺钉将升降柱塞牢固地固定在工作(升起)位置。停止(杆)以防止升降机自发下降。 3.22. 要在现场(伐木场、木材仓库等)提升(悬挂)集材机或机器的底座,请使用具有适当提升能力的提升和运输设备。 在特殊情况下,应使用另一台拖拉机的绞盘将拖拉机吊起(悬挂)。 在这种情况下,将绞盘牵引绳连接到框架上,并将其垂直于被提升的拖拉机的纵轴放置,同时防止绳索与拖拉机的锋利金属结构接触。 吊(吊)拖拉机时,严禁站在拖拉机上沿绳索作用轴线和小于张紧绳索长度的侧面站立。 完成吊装后,不要爬到拖拉机下面,将一个横梁笼放在抬起的一侧下方。 3.23。 禁止用自己的绞车将绳子系在树桩、树木和随意物体上来提升(悬挂)拖拉机。 3.24。 工艺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和拆除应按照机器设备工艺说明和操作说明书中规定的工艺顺序,使用适当的工具、装置和装置,在脚手架(立交桥)上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工作的组织方式应排除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同时进行工作的可能性。 3.25。 在拆卸含有润滑剂、工作冷却剂和其他液体的部件和组件之前,必须首先将液体排入专用容器中。 用于排放和储存防冻剂的容器必须有清晰的说明性文字“POISON”以及有毒物质的既定符号。 3.26。 拆卸和安装处于悬挂或半悬挂状态的零部件(变速箱、分动箱、离合器、传动轴、车轮等)时,应使用安全(锁定)装置和装置(叉车、支架)、挡块、支架、链条、电缆环、夹具等),保证拆卸和安装的零件和组件不会自发混合或掉落。 3.27。 拆卸机器设备前,应预先准备好放置需要拆卸的单元、部件和零件的场所,以及进行修理工作所需的自由通道和工作平台。 3.28。 将拆除的单元、单元和零件牢固稳定地放置在专用衬里、支架、架子和其他装置和装置上,使用衬里和挡块,防止单元和零件意外移位、坠落和翻倒。 将单元和零件放置在操作设备(机器)、电池、窗台等上。 不允许。 不允许在负载下降时在负载下安装任何支架。 必须提前铺设必要的垫板。 3.29。 仅将车轴、弹簧、万向轴和其他长零件水平放置在专用支架上。 请勿将其垂直靠在墙壁、设备等上。 3.30。 在拆卸驾驶室或车身之前,先拆下车窗中的碎玻璃,并将衬里的撕裂边缘向内弯曲。 3.31。 当拆卸需要很大体力的零件,或者拆卸会带来不便和危险的零件(制动器减震和气门弹簧、鼓、弹簧销等)时,请使用拉拔器和其他防止其突然动作的装置。 拉拔器和装置的尺寸和设计必须与被拆卸零件和着陆地点的尺寸相对应。 3.32. 使用扳手时,应根据螺母和螺栓头的尺寸选择扳手。 禁止在扳手口与螺母边缘之间使用垫片,或用其他扳手或管子延长扳手。 3.33。 当拧松和拧紧位于不方便位置的螺母和螺栓时,请使用带棘轮或带铰接手柄的扳手 - 套筒扳手。 3.34。 用煤油润湿后拧下生锈的螺母(螺栓)。 用钢锯或凿子剪掉有故障的螺栓。 3.35。 沿斜面(斜坡、滚动)提升和降低货物时,请使用保持装置和装置,以确保防止货物滚动和倾翻。 板坯和轧辊的强度必须与所移动载荷的质量相对应;板坯和轧辊在最大设计载荷下的挠度不应超过20毫米。 腿和卷筒的末端必须有金属配件,上端必须有额外的金属钩。 成对的板和卷必须具有相同的长度,并用螺栓、领带、钉书钉或木板紧固在一起。 3.36。 拆卸、安装和连接履带、更换连杆和销钉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和装置(冲头、扎带等)。 当履带脱落时,必须按以下顺序安装:断开链节、装上履带、连接链节。 禁止使用其他在脱落时不断开轨道链节的穿上方法。 3.37。 在伐木区、木材仓库等处拆除集材拖拉机和基于其的机器的后轴。 按以下顺序进行:拆下货物护罩,在桥下放置一个至少 1 m 长的梁笼,直至其停止,断开传动轴、连杆,展开履带,拧下将后轴固定到车架上的螺栓,沿着铺设好的保持架移动后桥,当要完全拆卸后桥时,必须将其从保持架移到纵向垫片上。 沿保持架和垫片移动后轴时,应位于车轴驱动链轮的一侧。 3.38。 