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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讲义:简而言之,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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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文章评论

题目一、金融理论导论

1.1。 金融的概念及其功能

“金融”的概念表达了与为国家、市政和私营经济部门、生产、流通和家庭提供资金来源相关的经济关系。 金融的运作旨在有效发展以社会为导向的经济。

公共财政管理的目的是执行财政政策的规定。

主要 方法论原则 财务管理是:

- 对最终目标的依赖;

- 所有经济部门的宏观经济平衡;

- 符合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

- 使用经济法;

- 根据实际机会考虑内部和外部经济和政治条件。

财务管理的目的 - 确保稳定和财政独立,具体表现为宏观经济平衡、预算盈余、公共债务减少、本国货币坚挺,从而提高人民福祉。

具体的 财务管理的方法和形式 是财务规划、预测、规划、监管、控制、通过适当的财务立法、证实渐进式动员方法系统和有效利用财政资源。

总体而言,对于财务而言,计划、组织和激励等功能至关重要。

规划职能包括根据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主体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和管辖权划分,制定目标和选择实现目标的方式,以及制定预测和商业计划为企业和组织的发展,估计家庭收入和支出。 规划职能通常包括随着时间的推移分配有限数量的财政资源,同时考虑到发展优先事项和目标,以及在预算、企业和家庭之间重新分配财政资源。 该功能是通过为相应的财政年度和前景制定预算、计划和预测、财政资源平衡、建立税收程序等来实现的。

组织的职能包括企业对组织形式和法律形式的选择、预算结构、预算过程中立法和行政机关的权力划分、财政机关职能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的界定等。 这一功能与企业和家庭的预算流动和财政资源的内部调控系统的组织构建过程相关联。

激励功能涉及选择最优的手段和方法来确保目标的实现。 此功能允许您突出显示刺激组织财务活动的因素。 在财务的战术和战略方面做出决策的过程中,决定人们行为的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与实际货币流通监管相关的活动过程中,金融的三个主要功能得以实现:再生产、分配和控制。

金融的再生产功能是在简单的扩大再生产过程中,保证资本流通各个阶段的物质、劳动力和货币资源的平衡。 复制是在拥有财产的独立经济实体的框架内进行的。

以价值形式表现的财产的经济隔离导致需要在个别组织、国家等的框架内规范其流通。

资金的持续流通是资金流通的一个阶段。 现金周期始于资金的预付。 预付款发生在用于购买原材料、材料、货物、工程和服务付款的资金在一个生产周期内以销售生产或购买的货物、已完成的工作、提供的服务。

投资是指将资金用于资本目的。 投资与预付款的不同之处在于,资金长期处于非流通状态,由于定期扣除成本而分期返还给企业。

再生产功能的特点是公司资产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指标。 盈利能力是指公司从销售商品、产品、工程、服务中获得的收入超过了所产生的成本。 资产(财产)的流动性意味着能够轻松出售或将其变成现金。 财务资源的有效管理使您能够提高盈利能力并确保长期投资。 要保持较高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金融资源管理的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生殖功能刺激了金融资源的积累。 储蓄问题与国家财政和信贷政策密切相关,因为国家通过税收和预算等各种机制为调节经济中的现金流创造了条件。 它与世界各地的金融有关。

金融再生产功能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运行功能——为企业、组织、预算和预算外资金提供持续融资的资金,即支付、结算和履行财务义务。 经营职能对金融发展的长期战略不产生重大影响。 生殖功能将资本积累放在首位,以解决长期投资问题。

分配功能与再生产功能密切相关,因为销售商品、产品、工程和服务的收益要进行分配和再分配。 资金分配发生在创业活动的过程中,当它们被直接发送到其预期目的以支付成本并产生收入(损失)时。

资金再分配 这是通过集中资金(预算、预算外资金等)进行的二次分配,确保资源流向非生产领域。 由于生产劳动创造的利润的一部分被提取,再分配是可能的。

分配功能在于,由于收到的销售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租金支付、收到的罚款、汇兑差额等),确保履行对预算、银行和交易对手的货币义务。

金融的控制功能是实现卢布对真实货币周转量和现金资金形成的控制。 它允许通过比较和分析成本和结果,识别经济实体活动的积极和消极方面,并在此基础上做出适当的决策。 卢布控制有两种形式:

1)控制财务指标的变化,支付结算的状态;

2)控制融资策略的实施。 在第一种情况下,我们谈论的是制裁和激励制度,即强制或相反的刺激性措施,在第二种情况下,我们谈论的是实施长期金融政策(基于对融资秩序和条件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的后果的预测),以便最佳地管理金融体系。

由于所有制形式的转变、私有化和商业化、俄罗斯联邦民法典规定的新组织和法律形式的使用、制度变革(立法和监管法律行为、形式和国家调控方法)、资本市场的形成、劳动力、商品和服务、价格自由化、对外经济活动、外汇关系等。

财务的控制功能总是有一种特定的表现形式:它可以集中在作为单一管理对象的企业,集中在其结构部门,集中在某一层级的预算,集中在任何预算外资金和个人上。 .

金融的控制功能与再生产和分配功能相联系。 它可以在做出这个或那个决定时发挥积极作用,也可以被动地反映资金分配和再生产过程的结果。

控制功能体现在:收入的合规程度,现金资金结构与扩产计划任务的关系; 纠正企业、预算、预算外资金、家庭收支差额。

1.2. 金融系统

“金融体系”的概念是一个更普遍的“金融”概念的发展。 财务表达经济社会关系。 然而,在金融的各个环节中,这些关系的表现方式各不相同,各有特点。 金融的每个环节都以某种方式影响再生产过程,具有其固有的功能。 因此,企业的财务是为物质生产服务的。 在他们的参与下,GDP 得以创造,并在企业和经济部门内分配。 通过国家预算,资源被调动到国家的主要集中基金,并在经济部门、经济区域和人口中的各个社会群体之间进行资金的重新分配。 预算外专项资金用途严格。 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给企业和民众造成的损失,以及用于个人保险——在发生保险事件时向被保险人或其家人提供物质支持。

金融体系的本质,一方面是由分配和再分配关系的性质决定的,一方面是金融资源价值的流动,另一方面是国家权力的性质,其维护需要强制性使用税收和非税收积累方法收集财政资源,以资助与国家当局履行社会义务相关的成本。 国家的金融体系是金融在经济中具体运用的形式和方法的反映,根据所涉及的经济模式,很大程度上是由它决定的。

一些国家的金融体系结构可能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财力资金种类繁多,动员方式和使用方式不同,但相互联系紧密,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正反作用。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进程,以及国家金融体系各个部分的金融资源资金的形成和使用。 可以说,金融体系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其独立的要素,但这种独立性是相对的。 金融体系 - 这是一组由国家、非金融经济部门(经济实体)、个体金融机构和人口(家庭)支配的各种类型的金融资源,以履行分配给他们的职能,以及满足经济和社会需求。

对不同社会再生产条件下金融发展模式的分析表明,其内容存在共同特征,这是由于保留了金融运作的客观原因和条件。 在这些条件中,如前所述,有两个特点: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和作为这些关系主体的国家的存在。 与货币、信贷、工资基金等价值类别不同,金融与国家的运作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然而,所有金融关系中存在的共同特征并不排除它们之间的某些差异。

形成发达的资金体系是现代经济的一个特征。 俄罗斯和世界经济中的资金是一个多元现象。 基金有国家基金和非国家基金、预算基金和预算外基金、国家基金和国际基金、联邦基金、地区基金和地方基金、部门基金、部门间基金和特殊基金、慈善基金、互助基金、投资基金等。 它们的规模、填充来源和支出方向是在预算本身通过时获得批准的——这些资金是目标预算基金、预算间调节基金等。虽然这些基金是预算的一部分,但它们的活动受到特殊规则的约束。 除预算资金外,还有许多发展相当迅速的预算外资金——国家社会保险、非国家保险、部门性保险、地区性保险等。尽管此类基金多种多样,但作为公共部门财政的特殊形式,它们有共同的特点。

金融体系基于三个基本要素:

1)功能目的,表现为系统中各环节执行其任务。 例如,国家预算表达了国家、企业和人民之间的分配关系,由全国性财政资源基金的形成和使用决定。 财产和人身保险是公民在没有足够机会建立储备金的情况下进行失业、老年和残疾自我保险的保险保障方式之一。 企业金融是指为满足社会生产主要环节的多种需要、履行对国家预算和商业银行的义务而创造和使用货币资金的关系;

2)属地性,体现在每个地区、共和国都有适当的金融和保险机构机构;

3) 金融体系的统一性,这是由国家单一的经济和政治基础所决定的,它决定了国家通过具有共同目标的中央金融机构所奉行的单一金融政策。 所有环节的管理都是在统一的基本立法和监管行为的基础上进行的。

国家金融体系的组织结构 是一组具有金融管理体系特征的金融机构和机构。 金融活动的一般管理由国家当局和行政部门进行。 金融系统的机构和机构的结构如图 1.1 所示。 XNUMX。

米。 1.1。 国家金融体系的结构

金融作为一个具有共同属性的整体经济门类,有其自身的构成、相互关联的联系和特点。 金融系统的每一个环节都以某种方式影响着再生产的过程,它的各个阶段和阶段。 国家财政是由其支配的资金(联邦预算、地区预算、市政预算、稳定基金)的集中资金,在国家的生产、技术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家影响货币政策、通货膨胀率、社会生产的主要比例、经济部门、地区、行业之间金融资源的分配阶段,以及国家经济、投资和社会进程的参数。 同时,通过预算外资金实施的社会保险,确保在发生残疾、老年和暂时残疾时保护公民的个人利益。 国家信用会影响保险体系,因为国家既可以是保险公司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债权人。 国家还可以充当保险公司财务稳定的保证人。

企业的财务通过初级收入和储蓄的形成直接参与再生产过程。 许多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过程不仅是自费进行,还通过利用银行、保险公司的贷款和证券市场的资金吸引来进行。 同时,商业组织、公共组织和基金的运输、财产、金融和工业风险保险确保了经济过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及它们的金融稳定性。

议题 2. 预算作为国家体系的主要环节

2.1。 预算的本质

作为经济范畴 预算 代表国家集中资金的形成、计划分配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套经济(货币)关系。 在税收、费用、关税的帮助下,以及在使用中央预算基金时,国家与其主体(法人实体和个人)之间会出现预算关系; 通过经济关系,每年将企业、组织的很大一部分储蓄和部分人口收入调动到国家预算中。 预算资金用于为国家、社会和文化活动的任务和职能提供财政支持。

国家预算的概念还具有法律(立法)方面。 从这个角度来看,它被认为是国家的财政计划。

作为法律行为 国家预算 定义如下:这是国家或行政区域实体的集中货币资金的形成、分配和使用的主要财务计划,经国家权力相关立法(代表)机构批准并确定法定权利和参与预算关系的义务。[1]

财政计划的核心是国家综合财政计划,与社会发展计划同步制定,是国家财政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 财政计划旨在反映社会生产中物质和货币比例的一致性。 国家综合财政收支平衡的发展,赋予了国家预算新的地位——国家集中货币基金的形成和支出与财政资源、货币资源的流动相结合的关键平衡作用。

国家预算是国家的主要财政计划,是金融体系的中心环节。 其主要目的是借助财政资源,为经济的有效发展、解决国家任务和加强国防能力创造条件。

当将国家预算作为一项财务计划时,它们意味着人们在制定、批准和执行预算方面的有意识的活动。

国家预算作为一个经济范畴,一方面体现国家与企业、组织和民众之间的经济关系体系,另一方面体现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以及中央集权的国家基金的形成。

国家预算的概念在其目前的解释中不仅表达了一定的货币关系,而且还有与之相对应的物质和物质的体现——国家基金的基金。

国家预算是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阶段和再分配阶段形成的。 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过程中,国家以税收(增值税、消费税等)的形式获得部分净收入供其支配。 通过再分配,各种所有制企业和经济组织的部分利润进入预算。

与任何其他经济范畴一样,预算的本质体现在它的功能上。 国家预算与整个金融体系一样,具有两个功能——分配(再分配)和控制。 [2] 例如,G. B. Polyak 确定了预算的以下功能:[3]

1)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2) 国家调控和刺激经济;

3)社会领域的财政支持和国家社会政策的实施;

4)控制资金集中资金的形成和使用。

2.2. 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的发展

俄罗斯市政财政改革是俄罗斯经济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有15年以上的历史。 对于市政当局而言,这项改革意味着地方预算收入和支出形成条件的巨大变化,新预算程序的发展,市政当局“应对联邦和地区政策挑战”的能力的形成。 15年后,可以进行有条件的分期改革。 [4]

第一阶段应考虑为 1990-1993 年。 - 这是现代俄罗斯国家形成的时期,最终通过了俄罗斯联邦宪法。 关于艺术的财务问题。 俄罗斯联邦宪法第132条规定,地方政府独立管理市政财产,制定、批准和执行地方预算,确定地方税费等。同一条规定,法律赋予地方政府独立的国家权力以及实施所需的转移物质和财政资源(不幸的是,俄罗斯市政财政的进一步历史充满了国家权力在没有必要资金的情况下转移到市政一级的例子)。

当时俄罗斯的预算结构兼具单一制和邦联制国家的特点。 一方面,俄罗斯联邦的臣民几乎完全依赖联邦税收的扣除和联邦预算的财政援助。 税收仅由联邦部门——俄罗斯联邦国家税务局征收,地区和地方行政部门的预算由联邦预算提供资金。 另一方面,管理着该国一半综合预算的俄罗斯联邦各主体试图控制其领土上的联邦支出。 因此,在这种条件下形成的预算间关系体系与其说是“预算联邦制”,不如说是“预算封建主义”。 [5]

俄罗斯联邦宪法的通过标志着包括市政财政改革在内的激进经济改革第一阶段的结束。 地方自治政府的存在,不属于国家权力体系的一部分,被载入国家最高立法法案。

地方预算独立原则已在 15 年 1993 月 4807 日第 1-XNUMX 号俄罗斯联邦法“关于预算权利和代表和执行机构的预算外资金的形成和使用权的基础”中作出规定俄罗斯联邦、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区、地区、莫斯科市和圣彼得堡市、地方自治机构的共和国国家权力”,在俄罗斯宪法通过之前生效联邦。

按照联邦结构的原则划分预算体系的层级,应以各级预算的财政自主性概念为基础。 由于这些层面的高度垂直不平衡,整个预算系统变得不稳定并且工作效率低下。

市政财政改革的第二阶段可以考虑为1993-1994年。 1994年,联邦中央引入了各地区统一的“分割”联邦税制度,取代了以前存在的差别税率(23年2003月186日联邦法第2004-FZ号“关于1990年联邦预算”)。 这些决定极大地改变了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收入形成体系,使其更加可预测。 相应地,地方预算收入的形成体系也变得更加可预测。 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在 1994 世纪 1995 年代中期同时开始税收改革。 此外,这些国家的改革是由一个团队启动的——当时来自世界各地的一大批税务专家在阿拉木图工作,为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税法的作者提供建议。 147年,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团体根据西方标准创建了示范税法。 正如世界上最好的税务专家所认为的那样,这两份文件都是税务立法的典范。 尽管如此,议会中都没有讨论其中任何一个。 6年,哈萨克斯坦议会自行解散,并决定赋予总统颁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令的权利。 在选出新议会之前,哈萨克斯坦有 2000 项基本法律通过总统令实施,其中包括《民法典》、《税法典》和《土地法典》。 [XNUMX] 哈萨克斯坦的税法在许多方面都不完善,但它提供了许多个人性质的福利。 因此,该法每年都会进行修改,该国的税收立法不稳定。 然而,随后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积累经验后,哈萨克斯坦税务机关了解在哈萨克斯坦的经济条件下,正常、高效、真正有效的税法应该是什么样的。 而且,重要的是,他们学会了不仅利用税收来填补预算。 XNUMX年,哈萨克斯坦开始制定新的税法,与之前的版本不同,它不仅解决了财政问题,而且使广泛发挥税收的监管和激励功能成为可能。

俄罗斯联邦税法 (TC RF) 第一部分于 1998 年通过,第二部分于 2002 年通过; 在这些文件通过之前,规范国内税收关系的主要规范性法案是27年1991月2118日第XNUMX-I号俄罗斯联邦法律“关于俄罗斯联邦税收制度的基本原理”。 当时,与鞑靼斯坦、巴什科尔托斯坦、雅库特签署了协议,使这些共和国的特殊预算地位合法化,根据该协议,税收开始以特殊方式从其领土转移到联邦预算。

第三阶段改革——1995年至1998年。在此期间,6年1991月1550日第25-I号“俄罗斯联邦地方自治”的俄罗斯联邦法和1997月126日的联邦法, 1996 年第 53-FZ 号“关于俄罗斯联邦地方自治政府的财政基础”。 后者将最重要的联邦税收的征收份额分配给地方一级,从而在市政收入的形成过程中引入了更大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2.1 年,超过 XNUMX% 的收入用于俄罗斯联邦各主体的预算(表 XNUMX)。

唯一的联邦税,其收益被严格分配到预算系统的各个层面,是支付使用地下资源和自然资源的费用。 根据联邦预算年度法,剩余的联邦税在联邦预算和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之间分配。

表2.1 1996年RF预算系统各级之间的收入分配,%

1994-1997年俄罗斯联邦主体征收25%的增值税、90-100%的个人所得税、50%的酒精产品消费税、100%的其他消费税(矿物原料、汽油、汽车、进口商品的消费税除外)。 此外,自1994年起,俄罗斯联邦各主体有权除联邦13%的税率外,自行制定企业利润税率(大多数地区实行的最高税率为22%)。

当时考虑了俄罗斯联邦税制改革的三种模式:

1)“美式”方法,对于某些税种,各级政府有自己的收入来源,而对于间接税,不同级别的政府在同一计税基础上引入自己的税率;

2)“德国”方式,各级政府分享主要一般收入的收益;

3)“加拿大”方式,即不同级别的政府在同一计税基础上引入各自的税率。

与此同时,联邦中心通过了各种社会法律,并将相关费用的融资转移给各市政府。 对各市政府来说最“困难”的财政是12年1995月5日第132-FZ号“关于退伍军人”的联邦法。 联邦中央适用《俄罗斯联邦宪法》第1996条,规定地方自治机关享有国家权力,但没有规定向市政府转移必要的财政资源的义务。 没有足够的地方预算资金来资助“联邦授权”,这些指令没有得到充分执行,出现了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地方政府没有财政义务承担联邦法律规定的费用的情况。 从 100 年的联邦预算来看,只有国防和国际活动获得了 72,8% 的资助,执法活动获得了 2.2% 的资助(表 XNUMX)。

表2.2 1996年俄罗斯联邦合并预算主要支出中各级预算的比重,%

改革的第四阶段 - 从 1999 年到 2002 年,俄罗斯联邦的预算和税法开始运作。 这些法律对于改革预算关系和税收政策,对于整个经济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地方一级建立相对独立的金融体系的概念并没有在其中提出。 直到 2001 世纪,联邦中心才开始认真对待市政当局的金融概念。 (21 年俄罗斯联邦政府批准的预算联邦制发展纲要;2001 年 741 月 2001 日俄罗斯联邦总统令第俄罗斯联邦和地方政府在俄罗斯联邦总统办公厅副主任 D.N. Kozak 的领导下)。 这一时期的市政财政改革的特点是税收收入和支出权力在联邦和地区层面集中化。 在此期间,市政当局自身的收入减少,地方预算对区域转移支付的依赖增加。 联邦当局继续做出彻底改变市政当局支出义务的决定。 一个例子是自 XNUMX 年 XNUMX 月以来公共部门雇员工资率的变化。和以前一样,这些决定并没有有助于提高市政财政管理的效率。

直到2000年代初。 俄罗斯各级预算的职责和可能性的划分受到多层次、复杂的从属组织的地方自治制度的阻碍,该制度因地区而异,导致无法解决的问题。 因此,在俄罗斯联邦的各个主体中,有一到三级地方自治,或者根本没有地方自治。 有时,个别自治市被赋予国家权力,实际上是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权力机构的领土细分,而在其他地区,则形成了多层次、复杂的独立权力机构结构。

作为城市财政改革的先决条件,可以考虑俄罗斯联邦政府 15 年 2001 月 584 日第 2005 号令批准的截至 XNUMX 年期间俄罗斯联邦预算联邦制发展纲要。

它定义了在不同级别预算之间划分支出能力的原则,以及未来几年支出能力分配变化的具体方向(见计划第 2 节)。 预算体系各级之间的税收划分原则也已经确立。 让我们特别注意一个原则,即各级预算的自身收入应成为有效实施分配给他们的支出权力的主要资源,包括区域和市的预算拨款均等化。 联邦当局在准备联邦法律草案和其他监管法律行为时必须考虑到预算联邦制发展计划的规定。 在某种程度上,市政财政系统的真正改革取决于在制定法律时如何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考虑到这一普遍进步的计划的规定。

第五阶段——2003年至今。 根据 6 年 2003 月 131 日第 XNUMX-FZ 号联邦法《关于组织地方自治的一般原则》,地方预算分为两级预算:

1)市辖区和市区的预算;

2)城乡居民点预算。

现阶段,俄罗斯的国家预算体系应从根本上进行重组,包括四个层次:联邦、地区、市级和市区级,以及农村和城市居民区。

所有这些预算都是自主运作的。 地方预算的收入和支出不包括在领土预算中,后者不包括在联邦和地区预算中。

如果在地方预算的单一国家中,收入和支出不包括在国家预算中并且起非常微不足道的作用,那么在联邦国家中,它们不包括在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中,并且对于通过地方领土和社区的发展来发展整个国家。

俄罗斯联邦的这种预算体系结构与西方国家的预算体系结构接近,其中地方预算作为所有地方财政中最重要的环节,其比重不断增加。 由于支出职能扩大,地方政府资金不足,面临的挑战是增加自己的收入基础。 目前,俄罗斯联邦的预算体系结构以及各级预算之间的资源分配比例已尽可能接近西方联邦国家。 因此,如果早在 1992 年,所有积累资源的 70% 都流向联邦预算,只有 30% 流向地区和地方预算,那么到了 1995 年,这一比例就分别为 49% 和 51%。 自2001年以来,观察到了相反的过程。 就盈利能力而言,增值税和某些类型的消费税这两项主要税收的收入 100% 转入联邦预算。 这些收入约为 600 亿卢布,占预算所有税收收入的 53%。 相反,联邦政府希望简化和统一预算体系中资金流动的原则,从而解释了财政资源最大限度集中的政策的回归,以及需要同时遵守具有自己的收入来源的较低预算的独立性和安全性原则。 从调节较低预算收入基础的短期任务的角度来看,联邦政府朝这个方向采取的行动无疑是合理的。 但今后各级预算独立性原则落实的保证应该是最大限度地向下级预算下放税收权力。

正如 A. M. Lavrov 指出的那样,经济中产生了独立的经济主体。 正如政治家有自己的数字一样,预算资金的独立负责管理者也应该出现在公共部门。 [7]

