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机械、拖拉机机械师劳动保护说明 事故预防 介绍 本行业标准指令的制定考虑了俄罗斯联邦立法和其他监管法律行为的要求,其中包含本工作“一般安全要求”部分中指定的劳动保护国家监管要求,适用于机械师道路施工机械和拖拉机(以下简称机修工)按照其专业和资格从事工作时的修理。 一般安全要求 1.经过适当培训并具备专业技能的锁匠在被允许独立工作之前必须经过:
2.锁匠有义务遵守劳动安全要求,确保免受与工作性质有关的危险、有害生产因素的影响:
3.为防止机械冲击,锁匠必须穿着雇主免费提供的棉质工作服、连指手套、金属鞋头皮靴。 此外,在冬季,带有绝缘衬垫和毡靴的西装。 锁匠在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使用焊工时,请使用带有防护滤光片的护目镜;在磨床和观察孔中工作时,请使用安全眼镜。 4. 在建筑(生产)工地、生产和生活场所、工作场所和工作场所内,锁匠有义务遵守本组织通过的内部规定。 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以及处于醉酒状态的员工进入这些场所。 5、在日常活动中,锁匠必须:
6. 锁匠有义务立即通知其直接或上级主管任何威胁人们生命和健康的情况、工作中发生的每一起事故或健康状况恶化,包括出现急性职业病(中毒)。 开始工作前的安全要求 7. 在开始工作之前,锁匠必须: a) 戴上既定样本的头盔、工作服、特殊鞋类; b) 向经理出示安全工作方法知识验证证书; c) 从工头或经理那里接受执行工作的任务,并在工作场所接受指导,同时考虑到所执行工作的具体情况。 8. 锁匠接到领班或工作经理的任务后必须: a) 准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检查其适用性; b) 检查工作场所和进入该场所的途径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c) 选择执行工作所需的工具、设备和技术装备,检查适用性和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d) 使用便携式电灯时,应检查其使用性能和软管电线绝缘的完整性。 9、锁匠不得有下列违反安全要求的情况开始工作: a) 制造商操作说明书中规定的不允许使用的技术设备、工人防护设备和工具(扳手、金属锤、大锤、凿子、芯子等)的故障; b) 未及时进行工艺、设备、工具、装置的下次试验(技术检验); c) 未及时进行制造商规定的工人防护装备的下次测试或使用寿命到期; d) 单元、建筑设备组件的位置不稳定; e) 靠近带电压的电线和电气装置; f) 工作场所及其通道照明不足或杂乱; g) 缺乏灭火设备。 发现违反安全要求的情况必须在开工前自行排除,如果无法做到,锁匠有义务向领班或工作经理报告。 工作期间的安全要求 10、锁匠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a) 修理或维护筑路设备时,在机器的方向盘或操纵杆上悬挂“请勿启动发动机——人们正在工作!”的标志; b) 在发动机关闭的情况下对筑路机械进行维修或保养工作,但调整化油器、检查电气设备和制动系统的工作除外; c) 爬入轿厢下方和从轿厢下方爬出应从通道对面一侧进行,在轿厢下方应放置在沿轿厢的车轮或轨道之间; d) 焊接开始前,排空汽油、柴油和机油,并用石棉盖封闭气罐; e) 单元的拆卸和组装应在固定或移动车间内仅在配备固定装置的专用台上进行; f) 不得对由提升机构提升的单个机器单元进行作业; g) 将机器的装配单元、能在自重作用下移动的单元放在支架上或挡住,并在机器的履带和轮子下放置楔块(鞋); h) 工作场所不得存放易燃液体和清洁材料。 11. 千斤顶应安装在坚固稳定的木质底座上。 千斤顶的起升高度必须与机器及其部件所需的起升高度相对应。 用千斤顶吊起机器后,应更换栈桥。 严禁在仅顶升而非栈桥的机器下作业。 12、在车身升高的自卸车上作业时,必须先将车身安装在止动杆上。 13. 机器装置中的油和水只能在专用容器中排出。 不小心溅到地板上的油或掉落的油脂应立即用锯末或干沙覆盖,并收集在专门指定的地方。 14. 如果需要手动旋转曲轴或万向轴,机械师必须检查点火和燃油供应是否关闭(对于柴油车),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并释放驻车制动器。 完成工作后,拉紧制动杆并挂入一档。 15. 车轮的拆卸和组装应在支架或平坦、清洁的区域进行。 只有在有防护装置或安全装置的情况下才应给车轮轮胎充气。 禁止用锤子或大锤敲打固定环。 16.修理和维护高平台筑路机械时,锁匠必须使用专用梯子,梯级宽度不小于300毫米。 不允许使用梯子。 17、修筑筑路机械时,发动机、变速箱、前后桥、车体、车架的拆卸、运输和安装,应采用配备有库存抓取装置的起重运输机构,保证作业安全。 18. 组装组件时应使用锥心轴检查孔的对齐情况。 19、检查坑内机器的检查、修理应佩戴护目镜。 20. 清除工作台或零件上的切屑和灰尘时,请使用毛刷和护目镜。 禁止用压缩空气吹掉金属刨花(木屑)。 21、在固定场所检查机器时,应使用电压不高于42V的便携式电灯,在高湿度或露天时应使用电压不高于12V的手提式电灯,不得使用明火。检查机器时。 22. 使用电焊机工作时,应使用带有防护滤光片的护目镜。 23. 当使用吊装装置和部件的起重机构时,允许具有吊装员证书的锁匠。 24. 使用手持式电机的锁匠必须具有 I 级电气安全等级,在危险性较高的房间内使用 1 级手持式电机时必须具有 II 级。 紧急情况下的安全要求 25、发生火灾时,必须停止工作,参加灭火(使用灭火器、石棉毯、沙土或强力水流),无法扑灭火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扑救。应该呼叫消防队。 26. 在维修工作中,如果筑路机械的部件和组件失去稳定性,应将其停止,并将该事件通知工头或工作经理。 此后,锁匠必须参与防止机器部件的任意移动。 工作结束时的安全要求 27. 工作结束时,锁匠必须: a) 清理工作场所,清除工具、固定装置和材料; b) 断开工作中使用的电动工具、机器和机构的网络; c) 将手动工具和工作服、鞋类和个人防护设备移至预定存放地点; d) 向领班或经理报告工作中发现的所有问题。 我们推荐有趣的文章 部分 劳动保护标准说明: 查看其他文章 部分 劳动保护标准说明. 读和写 有帮助 对这篇文章的评论. 科技、新电子最新动态: 用于触摸仿真的人造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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