在检查和修理之前,必须在清洗装置中清洗拆下的部件和零件,如果没有清洗装置,则应在专门为此目的设计的容器中用煤油或其他认可的溶剂彻底冲洗,或用充分浸有水的刷子(抹布)擦拭。在特别指定的场所(场所)使用煤油(溶剂)。 3.39。 在修理、清洗和保养使用含铅汽油的燃油设备和发动机的零部件时,请遵循《含铅汽油储存、运输和使用安全措施说明》。 3.40。 清洗部件、零件以及修理燃料设备时,应使用专用橡胶手套在排气板下进行,并打开通风,符合消防安全措施。 3.41。 将用过的清洁材料收集在有盖的专用金属盒中;禁止在工作场所存放油性清洁材料和易燃液体。 3.42。 如果油、燃油、防冻剂或掉落的油脂不小心洒在地板上,请立即用干锯末或沙子覆盖,并收集到专门指定的地方。 3.43。 小型单元的拆卸和组装在工作台上进行,大型单元和单元(发动机、变速箱、后轴等)在特殊的桌子和支架上进行,以确保其稳定的位置。 3.44。 安装在旋转展台上的汽车必须使用展台设计提供的装置牢固固定; 排出燃油和工作液,取出电池,清除车身、驾驶室和内部的所有松动物体。 3.45。 在工作台上工作时,应确保其表面清洁、光滑、无毛刺。 将工件牢固地夹在虎钳中。 3.46。 用刷子或扫把清除工件工作台上的灰尘和切屑。 禁止用压缩空气、用嘴吹去灰尘和切屑,或徒手清除切屑。 3.47。 进行砍伐、铆接、铣削等可能有金属颗粒飞散的类似作业时,应佩戴护目镜或带防护眼镜的面罩,并用便携式防护罩(网)围住作业区域,以免附近作业或路过的人员受伤。 3.48。 用手动工具对金属进行切碎、切割和加工时,应仅在产品、零件或工件的固定位置进行,对于薄金属板使用虎钳、夹具、夹具,对于厚金属和带状金属使用板和砧。 3.49。 在移动机构、电线和电气装置附近进行工作时,要求技术人员在维修工作期间停止设备或释放电压; 如果由于生产条件而无法做到这一点,则需要在危险场所设置围栏,并在工头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工作。 3.50。 与多人一起工作时,与同事协调行动。 3.51。 在压力机上压紧零件时,应沿压杆轴线严格垂直安装零件。 只有当杆完全不动且处于上部位置时,才能进行零件的拆卸和安装。 杆运行时请勿调整或支撑该部件。 3.52. 当使用大锤和冲头按压或松开零件时,请用钳子或特殊夹具握住后者。 冲头应由软金属制成。 你不能正对着用大锤工作的人,只能站在他的旁边。 3.53。 当用钢板制作维修零件和补丁时,以及切割受损区域时,必须将锋利的边缘和毛刺磨钝。 3.54。 焊接补片和切割破损部位(舱壁、车身等)时,禁止用手握住补片和切割零件。 为此,请使用特殊设备。 3.55。 与焊工一起工作时,请佩戴帆布手套和专用安全眼镜(V-1、V-2 或 G-1 级眼镜),并小心熔融金属飞溅可能造成的灼伤。 3.56。 在机器(设备)上进行焊接工作之前,应拆下储气罐或用石棉盖覆盖。 3.57。 在焊缝完全冷却之前,请勿开始在焊缝背面切割凹槽或清洁焊缝。 3.58。 仅在拆下风扇皮带的情况下在机器风扇叶轮附近进行工作;仅在发动机未运转时安装和拆下皮带。 3.59。 在检查沟外机器(设备)下作业时,应使用安全眼镜、木板或配有头枕的手推车,以便于使用。 只能从通道对面的一侧进出汽车、车厢、站台下方。 3.60。 机翼、覆层和其他钢板部件的矫直是在预先清除污垢和旧油漆后在特殊的支架和支架上进行的。 禁止按重量进行编辑。 3.61。 使用喷灯时,请遵守以下要求:
不要使用自制的喷灯。 3.62。 车架修理应在专用台架或安装有车轮的机车车辆上进行。 在台架上维修时,必须保证机架位置稳定。 3.63。 在装配工作中,特别是在安装重型零件和组件时,请勿将手放在分型面之间。 仅借助冲头或心轴(而不是用手指)检查连接零件、组件和组件中孔的对齐情况。 3.64。 拼装和连接型材时,不要在接缝处放置砖块、圆棒或半圆棒,而应使用矩形木棒或金属棒。 3.65。 发动机、燃油泵、液压系统和其他装置的测试和磨合在专用台架上进行。 试验台的所有旋转部件必须有围栏,并且试验台本身必须接地。 3.66。 汽车、拖拉机、内燃机车和基于其的机器的制动器测试必须在特殊场地或轨道段上进行,其尺寸和状况必须能够确保即使在发生事故时人员和机器的安全刹车失灵。 