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的预算体系。 备忘单:简而言之,最重要的 目录
一、预算的经济实质和内容 国家预算是允许国家在俄罗斯实施社会和经济政策的机制。 国家预算影响资金集中和分散资金的形成和使用。 预算 - 这是一种教育和资金支出系统,旨在为国家和地方自治政府的任务和职能提供资金。 国家预算 - 这是国家的财政计划,当局借助该计划获得行使权力的真正经济机会。 预算任务: 1)GDP的再分配; 2)预算领域的财政支持和国家社会政策的实施; 3) 国家调控和刺激经济; 4)控制资金集中资金的形成和使用。 通过国家和地方各级资金集中资金的形成和使用,体现了预算的分配功能。 国家在国家预算的帮助下,调节国家的经济生活、经济关系,将预算资金用于工业和地区的发展和恢复。 通过预算对 GDP 进行再分配有两个阶段。 一、预算收入的形成。 在形成预算收入的过程中,一部分GDP被提取给国家。 在这方面,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存在财务关系。 预算收入可以是税收和非税收性质的。 税收来源:利润、工资、贷款利息、租金、增值、储蓄等。 预算的非税收入是国家经济活动的结果,或者是国家已经收到的收入按预算制度的各级重新分配的结果。 2.预算资金的使用(支出)。 预算支出 - 这些资金用于资助国家和地方自治政府的任务和职能。 由于预算支出,预算资金通过补贴、预算贷款、补助金等方式,按预算体系的层级进行再分配。 预算支出的结构在预算计划中确定,取决于国家的经济和其他情况。 2. 俄罗斯联邦的预算制度 政府形式:单一制、联邦制、邦联制 预算制度是国家财政体系中的主要环节,是预算结构的组成部分。 预算制度 - 这是一组在预算方面独立的国家、行政区域结构、国家机构和基金的预算。 它基于法律规范、经济关系和国家结构。 预算系统是国家现有的所有预算的总和 预算体系的构建取决于国家的行政形式和国家结构。 根据中央和行政区域结构之间的权力分配程度,所有州都被细分为:单一的、联邦的和联邦的。 单一国家 - 一种行政-领土实体没有自己的国家地位和自治权的政府形式。 单一国家的预算体系由州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 联邦州 - 这是一种国家结构体系,其中作为国家一部分的国家结构或行政区域结构在中央与它们之间分配的权限范围内政治上独立,并拥有自己的国家地位。 联邦国家的预算制度由联邦预算、联邦成员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 邦联国家 - 是主权国家的永久联盟,追求实现政治或军事目标。 它的预算是由联邦的捐款构成的。 联邦成员国有自己的预算和税收制度。 预算系统由以下级别的预算组成(RF BC 第 10 条): 1)联邦预算和州预算外资金预算; 2)俄罗斯联邦主体(RF)的预算和领土国家预算外资金的预算; 3) 地方预算,包括: a) 市辖区预算、市区预算、莫斯科和圣彼得堡联邦城市的市内市镇预算; b) 城乡住区预算。 三、预算制度层次的特点 根据艺术。 俄罗斯联邦预算法第 11 条,联邦预算和国家非预算资金预算以联邦法律的形式制定和批准,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和领土国家非预算资金的预算是地方预算以俄罗斯联邦主体法律的形式制定和批准,地方预算以地方自治政府代表机构的法律文件的形式或按照市章程规定的方式制定和批准。 年度预算为一个财政年度,相当于日历年,从 1 月 31 日到 XNUMX 月 XNUMX 日。 国家预算外基金 - 在联邦预算和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之外设立的现金基金,旨在落实公民在养老金、失业情况下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健康保护和医疗保健方面的宪法权利。 国家预算外基金的支出和收入按一定的顺序形成,由联邦法律规定或由 RF BC 规定。 每个市镇都有自己的预算。 市政府预算,即地方预算,是一种按财政年度编制和支出的资金形式,旨在履行相应市政府的支出义务。 市辖区预算,即区预算,与隶属市辖区的城乡居民点预算构成市辖区综合预算。 俄罗斯联邦的每个主体都有自己的预算。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即地区预算,是每个财政年度的资金形成和支出形式,旨在履行俄罗斯联邦相应主体的支出义务。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和属于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市镇预算构成俄罗斯联邦主体的综合预算。 联邦预算是财政年度资金的形成和支出形式,旨在履行俄罗斯联邦的支出义务。 联邦预算和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的其他各级预算构成俄罗斯联邦的合并预算。 目标预算基金 - 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形成的现金基金,作为预算的一部分,以特殊目的收入为代价,或按从特定类型收入或其他收入中定向扣除的顺序,并根据单独估计。 目标预算基金的资金不能用于与目标预算基金的用途不符的用途(RF BC 第 17 条)。 4. 预算装置。 预算间关系 预算装置 - 这些是构建预算系统、其结构、预算相互作用的组织原则。 预算结构由国家结构决定。 单一企业的预算体系包括国家预算和地方预算两个环节。 根据俄罗斯联邦预算法,联邦国家预算体系由三部分组成:国家预算、联邦成员预算和地方预算。 国家预算体系由三个环节组成,包括:共和(联邦)预算; 俄罗斯联邦内的21个共和预算,55个地区和地区预算,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的城市预算,10个自治区的地区预算,犹太自治区的预算; 约 29 万地方预算。 俄罗斯联邦的预算结构基于国家预算体系中所有预算的统一、完整、真实、公开和独立的原则。 预算结构中的一个复杂问题是预算联邦制,即中央与地区之间的预算关系。 预算间关系 - 这些是俄罗斯联邦国家当局、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当局和地方政府之间与相关预算的形成和执行相关的关系(RF BC 第 6 条)。 预算间关系基于以下原则: 1) 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各级预算支出的分配和合并; 2) 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某些层次的监管收入的差异化; 3)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权利平等,市镇预算权利平等; 4)所有预算与联邦预算平等,地方预算与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平等; 5) 俄罗斯联邦主体、市镇的最低预算保障水平均等化。 为改善预算间关系,有必要: 1) 以鼓励他们发展自己的收入来源的方式向联邦主体提供支持; 2) 制定按经济区域对领土进行分组的方案。 领土预算的收入部分由固定和监管收入、赠款和补助金以及信贷资源组成。 5. 联邦预算 联邦预算是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的第一级。 联邦预算 - 这是国家的主要财政计划,由联邦议会以联邦法律的形式批准。 联邦预算是重新分配国民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的主要手段。 联邦预算调动了调节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并实施其政策所需的财政资源。 其职能是为国家当局和行政部门、与该国科学活动发展有关的活动提供资金,确保国家的国防能力,并为俄罗斯联邦培养高素质的专家。 联邦预算资金是经济结构调整、生产部门有利可图和有前途的领域的发展以及新生产综合体的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 联邦预算在艺术、大众媒体、文化和其他人类活动领域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联邦预算被赋予非税收和税收收入,来自目标预算基金的收入。 联邦预算收入的来源是税收,其中包括: 1)联邦税费、清单和税率由俄罗斯联邦税法规定,其在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各级的再分配比例由联邦预算法批准某个财政年度; 2) 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国家义务; 3)关税、关税等。联邦预算收入的主要来源(约76%)是税收收入。 联邦预算征收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约占总预算收入的 40%、所得税(约 10%)、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经营税(约 8%)(主要地方包括进口关税)。 其余部分由个人所得税、财产税、自然资源使用费构成。 非税收入约为 12%。 这些收入来自国家财产、对外经济活动、出售属于国家的财产、出售国家储备。 来自目标预算基金的收入约为 11%(联邦环境基金、联邦道路基金等)。 6. 由联邦预算资助的费用 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下列费用由联邦预算提供: 1)确保俄罗斯联邦总统、俄罗斯联邦中央选举委员会、俄罗斯联邦议会、俄罗斯联邦审计委员会、联邦执行机构及其属地机构的活动; 2)国防和保障国家安全,实施国防工业转型; 3) 联邦司法系统的运作; 4) 为一般联邦利益开展国际活动; 5)基础研究和科技进步促进; 6) 国家对运输的支持:铁路、空运和海运; 7) 国家对核能的支持; 8) 在联邦范围内消除紧急情况和自然灾害的后果; 9)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 10) 维护联邦所有或由俄罗斯联邦国家当局管理的机构; 11)俄罗斯联邦主体的财政支持; 12)统计核算; 13)联邦财产的形成; 俄罗斯联邦国家债务的偿付和偿还; 14) 补偿州预算外资金,用于支付州养老金和其他由联邦预算资助的社会福利; 15)补充国家贵金属和宝石库存、国家物资储备; 16)在俄罗斯联邦举行选举和公民投票; 17) 联邦投资计划; 确保执行导致预算支出增加或其他级别预算的预算收入减少的联邦政府机构的决定。 联邦预算资金用于资助地区和地方活动。 联邦预算的具体内容是自费资助国防开支、国际活动和科学研究。 联邦预算为国防和国际活动的国家支出提供 100% 的资金,93% 用于科学研究,76% 用于执法,89% 用于预防和消除紧急情况和自然灾害的后果。 联邦预算是跨地区重新分配国家资金的工具。 7. 区域预算 区域预算 - 地区预算的中心环节,用于在财政上支持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当局的任务。 地区当局的目的是确保地区的发展,以及其管辖范围内的生产区和非生产区。 最近,人们观察到经济和社会进程的区域化。 区域预算的作用正在得到加强。 在地区预算的帮助下,国家推行经济政策,平衡由于历史、地理、军事和其他条件而在经济和社会方面落后于国家其他地区的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发展。 正在制定区域计划,这些计划由区域预算供资。 根据 RF BC,地区预算的收入是以牺牲自己的收入和监管收入为代价的。 自有收入包括以下地区税费: 1)企业财产税; 2)房地产税; 3)道路税; 4) 运输税; 5) 销售税; 6)赌博营业税; 7) 区域许可费。 地方预算资金使用的主要方向: 1)确保俄罗斯联邦主体的立法和行政机关的运作; 2)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债务的清偿和偿还; 3) 确保区域目标计划的实施; 4)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财产的形成; 5)执行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际和对外经济关系; 6)保障俄罗斯联邦主体媒体的活动; 7) 向地方预算提供财政援助; 8) 确保某些国家权力移交市级执行; 支出的首位是对国民经济(工业、建筑、农业、交通、道路设施、通讯等)的拨款。 