俄罗斯联邦最佳权力下放的目标是建立授权和负责任的预算基金管理者,可以是当局、部委、机构。

影响权力下放的外部条件包括:

1) 辅助性——“自下而上”的权力划分;

2) 形式化——用已实施的规则代替传统;

3)硬预算限制——“赚”不撤回,“不赚”不分配;

4)竞争环境——资源流动,抑制不正当竞争;

5)风险管理——稳定基金和保险。 有必要划分联邦、地区和地方预算之间的权力和责任,并将公共财政的管理划分为三个层次:

1)宏观层面: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主体——市镇(预算间关系改革);

2) 中观层面:政府-财政当局-部委(预算流程改革);

3) 微观层面:部委-服务-机构(预算网络重组)。

宏观层面的特点是垂直分界。 没有这一点,公共部门就不可能进行任何改革。

作为预算间关系改革的一部分,这种分离发生后,我们可以进入中观层面:政府、金融和经济机构(预算资金的整体管理者)和负责提供特定类型服务的部委之间的权力分配。 只有在此之后,才有可能进入微观层面——这是最必要、最重要的去中心化阶段。 提供公共服务的独立机构的出现可以与经济领域的私有化相比。 公共服务提供的非国有化也应该在微观层面上进行。 各部委和其他机构应共享资源,并追究其责任。

同时,要营造竞争环境,使预算体系的资源相对容易在预算资金管理者之间流动。 这些资源的一部分应该取决于每个管理员的表现,他们有义务为这些资金而战。 预算资金的独立管理者在准市场条件下运作,将推动整个系统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根据经济科学的基本原理,确保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有效预算联邦制模型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联邦中心必须有有效的权力来确保单一的法律空间。

2.明确各级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力。

3. 地区当局必须在其领土范围内拥有足够的自治权,以实施独立的财政和经济政策。

4. 地区当局必须经常处于严重的预算限制条件下,即不直接依赖于更高的预算,而是依赖于他们自己的财政和经济政策的结果。

5. 所有命名条件必须稳定且不可协商。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俄罗斯进行的研究表明,俄罗斯的制度不符合任何这些标准。 总结该领域的工作经验和研究的结果是通过了上文提到的截至 2005 年的俄罗斯联邦预算联邦制发展计划。 俄罗斯联邦所有税收的50%以上是在仅占该国人口10%的22个地区征收的; 总税收的20%归莫斯科预算,国家税收的42%归“前五名”(包括莫斯科)的预算,其中只有全国14%的人口居住,国家总收入的56%归于拥有27%人口的“前十名”的预算。 占人口50%的28个最贫困地区仅占全部收入的13%。 [8]

俄罗斯财政政策中心专家得出的结论是,为了使所有科目的预算安全达到同一水平,所有国家税收收入的至少85%应集中在联邦预算中,其中只有约一半应以财政援助的形式进行再分配。 随着联邦预算收入占国家综合预算总收入的比例从50%增加到60%,以及对地区援助数量的增加,最高预算保障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率从4,3倍下降到3,5倍,最低预算保障从0,58倍上升到0,81倍,预算保障变化从21,7倍下降到10,0倍。 如果中心化率增加到 70%,这些数字将分别增加 2,6 倍、0,90 倍和 3,8 倍。 因此,将财政资源集中与扩大地区一级政府和地方政府税收权力的需要结合起来的复杂性是显而易见的。 [9]

在俄罗斯联邦主体层面,有三项地区税(对组织的财产、运输、赌博业务),此外,在俄罗斯主体规定的税率范围内的联邦所得税联邦,等于4%,实际上是地区性的。

在定居点​​层面,还有两项重要的地方税——土地和个人财产。

主要问题出现在市辖区一级。 俄罗斯联邦政府将运输税转移到这一水平的提议被拒绝。 俄罗斯联邦议会同时取消了地方广告税,也没有引入销售税。 因此,市辖区一级正式没有地方税。 当局将给予本级政府一定的税收自主权,以规范对估算收入的单一税收,但从形式上讲,这仍然不是地方税,而是一种特殊的税收制度。

此外,地方政府的税收自主权将得到自我征税制度的部分支持:通过全民公决向公民收取用于特定目的的一次性费用。 积极使用这一新工具是证明市政当局确实需要更大的税收自主权并且能够有效管理它的最佳方式,不是在口头上,而是在行动上。

斯塔夫罗波尔地区的经验表明,要成功实施《俄罗斯联邦地方自治组织组织总原则》联邦法,需要解决一些重要问题。 [10]

例如,地方政府和金融部门在与税务部门交换信息方面遇到了困难。 上述法律规定,税务机关有义务直接记录各市税费的应计和缴纳情况。 税务监察机构的扩大使这项任务几乎不可能完成,而在市政府开始编制 2008 年任何级别的预算草案时缺乏关于应税基数的信息实际上扰乱了这一进程,因为它无法形成他们的收入方面。

鉴于上述情况,并且为了提高规划区域和地方预算收入方面的质量和可靠性,建议委托联邦税务局制定符合税务局利益的税务报告表格。整个和地区当局和地方政府。

2.3. 政府间转移支付

政府间转移的需要。 大多数主要税种在联邦层面征收,而教育、社会政策和医疗保健支出则在地区和地方层面进行,因此存在纵向不平衡(下层资源短缺)在分配转账之前)。 大多数国家还具有横向失衡(与经济发展不平衡相关的区域不对称)的特点。 在现代俄罗斯,这种不对称性非常明显,导致资源的大规模重新分配。 因此,根据人均地方预算税收指标确定的最富裕地区和最不富裕地区之间的差距,俄罗斯为75,6倍,而德国为8,1倍,美国为8,5倍,加拿大为1,6倍。 与此同时,联邦预算向地方预算提供的财政援助金额为:俄罗斯 - 2,5%,德国 - 1,3%,美国 - 2,4%,加拿大 - 3,2%。 [11] 例如,2004年,亚马尔-涅涅茨州的预算安全比彼尔姆州的预算安全高出近10倍,比车里雅宾斯克州的预算安全高出12倍。

地区不对称是预算间关系中个别主体的利益和优先事项存在显着差异的原因。

对齐方法。 主要有两种方式:横向对齐和纵向对齐,这取决于资金是由同级或不同级别的领土实体转移的。 这两个基本模型并不相互排斥,可以同时使用。

在德国,同一州的州和市之间以及丹麦和瑞典都使用水平对齐方式。 这种方法包括将最富有的领土实体的剩余资源分配给较不富裕的人,而不求助于中央政府的资金。

从中央政府的角度来看,这种模式有双重优势:第一,不花钱; 其次,它不允许地方当局相互同意要求更彻底的平等。 但是,它也有缺点,在使用它之前,需要认真评估政治局势。

这种模式引发了领土实体之间的冲突,因此最富有和最有影响力的地方政府反对它。 在德国,由于新东德国家的过度财政需求,横向平准方法受到攻击,因此不得不引入一定的限制。 在瑞典,1995 年,最高法院宣布这种模式违宪,将其定性为一个地方当局向另一个地方当局支付的税款。 在这方面,有必要修改法律文本并澄清所有款项首先交给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分配。

对此,瑞典最高法院作出了澄清。 首先,中央政府希望保留对地方政府的控制权,他们通过拨款来行使这些控制权。 其次,中央政府不会冒险将大量税收杠杆置于地方政府手中,因为担心税收和支出中断会导致地方预算受到其他限制。

使用此模型时,应中立地进行无偿转移,以免引起对齐失真。 它可以是人均固定金额(如瑞典)或税基的百分比(如丹麦)。 两种形式的转移都可以以中立的方式组织起来,仅用于弥补差距。

中央政府采用纵向平均分配法,将补贴分配给所有地方政府(或只分配给最需要的地方),使它们的收入达到一定水平。

使用这种模式更容易达成共识,这也是大多数国家使用它的原因。 然而,人们不得不面对一种“税收幻觉”,因为每个人都从这个系统中受益,没有人付钱。 这样的模式不太可能引起区域之间的冲突; 可以说,在必要的时候,它有助于“国家”的建设。

补助方法基于中央政府资源,可能不会扩展到最繁荣的城市。 瑞典政府最近的一份报告指出,富裕的城市可以因此逃避中央政府的控制。 [12]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水平对齐模型在瑞典受到青睐。

如果政府决定将市政当局的税收潜力提高到最高水平并帮助所有需求超过最低水平的人,那么补贴方法对政府来说尤其昂贵。 出于这个原因,这种方法是不完善的,将财政最强大的市政当局留在了系统之外。

混合调平系统。 应用两种均衡模式所产生的主要政治问题并不像有时假设的那样不同。 一方面,从总体公共财政的角度来看,横向排列的成本并不比纵向排列的成本低; 另一方面,垂直排列也可能造成紧张,不仅是中央政府与地方当局之间的关系,而且也是各城市之间的关系,因为并非所有城市都得到(或不能得到)平等的援助。

许多国家对是否需要进一步发展权力下放犹豫不决也可能是由于政治障碍。 [13]

在这种情况下,所提出的任何一种方法都不能完全解决出现的问题,因此不应忽视将它们结合在一个部分由地方当局和部分国家资助的系统中的可能性。

这种系统在瑞士的伯尔尼州使用。 1992 年初生效并自 1995 年起生效的《金融平等法》规定设立平等基金。

该基金的一半资源来自税收潜力指数高于100的公社的补偿性捐款;[14]其年度捐款总额目前为30万瑞士法郎。 各州当局每年向该基金缴纳同等数额的捐款。

资金资源用于向经济薄弱的公社提供额外援助:只有税收潜力指数低于70且人均税负高于平均水平的公社才有资格获得额外援助。

在不同的情况下采用预算转移:

1) 如果预算体系纵向不平衡,即支出比收入更分散(税收转移);

2) 平衡各地区为居民提供标准预算服务的可能性(均衡转移);

3) 为不同地区的居民提供服务,为联邦任务提供资金(有针对性,包括分项、转移、补助);

4)在地区(市)推行符合国家利益的政策(“镜像”转移)中创造物质利益;

5) 在由上级当局的决定(补偿)以及其他情况下,补偿较低的预算增加的费用或收入损失。

在考虑这些原因之前,有必要澄清与转移相关的术语,因为俄罗斯预算实践中使用的术语与西方实践和文献中常用的术语有所不同。

在这方面,预算间转移支付机制发挥着重要作用。 T. Ter-Minassian 确定了两类主要的政府间转移:监管税和赠款的分配。 [15]

监管税。 税收收入的分配可以根据各级预算的税率分配(美国)进行,也可以根据联邦一级收到的总额进行重新分配。 然而,政府层级中税收划分的基本原则并不意味着分配给某一层级的税收不能同时分配给任何其他层级。 按照这个逻辑,政府间税收的另一种可能性就出现了——各级政府之间的税收划分。 目前正在争论哪一个原则——规定或税收划分——更符合州的联邦组织。

税收制度意味着国家权力层次之间产权的明确划分,主要是立法权、收入权和行政权。 确保各级国家权力的最大独立性,始终贯彻联邦原则。 政府各级的税基明确分配可以让选民准确地知道每个税卢布的用途和用途。 例如,地方政府征收的财产税允许居民比较成本(税收)和收益(公共物品和服务)。 同样,地区和中央税收允许居民评估地区和国家层面的成本效益比。 为了实现这一结果,有必要将税收明确分配到国家权力的各个层次,即放弃税收分离原则,而采用税收规定原则。

该系统的优势还在于其方便政府权力的行使,能够灵活快速地调整收入以适应新兴的区域支出需求,以及更有效地利用地方信息。

然而,税收制度也有其不利之处。 首先,由于缺乏适当的协调和机制来协调财政体系不同层次的利益,可能会同时对同一对象征税(或反复落入不同的基础),从而使公共部门获得的收益将被私营经济部门的效率损失所抵消。 最终违反了优化税制的原则。

其次,征税水平和征税对象出现明显的区域差异,可能会导致不可预测的区域间竞争,进而破坏区域预算的收入基础,降低财政政策的可预测性; 在该国实施统一的稳定政策正变得更加复杂。

当立法活动和管理权仍由联邦中心支配时,分税制假设了财产权的部分分化,纵向上只有收入分配权的划分。 该系统意味着不同级别的政府使用相同的税收,并有其积极的方面:它可以更好地协调财政当局的活动,使税收制度具有普遍性并提高其对纳税人的透明度,从而减少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因此,对在微观层面采取长期决策有有益的影响; 大大简化了税收管理,降低了税收系统的成本,主要是税收征管实现了规模经济; 可以不转移中央政府征收任何特定税种的努力,将这项权利转移到基层,这也降低了税收的总体成本; 不是像税收处方制度那样提供税收制度本身的灵活性,而是通过改变利率实现制度内资源分配的灵活性,使税法主体从适应的艰苦工作中解脱出来。税收立法; 有助于削弱横向的政府间税收竞争,提高预算安全水平的可预测性并促进优化过程。

该系统的特殊优势在于,与具有不同周期性敏感性的完全固定税收较少的情况相比,无论商业周期的阶段如何,各级政府都可以期望获得更稳定的收入。 在这里,风险分散规则起作用了,这在经济科学的其他领域已经得到了积极的证明。 [16]

分税制也有缺点。 它大大降低了地方当局的自主权以及他们对发展区域基地的兴趣。 失去对税收数量、税基和税率的控制,地方当局被剥夺了管理区域经济的有效杠杆。 此外,还有削弱联邦对预算资金流向的控制的危险。

为了评估前面提到的税收原则,有必要考虑共享(分割)税收制度。 在许多国家,例如瑞士,该系统仍然以其纯粹的形式存在。 这里划分的主题是直接联邦所得税。 在联邦国家中,实行股份税的主要是德国。 更宽松的共享税收制度——共同税收协议——在加拿大被广泛使用,在美国也有较小程度的使用。 俄罗斯联邦适用共享税制的某些要素(利润税)。

因此,两种制度——规定税和分税——既有优点也有缺点。

将所有税收收入划分为自有收入、固定收入和调节收入,是在明确定义分权级别的基础上进行的,在当前税收的一般原则下,有可能影响来自特定税收的征收以及监管法律框架的期限是多长或多短,是一种建立税收分配规范的行为。

自己的税收收入在预算中形成,其在预算体系中的水平与税制结构中的税收水平相对应。 增值税形成了它自己的联邦预算税收收入,因为这种税收的水平与其接受者预算的水平相对应。 同时,只有联邦政府级别的政府有权改变联邦税收的参数。

尽管企业所得税属于地区性(直到 1 年 2005 月 XNUMX 日,也属于地方预算),但参数仅由联邦立法者规定,这表明联邦预算本身的税收收入和监管(并且税收收入保持不变)很长一段时间)固定税率)地区和地方预算的税收。

由于一个(上级)预算的自身税收收入在预算系统的其他(下级)预算之间永久分配,分配给它们的税收收入在受援预算中形成。 属于某些预算自身税收收入的一部分,并持续计入预算体系其他层次预算的税收收入,这些税收与税收体系结构中的税收水平不对应,形成分类类别固定税收。

如果税收收入在一个财政年度期间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进入预算体系的不同层次的预算,与税收体系中产生的税收层次不同,则相关收入形成监管税收收入的类别。 确定一个日历年预算系统各级预算之间税收收入分配比例的法律是下一财政年度预算的法律。

同时,作为监管税收,上级预算系统的预算在财政年度内可以将部分自有和固定税收收入,以及由联邦预算转入并表的部分监管税收。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根据自己的决定,根据自己的决定进一步分配。俄罗斯联邦主体在适当的份额中分配给所在城市的地方预算在这个主题的范围内。

出现监管性税收收入的原因是需要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将较高预算的收入向较低预算进行预算间分配,以调节当局履行职能的融资额,其水平属于预算 - 监管收入的接受者。 监管性税收收入的一个典型代表是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产生的收入,它是联邦税制的一部分。

个人所得税计算和缴纳机制的主要参数在俄罗斯联邦税法中确定,而截至1年2005月2000日,联邦预算和俄罗斯联邦主体合并预算之间的收入分配比例每年由下一个财政年度联邦预算法确定。 例如,16年,个人所得税收入的84%直接计入联邦预算,2001%计入俄罗斯联邦各主体的综合预算。 自1年以来,地区份额呈现显着上升的趋势。 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比例采用以下形式:99% - 联邦预算,XNUMX% - 俄罗斯联邦主体综合预算。

2002-2004年这些年联邦预算的联邦法律决定将个人所得税的所有收入转入俄罗斯联邦各主体的合并预算。 自 2005 年起,个人所得税预算内分配标准在第 56 条中永久确定。 61、611、612 和 70BK RF(地区预算 - 30%,地方预算 - XNUMX%)。

尝试以联邦预算收到的最低赌博业税率和固定税率条件下无限的地区附加税的形式分配税收收入的方法失败,导致税率形成的废除机制并废除赌博税中使用的一种将税收收入无限制地分配给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的商业方法。 因此,限制原则被引入到税收实践中,或其更严格的版本——税率法中严格固定的原则,在此基础上税收收入被固定在较低的预算中。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各级预算体系的预算都产生了自己的税收收入,因为纳入预算体系结构的每个预算都有自己的税费体系。 同时,固定和调节性税收收入,是应用永久或临时固定的规范从更高预算的自身税收中扣除的结果,仅在地区和地方预算中形成。 在联邦预算中形成固定收入和监管收入,将违背联邦预算在俄罗斯预算体系中的至高无上地位和联邦税收的实际盈利能力。

从所提出的关于预算税收的讨论中可以看出,税收收入分为自有、固定和调节的分类是由于在不同预算级别的预算之间初步区分和随后永久或临时分配的客观过程。俄罗斯联邦的税收制度,在预算中积累自己的税收收入,在预算制度中的水平与税收制度结构中的这种税收水平相吻合,并形成固定和规范预算系统其他层次预算中的税收收入。 基于在税收收入初步划分完成阶段的基础上产生的预算间关系的系统化,区分了在预算体系其他层次的预算之间分配某些预算的自身税收收入的两种主要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在各级预算之间集中分配计算和足额缴纳的税款总额。 税款由纳税人以单一金额计入联邦国库机构账户,然后按照标准在各级预算系统预算和国家非预算基金预算之间分配。法律规定的。

这种根据俄罗斯联邦预算立法(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相关章节的法律规范所参考)的税收收入预算间分配方法的例子可以是将个人所得税收入转移到预算系统各级预算的机制。 根据20年2004月12日第70-FZ号《关于修改俄罗斯联邦预算法规范预算间关系的联邦法》,个人所得税的30%归入地区预算,10%归入地方预算,其中20%归入居民区预算,XNUMX%归入市辖区预算。

与第一种跨预算分配税收收入的方法不同,该方法没有规定纳税人参与与单一且不可分割的税额缴纳有关的预算体系各级预算之间的税收共享过程对于联邦国库的账目及其随后在不同预算之间的集中分配,第二种方法恰恰相反,它意味着纳税人直接参与到各级预算之间划分税额的过程中。

同时,税收收入预算间分配第二种方式的特点,体现在纳税人独立参与税额在预算体系不同层次的预算分配过程中的两种方式。 这两种方式在纳税阶段实施,但一种是纳税人按照既定的税收扣除标准将税额分配到各级预算,另一种是纳税人有义务分配税款。根据分配给每个预算的税率确定金额。

在考虑纳税人独立参与预算关系的第一种方法时,应当注意的是,在计算和征收税款的实践中,不排除法律可能要求纳税人按单一税率计算的税款的情况。在几个不同的数额中,按照税收收入在预算体系不同层次的预算之间的分配进行划分。

作为这种税收分配的一个例子,按单一金额计算,但在支付前由纳税人分成几部分,可以引用增值税,其总金额,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2000 年的联邦预算,由纳税人分成两个单独的数额,用于支付给联邦预算和俄罗斯联邦主体的综合预算。

先前存在的企业财产税预算间分配机制的缺点是,俄罗斯联邦13年1991月2030日第50-I号法律“关于企业财产税”,为企业财产税制定了具体标准。税收收入在地区和地方预算之间的分配(50:XNUMX),没有说明谁应该进行这种分配——联邦财政部、负责执行地区预算的地区机构或纳税人,独立划分计算出的金额缴税前将税分成两等份。 因此,既可以将该税集中划入地方预算,随后将相应份额的税收收入分配给地方预算,也可以将纳税人自己计算的税额分成两等分缴纳。到不同的预算。

值得注意的是,联邦财政机构在税收收入入账时,在预算系统各级预算之间集中(递减)分配税收的方法以及在预算之间递增分配税收的方法。根据纳税人在纳税阶段独立进行的预算间调节的既定标准,适用于固定税收和调节税收预算中的教育,因为在这些条件下,税收的预算间分配比例可以是恒定的,由俄罗斯联邦税法或俄罗斯联邦预算法确定,或临时性的,期限受相关预算法限制。

纳税人自主参与跨预算分配税收收入的第二种方式是,按照分配给各预算的税率,将税额转入预算系统各级预算。 这种分配方法的一个特点,例如现代企业所得税的特点,是即​​使按照既定税率计算税额,它也被分成不同的份额,记入不同级别的预算。 采用这种方法时,纳税人独立计算与个别税率对应的税额,并将计算出的税额分批缴纳给各级预算系统的预算。

就企业财产税而言,在不失其预算间分配的经济意义的情况下,由国库集中分​​配税收收入的方式或由纳税人按照既定标准独立分配税收收入的方式,可以由第二种方式替代。纳税人独立参与的方法,包括按照每个预算税率在预算间分配税收收入。

与其实行地区和地方预算之间税额按50:50的比例分配的规定,不如将2%的单一税率分成两个相等的税率——1%和1%。 在他们的帮助下计算出的企业财产税金额将由纳税人缴纳到不同的预算中。 当根据划分的税率在地区和地方预算之间分配税收收入时,集中化​​进程的负面影响被排除在外,这种影响表现为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中合法属于地方预算的税收收入份额可能延迟(并且无限期)。

同时,这种让纳税人独立参与预算间税收分配的方法仅适用于固定税收的形成,因为将单一税率划分为不同的税率意味着长期划分,并且,因此,相应的收入转移到预算系统各级预算的规范。

需要注意的是,税收收入的预算间分配的考虑方法,包括纳税人根据分配给每个预算的税率在不同级别的预算之间独立分配税收收入,是个别研究人员考虑的其他方法和方法。公共部门税收分配作为基本和最有效的选择。 这些研究人员的立场归结为这样一个事实,即预算间关系必须建立在国家预算体系各级之间的分摊费率的基础上。 拆分税率将允许地方政府在财政年度开始前独立批准预算并规划战略发展预算,并刺激增加税收。

在考虑在不同级别的预算之间分配税收收入的方法时,应注意,在某些情况下,税收由纳税人以单一金额集中缴纳,随后在联邦财政机构的预算中分配,而在其他情况下纳税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分配税款:或者在个税计算阶段在不同预算之间分配税款,或者在缴纳计算税款时,按照分配标准将其划分为部分预算体系不同层次的预算之间的税收收入。

