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机械操作工劳动保护说明 事故预防 一、劳动保护的一般要求 1.1. 经体检合格,经劳动保护、消防安全、急救知识培训、考试,取得木工机械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本类作业。在机器上工作。 1.2. 混合专业的机器操作员必须接受安全工作方法方面的培训,并在所有工作中接受劳动保护方面的指导。 1.3. 机器操作员必须了解并遵守组织的内部劳动法规。 1.4. 机器操作员必须:
1.5. 工作期间,机器操作员必须使用按照既定标准发放的个人防护装备(手套、工作服、安全鞋、听力保护装置等)。 1.6. 工作场所和工作区域应有充足的照明。 光线不应刺瞎眼睛。 1.7. 更换锯、铣刀等工作部件、清洁机器、清洁工作场所时,应使用辅助工具(扳手、钩子、铲子、刷子、刮刀等)。 1.8. 在工作场所,必须遵守消防安全规则。 仅在指定区域吸烟。 1.9. 工作的组织管理由船长直接或通过领班进行。 1.10. 根据适用法律,员工对违反这些说明的要求承担责任。 2、上岗前的劳动保护要求 2.1. 穿戴工作服、鞋子、帽子和其他个人防护装备。 衣服不得有可能被机械运动部件卡住的悬挂端。 2.2. 对机器进行外部检查并确保:
2.3. 在圆锯上,检查锯片的安装和紧固是否正确,并确保:
通过短暂启动,检查锯的旋转方向。 锯片必须朝着进给材料旋转。 对于多锯机,检查安装在同一轴上的锯是否具有相同的直径、厚度、齿形、设置、压平、焊接。 允许安装直径相差不超过5毫米的锯子。 检查爪帘是否存在及其运行情况。 爪帘的挡块应在送入机器的材料的作用下上升并落回原来的位置。 其中一排挡块的下边缘与机器送料器表面之间的间隙应不大于2毫米。 挡板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1毫米。 挡块必须锋利,在加工任何厚度的材料时提供 55 - 60° 的恒定楔角,并且不得沿与材料进给相反的方向旋转。 2.4. 对于厚度刨床和四面刨床,应对机器进行外部检查并确保:
检查紧固刀具、断屑槽的强度。 刀具的刀片突出不应超出断屑槽边缘超过 1,5 毫米,并且应形成相同半径的圆。 确保刀轴呈圆柱形、平衡且不会撞击轴承。 短时间启动机器,确保启动装置状况良好。 2.5. 对于刨床,应对机器进行外部检查并确保:
确保电气设备和接地装置良好,通风、除尘、排屑有效。 2.6。 对于铣床,应对机器进行外部检查并确保:
2.7. 对于钻孔机和切槽机,应对机器进行外部检查并确保:
2.8. 对于开榫机,应对机器进行外部检查并确保:
2.9. 对于车床,应对机器进行外部检查并确保:
该机构旋转端处的头部防护罩可以是可拆卸的或打开的并锁定在打开位置。 扶手的紧固必须可靠地防止操作期间扶手的自发移位。 屏幕必须由透明耐冲击材料制成,并安装在治疗区域。 锁紧装置必须保证更换面板时主轴锁紧时不能开机。 对于磨削加工的零件,应配备专用垫。 禁止用手按压砂纸来清洁零件。 2.10. 对于圆棒机器,应对机器进行外部检查并确保:
2.11. 对于带锯细木工机器,应对机器进行外部检查并确保:
沿着被加工工件的切割高度调整保护机器操作员双手的防护罩,并确保其紧固牢固。 根据被切割材料的宽度,将可拆卸的导尺安装在机台上。 进行测试工作,检查清除滑轮和锯片上的树脂和锯末的自动装置的运行情况。 检查工作台和锯的槽中刀片表面之间的间隙,该间隙不应超过3毫米。 2.12. 在组合机器上,应对机器进行外部检查,以确保劈刀和导向刀满足以下要求:
检查仅在一台设备上提供同时操作的设备的可操作性; 同时,对于其他机组,切削刀具必须完全关闭。 如果没有这样的装置,请从其余单元上拆下所有切削工具。 确保所有现有的防护装置就位并处于良好状态。 2.13。 检查机器在空闲时的运行情况。 2.14. 机器检查、试验中发现的妨碍机器安全运行的故障,不能自行排除的,应报告领班。 禁止在发生故障的机器上进行作业。 三、工作中的劳动保护要求 3.1. 雇员必须只执行其直接主管委托给他的工作。 3.2. 在打开锯床之前,请确保启动它不会造成危险。 仅以锯片稳定的旋转速度开始锯切材料(由锯在发动机全速运转时的声音特性决定)。 向切割工具供应木材应平稳进行,不得猛烈冲击,避免对木材造成影响。 仅使用钩子将木材(木板、厚板)移至工作台上。 禁止用手拿住板子的末端。 确保加工材料的长度大于前后包裹滚筒、圆盘轴线之间的距离至少100毫米。 仅当锯完全停止时,使用特殊的钩子才能清除卡在槽中的碎屑。 修剪后立即将脚从踏板上移开。 铺设和移动木材时禁止将脚放在踏板上。 只能用钩子从机器上取下锯切边角料。 机器的检查、清洁、调整、润滑、围栏的固定、工作台上的切屑和锯末的手工清理等工作都应在刀具完全停止的情况下进行。 不要:
3.3. 在刨床和四面刨上,确保刀轴沿材料方向旋转。 不允许:
将零件端对端地无冲击地送入送料辊。 同时,不要将手放在零件的末端。 确保刨平零件的厚度相同。 双手远离送纸滚筒。 加工材料的最短长度必须比包裹卷之间的距离多100毫米。 长度超过 2 m 的零件的加工是使用安装在机器前后的带有滚轮的辅助工作台进行的。 如果零件卡在滚筒中,请停止机器,待刀轴完全停止后,拉出零件。 与助手协调行动,如有必要,降低进给速度。 3.4. 在刨床上,确保切削刀具沿材料的相反方向旋转。 零件的加工只在一层木头上进行。 仔细检查细节; 如果发现小节、裂纹,则降低进给量。 确保机器未接收带有钉子和其他金属物体的木板。 使用夹具将零件牢固地压在桌子和尺子上。 将材料平稳地送入切割工具,没有抖动。 不允许:
使用特殊的推块进行长度小于 400 毫米、50 毫米或更薄于 30 毫米的工件的接合。 长度超过2m的零件的接合应使用带滚轮的辅助工作台进行。 一组零件的连接是在特殊设备中进行的。 请勿通过压工件来制动刀轴; 制动是借助制动装置进行的。 3.5. 在铣床上,您需要确保切削刀具朝着材料的运动方向旋转。 零件的加工只在一层木头上进行。 不允许:
如果发现小裂缝、腐烂、树枝,请降低进给速度。 横截面为40×40毫米、长度为400毫米及以下的零件的加工应在专用设备中进行。 安全地修复模板中的零件。 当使用半径大于200毫米的刀具加工零件,且主轴上安装两把以上刀具时,主轴上端必须固定在支架上。 零件的曲线铣削只能在带有夹具的特殊模板中进行。 仅当导杆上有与待铣削部分长度相对应的限位器时,才应进行非贯穿铣削或从中间铣削。 在没有导尺的情况下工作时,请使用滑块,模板放置在刀具下方的环上。 请勿通过按压工件来制动主轴,应使用制动装置进行制动。 3.6. 在钻孔机和钻孔开槽机上,需要用夹具牢固地固定工件。 将钻头平稳地进给到零件上,不要猛拉。 加工长度超过1,5m的零件时,应使用专用支架。 对于长度超过3m的工件,必须配备辊道。 不允许:
监控排气通风的正确操作。 只能用刷子从钻孔插座上清除碎屑。 请勿通过按压零件来制动主轴; 制动是借助制动装置进行的。 在钻床和切槽机上,需要监控液压系统的运行情况,防止漏油和油加热到40℃以上,保持系统内正常压力。 当加工长度超过 2 m 的零件时,需要在机床工作台上安装带有滚轮或滚轮台的山羊形式的支撑件。 无油不准开泵,用抹布清理油箱。 3.7. 在开榫机上,您需要确保切削刀具朝着零件的运动方向旋转。 使用夹紧装置在整个宽度上牢固地固定零件,均匀进给,无猛拉。 监视液压系统的运行情况,防止泄漏和油温超过40℃,保持系统内压力正常。 3.8. 在车床上,必须牢固地固定工件。 加工长度超过800毫米的零件时,应使用可调尺。 车削实心零件的圆周速度应不超过 15 m/s,胶合零件的圆周速度应不超过 10 m/s。 不允许戴手套、连指手套工作。 3.9. 在圆棒机上,必须确保进给辊牢固地夹紧工件。 车削不同长度的工件时,先将较长的工件导入切削头。 首尾相连地送入坯料。 整个长度上有曲率的工件应向下弯曲进给。 端部有结节、腐烂的工件应将损坏的端部导入切割头。 如果工件卡住,将进给机构切换到反向。 如果同时工件没有从滚筒上移走,则停止机器并从后滚筒侧面敲击工件末端,将工件敲出。 3.10. 在带锯细木工机器上,工件的锯切只能在发动机全速运转时以稳定的带速度开始。 检查锯片的张力及其状况。 必须在自动模式下不断清除胶带上的树脂和锯末。 当手动送入正在加工的材料时,应使用能够可靠夹紧和引导材料的手动装置,排除工人的手或身体其他部位与切削刀具接触的可能性。 平稳送料,无猛烈冲击。 不要:
3.11. 在组合机器上,当锯切、钻孔、开槽、铣削、连接时,必须确保操作顺序,并且必须满足上述每种工作类型的安全要求。 4、紧急情况下的劳动保护要求 4.1. 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按“停止”按钮停止机器。 4.2. 如果发动机过热,请将其停止并使其冷却。 请勿用水或雪冷却发动机。 4.3. 如果出现敲击、振动、特征噪声变化、切削刀具、轴承过热、烧焦或冒烟的气味、锯齿断裂等情况,请立即停止机器。 4.4. 如果需要排除操作和维护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则需要关闭发动机。 4.5. 如果发现火灾或起火,请立即通知消防队,并使用可用的灭火设备进行灭火。 4.6. 受害者或目击者必须将每次事故或火灾通知工头或相应的工作经理。 4.7. 每个工人都必须能够提供急救。 必须立即在事件现场提供援助。 第一步是消除伤害源(关闭发动机、停止机械装置、将受害者从圆木、木材等下面移走)。 提供援助应从威胁人的健康或生命的最严重的问题开始:如果出血严重,应用止血带,然后包扎伤口; 如果怀疑闭合性骨折,请使用夹板; 开放性骨折,应先包扎伤口,再上夹板; 对于烧伤,应用干绷带; 如果发生冻伤,请使用柔软或蓬松的纸巾轻轻擦拭患处。 如果怀疑脊柱受伤,则只能在刚性底座上以仰卧位运送受害者。 提供急救后,应将受害者送往最近的医疗机构。 5、工作结束时的劳动保护要求 5.1。 完成工作后,您应该:
5.2. 劳动保护领域的任何缺陷必须报告给领班或相关工作经理。 我们推荐有趣的文章 部分 劳动保护标准说明: ▪ DO-36 打桩和打桩单元的司机在公路列车上切割鞭子的顶部。 劳动保护标准说明 查看其他文章 部分 劳动保护标准说明. 读和写 有帮助 对这篇文章的评论. 科技、新电子最新动态: 用于触摸仿真的人造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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