第二名——社会和文化活动(教育、文化和艺术、社会政策)的支出——超过 25%; 管理和维护执法机构的成本约为 8%。 8. 地方预算 地方预算 - 这是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的第三级。 地方预算是为确保分配给地方政府主体的任务和职能而制定和支出的一种资金形式。 地方自治由人民自己通过自由选举的代表机构行使。 为了履行分配给地方代表和执行机构的职能,他们被赋予了一定的财产、财务和预算权利。 地方预算是将最终生产成果带给民众的主要渠道之一。 通过它们,公共消费基金在人口的各个群体中分配,从中为工业发展提供资金。 地方预算执行以下功能: 1)形成货币基金,为地方当局的活动提供财政支持; 2)在经济部门之间分配和使用这些资金; 3) 控制隶属于这些当局的企业、机构的金融和经济活动。 地方预算在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任务中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分配国家资金用于维护和发展社会的社会基础设施。 地方预算自有收入的构成包括: 1) 地方税费: a) 土地税; b) 个人财产税; c) 广告税; d) 遗产税或赠与税; e) 当地执照费; 2) 私有化收入,包括: a) 国有和市政财产私有化所得的收入; b) 土地销售收入; c) 向公民出售公寓的收入; 3) 强制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外基金和部门基金。 地方预算的主要监管收入包括扣除: 1)来自增值税; 2) 来自消费税; 3)来自企业所得税; 4)来自个人所得税。 使用地方预算资金的主要方向是支付与一个人的生命支持相关的费用。 9. 合并预算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和作为俄罗斯联邦主体的一部分并构成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合并预算的市政预算集。 联邦预算和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其他层次的预算集也构成俄罗斯联邦的合并预算。 根据 RF BC 第 6 条, 合并预算 - 这是一套各级预算,包括联邦预算和俄罗斯联邦各主体的综合预算。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合并预算包括地区预算,即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和地方预算。 10 年 1991 月 XNUMX 日,在俄罗斯联邦国家预算的废除中,“合并预算”一词也包含在“关于俄罗斯联邦预算结构和预算程序的基本原则”的俄罗斯联邦法律中。包括俄罗斯预算系统的所有部分。 上述法律目前尚未生效。 在预算规划中,使用合并预算的指标。 在确定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的补贴金额和从监管税中扣除的标准规模时,将考虑行政与地区合并预算的数量。 在分析国家集中财政基金的形成和使用情况时,综合指标的作用很重要。 如果不计算合并预算的指标,就不可能进行合并财务计划。 州和地区合并财务余额指标取自合并预算。 在资产负债表的收入部分,使用的数据有:增值税和消费税、财产税、所得税、外贸税、预算信托基金资金等。 支出部分包括:预算资助的社会和文化活动费用、公共投资费用、国家补贴、预算科学费用、国防费用、执法机构、政府机构、检察院的维持费用等. 综合预算指标在总体的长期规划,特别是长期财务规划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综合预算指标为基础的财务指标用于制定州和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 综合预算指标用于计算为该国及其领土居民提供的各种类型的拨款。 10. 俄罗斯联邦预算制度的原则 俄罗斯联邦预算制度的原则是。 1. 俄罗斯联邦预算制度的统一原则是俄罗斯联邦预算立法、预算文件和报告形式、预算制度的组织和运作原则、预算分类的统一。俄罗斯联邦预算制度,对违反预算立法的制裁,建立和履行支出义务的统一程序,产生收入和执行俄罗斯联邦预算制度预算的支出,维护预算核算和报告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和预算机构的预算,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预算资金止赎司法行为执行程序的统一; 2. 各级预算之间划分收支的原则是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合并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预算的收支,确定权力。国家当局创造收入、建立和履行支出义务; 三、预算独立原则是指: 1) 公共当局和地方自治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独立确保预算平衡和预算资金的有效使用; 2)独立进行预算流程; 3)自主决定预算资金等的支出形式和方向; 4. 俄罗斯联邦主体、市镇预算权利平等原则是确定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权力,确定和执行支出义务,形成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和地方预算等的税收和非税收收入; 5、预算收支、国家预算外资金预算反映完整原则是指所有预算收支、国家预算外资金预算及其他强制性收支均在预算、预算中反映。国家预算外资金一定要足额; 6. 预算平衡原则是指预算支出数额必须与预算收入总额和财政赤字来源收入总额相适应; 七、预算资金使用的效率和节约原则; (八)费用总覆盖原则是指所有预算支出必须由预算收入和财政赤字来源收入总额覆盖; 9、宣传原则; 10、预算公信力原则; 11. 预算资金定向和定向性原则是指将预算资金分配给特定的预算资金接受方,并指明其为特定目标提供资金的方向。 11. 预算分类 预算分类 - 这是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各级预算赤字、用于制定和执行各级预算的国家(市政)债务和国家(市政)资产类型的收入、支出和资金来源的组合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确保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各级预算指标的可比性。 预算收支在构成、来源、使用方向等特点上是多种多样的。 整个预算过程的运作和效率的先决条件是收入来源的调节和预算支出目标的确定。 预算分类以一组指标为基础,这使得可以在社会经济、部门和地区背景下呈现收入的形成和资金的方向、它们的组成和结构。 清晰、清晰是适用于预算分类的主要最重要的要求。 熟练使用按预算分类元素分组的数据,可以让您看到预算资源流动的真实情况,从而影响经济和社会进程的进程。 计划和报告数据的比较,相关指标的比较和分析,有助于就预算资金的形成和使用得出合理的结论和建议。 支出和收入的分组使得检查预算中包含的数据、比较同质部门的估计、确定收入的动态和各种收入和支出的比例或满足任何需求的程度变得更加容易。 分类有助于创造条件,将估计和预算合并为通用代码,促进其经济分析,简化对预算执行、资金的充分和及时积累以及将其用于预期目的的控制。 该分类有助于根据预算执行报告比较收入与支出,这有助于资金的经济支出,控制财务计划的合规性。 在预算系统所有部分独立的背景下,分类成为编制和执行所有类型预算的统一方法的基础,以便在地区和部门背景下实现预算指标的可比性。 预算分类对所有机构和组织都是强制性的,并根据俄罗斯联邦预算立法确定的要求进行构建。 12、收入的经济分类 根据 RF BC,预算分类包括: 1) 俄罗斯联邦预算收入的分类 - 这是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各级预算收入的分组,基于俄罗斯联邦确定各级预算收入来源的立法行为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 2) 俄罗斯联邦预算收入分类包括预算收入管理人员代码、组、子组、条款、子条款、要素、计划(子计划)和经济收入分类代码。 收入的经济分类是根据其经济内容对广义政府交易进行分组。 收入组由收入项目组成,这些收入项目按来源和获得方式组合了收入类型。 所有预算收入分为四组: 1) “税收收入”包括以下子组:工资税、直接税、资本收益、使用自然资源的付款、财产税、商品和服务税、许可和登记费、对外贸易税和对外经济税交易和其他类型的税收、关税; 2)“非税收入”包括:来自市政或国家所有财产的收入; 行政收费; 处罚、损害赔偿; 出售属于市政或国家所有的财产的收入; 出售土地和无形资产的收入; 来自对外经济活动的收入; 接受非国有来源的资金转移等; 3) “无偿转移支付”——来自国有企业、国家预算外资金、非居民、其他级别预算、超国家组织的转移支付; 4)“国家预算资金转移”——道路和环境资金。 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各级预算的收入管理者是国家机关、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地方政府、国家非预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国家机关设立的预算机构对计算的正确性、支付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应计、核算、征收以及多缴预算的退还、处罚和罚款等决策进行控制的地方政府。 13.预算支出的分类类型 俄罗斯联邦预算支出的功能分类 是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各级预算支出的集合,反映了预算资金用于履行国家主要职能和解决地方重大问题的方向。 它的第一层是确定执行国家职能的预算资金支出的部分。 第二级分类是指定预算资金分配的小节,以在各节内履行国家职能。 联邦预算支出目标项目分类是俄罗斯联邦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的第三级,反映了联邦预算基金主要管理者在特定活动领域的联邦预算支出的筹资情况。俄罗斯联邦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的小节。 预算支出类型分类是俄罗斯联邦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的第四层,详细说明了按目标项目资助预算支出的方向。 俄罗斯联邦预算支出的经济分类 是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各级预算支出按其经济内容(经常性支出、资本支出和其他支出)的组合。 俄罗斯联邦预算赤字内部资金来源分类 包括组、子组、文章、子文章、要素、计划(子计划)和预算赤字内部融资来源的经济分类代码,预算赤字内部融资来源的管理者代码。 联邦预算赤字和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的外部融资来源分类 包括预算赤字外部融资来源的经济分类组、子组、文章、子文章、要素、方案和代码,预算赤字外部融资来源管理员代码。 联邦预算支出的部门分类 是一组支出,反映了联邦预算资金主要管理者之间预算资金的分配情况。 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支出部门分类 反映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基金主要管理者的预算拨款分配情况、俄罗斯联邦预算支出职能分类的支出项目和类别。 地方预算支出部门分类 反映了俄罗斯联邦预算支出职能分类中地方预算基金主要管理者、部门和支出类型的预算拨款分配情况。 14. 俄罗斯联邦预算立法 俄罗斯联邦预算立法 由预算法、联邦法律关于相应财政年度的联邦预算、俄罗斯联邦主体法律关于俄罗斯联邦主体的相应年度预算、代表机构的监管法律文件组成。地方自治政府对当年地方预算和其他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法律和地方自治政府代表机构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预算法在财政年度通过,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通过后公布。 规范性法律行为不能与 RF BC 相抵触。 