当税收以单一金额集中收入联邦财政部账户时(这是分配税收收入的过程,不会干扰税收本身的计算机制),则永久有效的预算体系中不同级别的预算之间税收收入分配的标准将在RF BC中规定。

如果将税收收入预算内分配的责任分配给纳税人,而纳税人则必须自行将税收分成单独的金额并转移到不同的预算,那么这种税收收入分配方法将直接影响税收模式的两个建设性要素之一——税率或纳税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永久有效的税收收入扣除标准应在俄罗斯联邦税法的相关章节中制定,该章节规定了特定(分配)税的计算和缴纳规则。

就监管税收而言,无论税额是由联邦财政机构在预算之间集中分配,还是在计算或纳税阶段由纳税人独立分配,都确定了通常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有效的扣除比例在相关的预算法中,它在规范性法律行为体系中占有单独的位置,不包括在 RF BC 或 RF 税法的结构中。

各级预算的职能必须与其收入相适应,这是预算联邦制的基本原则之一。 税收是各级政府预算的主要收入来源。 因此,政府间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取决于国家体系中税收分配的方式。 经济理论中评估税收最重要的标准是公平和效率。 目前,除了在政府间背景下研究税收政策的传统原则外,正在使用新的方法,这可以通过影响税收过程的新变量的出现来解释。 因此,在考虑税收的有效性时,应将重点放在俄罗斯联邦不同主体的税收政策差异化方法所造成的潜在“地方扭曲”上。 在研究税收的公平性时,有必要注意俄罗斯联邦各组成实体居民之间税收负担分配的等价程度。

预算垂直调整的工具是:

- 修订现有的权力划分制度(授权);

- 调整从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收到的税收中扣除的附加标准,长期分配给市政当局;

- 市财政支持的地区资金补贴(一般转移);

- 所得税扣除的转移替代标准(根据转移公式的使用,它们与税收收入的股权参与有一些相似之处);

- 从富裕城市向适当的财政支持基金“负”转移。

预算水平均衡工具包括:[17]

- 市政支持资金补贴(一般转移);

- 来自社会支出共同融资基金的补贴(针对当前支出的有针对性的有条件转移);

- 市政发展基金的补贴(有针对性的有条件转移资本支出);

- 所得税扣除的转移替代标准(它们与基于使用转移公式的税收收入的股权参与有一些相似之处)。

在政府间背景下,纵向和横向税收协定及其对政府间预算关系体系“健康”的影响程度值得特别关注。

政府间税收政策可以有条件地分为纵向和横向。

纵向政治旨在建立联邦、地区和地方当局之间的有效关系,即从上到下的政府结构。 横向政策基于区域和地方政府的税收选择理论。

个人所得税应归属于中央政府,因为它是一个高度稳定的基础。 这种合并确保了防止州内迁移。 由于该税基具有较高的收入弹性,因此可以利用个人所得税的变化来实现稳定目标。 向中央政府规定累进个人所得税可确保收入的有效再分配,而非累进所得税也可以分配给地方政府。

由于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随着经济周期的阶段而变化,必须归中央政府所有。 在俄罗斯,所得税可以被视为这种税的类似物。

增值税是一种以资源为基础的间接税。 它对中央政府的规定是由于独立的地方政府在确定跨国公司和州际公司的税基时可能遇到的困难。

中央政府应处理这些税收的收入,这些税收的基础在俄罗斯联邦主体之间分配极不均衡。 特别是自然资源税应该集中起来,以避免地区之间的地理差异,并防止地方对自然资源征税可能引起的“分配”扭曲。 在俄罗斯,此类税收的命运仍然是一些地区当局和联邦中心之间激烈争论的主题。

对房地产等非流动生产要素征税是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 根据美国教授 Ch. Tiebout 的模型,地方税率与地方当局的收入之间存在间接关系,因为税收影响消费者决策的效率。 如果税基是流动的,那么更高或更低的税率会鼓励居民离开该地区。 [18]

在欧洲统计数据中,“地方税”指标包括在共享税制下产生的收入,该税制为地方政府提供在其领土内征收的税收收入的一部分,该收入不与仅与地方税相关的收入分开。

共享税收减少了纵向差距并提供了一定的自主权,但它们本身并不能保证地方政府对公众的责任,也不能阻止它们通过自己的税收水平来设定自己的服务提供水平。

为了能够做到这一点,地方自治政府机构首先必须拥有完全由他们支配的地方税,他们有权独立确定税率。 但是,如果超越欧盟国家现行的《地方自治宪章》,则可以通过赋予地方政府确定自己的税收减免和税基的权利来实现更高程度的地方自治。

产生最大收入的税收是个人所得税。 许多国家将其作为专门的地方税或共享税。

在税收分权程度最高的六个国家中,该税收收入占地方税收总收入的比重非常高:瑞典为 99,62; 芬兰 - 86,99; 丹麦 - 92,77; 挪威 - 81,80; 瑞士 - 77,02; 冰岛 - 73,49%。

在所有这些国家/地区,这种税收完全是地方性的,瑞典、芬兰、丹麦和瑞士的地方当局有机会自行决定税率。

在其他国家,个人所得税在地方税收体系中也占有重要地位:比利时占地方税收收入的61,54%,捷克共和国为82,36%,德国为80,38%,卢森堡为92,82%。

从理论上讲,很容易想象这样一种制度,其中向地方政府提供资金仅依靠地方税收收入,如有必要,还可以通过地方税收收入偿还的贷款来补充。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当局将根据自筹经费的需要,自行选择地方税收水平。

但是,任何国家都没有这样的系统。 1994年,本国税收占市政总收入50%以上的国家只有两个——丹麦(约51%)和瑞典(约61%)。

最好通过为这些相同的服务付费来为某些类型的地方公共服务提供资金。 1994年,丹麦地方税收和服务支付的总收入约占地方预算总收入的73%,瑞典则占地方预算总收入的69%。 只有瑞士达到了类似的数字(70 年约为 1993%)。

人们认为,为特定服务提供资金的参数必须符合透明度和责任分配的要求。 因此,当涉及到国家委托给作为中介的地方政府提供的服务时,通过转移支付相应的成本是合乎逻辑和可取的。

同样,如果政府认为某项地方公共服务应保证公民在全境统一的最低服务水平,因此地方政府必须遵守某些标准,则至少可以为此类保证服务的资金提供部分资金。转账账户。

然而,所有这些情况只能部分证明资金转移的重要性。 事实上,在大多数欧洲国家,他们自己的财力不超过和? 地方预算的收入,这引发了一个合理的问题,即地方当局税收独立性有限的原因。 每个国家都以自己的方式定义赋权和财政分权问题。 履行权力,不同国家财政资源成本的绝对值是不一样的。 发达国家的比例要高得多。 在一些前社会主义国家(例如,保加利亚、捷克共和国、波兰),它也比较大,而在其他一些国家(例如,亚美尼亚、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它仍然很小。 从维持比例及其分析的角度来看,相关指标很重要。

在所有国家,他们自己的地方预算税收都不足以支付成本。 这当然是由于中央政府不愿给予地方政府完全的税收独立性,因为担心地方政策的退出可能会成为障碍,或者更糟的是,会导致地方经济政策的失败。状态级别到失败.级别。 此外,中央当局必须有必要的资金来为众多公共支出提供资金。

为了证明控制地方当局税收政策的必要性,经常会提到一些宏观经济因素。 在地方政府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国家,该税的边际税率通常不受国家控制。 这尤其适用于北欧国家。 讨论通常与高边际利率的后果有关; 然而,在任何北欧国家,个人所得税税率都不能被认为太高:例如,在芬兰,平均边际地方税率不超过18%,而在其他北欧国家则为30%。 [19]

但是,由于中央政府也需要所​​得税资金,因此也可能出现问题。 而这可视为对地方税收潜力的一定限制。 反对纯粹地方税的最常见论点是赤字的风险,以弥补当前的预算支出,以及随之而来的所有众所周知的危险宏观经济后果。

主题 3. 预算流程的基础

3.1。 影响预算过程的因素

预算过程的特点是由国家的政府形式和国家结构决定的。 国家的税收制度应该是协调和平衡的。 特别是,国家有义务确保根据税收潜力分配税负。 不同的税收水平的存在使得很难找到适当的解决方案。

此外,一个复杂的地域组织在定义一个或另一个级别的任务方面会带来额外的困难。 由于这些任务的性质和规模决定了财务解决方案的选择,上述困难不可避免地变成了税收独立的障碍。

地域实体之间在每个地域层面(人口、社会学、地域等)存在的差异可能会根据每个具体情况降低决策的有效性。

联邦州的特点是预算过程的统一性和权力下放。 同时,统一性取决于原则的共同性以及组织预算过程的宪法和立法框架。

预算过程的阶段是:

1) 起草预算;

2)审议和通过国家预算法,决定地方预算;

3)预算的执行,包括必要时修改国家预算法、地方预算决定;

4) 编制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并通过相关决定。

在预算过程的各个阶段,对预算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进行财务控制和审计和评估。

通常,预算过程的基本法律框架载于各州宪法,其中定义了预算过程的主要参与者(议会、总统、政府、财政部)及其主要权力。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立法法案对预算问题的实质性和程序性规范进行了规范。 联邦国家的权力下放原则意味着在联邦主体级别的立法块预算过程的监管框架结构中存在。

不同国家预算过程的组织既有共同特点,也有具体特点。 例如,在大陆法律体系的国家,预算通常以单一立法法案的形式通过(法国、德国),而在盎格鲁-撒克逊法律的国家,则制定单独的立法法案预算的收入和支出部分(英国、加拿大、美国)。

预算过程中最重要的原则,对于所有类型的组织计划来说都是共同的,即要求所有国家收入和支出都包含在预算中并由议会批准。 很多国家的立法规范都特别强调要保证收支的统一,即预算的平衡。

预算过程的起点是预算主动性。 按照惯例,预算主动权属于最高行政权力机构——政府(英国、德国等)或总统(美国、法国)。 没有哪个国家的议会有这样的权利; 其职能包括修改和批准政府提出的法案。

各州的预算起草工作也由行政当局负责,在此阶段确定预算的数量、税收和货币政策的参数以及支出资金的主要方向。 不同国家这项工作的技术有很多共同点,首先,共同点在于预算草案的分散编制。 它涉及制定成本估算的所有部委和部门。 同时,所有部委和部门从财政部收到可能分配的控制数据,每个部门内部也有不同的部门参与这项活动,这些建议最终由部长或部门负责人总结。 反过来,各部委的申请由财政部汇总。

预算程序的下一阶段是审议和通过国家预算法的程序。 这一阶段由议会进行,其活动的重点是考虑预算资金的接收问题及其在优先领域的支出。 这一阶段的特点还在于预算过程的组织权力下放。 预算草案成为议会许多委员会审议的主题。 此外,这项工作还包括议会第二议院,其中许多委员会和委员会也参与了预算过程。 如果两院之间出现分歧,议会通过预算的技术为组建调解委员会提供了可能性。

在实行总统制政府的国家通过预算的程序中,总统发挥着重要作用,总统拥有中止否决权,使用该权利需要将预算退回议会重新审议。

通过的预算法由国家元首颁布。 在一些国家(例如,在德国),提供了会签程序,该程序在预算法颁布之前,然后在官方公报上公布。

预算过程的最后阶段是预算执行的财务控制。 去中心化的原则也适用于这个阶段。 政府的立法和行政部门都参与控制活动。 这些机构不仅包括议会和政府(主要是财政部),还包括专门为执行预算和财务控制而设立的机构——会计室。 在所有联邦州,联邦政府在预算过程中力求限制和控制联邦主体,宪法和立法赋予联邦主体相当大的独立性。 在实践中,联邦在预算立法中拥有无条件的优先权,并对联邦主体在该领域的活动行使实际控制权。 因此,联邦及其主体在预算过程中的权力分配完全由联邦立法管辖。 此外,任何一个联邦都没有规定根据相关权力划分协议来解决联邦及其附属机构的预算权力比例问题。

3.2. 预算过程:法律和组织基础和阶段

俄罗斯联邦预算法 - 这是一套财务和法律规范,用于确定俄罗斯预算结构和预算体系的结构,预算收入和费用清单的形成程序,规范预算过程,确定形成程序使用国家预算和预算外资金,在财政上支持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增强国家国防能力。

俄罗斯联邦以及俄罗斯联邦的主体拥有自己的权限范围或管辖主体。 如果俄罗斯联邦主体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超出其权限,则它们没有法律效力。

俄罗斯财政和预算法的主要来源是 宪法 RF,其中包括预算的主要基本条款。 除宪法外,俄罗斯预算法的来源还有:

- 俄罗斯联邦的联邦法律;

- 国家权力、地方自治政府的代表和执行机构的法律行为;

- 具有特殊权限的管理机构的法律文件(俄罗斯联邦总统令),其中包含除宪法之外的法律规则和发展。

俄罗斯联邦宪法对国家预算活动给予了最大的关注,这体现在预算作为金融体系中枢的重要作用。

《宪法》第 106 条规定,国家杜马就下列问题通过的联邦法律必须由联邦委员会审议:

a) 联邦预算;

b) 联邦税费;

c) 金融、货币、信用、海关监管、货币发行;

d) 俄罗斯联邦等国际条约的批准和退出。

根据艺术。 宪法第71条,俄罗斯联邦的管辖权是:联邦预算; 联邦税费; 联邦地区发展基金; 俄罗斯联邦对外经济关系。 《宪法》第 132 条规定了地方自治机构的权力,独立管理市政财产,制定、批准和执行地方预算,建立地方税费,维护公共秩序,以及解决其他地方重要问题。

预算流程 - 公共当局、地方政府和预算过程参与者在法律规范的约束下,在起草和审查预算草案、国家预算外资金预算草案、批准和执行预算和国家预算外的活动预算资金,以及监督其执行(第 6 条 BK RF)。

预算过程包括预算活动的三个阶段:

1) 起草预算;

2)预算的审议和批准;

3) 预算执行;

预算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是预算监管——在不同级别的预算之间重新分配财政资源。

在通过 RF BC 之前,俄罗斯规范预算程序的主要法律法案是 10 年 1991 月 1734 日第 XNUMX-I 号“关于 RSFSR 预算结构和预算程序的基本原理”的 RSFSR 法. 目前,除了 RF BC 之外,与执行预算程序有关的规范还包含在俄罗斯联邦的许多其他法律、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法律(代表机构的决定)中,行政机关颁布的监管法律文件(例如,在俄罗斯联邦财政部和俄罗斯联邦主体的类似部委制定的预算编制和执行程序规则中)。

RF BC 包含规范预算法律关系的规范性法律行为。 因此,俄罗斯联邦总统有权颁布法令规范预算法律关系,这不应与俄罗斯联邦预算法和其他法律相抵触。 如果 RF BC 与 RF 总统或 RF 政府签署的规范性法案发生冲突,则 RF BC 应适用。

联邦国家权力机关、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通过规范预算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件。

如果俄罗斯联邦的国际条约规定了俄罗斯联邦预算立法未规定的规则,则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则。 但这条规则有一个例外:俄罗斯联邦的国际条约直接适用于预算法律关系,除非国际条约规定其适用需要颁布国内法令。

除非俄罗斯联邦预算法或联邦法律另有规定,否则俄罗斯联邦预算立法不具有追溯效力,并适用于其生效后产生的关系。

因此,预算法的来源包括俄罗斯联邦宪法、俄罗斯联邦预算法和其他由俄罗斯联邦总统、俄罗斯联邦行政当局、地方自治政府、预算管理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权限范围内的法律关系。

这些法律行为传统上根据其法律属性进行分类,突出以下几点:

1) 为金融关系参与者建立一般规则,规范某些类型的金融关系的规范性行为; 确定相关财务关系类型的具体特征;

2) 财政和计划法案,其中有很多典型的预算法,包括联邦预算、共和国的州预算、其他金融组织的财务计划。

1998 年通过的《俄罗斯联邦预算法》意味着俄罗斯联邦预算关系监管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六年来,已经通过了 24 项关于修订 RF BC 的法律。 除其他外,这些变化影响了支出、债务、预算草案(2000 年)的引入和审议、“预算外收入”(2002 年)、稳定基金(2003 年)、预算间关系(2004 年)、诉讼(2005 年)。 [20]

此外,俄罗斯联邦预算不断进行修改(平均每季度一次),同时几乎每年都会对预算制度进行基本修订。 这一方面反映了方法论的发展和实践的要求,但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守则》存在大量未解决的问题、空白和内部矛盾。 结果,该守则的碎片化加剧,其普遍的不稳定性限制了其应用。

在这种情况下,主要的监管负担落在了联邦预算法上,一方面,它被迫中止了该法典的一些规范,这些规范自然不符合公共财政的基本原则。财务管理。 另一方面,预算法被迫包含大量超出其主体范围的法律规范。

对 1 年 2008 月 90 日生效的 RF BC 进行修订的主要原因是该守则反映了 1 年代初至中期对公共财政管理的理解状况。 它包含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遵循的绝对正确的原则。 此外,它还包含一些现在才开始在预算实践中积极使用的元素,特别是中期财务规划,甚至是基于绩效的预算。 另一件事是,这些规范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没有促进预算过程的发展并要求其实际应用,而且该准则的许多规定阻碍了组织预算过程的新原则的发展和应用。 在这方面,自 2008 年 2 月 3 日起,该守则的现行规范约有 3.1/XNUMX 发生了变化。 同时,几乎一半的条款都在新版本中列出,此外,该守则还补充了新条款。 从结构上看,这些修改可以组合成六个部分(表 XNUMX),其中两个是我们主要的,基于俄罗斯联邦政府批准的概念文件并反映了正在进行的预算改革的本质。

表3.1 自 1 年 2008 月 XNUMX 日起俄罗斯联邦预算法的主要修正案

预算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概念,即预算立法所使用的语言,必须是通用的,不允许有任何额外的解释。 对这些概念的任何歪曲或其他解释都将违反立法的统一性。

预算间关系和预算过程的改革仅影响不同级别和类型的当局,而预算服务的消费者主要与预算机构互动。 宏观和中观层面的公共财政管理分权,为预算改革中最困难的部分——预算机构重组、公共财政管理“微观分权”、财政生产“非国有化”创造了前提和条件。预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以下之间存在深刻的内部矛盾,预算机构目前的预算和法律地位不允许我们指望任何有效的预算服务提供:

- 国家的附属责任和预算机构“预算外”义务的不可控性;

- 预算机构的法律地位在形式上平等,但在财务和经济地位上却有所不同;

- “平均”资金适度不足,某些情况下预算资金低得令人无法接受,而另一些情况则存在大量预算外资金;

- 正式的免费和普遍可获得的、真正有偿和有选择地提供预算服务;

- “硬”估计融资和“软”使用预算外收入;

- 预算机构有限的正式权力和无限的非正式可能性。

对于一些组织(大学、诊所、个别学校)来说,预算机构的现状过于僵化,迫使它们以非正式的方式运作,而对于另一些组织(执法机构、军事单位)来说,它太“软”,转移了他们的注意力与主要职能无关的活动。

根据俄罗斯联邦政府批准的俄罗斯联邦公共部门重组原则,有必要将预算机构与其他组织和法律形式的组织(自治机构、自治非营利组织)明确分开。提供公共服务(表 3.2)。

表3.2 预算机构改组的原则

预算网络的改革规定了内容和时间挂钩的两种措施。

首先,建议收紧预算机构预算资金使用制度:所有预算外收入都应纳入预算,仅通过单一估算、预算义务限制和国库个人账户使用。

同时,可以建立一个程序,将其提供有偿或部分有偿服务的部分收入“自动”包括在机构的估计中。 我们必须从这样一个事实出发,即与现在相比,应该保持这种状态的机构数量要少得多。 其中一些应该被合并、重新配置或转移到其他执行机构(包括其他级别)的管辖范围内。

其次,必须为预算机构转变为其他组织和法律形式的组织(自治机构、自治非营利组织)创造机会。 此类组织不会被列入预算资金接受者名册,他们将拥有自己的银行账户,国家对其义务不承担责任。 预算外资金和自己的收入,除了为实际提供的预算服务提供预算资金外,这些机构在提供后,可以自行决定保留和处置(以法定目标为准)。 同时,他们将有权(有时是保证)以国家(市)委派、人均融资等形式获得预算融资,以提供预算服务。

在公共财政管理权力下放的每一级,人们都可以找到需要实施基本相似措施的相同要素。 主要是对权力(权利和义务)和资源进行明确和最大限度的“刚性”整合,以及在初始阶段通过额外的(“直接”)激励和反激励措施支持创造竞争条件。 如果这些改革能够持续进行(正如直到最近在预算间关系领域中进行的那样,并在实施预算过程改革概念的框架内继续进行),那么在不久的将来,一个全新的、创建更加有效的公共财政管理模式,即解决现代循环转型时期的主要任务。

具有预算权力的机构体系包括金融当局、货币当局(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俄罗斯银行))、国家(市政)金融监管机构(俄罗斯联邦会计局、监管和金融执行机构、监管区域和地方代表机构)。

预算流程的主要任务:

- 确定国家的物质和财政储备;

- 尽可能接近实际情况的预算收入计算;

- 最准确的预算支出计算;

- 确保预算的最大平衡;

- 预算与实施的经济计划的协调;

- 实施预算条例,以便在不同级别、经济部门、经济区域等的预算之间重新分配收入来源。

3.3. 预算过程的参与者,他们的权力

在联邦一级拥有预算权力的预算过程的参与者是:

- 俄罗斯联邦总统;

- 俄罗斯联邦联邦会议国家杜马;

- 俄罗斯联邦联邦议会联邦委员会;

- 俄罗斯联邦政府;

- 俄罗斯联邦财政部;

- 联邦财政部;

- 收取预算收入的机构;

- 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俄罗斯银行);

- 俄罗斯联邦会计协会;

- 联邦财政和预算监督局;

- 国家预算外资金;

- 预算资金的主要管理者和管理者;

- 俄罗斯联邦法律赋予的预算、税收和其他权力的其他机构。

金融系统的一般管理由最高当局和行政部门进行。

一、俄罗斯联邦总统(俄罗斯联邦总统府)确定财政政策目标,签署预算计划,有权“否决”俄罗斯联邦议会通过的财政立法。

二、 俄罗斯联邦议会(俄罗斯联邦议会,由两院组成: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确定税收、费用、非税款,批准联邦预算,通过财政立法(预算法典)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税法)等。

三、 俄罗斯联邦政府制定联邦预算并作为财务管理的协调中心。

四 俄罗斯联邦财政部(Minfin of Russia)是实施金融政策的中央机构。 它确保俄罗斯联邦金融、货币和外汇政策的统一,协调其他联邦执行机构的活动。

俄罗斯联邦财政部拥有以下预算权力:

- 起草联邦预算草案并提交给俄罗斯联邦政府,参与国家非预算基金预算草案的制定;

- 代表俄罗斯联邦政府就以联邦预算资金为代价提供可偿还联邦预算资金和担保的协议中的国家方;