3.67。 测试和检查燃油泵和喷油器时,请使用不允许燃油蒸气污染空气的设备和装置。 3.68。 在不拆卸的情况下修理机器设备的燃油装置,以尽可能保护自己不吸入汽油蒸气(在室外背风面或通风良好的房间内工作)。 禁止用嘴吸入汽油或吹过汽油管道;为此请使用泵。 3.69。 启动发动机磨合台前,应检查发动机安装情况以及输送燃油、机油、冷却液和废气的管路的密封性和密封性。 3.70。 在台架上试验和运转发动机时,用起动机、起动电机或专用装置起动发动机。 曲柄仅用于调节工作。 3.71。 在支架上运转发动机时,请勿进行任何修正,也不要触摸发动机的旋转部件。 3.72. 在汽车、拖拉机、内燃机车等上测试和磨合发动机时。 启动发动机前,用驻车制动器制动车辆,将变速箱操纵杆置于空档,并将制动蹄安装在车轮下方。 3.73。 用起动手柄起动发动机时,严禁加装杠杆和放大器,严禁用手抓住手柄。 手柄必须由下往上转动。 3.74。 仅在拆卸风扇皮带时在风扇叶轮附近进行工作;仅在发动机未运转时拆卸和安装皮带。 3.75。 使用连接到配备水分分离器的压缩空气分配系统的气泵来净化电力系统。 此时,分配系统中的气压不应超过0,5MPa。 3.76。 化油器发动机汽车离合器的调整操作应由两名工人进行,其中一名工人必须使用启动手柄转动传动轴。 不允许使用撬棍从飞轮侧转动曲轴。 3.77。 维修完成后,将所有拆除的围栏和设备安全、正确地安装到位。 只有在获得工作经理许可的情况下才可以在拆除防护装置的情况下进行测试,之后必须停止设备并将防护装置放回原位。 3.78。 启动发动机、移动车辆或使设备投入运行是在确保操作本机器、设备以及附近人员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 3.79。 危险性较大和有害工作条件的作业(高度超过1,5m的设备维修和安装,罐、井、沟渠等作业)必须按照企业颁发的许可证进行,表明安全措施有效 3.80。 高空作业时,检查支架、脚手架、梯子和活梯的状况和可用性。 便携式梯子、活梯、支架必须由 1 级和 2 级软木制成,不得弯曲纤维。 3.81。 便携式梯子和活梯必须具有防止操作过程中移动和倾翻可能性的装置。 便携式梯子和活梯的下端必须有尖头的卸扣,在沥青、混凝土和类似地板上使用时,必须穿橡胶或其他防滑材料制成的鞋子。 如有必要,梯子的上端必须有专用的挂钩。 3.82。 长度超过三米的便携式木梯和可伸缩活梯必须在台阶下安装至少两个金属拉紧螺栓。 滑动活梯必须配备防止其自发移动的装置。 3.83。 木楼梯的台阶必须切成绳子,每两米必须用拉紧螺栓交叉。 便携式梯子和滑动梯子的梯级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0,25m且小于0,15m。 3.84。 选择伸缩梯的长度时,应确保能够站在距离梯子上端至少 1 m 的台阶上进行作业。 楼梯总长度不应超过五米。 3.85。 禁止使用安装在箱子或其他不稳定或意外支撑物上的梯子进行作业。 楼梯与地面的倾斜度不应超过60°。 3.86。 展台、梯子、桥梁、脚手架必须稳定、坚固、密集,底部有栏杆和侧板。 甲板在最大设计荷载下的挠度不应大于20毫米。 3.87。 在沟渠中:井、沟渠以及含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液体的储罐和其他容器中,由至少三人的团队根据注明安全措施的特殊工作许可证并经主管部门许可进行操作经理。 3.90。 一个团队一次只能处理一辆油罐车。 这些工作允许在白天进行。 3.91。 修理前,应将罐体或容器可靠接地,断开管路,清除残留油品。 清洁和维修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 3.92。 清洁含铅汽油容器时,必须先用水润湿其内表面。 3.93。 要在储罐(集装箱)内进行工作,必须为工人提供适当的防护服、安全鞋、软管防毒面具、附有救援绳的安全带,设计负载至少为 2 kN(200 kg)、安全眼镜和其他防护设备。 使用软管长度超过11m的软管防毒面具时,必须保证在罐内运行的防毒面具面罩下方有强制供气。 