预算事项包括: 1) 俄罗斯联邦各级预算系统的预算与国家非预算资金预算在创收和支出过程中产生的预算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国家和市政借款,国家和市政债务的监管; 2) 预算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在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各级预算草案的起草和审议、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各级预算的批准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关系,监督他们的执行。 俄罗斯联邦预算法规定了预算程序参与者的法律地位、程序的法律基础和追究违反俄罗斯联邦预算立法的责任的条件。 俄罗斯联邦总统颁布法令规范预算法律关系。 俄罗斯联邦总统的法令不得与 RF BC 和其他法令相抵触。 俄罗斯联邦政府通过了规范预算法律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联邦行政当局通过的法案将进一步规范预算法律关系。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规范预算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件。 地方自治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规范性的法律行为来规范预算法律关系。 俄罗斯联邦的国际条约直接适用于预算法律关系,但根据国际条约规定其适用需要颁布国内法令的情况除外。 15. 预算过程的概念 预算流程 - 这是代表和行政当局在制定和实施财政和预算制度方面的一系列行动。 预算程序是当局在联邦和地区预算的准备、审议、批准和执行过程中的受监管的立法活动。 预算过程的内容由国家和国家的预算结构决定。 “预算过程是法律规定的公共当局、地方政府和预算过程参与者在起草和审查预算草案、国家预算外资金预算草案、批准和执行预算和国家额外预算的活动。 - 预算资金,以及监督其执行情况。”。 预算过程的目标是确定所有物质和财政储备,以实现市场经济发展的进展,确定税收和支付的预算收入,确定预期目的的预算支出; 减少和消除预算赤字,增加长期预算规划的作用,加强对法人财务活动和个人履行纳税义务时的收入的控制等。 预算期 - 这是预算执行过程的时间。 它设置为从 1 月 31 日到 XNUMX 月 XNUMX 日,即日历年。 预算过程的持续时间比预算周期长得多,因为预算过程包括预算计划、预算控制和其他活动所需的时间。 预算过程的组织包括以下要素: 1)起草预算并提交立法机构审议; 2) 审计和预算评估; 3) 立法机关对预算的审议并以通过某项立法的形式予以批准; 4) 执行经批准的预算; 5)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6) 以通过立法的形式批准预算执行报告; 7) 编制合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并提交上级执行机构,随后提交给俄罗斯联邦政府。 16. 具有预算权力的机构体系 当局的权力 如下: 1) 立法机关审议和批准预算及其执行报告,控制预算执行,形成和确定控制预算执行的机构的法律地位,行使其他权力; 2) 行政机关、地方自治机关拟定预算草案,报立法机关、地方自治机关代表机关批准预算执行情况,提交预算执行报告,报立法机关批准;地方自治政府代表机关,行使其他职权; 3)俄罗斯银行的预算权力——俄罗斯银行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共同制定货币政策的主要方向并提交国家杜马审议,维护预算账户,并履行以下职能俄罗斯联邦政府证券总代理; 4) 信贷机构可参与实施业务,提供有偿预算资金; 5) 国家、市财政监督机构对预算和国家非预算资金预算的执行进行监督,并对预算草案、联邦和地区的目标计划和其他监管法律行为进行审查。 国家、市财政控制机构对预算和国家非预算资金预算的执行进行初步、当前和后续控制。 俄罗斯联邦会计委员会、联邦财政和预算监督局对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和地方预算进行审计。 俄罗斯联邦主体执行机构授权的俄罗斯联邦主体财务机构控制机构对地方预算进行审计。 联邦预算资金的主要管理者是俄罗斯联邦的国家机关,它有权将联邦预算资金分配给下级管理者和预算资金的接受者。 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资金的主要管理者,地方预算资金是俄罗斯联邦主体、地方政府、预算机构的国家权力机构。 预算资金的主要管理者是俄罗斯联邦政府。 17. 联邦一级预算过程参与者的权力 在联邦一级拥有预算权力的预算过程的参与者是: 1) 俄罗斯联邦总统; 2)俄罗斯联邦联邦会议国家杜马; 3)俄罗斯联邦联邦会议联邦委员会; 4) 俄罗斯联邦政府; 5) 俄罗斯联邦财政部; 6) 联邦财政部; 7) 征收预算收入的机构; 8) 俄罗斯银行; 9) 俄罗斯联邦会计协会; 10) 联邦财政和预算监督局; 11) 国家预算外资金; 12) 预算资金的主要管理者和管理者; 13) 俄罗斯联邦法律赋予的其他具有预算、税收和其他权力的机构。 财政部拥有以下预算权力: 1)起草联邦预算草案,提交给政府,参与制定州预算外资金预算草案; 2)制定和维护联邦预算的综合预算细目,并将其提交给联邦财政部; 3)制定俄罗斯联邦内部国家借款计划; 4)制定俄罗斯联邦对外借款计划; 5) 对法人实体进行会计和报告管理; 6)组织执行联邦预算; 联邦财政部有以下 预算权力: 1)在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的预算之间分配收入和其他收入; 2)在俄罗斯银行和信贷机构开立账户,用于核算联邦预算资金和其他资金,建立这些账户的制度; 3)为执行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的预算制定现金服务程序; 4) 建立和维护联邦预算资金的主要管理者、管理者和接受者的个人账户的程序; 5)在联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基础上,起草并提交俄罗斯联邦财政部合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6) 行使其他权力。 18. 联邦政府机构的预算权力 联邦国家权力机构行使预算权力: 1)制定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的组织和运作的一般原则,预算过程的基础和预算间关系; 2)确定编制和审议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预算草案、批准和执行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预算、批准其执行报告和控制其执行的依据; 3)制定联邦预算草案和州非预算资金预算草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联邦预算和州非预算资金预算的批准和执行程序; 4)起草和审议联邦预算和州预算外资金预算草案,批准和执行联邦预算和州预算外资金预算; 5)制定编制程序,向联邦行政当局提交下一个财政年度的法典、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批准预算和地方预算,报告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合并预算执行情况。俄罗斯联邦和其他预算报告; 6)制定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主体、市政府支出义务的划分程序; 7)确定建立和履行俄罗斯联邦支出义务的程序; 8)确定俄罗斯联邦主体和执行城市的支出义务的建立和履行程序,费用来自联邦预算; 9)确定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预算的收入形成和支出的基础; 10) 确定制定联邦、地区和地方税费扣除标准的程序; 11)建立联邦税费扣除标准; 12) 确定提供预算间拨款的一般原则和形式; 13)确定从联邦预算中提供预算间转移的程序和条件; 14)制定俄罗斯联邦借款的执行程序; 15)进行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借款和向外国提供贷款,管理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债务; 16)为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和预算机构的预算建立统一的预算核算和报告程序; 17) 其他预算权力。 19. 俄罗斯联邦主体公共机构的预算权力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机关行使下列权力: 1)制定编制和审议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草案和领土国家非预算基金预算的程序,批准和执行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和领土国家非预算基金预算。 - 预算资金,监督其执行情况并批准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地区国家非预算资金预算; 2)起草和审查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草案、领土国家非预算资金预算,批准和执行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和领土国家非预算资金预算,监督它们。执行、编制和批准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执行报告和领土国家非预算基金预算,起草俄罗斯联邦主体合并预算执行报告; 3)建立和履行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支出义务; 4)确定由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提供补助金的市政府的支出义务的确定和履行程序; 5) 制定从联邦和(或)地区税费、特殊税制规定的税款中扣除地方预算的标准,但须根据 RF BC 和有关税费的立法计入组成实体的预算俄罗斯联邦; 6)确定从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中提供预算间转移支付的程序和条件; 7)从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中提供预算间转移支付; 8) 制定从地方预算提供预算间转移支付的一般程序和条件; 9)执行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借款,管理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债务; 10)在俄罗斯联邦相应主体的预算相关部分详细说明俄罗斯联邦预算分类的对象; 11)临时行使地方政府的某些预算权力; 12)在俄罗斯联邦法律、联邦法律和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按照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方式,确定违反俄罗斯主体的监管法律行为的责任管理预算法律关系问题联合会; 12) 其他预算权力。 20. 财务规划 在财务规划的帮助下,管理财务资源的创建、分配、再分配和消耗的过程,其对象是资金中的资金。 在财政规划的帮助下,实现国民经济、部门间比例的平衡,确定合理使用劳动力、物力和财力的途径。 财务计划由财务计划系统提供,该系统与价值方面的材料和劳动力平衡相关联。 任何财务计划都是在一定的管理水平上解决组织财务管理的问题。 财务计划系统包括长期财务计划和综合财务余额,它们是在国家和地区各级政府制定的。 各级政府都进行长期财务规划,以便: 1) 确保经济和社会发展与金融政策的协调; 2) 预测财政资源的数量; 3) 预测项目的财务后果; 4)确定在金融领域实施各种措施的可能性。 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指标,制定长期财务计划,其中包含有关预算调动收入和资助预算支出项目的可能性的数据。 根据预算指标制定为期三年的长期财务计划,每年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最新预测指标进行调整。 