- 在起草联邦预算和执行联邦预算方面提供方法指导;

- 制定维护联邦预算综合预算清单的程序;

- 制定和维护联邦预算的综合预算细目,并将其提交给联邦财政部;

- 向联邦财政部提交联邦预算基金主要管理者的预算义务限制;

- 制定俄罗斯联邦综合预算的预测;

- 代表俄罗斯联邦政府制定俄罗斯联邦国家内部借款计划;

- 代表俄罗斯联邦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开展合作;

- 代表俄罗斯联邦政府制定俄罗斯联邦国家对外借款计划;

- 为法人实体的会计和报告提供方法指导,无论其组织形式和法律形式如何;

- 建立统一的预算会计科目表和统一的预算会计方法;

- 确保按照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的方式,在下一个财政年度联邦预算联邦法律批准的资金限额内提供预算贷款;

- 代表俄罗斯联邦,代表俄罗斯联邦政府,在联邦法律批准的下一个联邦预算资金范围内,向俄罗斯联邦主体、市镇和法人实体提供国家担保财政年度;

- 登记俄罗斯联邦主体、市镇的贷款问题;

- 维护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债务簿;

- 按照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的程序,管理俄罗斯联邦的公共债务;

- 组织执行联邦预算;

- 在既定的活动领域等通过规范行为。

同时,俄罗斯联邦财政部长对下列行为拥有专属许可权: 批准联邦预算的综合预算清单; 批准联邦预算基金主要管理者的预算义务限额; 从联邦预算中提供预算贷款等。未经财政部长许可,实施这些行为违反了俄罗斯联邦的预算立法。 如果财政部长收到俄罗斯联邦会计委员会或联邦财政和预算局的意见书,财政部长有权禁止预算资金的主要管理者在预算范围内改变预算资金的用途监督,表明预算资金的首席行政官违反了俄罗斯联邦的预算立法。 [21]

俄罗斯联邦财政部中央办公室的结构包括以下部门和部门。 [22]

1.预算政策部包括以下部门:预算立法; 预算规划; 州际金融; 组织执行联邦预算; 收入分析与预测综合部门; 直接税和其他支付收入的分析和预测; 间接税和资源支付收入的分析和预测; 储备金; 公共服务的预算政策; 司法系统的财政支持; 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法律支持; 公务员薪酬及行政成本分析; 预算会计、预算报告和预算分类方法; 形成支出承诺和执行预算的方法。

2. 经济部门预算政策司包括以下部门: 综合司; 交通、道路设施和通信领域的预算政策部门; 土地利用、底土利用和生态领域的预算政策; 民用工业和能源领域的预算政策; 农业和渔业领域的预算政策; 制定联邦目标计划、区域发展计划领域的预算政策; 住房补贴领域的预算政策和预算资本支出的融资方法。

3. 社会领域和科学分支的预算政策部包括部门: 综合部门; 教育领域的预算政策部门; 保健和体育领域的预算政策; 科学技术活动和民用领域的预算政策; 社会保障领域的预算政策和国家就业计划; 强制性社会保险和国家预算外资金; 文化和大众媒体领域的预算政策。

4.国家军事和执法部门和国防秩序领域的预算政策司包括部门:国防、国家安全和执法领域的综合分析; 国家军事和执法服务领域的监管法律支持; 国防领域的预算政策; 国家安全和执法领域的预算政策; 司法、预防和消除紧急情况后果方面的预算政策; 军事技术合作领域的预算政策; 国防秩序、经济动员准备和物资储备方面的预算政策。

5. 预算间关系部包括: 合并部; 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过程的组织部门; 监督和与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建立关系; 直辖市; 住房和公共服务改革; 预算间关系的方法。

6.国际金融关系、公共债务和公共金融资产司包括:国际合作司; 与国际银行的关系; 外债; 外部资产; 国有资产; 国内债务; 俄罗斯联邦主体和城市债务的方法和规定; 会计、分析和报告; 用于管理稳定基金的资金。

7. 税务和海关关税政策部包括以下部门:协调和控制联邦税务局的活动、分析和一般问题; 税费立法的一般规则的适用; 对组织的利润(收入)征税; 公民收入征税和统一社会税; 财产税和其他税; 使用自然资源产生的税收和收入; 间接税; 国际税收; 海关付款; 确定完税价格的规范性规定。

8. 国家财务控制、审计活动、会计和报告监管部门包括:财务和预算监督和财务监督监管; 会计和报告方法; 审计活动的监管和法律规定; 对审计师的认证、许可和高级培训、强制性审计领域控制的协调以及专业审计协会的活动进行监管。

9.财政政策部包括部门:养老金改革; 金融市场和财产关系; 彩票活动和安全印刷产品生产的监管; 保险活动的监管; 复杂支付的组织; 银行活动; 货币政策。

10. 法律部包括以下部门:国家债务政策的法律支持、国防综合体和执法机构、金融市场和预算间关系; 预算政策、下属组织活动和法规系统化的法律支持; 税收和关税政策、控制和监督、审计、会计和报告的法律支持; 司法保护。

五、联邦财政部具有以下预算权力:

- 根据俄罗斯联邦预算委员会制定的标准,在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的预算之间分配收入和其他收入;

- 在俄罗斯银行和信贷机构开立账户,用于核算联邦预算资金和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其他资金;

- 为执行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的预算制定现金服务程序;

- 保存联邦预算现金执行情况的记录,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等起草并向俄罗斯联邦财政部提交联邦预算现金执行情况报告。

联邦财政部的统一账户位于俄罗斯银行,是从联邦预算中积累资金并反映俄罗斯联邦国家当局执行联邦预算的运作的账户。

单一账户的使用是一种用于执行联邦预算的新信息技术,通过它:

- 联邦预算收入和资金的集中化;

- 将各级预算的收入核算集中在一个账户上;

- 在联邦财政部业务总账中每日反映联邦预算的收支情况。

六、 联邦税务局和联邦海关局对税收、海关收入、费用和其他预算资金支付的计算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控制。

税务机关制度是按照俄罗斯联邦采用的行政和国家地区划分建立的。 该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相关领土(共和国、领土、地区、市、区)的国家税务监察机构,它们承担着直接控制所有个人和法人实体实施税收立法的主要责任。服务的领土。

主要任务 税务监察员正在监督对税法的遵守情况,以及正确计算和及时向法律规定的相关预算缴纳税款和其他款项。 [23]

税务监察机构履行以下职能:

1)按照规定的程序保存纳税人的记录;

2) 向金融机构和国库机构提交实际收到的税款和支付金额的信息;

3) 将多收多缴的税款和其他义务性款项退还给预算;

4) 分析报告、统计数据和现场检查的结果,在此基础上准备制定指导性指南和其他文件的建议,以适用于税收和其他预算支付的立法行为;

5) 在任何形式所有制的企业、机构和组织中,与俄罗斯联邦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一起检查货币文件、会计登记簿、报告、计划、估计、申报和其他与俄罗斯联邦有关的文件。计算和支付税款和其他预算款项;

(六)对没收的、无主的财产、继承权归国家的财产、财物进行记录和鉴定;

7)与执法和监管共和当局协调措施的实施,以加强对税收和其他预算支付立法的遵守情况的控制;

8) 控制付款人提交会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税收计算、报告、声明和其他与预算支付计算和支付有关的文件的及时性,并检查这些文件的可靠性。确定利润、收入、其他征税对象和税款计算以及向预算支付的其他款项的正确性;

(九)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事实材料移送执法机关;

10) 向法院和仲裁法院提出索赔:

a) 以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理由清算任何组织和法律形式的企业,在违反设立企业的既定程序的情况下承认企业注册无效或组成文件不符合法律要求以及收回在这些情况下获得的收入;

b) 确认交易无效并将从此类交易中获得的一切收入归还国家收入; (c) 追回并非根据交易,而是因其他非法行为而获得的不正当所得;

11)确保正确实施俄罗斯联邦和共和国法律规定的金融制裁,以违反预算义务,对企业、机构、组织和公民的官员违反预算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以及在他们身上筹集资金的及时性;

12) 对证明隐瞒(少报)利润(收入)或其他征税对象的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的内容,查验、查实、扣押文件。

13) 从企业、事业单位、组织、财政当局和银行收到文件,据此保存预算中应支付和实际收到的税款和其他支付金额的业务会计记录(针对每个支付者和支付类型) ,以及经济制裁和行政罚款的数额;

14) 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和公民在未向国家税务机关及其官员提交会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的情况下,暂停其在银行和其他金融和信贷机构的结算和其他账户的运作。与计算和支付税款和其他预算义务有关的计算、申报和其他文件。

3.4. 起草预算

预算过程的第一阶段是起草预算,在此之前制定对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主体、城市和经济部门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预测,以及编制综合财务余额,行政当局在此基础上制定预算草案。 制定预算草案时考虑到需要根据提供国家或市政服务的财务成本规范和其他既定标准来实现最低国家社会标准。

俄罗斯联邦总统不迟于下一个财政年度的前一年的 XNUMX 月,向俄罗斯联邦议会发送预算信息,在其中确定下一个财政年度的预算政策。

编制预算草案是俄罗斯联邦政府、俄罗斯联邦主体的相关执行机构和地方政府的专属特权。 预算草案的直接编制由俄罗斯联邦财政部、俄罗斯联邦主体的财政当局和市政府负责。

根据现行税法,起草预算草案需要提供信息; 关于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其他级别预算提供的预期财政援助数量; 关于从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的一个层面转移到另一个层面的支出类型和数量; 关于提供国家或市政服务的财务成本标准。

预算基于俄罗斯联邦总统的预算地址; 预测有关地区下一财政年度的社会经济发展; 有关地区下一财政年度的国家或市级经济发展计划。

长期财务计划与下一个财政年度的预算草案在对俄罗斯联邦的社会经济发展的中期预测的基础上,俄罗斯联邦的组成实体,一个自治市,以及包含有关调动收入、吸引州或市政借款和为主要预算支出融资的预算可能性的预测数据。

长期财务计划制定三年,其中第一年为预算编制年; 未来两年是一个规划期,在此期间可以追踪所宣布的经济政策的实际效果。

首先,提出要大幅强化中期财务规划的作用和重要性。 出于几个原因,必须这样做。

首先,为了宏观经济、税收和货币政策的目的,延长预算规划范围很重要。 有必要看到影响经济发展的许多条件的收入、支出、预算赤字等参数。

其次,在公共财政领域,如果没有至少三年的视角,就不可能设定目标、目的、评估活动结果。 在年度规划范围内,任何预算资金管理者都会考虑一件事:如何掌握分配的拨款,而不是损失,甚至更好的是明年增加拨款。 中期财务规划是公共部门重组和引入成果预算编制方法的必要先决条件。

第三,中期财务规划提高了支出管理的效率。 有机会缔结长期国家(市政)合同,通过“交换”为三年周期的不同年份提供的拨款,解决俄罗斯预算长期存在的账户余额问题,并提高统一性支出资金。

财政资源余额是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主体、城市和特定领土内的经济实体的所有收入和支出的余额。 财政资源余额是根据对有关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预测,在上一年度报告的财政资源余额的基础上编制的,是编制预算的依据。 此前,长期财务计划具有参考和分析性质,与预算草案没有严格联系。 直到去年,在联邦层面,才开始将长期财务计划纳入常规的常规预算流程,当长期财务计划的第一年是下一年的预算草案时,其余项目为未来两年设定了可预测的费用和收入参数。

根据已有的中期规划经验,在联邦一级建议批准三年的联邦预算。 正是在这种法律认可的形式下,中期财务计划的所有好处才会最大程度地体现出来。

俄罗斯联邦和市政当局的主体有权选择:他们可以保留在年度计划中,但必须批准为期三年的中期财务计划,这需要更详细的要求。 并非俄罗斯联邦的所有主体,更不用说市政当局,都准备好转向三年预算。 这是一个相当复杂和负责任的程序,在适当的条件尚未形成之前,强制其他各级政府执行是错误的。

三年制联邦预算的制定和批准,建议采用国际通行的“滑动三年”法,将以前批准的项目每年前移一年,成为预算的依据。新的预算草案。 “三年滚动期”一方面保证了预算预测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另一方面保证了它们应对不断变化的形势、重组义务和实施新的预算政策优先事项的可能性.

建议在这种方法中建立所谓的有条件批准的费用。 这意味着,并非未来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所有费用都由文章和主要管理人员分配。 通过不断改变计划范围,进入新的三年期,可以建立储备金,以在出现不利情况时减少支出总额,而不会严重损害预算和已作出的承诺。

因此,三年预算的第一年预算的批准方式与今天相应财政年度的预算法传统上与所有文本条款一起批准的方式相同。 第二年和第三年的预算由第一年预算法的单独附件批准。 这些应用程序只有一个文本链接。 当“预算三年期”的第一年结束时,就会形成一份报告。 然后第一年成为三年计划的第二年,又增加了一年。 这并不意味着在执行第一年预算的过程中,主要经理没有任何改变。 后者拥有相当广泛的权力。 特别是,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他无法使用“三年计划”第一年的拨款,他有剩余,他提前预测。 在这种情况下,三年预算框架内的主要管理者可以“互换拨款”,即在第一年使用为第二年和第三年提供的部分拨款,并推迟使用相应的部分。第一年到以后的拨款。 显然,在制定未来三年的预算时,这些变化都会被考虑在内。

“预算三年期”第二年和第三年的“附条件批准”支出怎么办? 有两种选择。 首先。 如果该国的宏观经济形势一切正常,收入和货币计划允许使用这些资金,它们将用于实施发达的国家政策优先事项。 第二。 如果出现不利情况,收入低于预期,那么这些资金将用于确保已经批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的债务。

一项重要的创新是以不同的方式计划和执行不同类型的预算分配。

这是一回事 -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对民众的义务,它决定了谁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有权从预算中获得付款,主要是社会付款。 这些是公共支出承诺。 作为年度预算过程的一部分,可以或多或少准确地预测接受者的数量,并规定履行这些义务的拨款数额,但如果不修改相关法律,就不能改变它们。 此外,例如,如果申请福利的失业人数超过计划,预算无论如何都必须履行这些义务,否则它们将简单地通过诉讼机制流入其他相同的,在某些情况下更大的义务。 因此,根据这些义务的发生或呈现来履行这些义务更为合理,当然,这取决于对预算分配的大致估计,但在限制最大数量的制度下不这样做。

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履行公共义务会怎样? 让我们回顾一下预算法中止规范支出义务或限制其效果的规范的做法。 然后是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的决定,即预算法不能暂停其他支出法的规范。 因此,在拟议修正案的框架内,区分了公共义务和民法性质义务的两种方法。

预算法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暂停其他规定国家公共义务的法律的实施。 如果此类法律的生效方式发生变化,则只能通过另一法律。 如果不这样做,它就会被执行,并且需要为其执行寻求资金。

现有的公共承诺在所有情况下都得到了履行,即使在预算执行期间出现了执行拨款需要超过计划的情况。 在议会通过关于澄清预算的法律之前,行政部门可以将资金用于这些目的,超出预算法律先前规定的参数。

民法性质的义务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 如果我们已经定义了政府机构、机构的权力和职能,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就有义务花钱。 但它的体积是未知的。 以州市政合同或劳动协议的形式可以接受多少义务? 安装它只是预算的一项任务。 在确定预算义务的限额时,对预算义务的接受和执行引入了限制。

因此,“经典”循环“清单 - 估计 - 限制 - 接受义务(签订合同) - 授权付款”不适用于所有支出义务,而仅适用于此类义务。 正是它们需要反映在预算机构的估算中,因为只有相应的负责人在行政上负责它们的实施。

在其他支出义务方面,行政长官不作为法人实体,而是作为公共实体的“代表”,受托管理某些义务。 例如,您不能就他没有足够的钱支付失业救济金这一事实向有条件的社会发展部提出索赔,因为经济形势可能会发生变化。 但同时,如果该部雇用的人数超过允许的人数,签订的合同超出限制或出于错误目的,则部长作为预算机构的负责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确定这一责任的文件是该机构的估计。

还有许多其他类型的预算承诺或预算拨款类型。 它们是中间的。 一方面,它们需要限制拨款,另一方面,为了实施它们,通常不需要通过任何额外的文件。 在预算制度发展的这一阶段,建议从全部支出义务中仅挑出公共义务,而其他所有义务暂时一并考虑。 但预算机构(包括政府机构)的估算应仅包括那些需要签订劳动协议或州(市)合同的义务。

绩效预算是基于绩效的预算的一种形式。 通常,项目与对现有系统的改变、发展、重组和改革有关。 根据定义,这些措施是暂时的。 它们并不涵盖当局的整个活动范围,其中大部分是建立在定期、永久的基础上。 但这根本不意味着只能用定量结果来描述程序。 修正案建议将用于提供公共(市政)服务的所有拨款扩展到所有拨款,无论它们是否是基于结果的预算编制方法。

3.5. 审议和批准联邦预算

下一财政年度联邦预算的联邦法律草案不迟于当年 26 月 XNUMX 日提交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与俄罗斯联邦社会经济发展的初步结果同时提交给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本年度的过去期间; 俄罗斯联邦社会经济发展预测; 预算和税收政策的主要方向; 国家和城市经济部门的发展计划; 俄罗斯联邦境内综合财务余额预测; 俄罗斯联邦综合预算的预测; 由联邦预算提供资金的联邦定向计划和联邦地区发展计划的项目; 联邦定向投资计划草案; 国家军备计划草案; 国有和市政企业私有化方案草案; 对俄罗斯联邦生效并包含其下一财政年度财政义务的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包括俄罗斯联邦未批准的关于国家对外借款和国家贷款的国际条约; 俄罗斯联邦国家对外借款计划草案; 俄罗斯联邦向外国提供国家贷款的方案草案; 俄罗斯联邦国家外债和内债结构草案; 计算下一个财政年度开始和结束时稳定基金的预计数额、预计稳定基金的收入数额和(或)下一个财政年度稳定基金的使用情况。

在起草下一个财政年度联邦预算的联邦法律草案的同时,俄罗斯联邦政府向国家杜马提交联邦法律草案:

- 对俄罗斯联邦税费立法进行修改和补充;

- 俄罗斯联邦国家预算外资金的预算;

- 关于对“俄罗斯联邦预算分类”联邦法进行修正和补充;

- 关于下一财政年度国家预算外资金的保险缴款率。

如果关于下一财政年度联邦预算的联邦法律草案和关于下一财政年度俄罗斯联邦养老基金预算的联邦法律草案规定了最低工资和国家养老金最低数额的指数化,俄罗斯联邦政府同时提交了关于提高最低养老金、国家养老金指数化和重新计算程序、提高最低工资的联邦法律草案。

国家杜马四读审议关于下一财政年度联邦预算的联邦法律草案(自 1 年 2008 月 XNUMX 日起——三读)。 同时,俄罗斯联邦关于下一财政年度国家非预算基金保险缴款率的立法法案的修改和补充的联邦法律必须由国家杜马在批准主要特征之前通过。一读联邦预算案。 关于国家非预算基金预算的联邦法律,关于最低养老金,关于公共部门组织雇员薪酬统一关税表第一类关税税率(工资)的大小,关于程序的联邦法律为索引和重新计算国家养老金,国家杜马必须在二读联邦预算法草案二读之前通过最低工资。

如果国家杜马拒绝(不接受)关于修改和补充俄罗斯联邦税法的联邦法律,以及俄罗斯联邦关于国家非政府保险费率的立法行为预算基金,在一读联邦预算法草案审议之前,联邦预算的所有指标的计算是根据俄罗斯联邦的立法进行的。 自 1 年 2008 月 3.3 日起,联邦预算审议程序的主要变化是联邦预算法草案二读和三读的统一(表 XNUMX)。

表3.3 1 年 2008 月 XNUMX 日起联邦预算审议程序的变化

使用新的支出计划方法,预算政策优先事项和支出分类部分之间将不再存在如此明确的联系。 在二读中,在讨论为特定部分分配多少资金时,它指的是针对特定目标项目和支出类型的拨款变化。 [24]

建议在一读审议联邦预算草案期间批准公共义务的预算拨款。 在预算过程的这一阶段,它们的构成和数量实际上已经确定。 如果有必要改变公共义务的构成或数量,甚至在预算程序开始之前就必须修改相关的立法行为。 在审议联邦预算草案的框架内,人们只能验证所提出的计算的有效性。 在预算草案的一读中批准公共义务的拨款,将允许在二读时更仔细地考虑所有其他支出义务,这仅需要政治评估。

3.6. 俄罗斯联邦的预算执行

预算在立法(代表)当局批准后开始执行。 预算过程的这一阶段设定了完成各级预算的收支部分的任务。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可以在俄罗斯联邦预算分类的支出职能分类项目下,对每个支出方向在批准的拨款范围内进行变更。 预算执行最重要的任务:[25]

- 确保全面及时地收到税款和其他款项,以及每个来源的一般收入;

- 在批准预算的财政年度内,在预算批准的金额范围内为活动提供资金;

- 根据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清单,对已批准预算的所有类型的付款和拨款进行正确和经济合理的分配。

预算画 - 根据俄罗斯联邦预算支出的功能和经济分类,由预算资金主管部门根据俄罗斯联邦预算支出的功能和经济分类,为预算资金的管理者和接受者编制的文件,并按季度细分并提交给自预算批准之日起 10 天内,负责预算编制的执行机构。

俄罗斯联邦预算法规定了现代条件下的预算执行原则。

1. 资金从预算的单一账户进行(预算接收方的所有资金(预算分配的管理者直接支付交付的货物、完成的工作、提供的服务)都在一个账户上)——统一原则收银台,这涉及将预算接收方的结算账户合并到一个单一的预算账户中,从该账户中与商品和服务供应商进行结算。 由于这一原则,实现了以下积极变化:

- 有可能对资金的目标支出进行初步和当前的控制。 初步控制是对预算机构收入和支出估算编制的控制。 目前对费用的控制是通过确认付款义务的程序进行的;

- 由于预算机构的结算账户和国库机构之间没有资金流动业务,资金通过结算账户的流动被最小化;

- 有可能重新分配资金。 这使得在计划和当前融资中考虑结算账户余额成为可能,重新分配和使用它们来为当前费用提供资金。

2. 支出预算的执行是使用在国库的单一会计登记簿上为每个主要经理、经理和预算资金接受者开设的预算资金个人账户进行的。 个人账户反映了个人账户所有者有权处置的预算资金。

3. 预算的规划和执行是在俄罗斯联邦详细预算分类的背景下进行的 - 预算透明度原则。 为了对预算的执行建立适当的控制,有必要在资金指令的准备和通过阶段严格遵守预算分类。

4. 预算机构仅在其承担的预算义务范围内才可能接受用于执行费用和付款的货币义务。 俄罗斯联邦预算法引入了预算义务和预算义务限制的概念。

预算承诺 - 执行预算的机构承认,根据预算法和综合预算细目,在一定时期内使用相关预算资金的义务。

预算承诺的限制 - 预算义务的数量,由执行预算的机构为预算资金的管理者和接受者确定和批准,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预算承诺的限制加强了对融资的控制,使其与实际预算收入相称。 有两种选择:维持每月限额或维持季度限额。 每月限额按月编制,并限制必须在一个月内花费的预算资金数额。 预算义务的季度限额不应超过相应季度的预算拨款。