工作服不应有钢制金属扣、纽扣等配件,鞋子不应有钢钉、马蹄铁或后跟。 3.94。 在下降到水箱、水箱、浴缸或其他容器中或进入排气通风管之前,请系上安全带。 将救援绳索或电缆连接到腰带上,其自由端交给位于罐外的另一名工人,该工人必须将绳索或电缆的末端缠绕在任何牢固固定的物体上,并监视在罐内工作的人员。 清洁时应佩戴软管防毒面具,每 15 分钟工作一次,并在清洁空气中休息至少 15 分钟。 3.95。 在装有燃料、润滑油的罐(箱)内或锅炉内作业时,不得使用电动工具。 照亮罐(容器)内部时,应使用电池供电的手电筒,只能在罐(容器)外部打开和关闭。 3.96。 盛装燃料和润滑剂的容器必须经过特殊处理(汽蒸、清洗、通风、向容器内充入废气等)完全除去这些物质及其蒸气后,才能进行钎焊和焊接。 3.97。 在工人移动和退出的可能性有限的容器、设备、储罐和其他金属结构中,允许使用 I 类和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工作,前提是该工具(且只有一个)接受来自自主发动机发电机组、带有独立绕组的独立变压器或转换器以及 III 类机器的电力。 电源(变压器、转换器等)必须位于容器外部,且其二次电路不得接地。 3.98。 辅助设备(变压器、变频器、保护断路器等)与网络的连接和断开必须由电气人员进行。 3.99。 在洗车区域,舱口和水井必须关闭,通道必须清除污垢,冬季必须清除冰雪。 3.100。 安装在清洗站的汽车或其他车辆必须制动。 3.101. 参与清洗的工人必须配备专用服装、安全鞋、安全眼镜和橡胶(聚氯乙烯)手套。 3.102. 在化学溶液中清洗后,部件和零件应用温水冲洗以除去任何残留的溶液。 3.103. 在没有洗衣机和浴缸的情况下,部件和零件可以用煤油或特殊清洁剂清洗。 不允许将汽油和柴油用于这些目的。 4、紧急情况下的安全要求 4.1. 机械设备的修理和保养只能在发动机不运转的情况下进行,但按照保养和修理工艺流程需要运转发动机的情况除外。 4.2. 升高的自卸车车体、拖拉机防护罩、发动机罩、动臂等处严禁人员进入或处于其下方。 无需安装特殊、耐用的支架、杆来保护身体、防护罩、引擎盖免于自然下降。 禁止使用随机物体(撬棍、块状物、金属片等)来实现这些目的。 4.3. 在对机械手式和钳口式集料机进行维修和保养之前,应将其工作机构(动臂、机械手、夹具等)安装在极限位置之一(运输中或下降至停止状态)。地面、地板、支架),释放液压系统压力,在泵关闭(发动机不运转)的情况下反复打开和关闭液压阀芯来卸载液压缸。 禁止在工作机构的中间位置进行与机器维修、保养相关的工作。 4.4. 修理、悬挂(起重)、移动(牵引)机器、部件和总成时,禁止使用履带车辆的履带指作为机器和机构的绳索滑车设备中的通孔和连接元件。 4.5. 受害者或目击者必须将每起事故通知工头或相应的工作经理。 4.6. 每个工人都必须能够提供急救。 直接在事故现场立即提供此类援助,并按以下顺序进行:首先需要消除造成伤害的能源(关闭发动机、停止机构、关闭开关、打开阀门、停止设备的运行情况等)。 提供援助必须从威胁人的健康或生命的最重要的事情开始(如果出血严重,应用止血带,然后包扎伤口;如果怀疑是闭合性骨折,则应用夹板;对于开放性骨折,首先包扎伤口,然后用夹板固定;烧伤时,用干绷带包扎;冻伤时,用柔软或蓬松的纸巾轻轻擦拭患处。 提供急救后,应将受害者送往最近的医疗机构。 如果怀疑脊柱受伤,只能在刚性底座上以仰卧位运送受害者。 5、工作结束时的安全要求 5.1。 检查可用性并整理工具并将其放入柜子中。 5.2. 整理工作场所并清洁进行工作的区域。 将用过的清洁材料收集到指定地点。 5.3. 将废煤油和其他液体排入专门指定的地方(容器)。 将工作场所(区域)交给轮班工人,并告知他或领班工作中出现的所有缺陷以及采取的消除措施。 我们推荐有趣的文章 部分 劳动保护标准说明: 查看其他文章 部分 劳动保护标准说明. 读和写 有帮助 对这篇文章的评论. 科技、新电子最新动态: 用于触摸仿真的人造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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