综合财务平衡 - 在州或某个地区创造和使用的财政资源的平衡。 它涵盖了所有预算、预算外信托基金和位于特定领土内的企业的资金。 编制综合财务平衡表是编制预算的准备阶段,它使您可以将经济中的物质和财务比例联系起来,协调财务和信贷系统各部分的指标; 为国家发展的某些措施确定额外财政资源的储备; 进行预测性财务计算; 制定金融政策方向。 国家综合财政平衡表由俄罗斯联邦经济部与俄罗斯联邦财政部根据宏观经济指标共同制定。 21. 起草预算 在起草预算之前,对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主体、市镇和经济部门的社会经济发展进行预测,并在此基础上编制综合财务资产负债表行政当局制定预算草案。 俄罗斯联邦总统的预算信息决定了俄罗斯联邦下一财政年度的预算政策。 编制预算草案是俄罗斯联邦政府、俄罗斯联邦主体的相关执行机构和地方政府的专属特权。 预算的起草工作由俄罗斯联邦财政部、俄罗斯联邦主体和市镇的财政部门负责。 为了及时、高质量地起草预算,财政当局从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的另一级财政当局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地方政府和法人实体那里获得必要的信息。 编制预算草案所需的信息是关于在编制预算草案时有效的税收立法的信息,关于从预算系统的其他级别的预算提供的财政援助的估计数额的信息; 关于从预算系统的一个层次转移到另一层次的支出的类型和数量; 关于提供国家或市政服务的财务成本标准。 预算的依据是: 1) 俄罗斯联邦总统的预算信息; 2) 本财政年度本港社会经济发展的预测; (三)本财政年度财政预算和税收政策的主要方向; 4) 对本财政年度境内合并财务余额的预测; 5) 下一个财政年度有关领土的国家或市政部门的经济发展计划。 预算的主要特征包括:预算收入总额、预算支出总额和预算赤字。 编制预算草案的初步宏观经济指标是下一财政年度的国内生产总值、下一财政年度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率(物价增长率)。 透视财务计划 - 与财政年度预算草案同时形成的文件。 22. 起草联邦预算的程序 起草联邦预算 由俄罗斯联邦政府执行,不迟于下一个财政年度开始前 10 个月开始。 授权执行机构组织制定俄罗斯联邦下一财政年度的社会经济发展预测,并澄清俄罗斯联邦社会经济发展中期预测的参数,即长期财务计划的基础。 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组织发展: 1)中期联邦预算主要指标的预测; 2)关于下一财政年度联邦预算的联邦法律草案。 制定联邦预算的第一阶段是联邦行政当局制定和俄罗斯联邦政府选择俄罗斯下一财政年度经济运行的计划预测,其中包含主要的宏观经济表征经济状况的指标。 财政部制定财政年度联邦预算的特点并分配联邦预算支出。 财政部,自俄罗斯联邦政府通过之日起两周内,根据俄罗斯联邦政府预算支出的职能分类确定本财政年度联邦预算的特点和联邦预算支出的分配情况。俄罗斯联邦: 1) 将预算预测发送给联邦执行机构,以分发给联邦预算资金的特定接受者; 2) 通知俄罗斯联邦主体执行当局关于在下一个财政年度和中期俄罗斯联邦与俄罗斯联邦主体之间建立预算间关系的方法,由立法确定俄罗斯联邦的。 制定联邦预算的第二阶段是联邦行政当局根据俄罗斯联邦预算支出的功能和经济分类以及预算接受者分配下一财政年度的最大预算融资额资金,以及这些当局制定的关于工业经济和社会领域的结构和组织改革的建议,关于废除监管法律行为,其执行需要支出预算资金,而这些资金没有真正的来源在下一个财政年度,上述监管法律行为的暂停或分阶段实施。 23. 审议联邦预算法草案所需的文件 预算法草案的审议和批准程序必须确保在下一个财政年度开始之前审议和批准该法律草案,以及在审议该草案的过程中批准某些指标法律。 俄罗斯联邦政府不迟于当年 26 月 XNUMX 日向国家杜马提交关于下一财政年度联邦预算的联邦法律草案,同时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1) 俄罗斯联邦本年度过去一段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初步成果; 2)俄罗斯联邦下一财政年度的社会经济发展预测; (三)下一财政年度预算和税收政策的主要方向; 4)国家和市经济部门的发展计划; 5)俄罗斯联邦境内下一财政年度的综合财务余额预测; 6)俄罗斯联邦下一财政年度综合预算的预测; 7)下一财政年度联邦预算与俄罗斯联邦主体合并预算关系的主要原则和计算; 8) 联邦定向计划和联邦地区发展计划的项目; 9) 下一个财政年度的联邦定向投资计划草案; 10)下一个财政年度的国家军备计划草案; 11) 下一财政年度国有和市政企业私有化计划草案; 12)根据联邦预算收入分类条款、俄罗斯联邦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的款次和小款以及下一财政年度的联邦预算赤字计算; 13) 对俄罗斯联邦生效并包含其下一财政年度财政义务的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 14)俄罗斯联邦下一财政年度国家对外借款计划草案; 15)俄罗斯联邦国家内债结构草案和下一财政年度内部借款计划草案; 16) 因联邦预算未为其实施提供资金等原因而在下一财政年度取消或暂停生效的法案清单。 24. 审议通过联邦预算法草案 国家杜马分四读审议关于下一财政年度联邦预算的联邦法律草案。 国家杜马一读审议下一财政年度联邦预算联邦法草案时,其对俄罗斯联邦下一财政年度社会经济发展的概念和预测,预算和税收的主要方向下一个财政年度的政策,联邦预算和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关系的主要原则和计算,俄罗斯联邦国家外部借款计划草案在外部融资来源方面联邦预算赤字。 国家杜马听取俄罗斯联邦政府的报告、预算委员会和负责审议一读主题的二审委员会的共同报告、俄罗斯联邦会计委员会主席的报告并决定通过或否决该议案。 国家杜马在审议下一财政年度联邦预算联邦法草案时,根据俄罗斯联邦预算支出职能分类在总量内的章节二读批准联邦预算支出。一读批准的联邦预算支出,以及俄罗斯联邦主体财政支持联邦基金的规模。 国家杜马三读审议下一财政年度联邦预算的联邦法律草案时,联邦预算支出由俄罗斯联邦预算支出职能分类的小节和联邦主要行政人员批准。俄罗斯联邦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的所有四个级别的预算资金,俄罗斯联邦主体实体从俄罗斯联邦财政支持基金主体分配的资金,用于资助联邦的联邦预算支出有针对性的计划,下一财政年度的联邦定向投资计划,下一财政年度俄罗斯联邦国家外部和内部借款计划,俄罗斯联邦下一财政年度向外国提供国家贷款的计划. 在四读审议时,该法案将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表决。 不允许对其进行修改。 国家杜马通过的下一财政年度联邦预算联邦法律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提交联邦委员会审议。 25. 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 - 这是调动和使用预算资金的预算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在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财政和税务机关、信贷机构、法人实体和个人 - 预算纳税人,预算资金的接受者参与。 联邦预算、国家非预算基金预算、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地区国家非预算基金预算、地方预算由俄罗斯政府负责执行联邦是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权力的最高执行机构和地方行政当局。 在俄罗斯,建立了财政预算执行机制。 行政机关负责组织预算的执行和执行,管理预算账户和预算资金。 预算在收银台统一、费用从属关系的基础上执行。 执行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预算的现金服务由联邦财政部执行。 对于执行预算的现金服务,联邦财政部在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开设账户。 收银台统一的原则是转移所有进入的预算收入,吸引和偿还预算赤字的筹资来源以及从单一预算账户执行所有费用。 预算的执行由授权的执行机构根据预算时间表进行。 预算清单由预算资金的主要管理者根据俄罗斯联邦预算支出的功能和经济分类,按季度细分,为预算资金的管理者和接受者编制,并提交自预算批准之日起 10 日内向负责预算编制的执行机构提交。 收入预算的执行规定: 1) 将收入转移和贷记到预算的单一账户; 2)按照批准的监管收入预算分配; 3) 将多付的收入退回预算; 4) 核算预算收入,编制有关预算收入的报告。 支出预算在单个预算账户中预算资金的实际可用范围内执行,符合强制性的顺序实施的授权和融资程序。 筹资程序包括支出预算资金。 26. 预算承诺 预算承诺 - 执行预算的机构承认,根据预算法和综合预算细目,在一定时期内使用相关预算资金的义务。 预算义务限额 - 预算义务的数量,由执行预算的机构为预算资金的管理者和接受者确定和批准,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管理人员和预算资金接受者的预算义务限额由预算执行机构根据预算资金主要管理人员批准的分配项目批准。 预算义务限额由执行预算的机构不迟于其有效期开始前五天通知所有管理人员和预算资金的接受者。 所有管理人员和预算资金接受者的预算义务限额综合登记册由授权的执行机构提交给立法(代表)机构设立的控制机构。 在预算分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在冻结支出的情况下,可以更改预算义务的限制。 可以更改预算义务的限制。 预算资金的接受方可以在其承担的预算义务和收入和支出估计的范围内,通过起草付款和其他费用和付款所需的文件,承担支付费用和付款的货币义务。 预算执行机构在检查准备的付款和其他费用所需的文件是否符合预算法的要求、批准的预算机构的收支估计和调整的预算义务限额后,才能使用预算资金。 提交给预算执行机构以确认财务义务的文件清单和格式由执行机构的法律行为批准。 执行预算的机构执行确认履行货币义务的程序,并在提交付款文件之日起不迟于三天内进行授权登记。 预算资金的支出是通过从单个预算账户中注销资金来进行的,金额为已确认的预算义务,有利于个人和法人实体。 预算资金的使用量必须与已确认的财务义务的数量相对应。 27. 预算收入的概念 在预算收入中,记入预算用于集中活动和无偿转移的定向融资的收入可以部分集中。 预算收入包括: 1)税收收入。 税收收入包括联邦、州和地方税费、罚款和罚款。 向预算缴纳税款的税收抵免、延期和分期付款计划的金额计入相应预算的收入; 2)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包括缴纳税费后使用国家或市政财产的收入。 预算收入包括: 1) 为临时占有或使用国有或市政所有财产而获得的资金; 2) 在信贷机构账户中以预算资金余额利息形式收到的资金; 3) 以保释或信托方式转让国有或市政财产所得的资金; 4) 为使用提供给其他预算、外国或法人实体的预算资金而支付的费用,有偿支付; 5)利润形式的收入; 6) 国有和直辖市单一企业在缴纳税款和其他义务款项后剩余的部分利润; 7)联邦行政机关、俄罗斯联邦主体行政机关、地方政府管辖的预算机构提供的有偿服务,在缴纳税费后取得的收入; 8) 出售国有和市政财产所得的资金应足额记入预算; 9)因采取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措施而获得的资金; 10) 无偿和不可撤销的转让: a) 其他各级预算以赠款和补贴的形式提供财政援助; b) 联邦赔偿基金和(或)地区赔偿基金的补助金; c) 地方预算对其他级别预算的补助金; d) 其他无偿和不可撤销的转让。 28. 联邦预算收入 联邦预算从以下联邦税费中获得税收收入: 1)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 4) 食品原料乙醇的消费税; 5) 对所有类型原材料的乙醇征收关税,食品除外; 6) 含酒精产品的消费税; 7) 烟草制品消费税; 8) 车用汽油、柴油的消费税; 9) 汽车和摩托车的消费税; 10) 进口到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应税货物和产品的消费税; 11) 以碳氢化合物原料形式的矿物开采税; 12) 矿产开采税; 13) 以碳氢原料的形式,在履行生产分成协议时定期支付矿产开采费用; 14) 为履行生产分成协议而定期支付在俄罗斯联邦专属经济区、俄罗斯联邦境外的大陆架上开采矿产的费用; 15)水生生物资源标的使用费; 16)水税; 17)统一的社会税; 18) 国家义务等。 