5. 为满足预算机构的需要,为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而进行的合同登记、招标。 由于在预算分类的背景下管理人员和预算资金接受者的个人账户上的资金余额以及账户中未使用资金的条款,预算的财务执行可以显着提高支出计划的质量。 通过授权合同,财务机构与金融机构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对费用进行优化规划,减少账户余额定期保留的项目的融资金额。

预算执行过程的参与者是主要管理者、管理者、预算资金的接受者、预算机构以及金融和银行机构。

联邦预算预算基金的首席经理 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机构,根据联邦预算支出的部门分类确定,有权在下级管理者和预算资金接受者之间分配联邦预算资金。 他制定预算清单,将预算义务的限制分配给下属经理和预算资金的接受者。 部委是预算资金的主要管理者。 行政长官代表俄罗斯联邦财政部在法庭上行事: 就有关官员和机构的非法决定和行为(不作为)造成的损害索赔,按部门隶属关系; 根据下属经理和联邦预算资金接受者的要求,按次要责任的顺序排列。 根据执行令支付的资金由俄罗斯联邦财政部从资金主要管理者分配的联邦预算资金中支付。

预算基金经理 - 有权将预算资金分配给下属接受者的国家权力机构或地方自治政府。

预算机构 - 由俄罗斯联邦国家当局、俄罗斯联邦主体或地方政府创建的组织,以执行非商业性质的管理、社会文化、科学、技术或其他职能,其活动的资金来自基于收入和支出的估计的相关预算。

预算资金的接受方 - 有权根据当年预算清单获得预算资金的预算机构或其他机构。 预算资金的接受者是预算支出管理者链条中的最后一环,该组织有权代表国家或地方政府接受预算义务并按照调整后的限额履行预算义务。 事实上,这些只是国家或市(预算)机构,包括当局,它们作为法人实体,充当预算机构。

划定这样的界限为重组预算网络提供了机会。 没有必要扩大预算资金的接受者名单,例如,将提供国家(市政)服务的新组织和法律形式的组织包括在内。 此类组织将以补贴形式或在州(市)合同框架内获得预算资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被赋予预算权力,例如,必须提供预算报告。

尚未开发的一项创新是引入内部财务控制或审计。 随着主要管理者的权利和责任的增加,每个主要管理者甚至每个大型预算机构都应该有一个专门的部门直接向领导汇报,该部门将制定内部标准和程序,以规划、报告和监督成果的实现,并,最重要的是,将监督对这些程序的遵守情况。 它应该是某种“内部”分析或咨询中心。 外部控制应逐渐重新定位于检查是否有这样的单位,它们是如何工作的,它们的活动有多有效。

预算过程以绩效报告的准备和审查结束。 更准确地说,它必须结束,因为目前这个循环在联邦层面已经被打破。 因此,杜马在 2004 年 2006 月至 XNUMX 年 XNUMX 月审议了关于 XNUMX 年联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但其相关性已经丧失。 同时,预算报告包含大量对预算规划极为有价值的信息。 此类信息的生成以及对预算执行的实际控制是预算报告的主要目标,主要用于在下一个预算周期中做出管理决策。

表3.4 1 年 2008 月 XNUMX 日以来预算执行过程的主要变化

该法律草案提出了加强报告和控制机构作用的两个步骤。

第一步是对主要预算持有者进行外部审计。 例如,就联邦预算的主要管理人员而言,它可以从四月份开始,而无需等待完整报告的正式形成。 首席行政长官的报告以及俄罗斯联邦审计院对此的结论应以独立文件的形式存在,由俄罗斯联邦政府审议,提交给国家杜马等。 外部审计每位首席行政官的预算报告是加强其对其活动的财务和非财务结果负责的必要条件。 将此类报告“沉浸”在总报告的组成中,无论如何都由俄罗斯联邦财政部或整个政府负责,这大大削弱了这种责任。

第二步,在向立法机关报告的同时,对预算执行报告提出外部意见。 这意味着应该更早地开始制定该意见,因此,该报告将需要更早地正式提交给会计室。 当前的最后期限,即在 XNUMX 月份首次提交报告,然后在 XNUMX 到 XNUMX 个月内就其起草外部意见,不允许“结束”预算周期。

3.7. 国家财政控制

国家财政控制 在俄罗斯联邦,它是控制公共资金使用立法和监管法律行为、规范、标准和规则遵守情况的一系列行动和操作。 财务控制就是成本控制,因此它发生在社会再生产的各个领域,伴随着现金流的整个过程,包括评估财务成果(效率)的阶段。 由此可见,金融控制的对象是货币关系。 财务控制是管理控制职能的一种实施形式; 它旨在确保国家和所有其他经济实体的利益和权利。 [26]

国家财政安全应由具有发展观、以最高国家监督机构为首的国家监督机构体系来保障。

俄罗斯联邦的国家金融监管体系是按照 1977 年国际最高审计机构组织第九次大会通过的《金融监管指导原则利马宣言》的要求建立的。只发生了微小的变化,最后一次是在 1998 年和 2004 年 宣言对本组织的成员不具有“约束力”的地位,但是,假定所有成员都在其工作中受其规定的指导.

《利马宣言》旨在确保控制机构的最大独立性。 同时,不仅联邦预算资金的接受者被认定为控制对象,各级国家机关、州、市预算外资金和单一企业,以及各类财产的企业和组织也被认定为控制对象。从预算或预算外资金中获得福利或获得财政支持。 在法国,任何权力机构,任何代表国家利益的机构,都从属于某个部长或总理,或对其负责。 与俄罗斯联邦不同,这里没有州委员会或联邦服务机构。

每个部长的活动都由财政部预算部门的代表监督,该部门负责监督公共资金支出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法国有三种控制方式:

- 部长在其权力范围内行使的控制权。 这种控制由部级检查员进行:

- 由会计室进行的后续控制;

- 跨部门控制,通过跨部门检查进行。

国家财政控制有助于国家财政政策的实施,为有效使用预算资金创造条件。 首先,它规定了对各级预算和预算外资金、企事业单位、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机构以及金融公司的财务活动的编制、审议​​、批准和执行的控制。

今天,俄罗斯联邦有 66 个不同部门下属的各种联邦控制机构,它们在俄罗斯联邦的组成实体中有自己的领土划分; 此外,俄罗斯联邦的组成实体建立了自己的监管机构,这些机构大多独立工作,没有协调,也没有对其活动进行系统核查。

俄罗斯联邦拥有总统、议会、政府、检察院和独立(审计)机构。 总统控制的目的由俄罗斯联邦总统的宪法地位决定。 根据艺术。 俄罗斯联邦宪法第80条规定,俄罗斯联邦总统是国家元首。 俄罗斯联邦总统是宪法、人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保障者,他决定国家内政和外交政策的主要方向。 总统控制的对象包括:联邦行政机关、俄罗斯联邦主体行政机关及其官员和组织。 总统控制的主体是:具体法令、法律、联邦纲领的执行,各部委和部门为执行俄罗斯联邦总统法令、联邦纲领、国家概念以及俄罗斯联邦政府指示文件而开展的活动。

一是最高级别的总统控制权,由俄罗斯联邦总统总控制局、俄罗斯联邦总统国家军事监察局和安全委员会代表。 第二级是地区级,由俄罗斯联邦总统授权代表代表;第三级是地区级,由联邦监察员代表。

16 年 1996 月 383 日俄罗斯联邦总统令第 XNUMX 号“关于俄罗斯联邦总统的主要监督局”批准了“关于俄罗斯联邦总统的主要监督局”的条例。 GCU的主要功能是:

- 联邦行政机关、俄罗斯联邦主体行政机关、其官员以及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总统法令和命令的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

- 控制和核实俄罗斯联邦总统指示的执行情况。

俄罗斯联邦会计委员会的活动受 11 年 1995 月 4 日第 XNUMX-FZ 号“关于俄罗斯联邦会计委员会”的联邦法律的约束。 俄罗斯联邦会计委员会是独立的议会控制的常设机构。 商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和控制联邦预算收支项目和联邦预算外资金预算的及时执行。

俄罗斯联邦会计委员会的审计员监督其活动的某些领域,涵盖联邦预算的一组或一组若干收入或支出项目。

会计商会的控制权适用于所有国家机关和机构,以及地方政府、企业、组织、银行、保险公司,无论其所有权的类型和形式如何,如果它们从联邦接收、转移、使用资金预算或使用联邦财产或对其进行管理。

俄罗斯联邦会计委员会有权向被审计单位的行政部门发布具有约束力的指示。 在屡次不遵守指示的情况下,商会经与国家杜马达成协议,可决定暂停违反者账户的所有类型的金融、支付和结算业务。

俄罗斯联邦检察官办公室还履行“制衡”制度要素之一的职能。 总检察长办公室代表俄罗斯联邦监督现行法律的实施,制定并采取行动消除任何违法行为。 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办公室是隶属于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的单一联邦中央集权机构。 必要时,公诉人可以利用其权力“控制控制者”,他不仅有权要求控制机构进行检查,而且在滥用的情况下也有权制止他们。

调解这些类型控制的机构之间的联系非常薄弱。 这意味着不存在这样的金融和经济控制系统。 例如,根据 25 年 1928 月 XNUMX 日苏联中央监察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关于消除国家机关监察和调查工作中的多重性、不一致和平行性的措施》的法令,所有控制组织都被负责与工农检查监督委员会各机构协调检查计划,工农检查监督委员会负责统一所有检查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其严格执行。

大量的监督机构并不能确保减少犯罪,而且这些机构本身影响犯罪者的能力有限。

国家对非国家经济领域的财务控制仅涉及履行对国家的货币义务,包括缴纳税款和其他强制性付款,在支出预算拨款和使用贷款时遵守法律和权宜之计,遵守符合政府制定的现金支付、会计和报告的组织规则。

财务控制的直接对象都是成本指标。 财务控制范围包括几乎所有使用货币进行的操作。 财务控制有助于:[27]

- 财政资源需求与资金数额之间的平衡;

- 确保及时和完整地履行对国家预算的财政义务;

- 确定内部储备和财务资源增长的机会;

- 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的有效性(预算控制);

- 有效利用国有企业和组织、预算机构的劳动力、物质和财政资源;

- 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预算的收入(税收控制)。

主题 4. 预算收入

4.1。 预算收入的一般特征

预算收入根据俄罗斯联邦的预算和税收立法形成。

在预算收入中,记入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其他级别预算的收入,用于有针对性地为集中活动提供资金以及无偿转移支付,可以部分集中。 在预算收入的构成中,目标预算资金的收入分别考虑。

税收收入包括俄罗斯联邦税法规定的联邦、地区和地方税费,以及罚款和罚款。 授予的税收抵免额、递延和分期付款计划的税款和其他对预算的义务付款将在相应预算的收入中充分考虑。

非税收入包括:

- 在缴纳税费立法规定的税费后使用国家或市政财产获得的收入;

- 联邦行政机关、俄罗斯联邦主体行政机关、地方政府管辖的预算机构在缴纳税费立法规定的税费后提供的有偿服务收入;

- 因实施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措施而获得的资金,包括罚款、没收、赔偿,以及为对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主体、市镇造成的损害而获得的资金,和其他数量的强制退出;

- 其他非税收入。

不可退还和不可退还的转账包括以下形式的转账:

- 以赠款和补贴的形式从其他级别的预算中获得财政援助;

- 联邦赔偿基金和(或)地区赔偿基金的补助金;

- 地方预算对其他级别预算的补助;

- 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的预算之间的其他无偿和不可撤销的转移;

- 从国家预算和(或)领土国家非预算资金中无偿和不可撤销地转移;

- 来自个人和法人实体、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无偿和不可撤销的转移,包括自愿捐赠。

预算收入包括:

- 以租金或其他形式获得的资金,用于临时拥有和使用或临时使用国有或市政所有权的财产;

- 以信贷机构账户中预算资金余额的利息形式收到的资金;

- 转让国有或市政所有财产、保释金、信托管理所得的资金;

- 为使用提供给其他预算、外国或法人实体的预算资金而支付的费用,可退还和有偿;

- 经济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法定(股本)股本中的利润,或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主体或自治市拥有的股份的股息形式的收入;

- 国有和市属单一企业在缴纳税款和其他义务款项后剩余的部分利润;

- 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使用国有或市政财产的其他收入。

上述使用国有、市政财产的收入,在缴纳税费立法规定的税费后,计入有关预算的收入。

预算机构从企业和其他创收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在缴纳税费立法规定的税费后,在预算机构的收支估算中充分考虑并反映在相关预算的收入中作为使用财产的收入,位于国家或市政所有权,或作为提供有偿服务的收入。

出售国有、市政财产所得的资金,应当足额记入有关预算。

自有预算收入包括:

- 根据俄罗斯联邦预算立法和税费立法计入预算的税收收入;

- 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计入预算的非税收入;

- 预算以无偿和不可撤销转移形式收到的收入,联邦赔偿基金和(或)地区赔偿基金的补助金除外。

联邦和地区预算的收入成比例地取决于整个俄罗斯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动态。 对 2005 年联邦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评估表明,每个联邦地区都有处于不利地位的地区。 西伯利亚、远东和南部联邦区处于最差的位置。

对作为中央联邦区一部分的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发展动态进行全面评估后,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这些主体的社会经济形势有所稳定。 同时,本区若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人均对外贸易额、全区人均金融安全、小企业就业比重、人均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等指标生活水平、收入低于生活水平的人口比例和人均零售贸易比例,在中央联邦区处于不利地位的是布良斯克、弗拉基米尔、沃罗涅日、伊万诺沃、库尔斯克、奥廖尔、斯摩棱斯克和坦波夫地区。 近年来,梁赞、特维尔、图拉和雅罗斯拉夫尔地区的主要社会经济指标有所改善。

在评估西北联邦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时,可以得出结论,情况有所改善。 同时,社会基础设施发展指标恶化,人均固定资本投资规模下降。

阿尔汉格尔斯克州和普斯科夫州属于不利地区,登记失业和社会基础设施部门发展指标基本保持不变,收入低于温饱水平的人口比例,零售总额水平人均营业额和有偿服务等指标都有所提高。

在南部联邦区,弱势群体包括阿迪格共和国、达吉斯坦共和国、印古什共和国、卡拉恰伊-切尔克斯共和国和伏尔加格勒地区。 地区人均生产总值、人均对外贸易额、地区人均金融安全水平、人均零售贸易和有偿服务总量、人均固定资产等指标偏低人均和社会基础设施部门的发展,构成了俄罗斯联邦这些主体落后的基础。 在伏尔加联邦区,社会经济发展趋于稳定,尽管该地区的几乎所有指标都低于俄罗斯的平均水平。 科米-佩尔米亚茨基自治区、奔萨、基洛夫和乌里扬诺夫斯克州,楚瓦什共和国、莫尔多维亚共和国和马里埃尔共和国属于弱势群体。 巴什科尔托斯坦共和国、鞑靼斯坦共和国、下诺夫哥罗德、萨马拉和萨拉托夫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有所改善。

在俄罗斯,与平均水平的最大偏差体现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地区人均金融安全、收入低于维持生计水平的人口比例、人均付费服务零售总额人均固定资产的可获得性和道路密度系数。

在西伯利亚联邦区,弱势地区包括阿尔泰共和国、布里亚特共和国、蒂瓦共和国、赤塔地区、阿金斯基布里亚特自治区、泰米尔(多尔加诺-涅涅茨基)自治区、乌斯季-奥尔丁斯基布里亚特自治区区和埃文克自治区。

在每个联邦区都有属于落后组的地区。 它们加在一起几乎占俄罗斯联邦所有主体的一半。 这些地区绝大多数是边境地区。 这种情况是各地区对新市场条件的适应不均衡和国家支持量显着减少的结果。 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剩余不平衡是俄罗斯联邦联邦关系体系削弱、社会经济发展和克服内部危机的机会减少的重要因素。

2001 年,2002 月 2010 日俄罗斯联邦政府法令批准通过了“减少俄罗斯联邦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差异(2015-11 年至 2001 年)”的联邦目标计划, 717 年第 2010 号。该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减少俄罗斯联邦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缩小最发达和落后的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的差距到 2015 年的地区增加一倍半,到 XNUMX 年增加两倍。 旨在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的融资应该以地区发展基金、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信贷资源和外国投资为代价。

4.2. 联邦预算收入

联邦预算从以下联邦税收和费用中获得税收收入,这些税收由特殊税收制度规定:

- 按照为将上述税款计入联邦预算而确定的税率对组织的利润征税;

- 企业所得税(根据与常设机构在俄罗斯联邦活动无关的外国组织的收入,以及以股息和国家和市政证券利息形式获得的收入) - 根据100%的标准;

- 对在 30 年 1995 月 225 日第 XNUMX-FZ 号“关于生产分成协议”的联邦法律生效之前签订的生产分成协议的组织的利润征税,并且没有规定特殊的抵免税率对联邦预算和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征收的特定税款;

- 增值税;

- 食品原料中的乙醇消费税;

- 对所有类型原材料的乙醇征收关税,食品除外;

- 含酒精产品的消费税;

- 烟草制品消费税;

- 车用汽油、直馏汽油、柴油、柴油和化油器(喷射器)发动机用机油的消费税 - 按照40%的标准;

- 汽车和摩托车的消费税;

- 进口到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应税商品和产品的消费税;

- 对以碳氢化合物原料(可燃天然气)形式的矿物开采征税;

- 对以碳氢化合物原料形式开采的矿物征税(可燃气体除外);

- 矿物开采税(碳氢化合物原料和普通矿物除外);

- 对俄罗斯联邦大陆架、俄罗斯联邦专属经济区、俄罗斯联邦境外的矿产的开采征税;

- 以碳氢化合物原材料(可燃气体)的形式为履行生产分成协议而定期支付矿物开采费(特许权使用费);

- 在以碳氢化合物原材料(可燃天然气除外)形式履行生产分成协议时,定期支付矿物开采费(特许权使用费);

- 在执行生产分成协议时,定期支付在俄罗斯联邦领土以外的大陆架、俄罗斯联邦专属经济区内开采矿产(特许权使用费);

- 水生生物资源对象使用费(不包括内陆水体);

- 水生生物资源使用费(内陆水体);

- 水税;

- 统一的社会税,按照俄罗斯联邦税法规定的税率计入联邦预算;

- 国家义务(支付给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和地方预算的国家义务除外)。

联邦预算的非税收入来自:

- 使用国有财产的收入,俄罗斯联邦国家当局管辖下的预算机构提供的有偿服务收入 - 全额缴纳税法规定的税费后;

- 俄罗斯联邦设立的单一企业的部分利润,在缴纳税款和其他义务款项后剩余;

- 其他许可费用;

- 关税和关税;

- 按照立木最低支付标准支付森林基金的使用费用;

- 将林地转让给非林地和将森林基金土地转让给其他类别土地的费用;

- 水体使用费;

- 根据政府间协定使用水生生物资源的费用;

- 为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支付费用;

- 领事费;

- 专利费;

- 为提供有关不动产登记权利和与之交易的信息而支付的费用。

联邦预算还包括:

- 俄罗斯银行在缴纳税款和其他强制性付款后剩余的利润 - 根据联邦法律规定的标准;

- 来自对外经济活动的收入。

联邦目标预算基金的收入按俄罗斯联邦税法规定的税率单独计入联邦预算收入,并根据联邦法律确定的标准在联邦目标预算基金和地区目标预算基金之间分配在下一个财政年度的联邦预算中。

4.3.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收入

下列地区税收的税收应转入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

- 企业财产税;

- 赌博营业税;

- 运输税。

下列联邦税费的税收收入,包括特殊税收制度规定的税收,应计入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

- 企业所得税,按照为将特定税款计入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而确定的税率 - 按照 100% 的标准;

- 对在《关于生产分成协议的联邦法》生效之前签订的生产分成协议的组织的利润征税,并且没有规定将特定税款计入联邦预算和联邦预算的特殊税率俄罗斯联邦的组成实体 - 根据 80% 的标准;

- 个人所得税——按70%的标准;

- 食品原料中乙醇的消费税 - 根据 50% 的标准;

- 含酒精产品的消费税 - 根据 50% 的标准;

- 车用汽油、直馏汽油、柴油、柴油和化油器(喷射器)发动机用机油的消费税 - 按照60%的标准;

- 酒类产品的消费税 - 根据 100% 的标准;

- 啤酒消费税 - 根据标准 100%;

- 以碳氢化合物原料形式的矿物开采税(可燃天然气除外) - 按照 5% 的标准征收;

- 普通矿物开采税 - 按照 100% 的标准征收;

- 矿物开采税(碳氢化合物原料、天然钻石和普通矿物除外) - 税率为 60%;

- 对以天然钻石形式开采的矿物征税 - 按照 100% 的标准征收;

- 以碳氢化合物原材料(可燃天然气除外)的形式履行生产分成协议时,定期支付矿物开采费(特许权使用费) - 税率为 5%;

——水生生物资源(不包括内陆水体)标的物使用费——按30%的标准征收;

- 使用动物世界物品的费用 - 根据 100% 的标准;

- 与适用简化税制相关的税款 - 按照 90% 的标准征收;

- 以专利成本形式征收的与使用简化税制有关的税款 - 按照 90% 的标准;

——统一农业税——按30%的标准征收;

- 国家义务(在国家注册地、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或签发文件的地方贷记) - 根据 100% 的标准:

- 在俄罗斯联邦相关主体的宪法(特许)法院审理的案件中;

- 由国家公证处的公证人和(或)根据俄罗斯联邦立法和(或)俄罗斯联邦主体立法授权执行公证行为的行政机关官员进行公证行为;

- 区域间、区域和地方公共协会、公共协会分支机构的国家登记,以及其组成文件变更的国家登记;

- 政党地区分支的国家登记;

- 为主要在俄罗斯联邦主体境内发行的大众媒体进行注册,并签发此类注册的副本;

- 与有色金属废料的采购、加工和销售许可相关的授权机构的行动,以及黑色金属废料的采购、加工和销售许可。

将酒精含量超过 9% 至 25%(不包括葡萄酒)的酒精产品和酒精含量超过25%(不包括葡萄酒)在俄罗斯联邦境内生产,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 上述收入的 20% 计入酒精饮料生产地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

- 这些收入的 80% 根据联邦预算法批准的标准分配给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

根据规定的标准,将汽车和直馏汽油、柴油、柴油发动机油和(或)化油器(喷射器)发动机的消费税转入俄罗斯联邦各主体的预算以上,是按照联邦法律规定的下一个财政年度和计划期间的联邦预算的方式进行的。

俄罗斯联邦主体 - 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等具有联邦意义的城市的预算应从联邦税费中扣除,税费由特殊税收制度规定的税款,根据 RF BC ,记入地方预算和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 边疆区(州)国家当局(包括自治州)设立的地方税收收入应转入边疆区(州)的预算。 自治区国家机关规定的地方税的税收收入,上缴自治区预算。