联邦预算的非税收入来自: 1) 使用国有财产取得的收入、俄罗斯联邦国家机关管辖的预算机构提供的有偿服务收入; 2) 为开展与酒精、酒类和含酒精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有关的活动颁发许可证的费用; 3) 关税和海关费用; 4) 以立木最低支付标准支付森林基金的使用费; 5)水体使用费; 6) 政府间协定下的水生生物资源使用费; 7) 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支付; 8) 领事费; 9) 专利费; 10) 提供不动产登记权等信息的费用。 29.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收入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应计入下列地方税收的批次收入: 1)企业财产税; 2)赌博营业税; 3)运输税。 下列联邦税费的税收收入应计入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 1) 企业所得税,按照为将特定税款计入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而确定的税率; 2)个人所得税; 3) 食品原料乙醇的消费税; 4) 含酒精产品的消费税; 5) 酒类产品消费税; 6) 啤酒消费税; 7) 以碳氢化合物原料形式的矿物开采税; 8) 普通矿物开采税; 9) 矿产开采税; 10)水生生物资源标的使用费; 11)野生动物物品使用费; 12)适用简化税制的单一税种; 13)统一农业税。 将支付酒类产品消费税的税收转入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 1) 上述收入的 20%记入俄罗斯联邦主体在酒精饮料生产地的预算; 2) 这些收入的 80% 分配给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 俄罗斯联邦各主体预算的非税收入由以下机构构成: 1)俄罗斯联邦主体创建的单一企业的部分利润,在缴纳税费后剩余; 2) 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支付; 3)森林基金使用费超过立木最低支付标准的部分; 4) 为开展与酒精生产和流通有关的活动而发放的许可证费用。 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 80% 将转移到莫斯科和圣彼得堡联邦城市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中。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立法机构在俄罗斯联邦税收立法授予的权利范围内引入地区税费,为其设定税率并提供税收优惠。 30.地方财政收入 来自以下税收的税收收入记入定居点预算: 1) 地方税: a) 土地税; b) 个人财产税; 2) 来自联邦税费: a) 个人所得税; b) 统一的农业税; 3)根据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机关根据预算法制定的扣除标准从联邦和地方税费中扣除; 4) 定居点预算中的税收收入来自联邦、地区和地方税费,特殊税制规定的税款,根据市辖区代表机构根据预算法制定的扣除标准。 税收来自: 1)地方税: a) 在定居点之间征收的土地税; b) 在定居点之间征收的个人财产税; 2) 联邦税费: a) 个人所得税; b) 对某些类型活动的推算收入征收单一税; c) 统一的农业税; d) 国家义务。 地方预算的非税收入,以地方自治政府法律规定的数额,以市属单位企业缴纳税款和其他义务款项后剩余的部分利润为代价形成。 市辖区预算和市区预算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实行缴费。 地方政府颁发的酒类产品零售许可证的发证费用,由市区、市辖区预算转入。 居民点、城区预算在土地划定国家所有之前,以出售、出租居民点、城区范围内用于住房建设的国有地块取得收入。 31、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 是各级预算收入部分形成的重要来源。 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的、联邦的和监管的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 1) 俄罗斯组织; 2) 通过常驻代表机构在俄罗斯联邦开展业务或从俄罗斯联邦境内获得收入的外国组织。 征税对象是纳税人获得的利润。 利润确认: 对于俄罗斯组织 - 收到的收入,减去已发生的费用金额; 收入包括: 1) 货物(工程、服务)和产权的销售收入; 2)营业外收入。 收入的确定依据是确认纳税人收到的收入的原始文件和其他文件,以及税务会计文件。 由于纳税人以发生的费用金额减少收入,纳税人发生的有正当理由且有文件证明的费用,确认为费用。 合理成本被理解为经济上合理的成本,其评估以货币形式表示。 费用根据其性质、实施条件和纳税人的活动领域,分为与生产和销售有关的费用和营业外费用。 税基是应税利润的货币表现形式。 税率设定为 24%。 按 6,5% 税率计算的税额记入联邦预算,按 17,5% 税率计算的税额记入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 纳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日历年。 日历年的第一季度、六个月和九个月被确认为纳税申报期。 纳税人计算每月预付款的报告期。 纳税期末的应纳税款,应在不迟于有关纳税期申报纳税的期限内缴纳。 32. 消费税 消费税 - 对包含在价格或关税中的商品征收的间接税类型。 消费税纳税人是: 1) 组织; 2)个体企业家; 3) 根据俄罗斯联邦海关法确定的与跨越俄罗斯联邦海关边界的货物流动有关的纳税人。 应税货物有: 1)乙醇体积分数大于9%的含酒精产品; 2) 酒类产品; 3) 烟草制品; 4)发动机功率超过112,5千瓦(150马力)的乘用车和摩托车; 5) 车用汽油。 下列交易被确认为征税对象: 1) 个人在俄罗斯联邦境内销售其生产的应税商品、出售抵押品和根据提供补偿或更新的协议转让应税商品; 2) 持有证书的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在俄罗斯联邦境内接收石油产品; 3) 在组织结构内转移生产的应税商品以进一步生产非应税商品; 4) 个人为自己的需要生产的应税货物在俄罗斯联邦境内转移; 5) 应税货物进口到俄罗斯联邦关税区。 每种应税商品的税基分别确定。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商品销售的税基,取决于为这些商品制定的税率,由以下因素确定: 1) 以实物形式销售的应税商品的数量——对于确定了固定税率的应税商品; 2) 作为销售的应税商品的成本,根据不考虑消费税、增值税的价格计算——对于应税商品,确定了从价税率; 3) 作为转让的应税货物的价值,根据上一纳税期有效的平均售价计算,在没有这些货物的情况下 - 根据不包括消费税、增值税的市场价格 - 对于应税货物,从价税率确定的方面。 33、增值税 增值税是一种监管联邦税。 增值税是从生产的所有阶段创造的一部分附加值从预算中提取的一种形式,定义为销售的商品、工程和服务成本与归因于生产和分销的材料成本之间的差额费用。 增值税在整个生产周期内对所有商品、工程和服务征收。 增值税是预算的稳定和定期收入来源。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 1) 组织; 2)个体企业家; 3) 因货物跨越俄罗斯联邦海关边境而被认定为增值税纳税人的人员。 以下交易需纳税: 1) 在俄罗斯联邦境内销售货物(工程、服务),包括出售质押物、根据提供补偿或创新协议的货物转让以及产权转让; 2)在俄罗斯联邦境内转移自用货物,其成本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能扣除; 3)自用建筑安装工程; 4) 将货物进口到俄罗斯联邦关税区。 俄罗斯联邦领土被认定为作品(服务)的销售地。 征税 税率为 0% 实施时: 1)按照出口海关制度出口的货物; 2) 在外层空间进行的工作(服务)等。 征税 税率为 10% 实施时: 1)以下食品:肉类及肉制品;牛奶和乳制品;盐;谷物、配合饲料;迫于生计;谷物;面粉;意大利面;活鱼;婴儿和糖尿病食品;蔬菜; 2)儿童用品: 3) 期刊; 4)国内外生产的以下医疗产品。 征税 税率为 18% 在其他情况下。 确定税基的时刻是: 1) 发货日; 2) 付款日。 34. 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 - 构成现代国家预算的最重要的税收之一,涵盖公民的各种收入来源,因为它与他们活动的各个领域相关。 属于俄罗斯联邦税收居民的个人、从俄罗斯联邦境内获得收入且不是俄罗斯联邦税收居民的个人被确认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来自俄罗斯联邦的收入包括: 1) 从俄罗斯组织收到的股息和利息; 2) 在俄罗斯联邦使用版权或其他相关权利获得的收入; 3) 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位于俄罗斯联邦的财产所获得的收入; 4)销售收入: a) 位于俄罗斯联邦的不动产; b) 在俄罗斯联邦的股份或其他证券,以及组织法定资本中的股份; c) 位于俄罗斯联邦并由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 5) 退休金、津贴、奖学金和其他类似款项; 6) 使用任何交通工具获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 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收入: 1) 来自俄罗斯联邦境内或俄罗斯联邦境外的来源——适用于俄罗斯联邦纳税居民个人; 2) 来自俄罗斯联邦的来源 - 适用于非俄罗斯联邦纳税居民的个人。 在确定税基时,纳税人以现金和实物形式获得的所有收入都被考虑在内。 确定计税基础时的税额,按照与税率对应的计税基础的百分比计算。 总税额是税额相加所得的金额。 税款总额根据纳税人全部所得的纳税期间的结果计算,以相应纳税期间的收到日为准。 税额以全额卢布确定。 35、违反预算立法的责任 预算制度运作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对违反预算立法的责任增加的问题。 每年,预算都在法律层面通过,但每年都没有执行。 没有人对此负责。 允许任意资助某些类型的费用和主题项目的情况,当资金被分配用于一个目的,然后再用于其他任务时。 《预算法》的优点在于,它试图定义一套衡量违反预算立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制度。 我们谈论的是补充现有行政、刑事、物质性质措施的特殊制裁。 违反预算立法是指在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的各个层面,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预算草案的起草和审议、预算批准、执行和监督预算执行的程序。 RF BC 第 283 条详细列出了作为适用国家执法措施基础的预算违法行为类型,包括:不遵守预算法、滥用预算资金、不转移或不完全转移预算向预算资金接受方提供资金、延迟提交报告和其他与预算执行有关的信息、预算清单不符合预算法等。对上述违法行为规定了以下法律责任措施: 1) 对预算流程执行不当的警告; 2)成本阻塞; 3) 提取预算资金; 暂停信贷机构账户的运作; 4) 罚款; 5) 应计处罚(RF BC 第 282 条)。 通常存在违规行为 - 滥用预算资金,涉及将资金用于不符合接收条件的目的,这需要根据法典对预算资金接受者处以罚款RSFSR 的行政违法行为,无可争辩地没收未用于预期目的的预算资金,以及在存在犯罪的情况下 - 俄罗斯联邦刑法典规定的刑事处罚。 未能退还或不及时退还以可报销方式收到的预算资金会导致以行政方式对管理人员(预算资金的接受者)处以罚款。 36. 动物世界物品使用费和水生生物资源物品使用费 动物世界物品使用费的支付者,除了与水生生物资源物品有关的动物世界物品外,是组织和个人,包括个体企业家,他们按照既定程序获得,在俄罗斯联邦境内使用动物世界物品的许可证。 水生生物资源使用费的支付人被认定为组织和个人,包括个体企业家,他们按照既定程序获得内陆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使用许可证,在领海、俄罗斯联邦大陆架和俄罗斯联邦专属经济区,以及亚速海、里海、巴伦支海和斯匹次卑尔根群岛地区。 征税对象为: 1) 动物世界的物品,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颁发的动物世界物品使用许可证从其栖息地移走; 2) 水生生物资源对象,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颁发的水生生物资源对象使用许可证从其栖息地撤出。 动物世界的每个对象的费率都设定了一定的数额。 例如,一种动物的卢布征收率:麝牛 - 野牛与牲畜的杂交品种,设定为 15 卢布,野鸡、黑松鸡、水牧羊犬 - 20 卢布。 动物世界物品的使用费金额是根据动物世界的每个物品确定的,作为相应数量的动物世界物品和为相应动物物品确定的费率的乘积世界。 水生生物资源使用费的数额,根据水生生物资源的相应数量与相应水生生物资源确定的收费标准相乘确定。资源。 费用由付款人个人支付,个人企业家除外,在颁发许可证的当局所在地支付; 付款人-组织和个人企业家-在其注册地点。 使用水生生物资源的费用金额记入联邦财政部的账户,以便根据俄罗斯联邦预算立法进行后续分配。 37. 水税 水税的纳税人是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从事特殊或特殊用水的组织和个人。 下列水体利用类型被认定为水税征税对象: 1) 从水体取水; 2)使用水体的水域,木筏和钱包中的木筏漂流除外; 3)利用没有取水口的水体进行水力发电; 4) 使用水体在木筏和钱包中进行漂流。 对于被认定为征税对象的每一种用水类型,其税基由纳税人针对每个水体单独确定。 如果对一个水体制定不同的税率,税基由纳税人根据每个税率确定。 取水时,税基确定为纳税期内从水体取水的量。 使用水体水域面积时,除木筏、荷包木筏漂流外,以提供水域面积确定计税基础。 将不取水的水体用于水力发电时,计税基数为纳税期内的发电量。 使用水体进行筏、袋漂流时,计税基数为该纳税期内的筏、袋漂流木材体积,以千立方米表示,与漂流距离,以以公里为单位,除以 100。 纳税期为四分之一。 对河流、湖泊、海洋和经济区域的流域规定的税率如下: 1) 当在规定的季度(年度)用水限制范围内从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取水时; 2)当取水量超过规定的季度用水限额时,超出部分的税率为税率的五倍; 3)从水体取水为居民供水时的水税税率为70卢布。 从水体中抽取一千立方米的水。 纳税人独立计算税额。 每个纳税期末的税额按税基和相应税率的乘积计算。 38. 土地税 纳税人是根据土地所有权、永久使用权或终身继承占有权而拥有地块的组织和个人。 征税对象是位于自治市(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的联邦城市)边界内的土地,在其领土上征收税款。 税基被定义为根据艺术确认为征税对象的地块的地籍价值。 俄罗斯联邦税法第 389 条。 每个地块的税基是作为其在纳税期当年 1 月 XNUMX 日的地籍价值确定的。 地块共有权的份额分别确定计税基础,并据此确定不同的纳税人或确定不同的税率。 纳税人组织根据其所拥有的每块土地的国有土地地籍信息,独立确定税基,了解所有权或永久使用权。 作为个体经营者的纳税人个人,根据其所拥有的每块土地的国有土地地籍资料,就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土地,独立确定其税基。永久(无限)使用或继承财产的生命权。 纳税期为一个日历年。 作为个体企业家的纳税组织和个人的报告期为一个日历年的第一季度、六个月和九个月。 税率不能超过: 1) 0,3% 地块: a) 归类为农业用地或聚居区农业使用区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b) 由住房和公共综合体的住房存量和工程基础设施占用或用于住房建设; c) 为个人辅助农业、园艺、园艺或畜牧业提供; 2) 相对于其他地块的 1,5%。 允许根据土地类别或地块的许可用途确定差别税率。 39. 个人财产税 个人财产税的纳税人是个人——被视为征税对象的财产所有者。 如果作为征税对象的财产由几个人共同拥有,那么这些个人中的每一个都被视为该财产的纳税人,其比例与其在该财产中的份额成比例。 认定为征税对象的财产为若干个人共有的,对履行纳税义务承担同等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可以是这些人之一,由他们之间的协议确定。 征税对象为以下类型的财产:住宅、公寓、别墅、车库和其他建筑物、场所和构筑物。 建筑物、房屋和构筑物的税率由地方自治政府代表机构的监管法律规定,取决于总存货价值。 地方自治政府的代表机构可以根据总库存价值、使用类型和其他标准来确定在既定范围内的费率差异。 税率设定在以下范围内: 1)财产价值高达300万卢布。 - 税率高达 0,1%; 2)财产价值300万卢布起。 - 税率从 0,1% 到 0,3%; 3) 如果财产价值超过 500 万卢布。 - 税率从 0,3% 到 2,0%。 税款在征税对象登记地记入地方预算。 下列类别的公民免缴个人财产税: 1)苏联英雄和俄罗斯联邦英雄,以及三级光荣勋章的获得者; 2) I、II类残疾人,自幼残疾; 3)参加内战和卫国战争,以及保卫苏联的其他军事行动; 4)苏联陆军、海军等的平民; 5)失去养家糊口的军人家属。 税款由税务机关计算。 自当年 1 月 1 日起,登记不动产权利及其交易的机构以及技术清单机构有义务在每年 XNUMX 月 XNUMX 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交计算税款所需的信息。 40.预算支出的概念和分类 为履行分配给公共当局的职能提供财政支持是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所有部分的主要因素。 预算支出体系是根据这些职能的性质形成的。 根据俄罗斯联邦预算法,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各级预算支出的形成是根据支出义务进行的,因为俄罗斯联邦立法规定的权力划分联邦国家机关、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国际和其他合同和协议,应在下一个财政年度执行,费用由的相关预算。 预算支出根据其经济内容分为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资本支出预算 - 这是确保创新和投资活动的预算支出的一部分,包括旨在根据批准的投资计划投资于新建或现有(运营)法人实体的支出项目,作为投资预算贷款提供的资金用于法人实体的目的、大修费用和其他与扩大再生产有关的费用、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主体和其他实体拥有的财产的创建或增加过程中的费用,以及其他预算费用根据俄罗斯联邦预算支出的经济分类计入预算资本支出的费用。 发展预算是预算资本支出的一部分。 其成立程序和条件由联邦法律确定。 当前预算支出 - 这是预算支出的一部分,用于确保以下机构的当前运作:国家权力、地方自治政府; 预算机构,以赠款、补贴和补助金的形式向其他预算和个别经济部门提供国家支持,用于根据俄罗斯预算分类对当前运作和其他不包括在资本支出中的预算支出联邦。 偿还国家贷款、预算贷款的资金,以及出售财产和其他抵押品获得的资金,这些资金由预算贷款和国家或市政担保的接受者转移给相关行政当局作为预算贷款和国家或市政担保项下义务的抵押品。市政担保,以减号反映在预算支出中。 41. 预算资金的提供形式 预算资金的提供以下列形式进行: 1) 维持预算机构的拨款。 根据俄罗斯联邦预算法,预算机构将预算资金专门用于: a) 工资; b) 将保险费转入国家预算外基金; c) 向人口转移等; 2) 用于支付个人和法人实体根据州或市政合同提供的商品、工程和服务的资金。 所有超过 2000 最低工资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采购均根据州或市政合同进行; 3) 向人口转移——用于资助向人口支付义务的预算资金:养老金、奖学金、津贴、补偿、其他社会支付; 4) 地方政府实施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对人口的强制性支付的拨款; 5) 为实施移交给其他各级政府的某些国家权力而提供的拨款; (六)拨款补偿因政府机关决定增加预算支出或减少预算收入的额外费用; 7) 对法人的预算贷款; 8)对个人和法人的补助和补贴; 9) 对现有或新成立的法人实体的法定资本的投资; 10) 预算间转移支付。 来自联邦预算的政府间转移支付以下列形式提供: a) 对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提供财政援助; b) 对个别市政府预算的财政援助,根据情况并以联邦法律规定的方式提供; c) 其他无偿和不可撤销的转让; d) 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的预算贷记; 11)以国家对外借款为代价的国内信贷和贷款; 12) 向外国提供贷款; 13) 用于偿还债务的资金,包括国家或市政担保。 预算法确定了为预算法规定的特定支出融资的条款和条件,这些支出是预算资金接受者必须履行的义务。 42. 储备金。 支出义务的出现 储备金的资源用于资助不可预见的费用,包括紧急和恢复工作,以消除本财政年度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其他紧急情况的后果。 储备金资源的使用程序由俄罗斯联邦政府、俄罗斯联邦主体执行机构或地方政府的监管法律规定。 行政机关和地方自治机关每季度向立法机关和地方自治代表机关通报准备金的支出情况。 俄罗斯联邦总统储备基金 下一财政年度的联邦预算规定为俄罗斯联邦总统设立储备基金,金额不超过已批准的联邦预算支出的 1%。 俄罗斯联邦总统储备基金的资源用于资助俄罗斯联邦总统法令规定的不可预见费用和额外费用。 俄罗斯联邦总统储备金的支出根据俄罗斯联邦总统的书面命令进行。 俄罗斯联邦的支出义务是由于以下原因产生的: 1)在联邦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对俄罗斯联邦管辖主体的权力或对共同管辖主体的权力时,通过俄罗斯联邦总统和政府的联邦法律或规范性法律文件; 2) 俄罗斯联邦或代表俄罗斯联邦就联邦国家机关行使对俄罗斯联邦管辖的主体的权力或对共同管辖的主体的权力达成的协议; 3)通过联邦法律或俄罗斯联邦总统和政府的监管法律文件,规定以预算法规定的形式和程序从联邦预算中提供预算间转移,包括: a) 俄罗斯联邦主体实体的预算补助金,用于履行俄罗斯联邦主体实体的支出义务,该义务与俄罗斯联邦主体实体的国家当局行使受来自政府资助的财政支持的权力有关联邦预算; b) 对地方预算的补助金,用于履行与地方政府授予俄罗斯联邦某些国家权力有关的支出义务。 俄罗斯联邦的支出义务是以牺牲自己的收入和弥补联邦预算赤字的来源为代价的。 43.俄罗斯联邦主体和自治市的支出义务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支出义务 由于以下原因而产生: 1)通过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俄罗斯联邦主体或代表俄罗斯联邦主体缔结的协议。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机关处理俄罗斯联邦主体的管辖事项; 2) 俄罗斯联邦主体通过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俄罗斯联邦主体或代表俄罗斯联邦主体签订合同(协议)时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机关对共同管辖的主体行使权力; 3) 俄罗斯联邦主体通过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以预算法规定的形式和程序从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中提供预算间转移,包括对地方预算的补助金,用于履行与俄罗斯联邦主体拥有独立国家权力的地方政府有关的市政支出义务; 4)通过俄罗斯联邦主体实体的监管法律文件,以在俄罗斯联邦主体实体的国家机关行使由联邦预算提供资金支持的权力。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支出义务为地方预算提供补助金,以履行与俄罗斯联邦主体授予地方政府某些国家权力有关的市政支出义务,通过提供补助金来履行从地区补偿基金拨入地方预算。 