除其他外,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的非税收入由以下费用构成:

- 俄罗斯联邦主体设立的单一企业的部分利润,在缴纳税款和其他预算义务后剩余, - 俄罗斯联邦主体法律规定的数额;

- 为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支付费用;

- 使用森林基金支付的费用超过了立木最低支付标准;

- 俄罗斯联邦主体行政当局颁发的与乙醇、酒精和含酒精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有关的活动的许可证颁发费用。

俄罗斯联邦主体 - 莫斯科和圣彼得堡联邦城市的预算需要转移 80% 的环境负面影响费用。

俄罗斯联邦主体法律(俄罗斯联邦主体法律关于俄罗斯联邦主体下一财政年度预算的法律或其他俄罗斯联邦主体法律除外)俄罗斯联邦在有限的有效期内)可以建立:

- 俄罗斯联邦组成实体的所有定居点统一,从某些联邦和(或)地区税费中扣除定居点预算的标准,特殊税制规定的税款,须根据 RF 进行抵免关于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税费的预算法和立法;

- 联邦和(或)地区税费、特殊税制规定的税款从联邦和(或)地区预算中扣除的标准,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予以抵免,所有市辖区统一俄罗斯联邦的一个组成实体。

某些联邦和(或)地区税费、特殊税制规定的税款,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予以抵免,从城市地区预算中扣除的标准是:为俄罗斯联邦相应主体的居民点和市辖区制定的标准。

俄罗斯联邦主体法律(俄罗斯联邦主体法律关于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的法律或俄罗斯联邦主体其他有限责任法除外)有效期)可以确定:[28]

- 俄罗斯联邦组成实体的所有定居点统一,从某些联邦和(或)地区税费中扣除定居点预算的标准,特殊税制规定的税款,须根据 RF 进行抵免关于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税费的预算法和立法;

-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所有市辖区统一,从某些联邦和(或)地区税费中扣除市辖区预算的标准,根据特殊税收制度规定的税收抵免RF BC 和俄罗斯联邦组成实体预算税费立法。

某些联邦和(或)地区税费、特殊税制规定的税费、根据 RF BC 和税费立法转移到城市预算的税率俄罗斯联邦的组成实体,是为俄罗斯联邦相应主体的聚居地和市辖区制定的标准的总和。

俄罗斯联邦主体实体关于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的法律可以规定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地方预算的附加标准,但须根据俄罗斯联邦预算法记入俄罗斯联邦组成实体的预算。

根据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法律,市辖区的代表机构可以被赋予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当局的权力,以制定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并计入主体预算的附加标准俄罗斯联邦,对属于相应市辖区的定居点预算。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当局有义务按照 RF BC 规定的方式制定统一和(或)附加标准,用于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地方预算,以转移到地方预算为基础。俄罗斯联邦主体合并预算中至少 10% 的税收来自特定税收。

在俄罗斯联邦主体 - 具有联邦意义的城市莫斯科和圣彼得堡,从联邦和地区税费、特殊税制规定的税款、预算中扣除标准的程序和价值市内自治市由俄罗斯联邦这些主体的法律确定。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税费立法根据俄罗斯联邦税费立法引入地区税、确定税率并为地区税提供税收优惠。

俄罗斯联邦主体法律关于修改俄罗斯联邦主体税费立法,俄罗斯联邦主体法律规范预算法律关系,导致收入变化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的预算在下一个财政年度(下一个财政年度和计划期)生效,必须在俄罗斯联邦主体实体的预算法草案提交之前通过在俄罗斯联邦主体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将下一个财政年度(下一财政年度和计划期)提交给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权力立法(代表)机构。

俄罗斯联邦主体实体的税费立法修正案自本财政年度起生效,只有在俄罗斯联邦主体实体的预算法律作出适当修订的情况下才允许修改。当前财政年度(当前财政年度和计划期间)。

4.4. 地方预算收入

定居点预算包括:

1) 由定居点代表机构根据俄罗斯联邦税费立法确定的下列地方税收的税收收入:

- 土地税;

- 个人财产税;

2) 来自下列联邦税费、特殊税制规定的税收的税收收入:

- 个人所得税;

——统一的农业税。

3) 来自联邦、地区和(或)地方税收和费用的税收收入,特殊税收制度规定的税收,根据市辖区代表机构根据第 63 条规定的扣除率确定。 公元前 XNUMX 年,射频。

下列项目应计入市辖区预算:

1) 市辖区代表机构根据俄罗斯联邦税费立法设立的下列地方税收的税收收入:

- 在定居点之间征收的土地税;

- 对个人财产征税,在定居点之间征收。

2) 来自下列联邦税费的税收收入,包括特殊税收制度规定的税收:

- 个人所得税——按20%的标准;

- 在定居点之间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 按照 30% 的标准征收;

- 对某些类型活动的推算收入征收单一税 - 根据 90% 的标准;

——统一农业税——按30%的标准征收;

- 在聚居地之间征收统一的农业税 - 按照 60% 的标准;

- 国家义务(在国家注册地、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或签发文件的地方贷记) - 根据 100% 的标准:

- 在一般管辖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治安法官(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除外);

- 用于车辆的国家登记,用于更改先前签发的车辆护照,用于颁发或延长车辆技术检验证书的有效期,用于颁发“过境”车辆的国家登记牌,用于发布编号单位的证书,a国际参与者道路交通的显着标志、通过车辆国家技术检验的优惠券、驾驶执照、驾驶车辆的临时许可证、确认收到驾驶执照或临时许可证的证明驾驶车辆,车辆设计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证明,用于取得车辆驾驶权资格考试;

- 颁发安装广告结构的许可证。

税收收入计入市区预算:

1) 由市区代表机构根据俄罗斯联邦税费立法设立的下列地方税:

- 土地税 - 按照 100% 的标准;

- 个人财产税 - 按照 100% 的标准。

2) 来自下列联邦税费的税收收入,包括特殊税收制度规定的税收:

- 个人所得税——按30%的标准;

- 对某些类型活动的推算收入征收单一税 - 根据 90% 的标准;

——统一农业税——按60%的标准征收;

- 国家义务 - 根据第 2 条艺术。 611BK 射频。

3)联邦税费的税收收入,包括特殊税制规定的税收,和(或)根据俄罗斯联邦主体法律规定的统一扣除标准将相关税收收入计入联邦的地方税收。市区预算。

地方预算的非税收入,按照地方政府法律规定的数额,以市属单位企业在缴纳税款和其他义务款项后剩余的部分利润为代价入账形成。

市辖区预算和市区预算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实行缴费。

地方当局颁发的酒精饮料零售许可证的发放费用应转入市区和市辖区、莫斯科和圣彼得堡联邦城市的预算。

居民点、城区预算在土地划定国家所有之前,以出售、出租居民点、城区范围内用于住房建设的国有地块取得收入。

在土地划定国家所有权之前,市辖区预算通过出售和出租位于跨聚居区的用于住房建设的国有土地获得收入。

主题 5. 预算支出

5.1。 预算支出的一般规定

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各级预算支出的形成,按照俄罗斯联邦立法规定的支出义务,通过联邦国家机关、主体国家机关的权力划分进行俄罗斯联邦和地方政府,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国际和其他条约和协定,必须在下一个财政年度执行,费用由相关预算承担。

预算支出根据其经济内容分为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预算的资本支出 - 确保创新和投资活动的预算支出的一部分,包括根据批准的投资计划投资于现有或新成立的法人实体的支出项目,作为投资目的提供给法人实体的预算贷款资金,资本(修复)维修费用和与扩大再生产相关的其他费用,创造或增加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主体实体、市镇各自拥有的财产的费用,包括在资本预算费用中的其他预算费用根据RF 预算支出的经济分类。 开发预算可以作为预算资本支出的一部分。

当前预算支出 - 预算支出的一部分,用于确保公共当局、地方政府、预算机构的当前运作,以赠款、补贴和补助金的形式向其他预算和个别经济部门提供国家支持,以实现当前运作,以及根据俄罗斯联邦预算分类不包括在资本支出中的其他预算支出。

预算资金的提供以下列形式进行:

- 维持预算机构的拨款;

- 支付个人和法人实体根据州或市政合同提供的商品、工程和服务的资金;

- 向民众转移;

- 地方政府根据俄罗斯联邦立法、俄罗斯联邦主体立法、地方政府代表机构的法律规定对人口进行强制性支付的拨款;

- 为执行某些移交给其他级别政府的国家权力而提​​供的拨款;

- 为补偿因公共当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预算支出增加或预算收入减少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的拨款;

- 对法人实体的预算抵免(包括税收抵免、递延和分期付款计划,用于支付税款和其他义务);

- 对个人和法人实体的补贴和补贴;

- 对现有或新成立的法人实体的法定资本进行投资;

- 预算间转账;

- 以国家对外借款为代价的国内信贷和贷款;

- 向外国提供贷款;

- 用于偿还债务的资金,包括国家或市政担保。

预算机构专门使用预算资金:

- 根据已签订的雇佣合同和规范相关类别雇员工资的法律获得报酬;

- 将保险费转入国家预算外基金;

- 根据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法律和地方政府的法律行为向人口转移;

- 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向雇员支付商务旅行和其他补偿;

- 根据已签订的州或市政合同支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费用。

所有超过 2000 最低工资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采购均完全根据州或市政合同进行。 为确保下达货物供应订单、履行工作、为州或市政需要提供服务而进行的融资可以以相关预算支出或国家相关预算提供的资金为代价进行预算外资金,以确保国家需要,或以地方预算为满足市政需要提供的资金为代价。

预算投资的融资费用由相关预算提供,前提是这些费用包含在联邦目标计划、地区目标计划中,或根据联邦执行机构、俄罗斯主体执行机构的决定联邦或地方政府。

提供超过 200 最低工资的费用的联邦投资对象必须按照为联邦目标计划的融资确定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批准。

俄罗斯联邦各级预算体系预算的支出部分用于设立行政机关储备金和地方政府储备金。 在俄罗斯联邦各级预算系统的预算支出部分,禁止设立立法(代表)机构和立法(代表)机构代表的储备金。 联邦预算中的储备金数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联邦预算支出的 3%。

下一财政年度的联邦预算规定为俄罗斯联邦总统设立储备基金,金额不超过已批准的联邦预算支出的 1%。 俄罗斯联邦总统储备基金的资金用于支付不可预见的费用,以及俄罗斯联邦总统法令规定的额外费用。 俄罗斯联邦总统储备金的支出根据俄罗斯联邦总统的书面命令进行。

同时,不允许将俄罗斯联邦总统储备金的资源用于举行选举、全民公决和为俄罗斯联邦总统的活动提供资金。

5.2. 俄罗斯联邦的支出义务

2006年联邦预算拨款金额为4卢布。 收入为 270 卢布。 根据预计国内生产总值 114 亿卢布。 通货膨胀率(消费价格的增长)718,3-5%(046年137月相对于500,0年24月)。[380] 7,0年,联邦预算计划支出为8,5卢布。 收入为 2006 卢布。 根据预计国内生产总值 2005 亿卢布。 通货膨胀率为 29-2007%(5 年 463 月相对于 479 年 900,0 月)[6] 俄罗斯联邦的支出义务是由于以下原因产生的:

- 通过联邦法律和(或)俄罗斯联邦总统和俄罗斯联邦政府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由联邦国家当局行使对俄罗斯联邦管辖权和(或)共同管辖权的权力, 6 年 1999 月 184 日第 XNUMX-FZ 号联邦法“关于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权力立法(代表)和执行机构的组织一般原则”的联邦法律不属于主体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俄罗斯联邦;

- 俄罗斯联邦或代表俄罗斯联邦在联邦国家当局行使对俄罗斯联邦管辖权主体的权力和(或)对共同管辖权主体的权力时缔结的条约(协议),但未归属于根据本联邦法授予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机关的权力;

- 通过俄罗斯联邦总统和俄罗斯联邦政府的联邦法律和(或)监管法律文件,规定以俄罗斯联邦预算局规定的形式和程序从联邦预算中提供预算间转移,包含:

a)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补助金,用于履行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支出义务,与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相关,根据上述规定- 提到的法律,从联邦预算的补助金中获得财政支持;

b) 对地方预算的补助金,用于履行与地方政府授予俄罗斯联邦某些国家权力有关的支出义务。

俄罗斯联邦的支出义务是以牺牲自己的收入和弥补联邦预算赤字的来源为代价的。

在联邦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俄罗斯联邦的支出义务以国家非预算资金为代价来履行。

2007年,计划加快出口增值税的回收,从而显着降低与回收相关的壁垒,并通过回收许可程序来抑制出口业务。

毫无疑问,联邦目标计划中投资成分的增加和一些新的联邦目标计划的采用是经济发展激活的因素之一。

投资领域之一是在教育和医疗保健领域对人力资本的投资。 没有受过教育、符合现代要求、能够在高科技条件下工作的高素质人才,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和部门的创新能力,就不可能创造和高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 所有这些都创造了预算的新质量,扩大了其作为发展预算的可能性。

已开始在社会领域和农业中实施的其他措施也促进了经济发展。 这是四个国家重点项目:“经济适用房”、“健康”、“教育”和“发展农工综合体”。 国家项目也是对经济和人民的投资。

5.3.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支出义务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支出义务由以下条款产生:

-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俄罗斯联邦主体或代表俄罗斯联邦主体在国家行使中订立的合同(协议)俄罗斯联邦主体权力机关对俄罗斯联邦主体的管辖权;

-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俄罗斯联邦主体或代表俄罗斯联邦主体在公众行使中订立的合同(协议)俄罗斯联邦主体权力机关对共同管辖权的主体;

- 俄罗斯联邦组成实体的法律和其他监管法律文件,规定以俄罗斯联邦预算委员会规定的形式和程序从俄罗斯联邦组成实体的预算中提供预算间转移,包括对地方的补助金为履行与地方政府授予组成实体 RF 的某些国家权力有关的支出义务的预算;

- 俄罗斯联邦主体在国家机关行使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权力时的监管法律行为,根据“关于立法(代表)和行政组织的一般原则的联邦法”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政府机构”受到联邦预算补助金的财政支持。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支出义务为地方预算提供补助金,以履行与俄罗斯联邦主体授予地方政府某些国家权力有关的市政支出义务,通过提供补助金来履行从地区补偿基金拨入地方预算。

俄罗斯联邦主体法律规定从地区补偿基金中向地方预算提供补助金的法律应包含确定补助金总额标准的程序,以履行市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相应支出义务。每年根据俄罗斯联邦主体法律对俄罗斯联邦主体下一个财政年度的预算实施,但须根据有关地方预算补助金的法律批准。

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机关独立确定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公务员和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机构雇员的工作报酬数额和条件。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机关无权制定和履行与解决联邦国家机关权限问题相关的支出义务,联邦法律规定的情况除外。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机关有权制定和履行与解决不属于联邦国家机关、地方自治机关职权范围和不排除在俄罗斯联邦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有关的支出义务。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机关根据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法律,只有在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中有适当资金的情况下(赠款、补贴和联邦预算的补助金)。

5.4. 市政府的支出义务

市政府的支出义务是通过地方政府的监管法律行为产生的:

a) 关于当地重要的问题,以及市政府或代表市政府就这些问题签订的合同(协议);

b) 地方自治机关行使某些国家权力。

地方自治机构根据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法律)行使某些国家权力时,通过监管法律行为而产生的市政机构的支出义务是以区域补偿基金的补助金为代价执行。

地方自治机关独立确定代表、地方自治政府常任选举产生的官员、市级职工、市单一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报酬数额和条件。

在根据艺术第 3 款从俄罗斯联邦组成实体的预算中获得补贴的市镇。 138 或根据艺术第 4 款从市区预算中获得补贴。 142 of the RF BC, the amount of remuneration of deputies, elected officials of local self-government exercising their powers on a permanent basis, municipal employees, employees of municipal unitary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 is set no higher than the limit values ​​established by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法律。

地方自治机关无权制定和履行与解决联邦国家机关、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机关权限范围内的问题有关的支出义务,但联邦法律分别规定的情况除外,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法律。

地方自治机构有权建立和履行与解决其他市、州当局地方自治机构权限范围之外的问题以及联邦法律和联邦法律未排除在其权限范围内的问题相关的支出义务。俄罗斯联邦的组成实体,前提是它们有自己的财政资源(联邦预算和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提供的补贴、补助金和补贴除外)。

5.5. 支出义务登记册

州当局和地方政府必须保存支出承诺登记册。 支出义务登记册被理解为公共当局(地方政府)签订的一组(清单)监管法律行为和合同和协议(监管法律行为、合同和协议的个别条款、条款、分段、段落),规定出现需要从各自的预算中执行的支出义务。

俄罗斯联邦的支出义务登记册按照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的程序进行维护。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支出义务登记簿按照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执行机构规定的程序进行维护。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支出义务登记册以及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市政府的支出义务登记册提交给俄罗斯联邦财政部本部规定的方式。

市政府的支出义务登记册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方式进行维护。 它由地方自治机关按照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执行机关设立的方式提交给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权力执行机关。

话题 6. 国家信用

6.1。 俄罗斯联邦的公共债务

公共债务(政府信用)作为一个经济范畴,是国家自愿参与、使用公民和企业实体暂时自由资金而产生的货币关系体系。 国家信用作为一个法律范畴,是金融法的独立机构,是国家以自愿、还款、紧迫、补偿的方式从法人和个人吸纳暂时无偿资金的过程中形成的一套金融法律规范,以弥补财政赤字、规范货币流通。

1991年底,苏联欠巴黎债权人俱乐部的债务达37,6亿美元(巴黎俱乐部是一个由债权国(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英国、德国、丹麦、爱尔兰、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荷兰、挪威、俄罗斯、美国、芬兰、法国、瑞士、瑞典、日本)组成的非制度化协会,成立于1956年,旨在讨论和解决发展中国家依靠国家或国家担保贷款的债务问题(俄罗斯自 1997 年以来一直是巴黎俱乐部的成员)。 1992年1993月,俄罗斯联邦政府签订了一项框架协议,修订偿还该债务的日历计划。 进一步在1995-02.04.1993年。 随后就04.06.1994年03.06.1995月至1991年底期间的偿债问题进行了三项修订(1995年1992月57日、1993年96,6月XNUMX日、XNUMX年XNUMX月XNUMX日的多边备忘录)。俄罗斯的外债在XNUMX年初达XNUMX亿美元,XNUMX年初达到XNUMX亿美元,相当于XNUMX年的年国民生产总值。国家。

1994年完成与巴黎俱乐部的谈判后,俄罗斯全额承担了苏联对所有国家的债务,以换取外国资产。

与此同时,俄罗斯实际上失去了归还大多数国家很大一部分债务的机会。 根据之前的协议,偿还苏联债务的最大负担落在2002年以后的时期,而当时这似乎是一个遥远的前景。 遵循这些协议。 俄罗斯联邦政府于29年1996月38日与巴黎债权人俱乐部成员国签署了关于苏联外债全面重组条款的多边备忘录,俄罗斯对该俱乐部的债务达XNUMX亿美元。

到1993年底,俄罗斯的外债总额增加了110亿美元,比上年增加了15亿美元(主要是向国际金融组织借款)。 债务快速增长的原因是国家预算赤字、外贸价格状况明显恶化以及出口减少。 尽管如此,1993 年外债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下降到 65%。

改革开放期间,由于生产下降、内需低迷、企业退出影子经济、大规模逃税等原因导致征税基数减少,国家税收锐减。 在 1990 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预算收入下降,政府支出削减的幅度不足以建立预算平衡。

官方数据显示,1994年初,该国外债总额为112,8亿美元,前苏联的债务因未付利息资本化而增至104亿美元(占外债总额的92,2%),新形成的俄罗斯债务达8,8亿美元,随后在1994-1997年间,债务增速放缓(到1996年达到121亿美元),而债务占GNP和出口的比例逐渐下降(从 55 年的 1994% 到 30 年的 1996% GNP,从 260 年该国出口的 1994% 到 190 年的 1996%)。

据俄罗斯联邦财政部官方数据,截至31年1997月123,5日,俄罗斯外债达91,4亿美元,其中1998亿美元是从苏联继承的债务。 然而,1年再次进行大规模借贷。 到 1998 年 129 月 1998 日,外债已增至 1998 亿美元(债务增加主要是由于试图防止与内债有关的违约)。 143,9年下半年,部分内债转为外债——1999年底债务额达167亿美元,101年达到历史峰值——31亿美元(超过以卢布计算的GDP的XNUMX%)。 [XNUMX]

偿还政府贷款和支付利息的来源是预算资金,这些费用每年在单独的项目中分配。 但是,在预算赤字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国家可能会诉诸于对公共债务进行再融资,即通过发放新的贷款来偿还旧的公共债务。

在俄罗斯,经联邦预算法批准的联邦预算赤字规模不得超过相应财政年度预算投资和公共偿债成本的总额,俄罗斯联邦主体的预算赤字规模不得超过其预算收入的15%,不包括联邦预算的财政援助。

自 2000 年以来,由于在不增加新借款的情况下偿还外债的政策,俄罗斯的外债逐渐减少(每年高达 10 亿美元)。 近年来,总债务相对于国家 GDP 的比例也有降低的趋势,2000 年 - 62%,2001 年 - 49%)。

2002年底,公共债务总额占GDP的36,1%,占出口的142%,这表明其可管理性。 风险因素可归因于80%以上的债务以外币计价,这意味着面临汇率变动的风险,但目前情况稳定:卢布正在走强,大量外币流入该国。

据俄罗斯银行统计,截至1年2003月152,1日,俄罗斯联邦外债金额达32亿美元。 [36] 其中超过8%是前苏联的债务。 此外,前苏联还有约XNUMX亿美元的未清偿债务。

对俄罗斯联邦 2006 年 1489,4 月联邦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显示,盈余达 2006 亿卢布。 这笔款项的一部分用于偿还公共债务。 俄罗斯联邦6.1年联邦预算执行情况见表。 XNUMX。

表6.1 2006 年俄罗斯联邦联邦预算执行情况 1

1998年金融危机发生整整八年后,即15年21月2006日至1996日,俄罗斯联邦支付了1999年和17年重组余额。 在巴黎债务债权人俱乐部的框架内。 至此,俄罗斯对俱乐部所有21,6个成员国的33亿美元债务已全部偿还,俄罗斯不再是俱乐部债务国。 [2003] 正式确定上述债务的政府间协议无效。 这意味着俄罗斯已经实现了俄罗斯联邦政府设定的、在《2005-XNUMX年俄罗斯联邦债务战略》中首次制定的目标。

作为这一战略的一部分,俄罗斯联邦首先于2005年XNUMX月提前全额偿还了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债务余额,然后开始就提前偿还最大的、具有政治意义和难以管理的公共外债类别——巴黎俱乐部债权人的债务进行谈判。

在巴黎俱乐部框架内重组的债务偿还分两个阶段进行。 根据 13 年 2005 月 2005 日签署的多边协议,15 年 16 月至 2006 月,总额相当于 2020 亿美元的债务已提前还清。 整整一年后,根据 12 年 XNUMX 月 XNUMX 日多边议定书中正式达成的协议,此类债务的余额得到了偿还。 到 XNUMX 年期间,联邦预算在利息支付方面的总节省将超过 XNUMX 亿美元。

2007-2009 年计划在国内市场上出现正的借款余额,这不会导致利率上升。 结果,到2007年底,国内债务总额超过了外债总额,公共债务总额占GDP的比重从9年底的2006%下降到8,3年底的2007%。到 7,5 年底应该达到 2009%,而 2008 年国内债务的数量将超过外债的数量。

如果说现阶段对联邦层面的州债务监控非常认真,那么次联邦层面的债务问题就会很多。 A. D. Andryakov 认为,经济安全的基础是这样一种债务管理状态和如此大量的债务,以至于无论外部环境如何,都可以同时履行债务义务和承担的所有其他预算义务。 实施这一原则的方法之一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新吸引的债务的规划以及现有债务的规划、服务和偿还完全以预算收入为代价进行,而无需从借贷市场吸引金融资源。 该原则的技术实施是在计划和决策程序中引入债务能力的概念,以及将逾期应付账款的义务纳入决策。 [34]

根据2002年的数据,市政单位的逾期应付账款数额巨大,超过了债务能力。 总体而言,俄罗斯联邦有24个组成实体,其市镇主要在经常性支出预算中出现赤字。 如果我们考虑因逾期应付账款而减少的债务能力,即借贷能力,那么几乎 2/3 的地区在其领土上都有直辖市,一般来说,这些直辖市是不能借贷的,因为没有什么可以履行的。

事实上,债务能力是预算收入超过当前支出的部分。 履行当前支出义务后剩下的是预算的债务能力,用于承担已经承担的义务和计划接受的义务。 俄罗斯联邦主体或自治市承担的义务的最后一部分是或有负债的预期负债。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谈论的是保证。 担保本质上是一种有条件的义务,因为担保人对该义务的责任仅在特定条件下产生(如果担保人未能履行其义务)。

对于债务管理系统,债务能力是来自预算计划系统的某种初始信息。 同时,重要的是要注意,预算预测的持续时间应包括偿还已承担或计划承担的最长期债务。 根据债务能力,有必要按照一定的还款计划偿还已经积累的债务。 它还应规定偿还逾期应付账款的可能性。 在制定逾期应付账款的还款计划时,假设部分债务已经重组。 未重组部分将在下一个财政年度偿还。

确定投资政策重点的金融当局必须建立一个长期投资计划,这实际上代表了长期投资融资量的需求,而债务管理系统只会以最佳方式吸引资源来为该计划融资并确保这些资源被大量吸引,可以在未来轻松偿还。

在确定所需的投资借款金额时,会进行最复杂和最完整的计划过程。

在分配数年计划的债务能力时,考虑到已经承担的义务的履行情况,预期的担保责任还应包括“安全缓冲”。

分配给担保的债务能力与新债务之间的比率由债务和经济政策的优先级决定。 它们应由制定政策的相关机构制定。 当然,它们不是以数字的形式,而是以股份的形式被纳入债务管理体系的。

2007-2009 年俄罗斯联邦国家债务政策。 规定减少公共外债数量并逐步用国内借款替代。

俄罗斯联邦国家债务政策的原则是:

- 用内部借款代替国家外债;

- 发展政府证券市场;

- 利用国家担保来加速经济增长;

- 应用债务政策工具,对过剩的货币供应进行额外的冲销和对抗通货膨胀。

6.2. 政府贷款的种类

一般来说,俄罗斯联邦的政府贷款可以根据以下标准进行分类:

1) 按期限划分,债务义务可以是短期(最长一年)、中期(从一年到五年)和长期(从 5 年到 30 年)。 俄罗斯联邦的所有债务均在贷款具体条款确定的期限内偿还,但不得超过 30 年(俄罗斯联邦 13 年 1992 月 3877 日第 1-XNUMX 号法“关于国家内部债务的俄罗斯联邦”);

2)按发行权分为:

a) 中央政府颁发;

b) 由国家和行政区域的政府和地方政府发布,如果法律有规定的话;

3)根据证券持有人的主体,贷款可分为可变现:

a) 仅在人群中;

b) 仅在法人实体之间;

c) 法律实体之间和人口之间;

4)按支付方式、收入、贷款可分为:

a) 对于有息贷款,当有息贷款的债务义务所有者每年通过支付息票获得固定收入时,或在偿还贷款时通过在不按年支付的证券的应计面值上增加利息而获得一次;

b) 奖金,当收款人在赎回债券时以奖金的形式获得收入,并且该收入仅支付给包括在奖金流通中的那些债券。 此外,还有双赢贷款,但俄罗斯联邦目前没有发放;

c) 免息(定向)贷款,用于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收入或保证收到相应产品,但在贷款发行时需求未得到满足;

5)按照配售方式,贷款分为:

a) 自愿的;

6) 认购;

c) 强制性的。

目前,只使用自愿贷款。 强制贷款仅用于极权国家。 认购贷款在性质上接近强制贷款,因此也没有使用;

6)在形式上,贷款可以有保税和非保税。 保税贷款涉及证券发行。 非债券贷款通过签署协议、合同以及在债务账簿上记账和发行特殊义务来正式化。

按照 2005 年和 2006 年的债务政策原则。 俄罗斯联邦提前偿还了国家外债。

2005年2006月,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债务余额提前全额偿还。 XNUMX年XNUMX月,俄罗斯联邦全额偿还了前苏联对巴黎债权人俱乐部官方债权人的债务。

早日偿还外债也将有助于加强俄罗斯作为一个在金融和债务稳定方面具有显着优势的国家的国际声望,作为一个认真的借款人而享有盛誉,并努力通过具体的政治措施改善该国的投资环境。

在国内借贷领域,2007-2009年债务政策的实施情况。 将从发展政府证券市场的目标出发。 重点任务是增加国有国内债务市场部分的流动性,保持政府证券市场的最佳久期和盈利能力。

公共债务管理的主要方法包括:

1) 再融资——通过发放新贷款偿还旧债;

2)转换 - 贷款盈利能力大小的变化,例如国家支付给债权人的收入利率的降低或提高;

3)合并 - 增加已发放贷款的有效性;

4)统一——将几笔贷款合二为一;

5) 延期偿还贷款——在进一步积极发展新贷款发放业务对国家效率低下的情况下进行;

6)取消债务 - 国家拒绝承担债务义务;

7) 债务重组——偿还债务的同时借入(承担其他债务)的债务义务的数额,建立其他偿债条件和到期日。

主题 7. 保险

7.1。 保险的概念和功能

保险的本质和经济性质。 保险 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活动,与保险参与者(被保险人)之间财产利益损失风险的重新分配有关,由专门的组织(保险人)进行,以确保保费的积累、保险准备金的形成和对保险财产利益造成损害的,实行保险赔付。 同时,投保人之间的风险再分配应该理解为一个特殊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个投保人的财产利益受到损害的潜在风险被分散到所有人,从而每个投保人成为赔偿的参与者。造成的实际损害。 这种关系的关键点是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费),这确保了再分配过程的组织。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没有收取的保险费的情况下,保险人可以免于对经济实体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保险活动作为一种业务的特殊性,恰恰在于它具有一定的创业风险,因为保险人有义务对发生的原因和金额等事先约定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从自己的来源。

保险是在可以评估风险发生的概率并且保险人有一定的财务保证以补偿损失的情况下进行的。

保险活动与通过重新分配与其活动相关的保险风险来确保财产利益载体(保险公司)的保险保护有关。 这种重新分配只有在风险相关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随机事件,其发生会对公民的生命和健康造成损害,或者对公民和法人的财产、财产利益造成损害,并具有随机性和发生可能性的特点。发生。 正是因为保险事件的偶然发生,才将可靠事件排除在可承保的风险数量之外。 例如,很难想象在1月XNUMX日或天文日出的情况下进行保险的可能性。 同时,基于以往经验的实际数据,潜在风险的特征应该是其发生的一定概率。 缺乏此类数据可能会导致难以或不可能评估此类事件未来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的财务后果(损害),从而无法将损害分配给所有保险公司,即确定他们各自在为赔偿损失而设立的保险基金总额中所占的份额。

保险与对被保险人的财产利益造成的损害(损害)进行现金补偿有关。 实施保险的实践已经形成了这种关系的最佳形式,由专业组织(保险组织)参与,这些组织从投保人的缴费中形成保险基金并确保保险支付。

尽管自然灾害、事故、财产盗窃、紧急情况的发生具有随机性、概率性(无论是否会),但人们长期以来一直注意到,这些事件的受害者人数总是少于那些担心负面事件发生的人数。 因此,即使在古代,利害关系方也有联合财产所有者的想法,通过在协会参与者之间分担损害来共同赔偿受害方的物质损失。 而且这样的参与者越多,他们每个人必须分配的用于补偿受害方实际损失的资金份额就越小。 显然,如果每个财产所有者——商人、贸易商、工匠——只依靠自己,他就必须保留与流通中的物质资产一样多的物质资产储备,以补偿可能的损害。 这就是联合利益相关方对损害进行团结评估的想法的由来。 保险就是这样产生的:在利益相关者封闭的连带参与中,对协会成员因特殊事件而遭受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这就是保险最初的、主要的意义所在。 这些标志,特别是财产损失、共同损失分配、损失赔偿,表征了保险本质的首要思想,道出了保险的经济本质。

保险是在发生某些事件(保险事件)时保护商业实体和公民财产利益的关系,其代价是他们支付的保险费形成的货币资金(在 Ingosstrakh 和外国保险公司的实践中) ,使用术语“保险费”)。 保险不会创造新的价值,它只是处理一个投保人的损失(损害)在所有投保人之间的分配。 上述方案表明,每个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基金由此形成。 如果任何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其损失由所有保险人创建的保险基金承担。

事故,就是保险的意思,不应该是绝对的,即完全下落不明。 保险涉及可以确定发生概率的事件(例如,通过统计观察)。 换句话说,我们所讨论的随机事件不是作为普遍现象发生的,而是作为孤立案例发生的,其概率可以被预见、测量和考虑。 同时,如果可能,应排除相关事件的任意发生:因此,保险处理原则上不取决于个人意愿的事件(风暴、洪水等),或已尽一切努力防止其发生的事件。 例如,火灾保险只有在完全遵守消防安全规则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并且如果纵火企图“协助”有害事件的发生,则应根据刑法规范进行处罚。 试图阻止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是某个人对它们的发生不感兴趣,想要避免它们。 缺乏这种利益使保险成为一种欺诈(例如,故意沉船以获得保险,自杀或谋杀为亲属获得保险等)。

可能产生不利物质和其他后果的事件发生的危险性和一定的概率,不应该是一个人,而是要被许多人认识到:这样的事件可以威胁到每个人,但实际上它不会发生在每个人身上。 对其预防或减少不利后果感兴趣的人准备向一般收银台捐款一定数量,以确保在发生此类事件时赔偿损失。

在经济方面,保险是一种经济关系体系,旨在形成集中和分散的货币和物质资源储备,以满足社会及其成员不可预见的需求。 从物质的角度来看,在保险过程中,专门机构——保险公司创建了货币(物质)资金,用于补偿自然灾害、事故以及与某些事件的发生有关的损失。 保险的经济范畴是金融范畴的一个组成部分。 然而,如果金融作为一个整体与收入和储蓄的分配和再分配有关,那么保险只涵盖再分配关系的范围。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区分出以下基本特征,这些特征体现了这种经济保险类别的特殊性。

1. 在投保时,货币再分配关系的产生是由于存在突然的、不可预见的和不可克服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即可能对国民经济和人口造成物质或其他损害的保险事件。

2. 投保时,所造成的损失在保险参与者——被保险人之间进行分配,这种分配始终是封闭的。 这种重新分配(布局)关系的出现是由于损害的随机性导致了物质或其他损失,通常,这些损失并不覆盖所有农场,也不是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整个领土,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这就为所有参保农场分担部分农场的损失创造了损害赔偿的条件。 同时,保险参与者的范围越广,每个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失分担就越小。 当数以百万计的投保人参与其中,数以亿计的物品得到保险时,保险就成为最有效的损害赔偿方式。 这确保了资金充分集中在单一基金(称为保险)中,然后就可以以每个被保险人的最低成本补偿最大的损失。

保险一直与金融再分配关系联系在一起,尽管有商品形式的保险。 它是基于对同质的、易于分割的物质价值(例如谷物和其他作物)的损害扩散,但这些都是货币商品。 随着货币关系的发展,商品保险自然让位于现金保险。

3. 保险规定了地域单位之间和及时的损失再分配。 同时,要在一年内有效地进行保险资金的地域再分配,需要足够大的地域和大量的投保对象。 损害随时间的分布与紧急事件发生的随机性有关:连续几年可能没有任何紧急事件,并且它们发生的确切时间是未知的。 这种情况导致需要在有利的年份保留收到的部分保险金,以建立储备基金,以便在不利的年份用作紧急损害赔偿的来源。

4. 损害赔偿的封闭分配决定了向保险基金调动的资金的返还。 每个被保险人向保险基金支付的保险金只有一个目的: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和一定的时期内,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因此,全部保险金(不包括提供保险的组织的间接费用)以在同一地域范围内考虑的时间段内的损害赔偿的形式退还。

保险费根据保险费率确定,由两部分组成: a) 旨在补偿可能损害的净付款; b) 维持经营保险的保险公司的间接费用。 净支付金额是根据一定领土(地区、领土、共和国)规模的结算期(通常为五年或十年)可能造成的损失确定的。 因此,在同一地域范围内考虑的时间段内,以损害赔偿的形式返还全部净付款。 资金偿还的迹象使保险的经济范畴更接近于信用范畴:信用关系保证了收到的现金贷款的偿还。 注意到这种还款是保险的一个特征,应该记住它主要适用于人寿保险。

保险中出现的再分配关系的列出特征使我们能够给它以下定义: 保险 - 这是其参与者之间关于以货币捐款为代价形成目标保险基金的一组特殊的封闭再分配关系,旨在补偿可能对商业实体造成的损害,或平衡由此造成的家庭收入损失的保险事件。

7.2. 保险功能

保险作为一个经济范畴的内容与其功能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作为保险经济范畴的功能,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1) 形成专门的保险基金基金; 2)公民的损害赔偿和个人物质支持; 3) 预防保险事故和减少损失。

第一功能 成立专门的保险基金 作为对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风险的支付。 该基金可以在强制和自愿的基础上成立。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形势,规范国内保险业的发展。 设立专门保险基金的功能,在保障保险稳定性、保障赔付和赔偿的准备金和准备金制度中得到落实。 如果在商业银行中,以储蓄为目的的公共资金积累仅具有储蓄的意义,那么通过形成专门的保险基金的功能进行的保险就具有储蓄风险的开端。 从道德上讲,保险过程中的每个参与者,尤其是人寿保险,都有信心在发生事故和合同结束时获得物质保障。 在财产保险方面,通过设立专门的保险基金的作用,不仅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和条件范围内解决了财产损失的赔偿问题,而且为财产损失的赔偿问题创造了条件。对受损财产的部分或全部价值进行物质补偿。

通过组建专门的保险基金的功能,解决了暂时自由资金投资银行等商业结构、投资房地产、购买证券等问题。使用暂时免费的资金总是会得到改进和扩大。 保险功能作为专项保险基金形成的意义将增强。

保险的第二个作用是 公民的损害赔偿和个人物质支持。 只有参与设立保险基金的个人和法人实体才有权获得财产损失赔偿。 通过此功能进行的损害赔偿由个人或法人实体在现有财产保险合同的框架内进行。 损害赔偿的程序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确定,并由国家规定(保险活动许可)。 通过这个功能,实现了保险保障的完整性。

最后,保险的第三个功能是 预防保险事故和减少损失 - 涉及范围广泛的措施,包括为预防或减少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负面后果的措施提供资金。 这还包括对被保险人的法律影响,体现在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中,并侧重于他对被保险财产的谨慎态度。 保险人为防止保险事故和减少损失而采取的措施称为预防。 为了实现这一功能,保险公司为预防措施设立了专门的货币基金。 将一些钱花在损害预防上符合保险人的利益(例如,为防火措施提供资金:购买灭火器、放置特殊的热辐射监测传感器等),这将有助于保全被保险财产在其原始状态。 保险公司的预防措施费用是权宜之计,因为它们可以节省大量资金用于支付保险赔偿、防止火灾或任何其他保险事故。 预防措施基金的形成来源是从保险金中扣除。

7.3. 保险原理

在保险的基本原则中,应该区分保险制度运作的经济原则和保险法律关系的实施原则。 [35]

保险的基本经济原则包括: 1)可保利益原则; 2)风险可保性原则; 3)等效原则。

拥有财产权益的原则。 在保险中,有一个基本原则:“没有利息,就没有保险”。 换句话说,例如,当涉及到财产保险时,它意味着保护,与财产安全相关的利益保险。 确定每一个申请保险保障的具体案例是否存在保险利益,需要回答以下问题:是否存在与利益性质相关的情况,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伤害(损害)? 如果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这意味着确实有可能造成伤害(损害),那么就存在可保利益,并且可以提供与此类利益相关的保险保护。 在艺术的第 2 段。 在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930 条中,立法者指出投保人(受益人)必须对财产保全感兴趣。 该规范在建立适当的保险关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此外,本条规定,投保财产时,不得指定与保全被保险财产无利益关系的人作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根据一般规则,保险合同订立时必须存在保险利益(在所有类型的保险中,货物保险除外),或者当事人必须在被保险人订立时具有保险利益事件(在货物运输保险中)。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利益可能会丧失,例如由于保险事故发生以外的原因造成财产损失(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1 条第 958 款) .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艺术的第 3 段。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958 条,保险合同终止,但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不予退还,因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利益存在并受保险人保护的每一天保险保障,保险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且在任何时候,保险人承担的风险都可以实现,无论是在保险合同中的某一部分,还是以100%的责任金额。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928 条载有一份不允许投保的利益清单。 特别是,这些兴趣包括:

1)非法利益。 在将财产利益解释为违反法律时,还应依赖艺术的规定。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10 条规定,如果个人和法人的行为仅以对他人造成损害(伤害)为目的,以及有滥用的意图,则不允许其行为其他形式的权利;

2) 参与游戏、彩票和投注的损失。 这一禁令源于艺术。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1062 条规定,公民和法人与组织游戏和投注或参与游戏有关的权利要求通常不受司法保护;

3) 为释放人质可能被迫支付的费用。

此外,保险标的不能是违约责任风险,如果不是被保险人本人的风险(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2 条第 932 款),个人的创业风险谁不是被保险人(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933 条),以及如果被保险人对保护财产没有兴趣,财产的风险损失(损坏、毁坏、消失)(本条款遵循规范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2 条第 930 款)。

在人寿保险合同方面,财产权益原则于 XNUMX 世纪下半叶在英国合法引入。 那个时代的特点是人寿保险基础的出现,在英国,保险赌注广泛流传于某些事件:疾病、名人去世、议会选举等。为了阻止这种对保险的投机,英国议会通过了一项法案,禁止为个人或某些被保险人不感兴趣的事件投保人寿保险(赌博法)。

风险保险原则。 风险是保险的基础,其最一般的形式被定义为经济活动的结果和主体的寿命在有利和不利偏差区域内分布的概率。 这些结果的模糊性和多样性源于环境因素的不确定性、决策过程中固有的信息缺失、主体的内在特征等。因此,环境因素的不确定性表现在行动不重合上。那些实际表现出来的(结果是无法实现的或根本不同的),而这些因素表现的随机性在于它们都独立于主体自己的意志而表现出来。 特别是,这些随机和不确定的环境因素可以通过以下表现来检测:

- 在自然环境中 - 以洪水、地震、泥石流、火山爆发、海啸、风暴和其他自然灾害和灾害的形式出现;

- 在技术和(或)技术环境中 - 以企业生命支持系统中的事故形式(例如,在供电系统中); 各行业的安全系统事故以及由此产生的污染物及其成分的排放; 其他技术性和技术性事故;

- 在公共(社会)环境中 - 作为当局的行动、立法的变化、民众对社会和经济生活条件的不满,这些情况可能在当地或各地以罢工、停工、内乱等形式表现出来.;

- 在市场环境中 - 作为企业负面形象的形成、竞争原则的体现、产品因某些随机原因不适合消费者使用而从市场召回等。

信息的缺陷(不完整、不可靠、模糊)或与主体内部特征相关的因素的影响因素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可以表现在偏离预期、预测结果的可能决策结果的概率分布中。

风险作为决策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的偏差的概率,以及其负面表现,因此可以经济地评估不利结果的概率分布,因此最常用于保险。 例如,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的偏差可能表现为财产损失、由于生产过程中断而导致企业收入损失、发生与生产相关的不可预见费用创业者有义务赔偿因经营决策等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也就是说,对于创业者来说,所有这些表现形式都不过是可以经济评估的损害。

等价原则。 该原则规定:根据一定时期或分配的关税期/保险期的结果(理想情况下,它们必须与小、中、大损害的发生频率相关联),应实现经济平等原则特定被保险人在一个费率期内支付的净保险费总额与保险人在特定期限内因发生保险事故而支付的赔偿总额之间的差额。

7.4. 反映保险损失的条款

保险损失, 即保险事故对被保险人造成的物质损失包括两种类型的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由于保险事件而发生的受保财产在数量上的减少(死亡、损坏、盗窃)或在保持其物质形式的情况下价值的减少(折旧)。 直接损失金额还包括被保险人在自然灾害或其他保险事件发生后为减少损失、挽救财产并使财产恢复正常而发生的费用。 直接损失是一种主要损失,即一种真正可观察到的损失——这就是它与间接损失的不同之处,间接损失是一种衍生损失,通常是隐性损失。 直接损失是决定保险赔付的主要因素。

间接损失是指因财产损失(损坏)或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无法使用而造成的损失。 作为直接损失的衍生,间接损失是由于建筑物、设备的破坏、劳动对象的破坏以及以建立必要的额外成本的形式而导致生产和商业过程中断而造成的收入损失。生产和商业过程。 个人也可能遭受间接损失,例如,个人投资的投资收益损失或因共同投资基金相对于个人份额的表现不足而造成的损失。 为减少个人在国外的间接损失,投保了投资经纪人责任保险。

虽然间接损失属于间接性质,但其规模往往超过直接物质破坏造成的损失。

间接损失可能属于特殊类型的保险或包含在财产保险责任中。 保险合同的条款可以规定以保险赔偿金额内的实物损害赔偿代替保险金。

7.5。 作为保险保障对象的财产、人寿事件和责任

人身和财产保险中的受保事件。 财产、人寿和责任的保险保障是通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件来实现的。 保险事故是已经发生的事故,一旦发生,保险人有义务向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其他第三人支付保险金(保险赔偿金)。

对于大多数类型的财产保险,保险事故是由于保险条件规定的情况(自然灾害、火灾、事故、盗窃等)造成的任何物质资产的损坏、折旧或损失。 有时,此类财产损失(折旧)被视为保险事故,其中损失超过一定水平。 例如,在为农作物投保时,投保事件是与前五年每 1 公顷的平均作物相比,当年的实际作物(由于自然灾害)减少。 在一场自然灾害覆盖的地域内同时发生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或损坏,视为一次保险事故。

在人身保险中,保险事故被认为是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幸存、死亡或导致被保险人永久残疾、健康损失的事故。

财产保险中的保险保障对象。 财产保险的保险关系客体是各种形式的财产和财产利益。 财产保险的含义是对因保险事故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被保险人的财产既可以是被保险人自己的财产,也可以是其占有、使用、处分的财产。 一般来说,作为保险标的的法人实体和个人的财产构成了保险公司在火灾、自然灾害、事故和其他情况下的保险责任金额。 根据单独协议,盗窃、抢劫、盗窃交通工具的案件可以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由于 特殊保险保障对象 区分法人和个人的各类运输、货物、动产和不动产,甚至某些金融风险纳入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范围。 因此,农业企业财产保险的对象是农作物、多年生水果、森林和其他种植园、农场动物的牲畜、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车辆、原材料、材料、产品、燃料等。

收获作为保险标的可以意味着广泛的保险责任:干旱、缺热、冰冻、风暴、虫害和其他疾病的侵袭。 同时,文化的主要产物是保险的直接对象。

农畜作为保险标的,形成了各自的保险责任范围:因自然灾害、火灾、传染病等原因造成的死亡、死亡或强制屠宰。 特别有价值的养殖动物生产者在扩展保险责任下投保。

作为保险标的的建筑物、其他固定和流动资金,根据其保险责任范围:火灾、爆炸、事故和自然灾害。

在公民家庭中,保险标的包括其房屋、花园洋房、车库和附属建筑等,这些标的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火灾、自然灾害、供暖管道系统事故和其他保险事故.