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机关独立确定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公务员和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机构雇员的工作报酬数额和条件。 市政府的支出义务 由于以下原因而产生: 1)通过地方政府对地方重大问题的规范性法律行为; 2)地方自治机关在行使某些国家权力时,通过地方自治机关的规范性法律行为。 地方自治机关独立确定代表的报酬数额和条件。 州当局和地方政府必须保存支出承诺登记册。 支出义务登记册是一组规范的法律行为以及公共当局签订的合同和协议,规定了以相关预算为代价执行的支出义务。 44. 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借款。 财政赤字 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借款 - 这些是来自个人和法人实体、外国、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和信贷,它们产生俄罗斯联邦作为借款人或其他借款人偿还贷款担保人的债务义务。 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对外借款 - 从个人和法人实体、外国、国际金融组织吸引的贷款和信贷,俄罗斯联邦的债务义务是作为借款人或其他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担保人产生的,计价为外币。 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内部借款 - 来自个人和法人实体、外国、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和信贷,俄罗斯联邦的债务义务作为借款人或其他借款人偿还贷款(信贷)的担保人产生,以俄罗斯联邦的货币计价。 俄罗斯联邦主体实体的政府借款,市政借款 - 俄罗斯联邦主体实体或自治市作为借款人或偿还担保人分别从个人和法人实体获得的贷款和信贷其他借款人的贷款,以债务货币计价。 预算赤字 采用有赤字的下一财政年度预算的,有关预算法批准预算赤字的筹资来源,采用无赤字的下一财政年度预算的,有关预算法可以规定从财政赤字的筹资来源中吸引资金,以在偿债成本范围内为支出预算提供资金。 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地方预算的经常性支出,经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法或地方自治政府代表机构条例批准,不得超过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收入数额,地方预算收入数额,由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法或地方自治政府代表机构的条例批准。 由联邦预算法批准的联邦预算赤字规模不得超过相应财政年度俄罗斯联邦偿还国家债务的预算投资和支出总额。 俄罗斯联邦主体法律对当年预算批准的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赤字规模不得超过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收入的15%,不包括来自联邦预算的财政援助。 45. 预算赤字的筹资来源 预算赤字的筹资来源 立法机关批准的下一个财政年度主要筹集资金类型的预算法。 俄罗斯银行的信贷、俄罗斯银行对俄罗斯联邦债务的收购、俄罗斯联邦的组成实体、市政当局在其初始安置期间不能成为预算赤字的融资来源。 1. 联邦预算赤字的资金来源是: 1)以下形式的内部来源: a) 俄罗斯联邦以俄罗斯联邦货币从信贷机构获得的贷款; b) 以俄罗斯联邦名义发行证券的政府贷款; c) 从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其他级别的预算中获得的预算贷款; d) 出售国有财产所得; e) 国家股票和储备的收入超过支出的数额; f) 联邦预算资金核算账户资金余额的变化; 2)以下形式的外部来源: a) 以俄罗斯联邦名义发行证券的外币政府贷款; b) 俄罗斯联邦吸引的外国政府、银行和公司、国际金融组织的外币贷款。 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赤字的资金来源可以是以下形式的内部来源: 1)代表俄罗斯联邦主体发行证券的政府贷款; 2)从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其他各级预算中获得的预算贷款; 3)从信贷机构获得的贷款; 4)出售俄罗斯联邦主体国有财产所得; 5) 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资金核算账户资金余额的变化。 地方预算赤字的筹资来源可以是以下形式的内部来源: 1)市政贷款; 2)从信贷机构获得的贷款; 3)从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其他各级预算中获得的预算贷款; 4) 出售市政府所有的财产所得。 46. 俄罗斯联邦稳定基金 俄罗斯联邦稳定基金 - 部分联邦预算资金,因油价超过基础油价而形成,单独核算、管理和使用,以确保在油价低于基础油价时联邦预算的平衡. 成立稳定基金的来源 分别是: 1) 因油价超过基准价格而产生的额外联邦预算收入; 2) 相应财政年度开始时的联邦预算资金余额,包括从稳定基金的资金安排中获得的收入。 当月计入稳定基金的额外联邦预算收入确定为以下各项的总和: 1)当月原油出口关税对联邦预算的实际收入,乘以当月原油出口关税税率与该关税估计税率之差的比率基础油价格以当月原油关税的出口关税税率计算; 2) 当月从联邦预算中实际收到的矿产(石油)开采税的实际收入,乘以矿产(石油)开采税的现行税率与估计税率之差的比率上述税款按石油基价按当月当月税率计算,按当月矿产(石油)开采税税率计算。 当石油价格低于基准价格时,稳定基金的资金用于弥补联邦预算赤字;如果稳定基金的累计资金量超过500亿卢布,则用于其他目的。 稳定基金资源的使用量由联邦法律确定相应财政年度的联邦预算,其草案由俄罗斯联邦政府提交。 稳定基金的资源可用于外国债务。 稳定基金由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管理。 使用稳定基金资金的业务反映在联邦财政部在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开设的单独账户中。 俄罗斯联邦财政部每月公布报告月月初的稳定基金余额、报告月稳定基金收到的资金数额和稳定基金使用情况的信息。 47. 国家预算外资金 在联邦预算之外,国家基金由俄罗斯联邦国家当局管理,旨在实施公民的宪法权利: 1) 按年龄划分的社会保障; 2)因疾病、残疾、失去养家糊口、生育和抚养子女以及俄罗斯联邦社会保障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下的社会保障; 3)失业时的社会保障; 4) 健康保护和免费医疗。 州非预算资金归联邦所有。 俄罗斯联邦国家非预算基金 分别是: 1)俄罗斯联邦养老基金; 2)RF社会保险基金; 3) 联邦强制医疗保险基金; 4) 俄罗斯联邦国家就业基金。 国家预算外资金收入 形成: 1) 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支付; 2) 个人和法人的自愿捐款; 3) 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其他收入。 国家预算外基金的预算,由联邦财政部根据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的层次从下列税收中分配的税收收入记入贷方: 1)适用简化税制的单一税种: 2)适用简化税制的最低税额: 3) 对某些类型活动的推算收入征收单一税: 4) 统一的农业税/国家预算外资金的资金支出仅用于俄罗斯联邦法律确定的目的,俄罗斯联邦主体实体根据这些资金的预算管理其活动,经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主体法律批准。 州预算外资金的预算执行由联邦财政部执行。 国家预算外基金预算执行报告由基金管理机构编制,并由俄罗斯联邦政府以联邦法律的形式提交联邦议会审议和批准。 48. 公共债务的概念 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债务 - 这些是俄罗斯联邦对个人和法人实体、外国、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法主体的债务义务,包括俄罗斯联邦提供的国家担保下的义务。 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债务由构成国库的所有联邦财产完全担保。 联邦政府当局使用一切权力来产生联邦预算收入,以偿还俄罗斯联邦的债务和偿还俄罗斯联邦的公共债务。 俄罗斯联邦的债务可能以下列形式存在: 1) 代表俄罗斯联邦作为借款人与信贷机构、外国和国际金融组织签订的贷款协议和合同; 2)代表俄罗斯联邦发行证券的政府贷款; 3) 俄罗斯联邦从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其他各级预算中获得预算贷款的合同和协议; 4) 俄罗斯联邦提供国家担保的协议; 5) 代表俄罗斯联邦签订的关于延长和重组俄罗斯联邦往年债务的协议和合同,包括国际协议和合同。 RF 债务可以是短期(最长 1 年)、中期(超过 5 年至 5 年)和长期(超过 30 至 XNUMX 年)。 俄罗斯联邦的债务在贷款具体条款确定的期限内偿还,期限不得超过 30 年。 俄罗斯联邦国家内债规模包括: 1)俄罗斯联邦政府证券债务的名义本金; 2)俄罗斯联邦收到的贷款本金数额; 3)俄罗斯联邦从其他各级预算中获得的预算贷款本金数额; 4) 俄罗斯联邦提供的国家担保下的义务数量。 俄罗斯联邦国家外债规模包括: 1)俄罗斯联邦提供的国家担保义务的数量; 2) 俄罗斯联邦从外国政府、信贷机构、公司和国际金融组织获得的贷款本金数额。 49.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公共债务。 市政债务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公共债务 -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债务义务; 它由构成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库的俄罗斯联邦主体所有的所有财产完全和无条件地担保。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债务可能以下列形式存在: 1) 贷款协议和合同; 2)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贷款,通过发行俄罗斯联邦主体的证券进行; 3) 俄罗斯联邦主体从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其他层次的预算中获得预算贷款的合同和协议; 4)关于为俄罗斯联邦主体提供国家担保的协议; 5) 代表俄罗斯联邦主体签订的关于俄罗斯联邦主体以前年度债务义务的延长和重组的协议和合同,包括国际协议和合同。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公共债务规模包括: 1)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政府证券债务的名义本金; 2)俄罗斯联邦主体收到的贷款本金数额; 3)俄罗斯联邦主体从其他级别的预算中获得的预算贷款的主要债务金额; 4) 俄罗斯联邦主体提供的国家担保义务的数量。 市政债务 - 市政当局的全部债务,由构成市政国库的所有市政财产完全无条件地担保。 市政当局的债务义务可能以以下形式存在: 1) 贷款协议和合同; 2) 发行市政证券贷款; 3) 市政府从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其他各级预算中获得预算贷款的合同和协议; 4) 关于提供市政担保的协议。 市政债务包括: 1) 市政证券债务的本金名义金额; 2) 市政府收到的贷款本金数额; (三)本市从其他各级预算中获得的预算贷款本金数额; 4) 市政府提供的市政担保下的义务数量。 50. 还本付息 俄罗斯联邦国家内债的服务 由俄罗斯银行及其机构通过实施俄罗斯联邦债务的安排、赎回和以利息或其他形式支付收入的操作来执行。 俄罗斯银行履行俄罗斯联邦政府总代理人的职能,以支付债务、偿还债务和以利息形式支付收入,是根据特殊情况进行的。与俄罗斯联邦政府授权作为政府证券发行人的联邦执行机构签订的协议。 俄罗斯银行免费履行国家内债的总代理职能。 为偿还公共债务而提供的代理服务的支付是由为偿还公共债务而分配的联邦预算资金支付的。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内债、市政债务的偿付根据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法律和地方政府的法律行为进行。 债务信息由授权机构在债务产生之日起不超过 3 天的期限内记入俄罗斯联邦国家债务簿、俄罗斯联邦主体实体的国家债务簿或市政债务簿。 输入市政债务簿的信息必须强制传输到俄罗斯联邦相关主体的国家债务簿维护机构,然后该信息以下列方式传输到俄罗斯联邦国家债务簿维护机构:在本机构规定的时限内。 俄罗斯联邦国家债务簿应包含有关俄罗斯联邦债务数量、债务发生日期、债务担保形式、全部或部分债务履行情况以及其他信息的信息. 关于俄罗斯联邦主体对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所有国家借款的债务义务金额、借款日期、担保义务形式、全部或部分履行这些义务的信息,如以及其他信息,其组成由主体RF的执行机构确定。 市政债务簿应包含市政债务金额、借款日期、债务担保形式、全部或部分债务履行情况以及其他信息,其构成如下:由地方自治政府代表机构设立。 51、对外借款和对内借款 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对外借款 用于弥补联邦预算赤字和偿还俄罗斯联邦的政府债务。 俄罗斯联邦进行国家对外借款和签订为吸引对外借款提供国家担保协议的权利属于俄罗斯联邦。 俄罗斯联邦政府或俄罗斯联邦政府授权的负责联邦执行机构可以代表俄罗斯联邦政府进行对外借款。 州和市政内部借款 用于弥补各自预算的赤字,以及在偿还国家和市政债务的支出范围内为各自预算的支出提供资金。 代表俄罗斯联邦进行国家内部借款和向其他借款人提供国家担保以吸引信贷(贷款)的权利属于俄罗斯联邦政府或俄罗斯联邦政府授权的负责联邦执行机构. 代表俄罗斯联邦主体进行国家内部借款和向其他借款人提供国家担保以吸引信贷(贷款)的权利属于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唯一授权执行机构。 根据市政府章程,代表市政府进行市政府内部借款和向其他借款人提供市政府担保以吸引贷款的权利属于地方自治政府授权机构。 债务重组 根据协议终止构成国家或市政债务的债务义务,并将这些债务义务替换为其他债务义务,为服务和偿还义务提供其他条件。 国家内部和外部债务的最大数量,俄罗斯联邦下一财政年度的外部借款限额由关于下一财政年度联邦预算的联邦法律批准,债务按形式细分抵押品。 俄罗斯联邦拥有统一的俄罗斯联邦国家借款核算和登记系统。 俄罗斯联邦主体、市镇向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登记借款。 俄罗斯联邦财政部负责维护俄罗斯联邦内债和外债的国家账簿。 俄罗斯联邦国家对外借款计划是俄罗斯联邦下一财政年度的对外借款清单,分为非相关(金融)借款和定向对外借款。 52. 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主体、市政府内部借款计划 俄罗斯联邦国家内部借款计划,俄罗斯联邦主体,市政当局 - 这是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主体、各市政府下一个财政年度的内部借款清单,按借款类型、旨在弥补预算赤字和偿还国家和市政债务的借款总额列出。 在发行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主体、以独立财产形式履行义务的担保的市政府、俄罗斯联邦国家内部借款计划、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债务时联邦,市政当局必须包含有关这些义务问题的定量数据,以俄罗斯联邦货币表示,以及一份财产清单,可以作为在借款期间履行这些义务的担保。 该计划由联邦执行机构、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执行机构以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法草案附件的形式提交给相关立法机构,其中必须包括贷款协议前几年结束。 来自借款和其他债务义务的预算收入反映在预算中,作为预算赤字的筹资来源。 偿还债务的所有费用,包括折扣,或国家或市政证券的配售价格与赎回(回购)价格之间的差额,在预算中反映为偿还国家或市政债务的费用。 配售政府或市政证券超过面值的收入、累计票面收入、以低于配售价格回购证券的收入,从实际费用中扣除用于偿还今年的国家或市政债务。 偿还俄罗斯联邦债务本金、俄罗斯联邦主体债务、因国家或市政借款而产生的市政债务,在相应预算赤字的融资来源中予以考虑,方法是减少相应预算赤字的资金来源数量。 在发行国家或市政证券的情况下,履行义务的保证是国家或市政当局拥有的单独财产,根据发行条款,可以履行此类证券下的义务通过转让这些国家或市政证券所有者的所有权,作为发行上述国家或市政证券的抵押品的财产。 在履行国家或地方证券项下的债务时,作为单独财产的债务履行担保,通过将该财产转让给债权人,国家或地方债务的金额减去该债务的本金债务金额以这种方式偿还。 53. 国家和市政担保 国家或市政担保是一种确保民事义务的方法,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主体或自治市分别凭借该担保方式——担保人提出书面义务,要求该人履行以下义务:国家或市政担保的提供者,对第三方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国家或市政担保的书面形式是强制性的。 不遵守州或市担保的书面形式,其担保无效。 州或市担保规定: 1) 担保人信息,包括其名称(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主体、直辖市)和代表担保人出具担保的机构名称; 2) 担保义务范围的确定。 保修期由履约年限决定 提供担保的义务。 担保主要在竞争基础上提供。 国家或地方担保下的保证人除承担债务人在其所保证的债务下的责任外,还承担附属责任,保证人对第三人的义务仅限于支付与该债务人的债务数额相对应的金额。保证。 保证人履行了被保证人义务的,有权要求被保证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民事立法规定的方式全额退还已支付给第三人的国家或地方担保的款项。俄罗斯联邦。 国家和市政担保的执行在预算支出的构成中反映为提供贷款。 俄罗斯联邦为以俄罗斯联邦货币担保债务而提供的国家担保总额,作为债务义务的一种计入俄罗斯联邦国家内债。 俄罗斯联邦为担保外币债务而提供的国家担保总额,作为债务义务的一种包含在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外债中。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担保和市政担保向俄罗斯联邦主体、市政府和法人提供,以确保其履行对第三方的义务。 关于提供州或市担保的协议必须表明其提供的义务。 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在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债务中,市政债务作为一种债务义务。 当担保的接受者履行对第三方的义务时,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债务,市政债务减少适当的数额,这反映在预算执行报告中。 54、预算政策的主要任务 预算政策应立足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需要,为确保经济和社会领域的积极结构性变化、解决宏观经济平衡问题、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效率和透明度创造条件. 持续降低通货膨胀率仍应成为俄罗斯联邦政府关注的焦点。 抗通胀措施的重点应从抑制已经发生的通胀飙升转向消除通胀较高持续存在的原因。 在制定和实施预算政策时,俄罗斯联邦政府应在以下方面采取行动。 1. 确保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的长期平衡。 首先,这关系到国家在养老金和其他类型的国家社会保险领域的义务的履行。 2. 继续在稳定基金中积累“机会主义”预算收入的政策。 超过基数的稳定基金资金应专门用于替代预算赤字的外部融资来源和(或)提前偿还国家外债。 3.提高预算支出的有效性。 各级预算的支出应集中在最终结果上,而最终结果应以最有效的方式实现。 4. 增强中期财务规划作用。 5. 确保满足州和市政需求的采购的透明度和效率。 六、改进国有资产管理。 严格遵守为住房和公共综合体以及自然垄断组织的服务制定受监管关税的法定期限,即在向立法机构提交预算草案之前。 8. 俄罗斯有效参与国际社会减轻最贫穷国家债务负担的倡议。 9. 重组和增资国家专业投资机构,支持货物出口和技术进口,为大型投资项目提供长期融资。 利用投资基金、风险基金、工业生产、技术创新和旅游休闲经济特区、特许协议、高科技领域的技术园区等机制,扩大私人投资。 55.预算支出的主要优先事项 俄罗斯联邦政府在制定 2007-2009 年俄罗斯联邦长期财务计划和 2007 年联邦预算草案时,为实施提高公共部门工资、雇员工资的决定提供资金。军事人员和执法人员。 要特别注意解决提高养老金领取者生活水平的问题。 特别是有必要确保执行先前的决定,将社会养老金的规模提高到不低于养老金领取者最低生活保障的水平。 在俄罗斯联邦总统致俄罗斯联邦议会的致辞中,提出了在质量上改善母婴支持系统的任务,以显着提高出生率。 在制定 2007 年及以后年份的联邦预算时,应考虑实施所需的资金。 旨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联邦法律应在 2007 年联邦预算草案提交国家杜马之前通过,并应在今年年底之前通过确定适当支付机制的法律法案。 2007-2008年要确保国家重点项目实施的资金分配。考虑到2006年的工作经验,有必要明确项目的具体参数和机制,以提高项目的效率。规划2007年工作时,必须考虑各级预算资金、国家预算外资金和其他用于实施项目活动的资金。要提高预算资金支出的透明度。所有指定资金必须具体反映在预算分类中。 要确保教育卫生工程和相关领域结构现代化措施的协调实施。 在农工业部门,要确保国家支持措施的可得性和针对性,并扩大其形式。 应特别注意引进现代技术,进一步发展贷款,包括抵押、农业保险和其他刺激公民商业活动和提高农村生活水平的机制。 发展租赁应促进使用最经济的农业机械设备。 预算的支出部分还应包括用于发展纳米技术产业和创建元素基地的资金。 56. 改善预算间关系 各级公共权力的权限划分基本完备。 现在要确保严格遵守决策责任划分原则,无条件履行相关预算的支出义务。 有必要对通过联邦法律的时间施加限制,这些法律会改变预算和税收立法,并影响计入地区和地方预算的税费的收取。 此类法律必须在向国家杜马提交下一财政年度联邦预算草案前一个月通过。 应为每个城市(包括定居点)形成税务报告。 有必要改进俄罗斯联邦主体财政支持联邦基金补贴的分配方法,以减少依赖,增加地区发展自己的税基的动力。 还需要制定一种正式的方法来评估预算纪律状况和处理违规者的程序,包括减少某些类型的预算间转移支付给他们的转移量。 建议修改向地区提供财政援助以发展社会和工程基础设施的程序。 目前通过各种渠道分散的投资基金,以及在共同融资的基础上向俄罗斯联邦主体转移的其他资金,应合并到联邦共同融资费用基金中,为其建立统一和透明的原则。分配,主要考虑到各地区的预算安全。 作为执行该提案的一部分,特别有必要在2007年向各地区提供至少35亿卢布的额外补贴。用于高速公路(包括定居点道路)的建设和现代化改造,包括为大规模低层和多公寓建筑的新微区提供高速公路。当务之急仍然是制定长期激励措施,提高地区和市级财政管理质量,扩大预算流程改革,并将预算部门重组到地区和地方一级。 落实区域和市级财政透明化原则。 在公共领域发布的有关其状况的最低信息清单应该在全国范围内相同。 还应向市政当局提供方法上的援助和对金融当局的培训援助。 作者:娜塔莉亚·布尔汉诺娃 我们推荐有趣的文章 部分 讲义、备忘单: ▪ 银行法。 婴儿床 查看其他文章 部分 讲义、备忘单. 读和写 有帮助 对这篇文章的评论. 科技、新电子最新动态: 用于触摸仿真的人造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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