公民家庭的牛、马与农场的保险同等纳入保险对象,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因疾病、自然灾害、事故和火灾造成的死亡、死亡和强制屠宰。 . 同时,小家畜(绵羊、山羊、猪、蜜蜂家族)与后院单独进行财产保险的家庭财产和建筑物一起成为保险对象。

作为保险标的的家庭财产可能包括家具、衣服、盘子、厨房用具、书籍、绘画、乐器、电视、收音机、电气设备和其他个人消费物品和家庭可用的便利设施,个人车辆可能意味着保险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盗窃时的责任。

企业家的财产作为保险标的,可以包括适当的设备、工具、制成品和其他构成保险责任范围的物质资产,以防发生火灾、自然灾害、事故、盗窃、抢劫等情况(包括损坏)。

创业风险作为财产保险的标的。 在市盈利能力、设备停机时间、贸易中断等。

作为保险对象的人寿 意味着对公民的个人、家庭收入进行保险保护或加强他们的福祉。 同时,不仅生命本身,而且一个人的健康和工作能力也是保险的对象。

保险责任的范围包括更具体的事件:由于年龄或事件,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因特定事件而导致的健康损失,通常在保险期限结束前生存。从事故。 然后,除了生命本身,他们将与它相关的单独对象——工作能力和健康,以及保险责任的数额、各种事故和疾病以及治疗费用单独列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保障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人们的生活水平严重恶化。

作为保险标的的人寿可以与保险人的不同保险责任金额相关联。 例如,在混合保险中,它包括生存至保险期限结束、被保险人死亡和事故。 为婚姻投保时,保险责任范围包括:特定人在保险期限届满之日或未婚满21年期间进入合法婚姻。

责任作为保险保障的对象。 一个非常特殊的保险对象是由于被保险人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而对第三个人或法人实体(即公民和商业实体)的责任。 不像财产作为保险标的,将法人和个人的财产作为保险对象,也不像人寿作为保险标的,是在发生某些与健康和工作有关的事件时进行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能力,责任保险作为保险标的,其目的是保护潜在损害者的利益。

作为保险保护对象的责任规定,在第三方的健康和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根据法律或法院判决,有可能支付适当的款项以补偿所造成的损害。 作为保险标的的责任包括贷款、职业和民事责任,尤其是机动车所有人的责任。 目前,作为保险标的的新型职业责任已经出现,如公证人责任、律师责任、医生责任、审计师责任、报关员(中介)责任、企业家责任等。

企业家作为保险标的的责任包括广泛的风险——从对雇员的责任(破产)到与环境污染相关的风险,以及由于违反活动技术而对自然和特定地区的居民造成损害的风险。

借款人的责任包括不偿还贷款的风险。

7.6. 实物保险制度的要素

对象保险制度 是保险基金形成和使用过程中的一组对象。 它包括以下要素: 1) 危险情况; 2)风险情况; 3)保险标的的成本(估价); 4) 保险事件; 5) 保险金额; 6) 保险费; 7) 保险事故; 8) 被保险人的损害(损失); 9) 保险金。

危险的情况。 在订立合同之前,保险人对保险标的进行检查,确定其状况和所处的环境。 保险标的的状况取决于许多因素,保险人只考虑和分析其中最重要的因素。 监控和考虑对保险至关重要的因素的过程称为风险登记。 确定给定风险人群风险登记的因素称为风险情况; 它们是给定保险标的固有的,被视为风险标志。 风险情境是风险实现的条件。

任何风险都可以表示为一组风险情况。 在这方面,客观和主观风险情况是有区别的。 客观风险环境反映了对现实的客观态度,不依赖于人的意志和意识(自然元素力量的表现)。 主观风险情况反映了与人们的意志和意识相关的现实知识的方法(交通繁忙、违反安全规定等)。 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既考虑了客观风险情况,也考虑了主观风险情况。

风险成本评估。 确定投保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后果(以货币形式表示)称为风险成本评估。

风险价值评估的大小受客观和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变化。 这些因素包括自然力的发生概率和影响的性质、消防安全状况、劳动保护等。将风险研究为保险事件的概率可以让您为保险业务创建财务基础,体现在科学地确定保险费率(即保险费)。

风险成本的评估是基于对描述危险(火灾、事故等)发生频率、作用强度和造成的损害程度的统计数据的研究来确定的。

风险情况。 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选择风险情况。 所有的风险情境,在它们的统一和相互作用中,决定了状态,这就是所谓的风险情境。 这种情况表征了保险对象的自然状态和该对象所处的环境。

保险事件。 风险情况允许评估保险事件的概率,这被理解为对保险标的造成损害的概率。 为其提供保险的预期事件是保险风险。

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 在订立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对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即保险价值进行估计。 确定财产的保险价值是一种保险评估。 为保险目的而接受的财产价值也称为保险估价。 在计算保险评估的规模时,被保险人的类别、被保险财产的种类以及法律或规则所确立的保险条件起着重要作用。

财产保险中的保险评估作为所有后续计算的起点: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赔偿。 保险金额可以设定为保险估计金额或其一部分。

作为确定保险评估的依据,通常会考虑财产的账面价值,同时考虑折旧(depreciation)。 因此,在该财产完全损失的情况下,保险评估的金额与损害赔偿金额和保险赔偿金额相吻合,因为该财产按照保险条款按账面价值全额投保,赔偿金额是相等的对造成的损害。

为动物投保时,其账面价值也用于确定保险评估,但保险赔偿金额为损失金额的70%。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保险估价以原(重置)成本为基础确定,即不包括折旧。

保险金额。 标的物的保险价值是计算保险金额的依据,保险金额是保险合同确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金额,在此基础上确定保险费和保险金的数额。

为财产投保时,投保金额不能超过合同订立时的实际价值(保险价值)。 当事人不得对保险合同约定的财产的保险价值提出争议,但保险人证明其是被保险人故意误导的除外。

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险金额超过财产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超过合同订立时财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合同依法无效。

保险费。 投保人从保险金额中向保险人缴纳一定的保险费。 在实践中,经常使用保险付款的概念来代替“保险费”一词,在国外和 Ingosstrakh 保险公司的活动中 - 保险费。 保险费是投保人按照保险合同或者法律的规定,有义务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

保险费是根据风险情况计算的。 保险人在确定保险费时,考虑到对特定风险情况的分析结果,通过折扣和附加费(附加费)系统对基本风险情况的计算保费进行计算。 折扣和附加费可以设置为保险费的百分比或固定金额。

保险费率。 单位保额或保险标的整体的保险费率称为保险费率。 该比率由精算计算确定。 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由法律规定。

7.7. 保险主要参与者

保险标的。 保险过程涉及两个主要主体:被保险人和保险人。 他们在强制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由现行立法规定,在自愿保险中则由根据现行规则签订的协议规定。 其他各方也参与人身保险:被保险人以及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由于在大多数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是在被保险人本人生活中发生事件的情况下签订的,因此,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概念通常是一致的。 在某些类型的人身保险中,不同的人充当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 所以,在企业、组织自费的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相应的企业、组织,被保险人是其雇员。 在儿童保险和婚姻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儿童,被保险人是与孩子签订有利于孩子的协议的父母和其他亲属。 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通常是财产的所有者(组织、公民),以及承租人、接受财产储存的组织等。保险人可以是按规定方式注册并获得许可经营相关保险种类的保险公司。 多家保险公司可以参加一项保险:当多家公司(按一定比例)同时承担较大风险时。 保险人签订的合同进行再保险的,再保险人也作为保险关系的当事人。

除了保险条款中直接关联的法人实体和个人之外,中介机构 - 经纪人和经纪人也参与签订合同,这对于外国公司开展的保险来说是典型的。

被保险人(在国际保险实践中——投保人)是支付保险费并与保险人建立特定保险关系的经济实体或公民。 投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或者依法属于投保人的人。 投保人支付保险费,并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依法(强制保险)或协议(自愿保险)获得赔偿(保险金额),并确保他人收到赔偿人(责任保险和人身保险)。 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可以是财产的所有人; 收受出租或使用财产的人; 接受物质资产进行保管、质押(当铺)等的组织。在人身保险中,保险人是为自己、他人(如儿童)投保的公民,以及为其雇员签订保险合同的组织. 在责任保险中,投保人是指任何个人或法人实体,根据法律规定向保险人转移或签订合同,以赔偿因投保人(或他的不作为)。

因此,被保险人(Insured,Assured)是为其财产利益或第三方利益提供保险的保险合同的一方。 保险合同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以承担赔偿被保险人损失的责任。 投保人可以为自己和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更换保险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 在儿童保险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子女的父母或其他亲属之一)可以将每月支付保费的义务转移给其他投保人。 为此,向保险机构提交第一和第二保险公司的联合申请。 根据合同条款,第二位被保险人享有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但第一个被保险人支付的保费的赎回权除外。 大部分 (90%) 的供款可由受保儿童领取。 如果被保险人死亡,也可以更换。 然后,孩子的另一个亲属有权根据当前合同接替第二被保险人的职责。 他将只能收到他自己支付的那些供款的赎回金额。

根据财产保险合同,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则提供更换。 该协议仍然有效。 被保险财产的其他所有人作为第二被保险人。

保险公司 - 这是为开展保险活动而设立的经济实体,经营保险并负责保险基金的设立和支出。 保险公司是为开展保险活动而成立的任何组织和法律形式的经济实体(保险组织和相互保险公司),并已获得开展保险活动的许可证。 保险人的直接活动主体不能是生产、贸易中介和银行活动。 因此,保险人(Insurer,Underwriter)是根据保险合同,以一定的报酬(保险费)承担赔偿被保险人或其他有利于保险人的人的义务的个人或法人实体,因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发生。

保险关系和保险利益。 保险关系发生在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包括两类关系:向保险基金缴纳保险金和支付保险赔偿金(保险金额)。 两种保险业务都表达了保险基金所有参与者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不仅仅是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关系。 保险关系和保险业务以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即保险中的物质利益的衡量标准)为基础。

为了被保险人的利益 包括财产所有人的利益和隐含的利益。 财产所有人的利益可能不仅在于财产本身,还在于对与拥有财产有关的损失(利润损失)的责任。 保险合同的格式条款通常只规定对财产本身的保险范围,但与财产有关的其他利益的保险也可以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在任何情况下,投保人的利益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这并不赋予双重保险的权利。 隐含利益是一种保险条件,根据该保险条件,投保人不必对被保险财产具有可保利益,但为了根据合同提出索赔,他必须在投保时对被保险财产具有利益。保险事故。 投保人还必须证明在投保财产保险时他有这样的利益或考虑到利益的发生。 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从被保险人被置于可能因危险财产事故而遭受损害的位置的那一刻起产生。

除了保单持有人和保险公司本身之外,保险关系中还出现了保单持有人和保险中介人的保险额外参与者、保险公司的额外保险参与者——共同保险人、共同保险人、再保险人和再保险人、转承保人和转分保承保人。

共同被保险人是在共同保险中保留其责任的一定风险份额,并将剩余的风险份额转移给另一家保险人(共同保险人)的保险人。 在某些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同时成为共同被保险人。 如果投保人没有为财产全额投保,则他被视为保险人之一,并对未投保的部分承担责任。 有时,参加共同保险的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是共同保险人,即他承担一定的风险份额。

共同保险人是在共同保险中接受共同被保险人对其责任风险的未保险份额的保险人。

再保险人(Reinsurured)或转让人,是接受保险风险并将其部分转移给另一家保险(再保险公司)公司的再保险的保险人。 因此,该保险公司进行风险二次安置,即将风险转移到再保险。 次要分保人(Retrocedant)是转分保人(或后转分保人),即将承担的风险转移到再保险转分保(次要再保险)的保险人或再保险人。

再保险人(Reinsurer),或分保人,受让方,代表接受再保险风险的保险或再保险公司。 这是一个个人或法人实体,通常通过保险(再保险)经纪人的调解来接受再保险的保险风险。 在再保险公司的帮助下,实现了风险的二次分配。 保险人可以作为再保险人。

转分保人是接受转分保人风险的再保险公司。

再保险经纪人是两家保险公司之间的专业中介,其中一家希望转让,另一家接受再保险风险。

保险市场中的一组特殊业务实体是专门从事再保险业务的专业再保险公司。

7.8. 保险中介

保险中介的概念。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作为保险市场上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纽带,从事从保险人到被保险人的保险产品推广活动。 从组织上来说,保险中介可以充当合伙企业或私营企业家的角色。 有时,代理人根据保证协议充当保险公司的雇员或其代理人。 保险中介是距离被保险人较近、对保险服务市场状况变化反应较快的人员。 保险经纪人和代理人的活动通常受国家法律监管。

俄罗斯民事立法包含保险服务市场中介机构的定义。 因此,根据第 1 条。 俄罗斯联邦8年27月1992日第4015-1号法律第2条“关于在俄罗斯联邦组织保险业务”保险代理人是永久居住在俄罗斯联邦并根据民法合同开展业务的个人或俄罗斯法人实体(商业组织),在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中代表保险人,并根据授予的权力代表保险人行事。 根据同条第2款规范,保险经纪人是指永久居住在俄罗斯联邦境内并按照俄罗斯联邦立法规定的程序注册的个人或俄罗斯法人(商业组织),为被保险人(再保险人)或保险人(再保险人)的利益行事,并开展与保险人(再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再保险人)之间签订保险(再保险)合同有关的服务的活动。呃),以及这些合同的履行。 保险经纪人在提供与订立这些合同相关的服务时,无权同时代表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利益。 保险经纪人有权从事法律未禁止的其他与保险有关的活动,但作为保险代理人、保险人、再保险人的活动除外。 他们也无权从事与保险无关的活动(《保险法》第八条第二款)。 俄罗斯联邦境内不允许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从事与外国保险公司或外国保险经纪人签订和执行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除外)相关的服务活动(《保险法》第 8 条第 3 款)。

因此,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之间的组织差异如下。 保险代理人是保险公司的代表,依据职权行事。 国际实践中,个人法人或个人以及保险公司雇用的人员(签订雇佣合同)均担任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可以代表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并且根据与他们签订的合同条款,仅代表这些公司行事。 保险经纪人是按照被保险人(直接保险)或保险人(再保险)指示行事的独立自然人或法人。 通常,经纪人是拥有自己的资本和分支机构的独立公司。 他们对保险公司有完全的行动自由。 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协助保单持有人、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签订合同。 经纪人为签订此类合同准备条件并协助签订,并参与损失清算程序。 经纪人可以代表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然后由保险单代替。 在许多国家,经纪人和代理人都需要特殊许可证才能进行保险业务,以确认他们的专业培训。

经纪人作为保险服务市场的主体。 经纪人的主要职能是服务和保护其客户(被保险人或保险公司)的利益。 经纪人找到他选择的客户,但在找到客户后,他根据客户的指示代表客户行事,因为他主要对客户负责。 特别是,经纪人将其客户被保险人的利益告知保险公司,并在必要时进行解释,这反映在投保人提交给保险公司的保险申请中。 然后经纪人收到市场上最适合客户接受的保险费率并同意保险条款。 风险配置完成后,经纪人会通知客户并提交附注——一份确认风险配置的特殊文件,注明保费率、保险条件以及投保该风险保险的保险公司名单。 之后经纪人为客户提供缴纳保险费、领取保险赔偿的服务。

经纪人与保险人的关系应基于“应有注意”的原则,即其行为应诚实,不得向保险人隐瞒任何事情。 经纪人有义务向保险公司提供所有可用信息,以使后者能够正确评估风险程度。 保险合同签订后,经纪人继续向保险公司承担现金流量责任。 收到客户的保费后,经纪人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将其转给保险公司,并在单据(反映保险合同项下相互义务的特殊文件)中指定的保费支付期限内转移。

经纪人的任务是促进双方正确履行合同条款。 作为一个独立的人,经纪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根据普通民法关于中介的规定,他只对重大过失和欺诈行为负责。

保险代理人的主要职责是代表保险人进行准备工作和订立保险合同,代理人严格按照保险公司授予的权限行事。 但是,代理人的职能当然不限于代表保险人签订合同。 他们提供的服务范围更广:

1) 向投保人提供有关保险公司的信息;

2) 就保险公司办理的保险事宜向投保人提供咨询; 向投保人解释在各种条件下签订保险合同的可能性,并协助选择合同的最佳版本,以最大限度地覆盖保险风险并最大限度地降低投保人收回损失的成本;

3) 向被保险人销售保险服务——代表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4) 向保险人提供有关被保险人所接受风险的准确信息,以规范运价;

5) 保险合同订立后为被保险人提供服务。

保险代理人作为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代表保险人执行委托给他的行为,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保险代理人根据其与保险公司订立的合同,其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保险公司(委托人)取得。 由于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的利益而付出代价,因此有义务严格按照保险公司的指示执行。

保险代理人可以是个人或法人实体,代表保险组织,参与签订保险合同(保单销售),起草保险文件,并在某些情况下支付保险赔偿(在规定的范围内),收取保险费。 保险代理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合同基础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有规定。

7.9。 保险程序的其他组织者

除了前面讨论的保险关系参与者外,保险还包括其直接组织者:收单方、收款方、平均理算师(理算师)、精算师、应急专员、测量师、承销商、保险审计师和检查员。

保险费的获得者和收集者。 吸引新保险合同的工作称为获取(来自拉丁语 acquico - 我获取,我实现)。 因此,收购方是参与签订新的或续签先前存在的保险合同的保险代理人或其他保险雇员。 在俄罗斯保险体系中,收购主要由保险代理人进行。

收购的组织方式应使新签订和续签合同的数量不断超过终止和终止合同的数量。 这是通过对保险代理人的收购活动采取适当的物质激励措施来实现的。

收取保险费是接受某些类型保险的现金缴款(付款)并将其交付给信贷机构。 该程序由保险程序的组织者保险收集人执行。

对于所有类型的人口财产自愿保险和意外事故保险,在签订合同时接受缴款,并且通常在整个保险期间接受缴款。 对于长期类型的人寿保险,保费通常在保险合同签订期间按月收取。 公民财产强制保险费的征收按照规定的缴费期限进行。 保险代理人收取的保险费存入银行机构:农村地区至少每周一次,城市地区至少每三天一次。 投保人可以通过通信和信贷机构以现金(例如使用长期人寿保险合同下的存折)定期支付某些类型的保险费。 在现代条件下,最普遍的保险金是非现金支付。

在俄罗斯保险业中,保险代理人兼有收购人和收款人的职责,包括在民众中开展必要的宣传工作,使公民参与保险,起草签订和续签的合同,并确保定期支付保险费。

紧急专员。 在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时,参与确定损失的原因、性质和金额的保险人的授权个人或法人实体称为紧急专员。 保险公司在国内外任命一名紧急专员。 紧急事务专员的姓名、邮政地址和电报地址由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凭证或保单中注明。 后者有义务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立即联系应急专员寻求帮助和协助。

事故专员严格按照保险人给他的指示行事:检查损坏的财产; 确定所发生损失的性质、原因和金额; 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它出售损坏的财产,寻找丢失的财产,并收集有关当地保险市场的信息。 应急专员可以代表保险人承担一定数额的损失,由保险人承担费用,控制装卸作业,对货物进行核算。 根据所开展工作的结果,应急专员拟定应急证书或报告。

调节器。 在海上保险中,共同海损损失的计算及其在船舶、货物和货物之间按其价值的比例进行分配的方式称为平均损失。 在许多国家,参与编制平均计算的平均调整员的职能通常由专门公司履行。 在俄罗斯,这一职能由俄罗斯联邦工商会 (CCI RF) 的理算员协会履行。 国内海损理算员在履行职能时遵循 KTM 以及《苏联工商会理算局条例》(1971 年)的指导。 在国外,海损理算员通常由船东任命,在俄罗斯联邦则由工商会主席团任命。

只有在利益相关方(船东、货主、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与事故相关的所有文件并确认损失和费用金额的情况下,海损理算员才开始进行理算。 根据所提交的文件(航海日志摘录、海事索赔副本、紧急认购书、工作发票、船舶和货物检验报告副本、提单副本等),海损理赔员做出合理的决定——承认或不承认共同海损的存在。 同时,海损理算员按照一定的方案行事:首先,他解释为什么他将这种或那种情况视为共同海损,然后他给出共同海损和部分海损的计算; 出资资本部分,列明参加共同海损的财产总价值,并计算出资红利; 计算以平均余额结束。

理算员(adjuster)是制定平均计算领域的专家(与共同海损有关的船舶、货物和货运之间的损失分配)。 在更广泛的意义上,理算人是代表保险公司利益的个人或法人实体,以解决与被保险人与保险事件有关的所述索赔的解决有关的问题。 他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风险实现)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保险人在其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承担的义务,寻求与被保险人就应支付的保险赔偿金额达成协议。 理算人对保险事故的事实和风险情况进行分析,根据分析材料为保险人出具专家意见,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履行应急专员职责。 理算人的活动可以在保险公司的结构分部框架内进行,也可以在根据适当协议对损失进行审查和清算的保险公司的专门组织(代理人)的框架内进行。

精算师。 拥有精算计算理论的保险数学家,从事开发方法和计算保险费率,计算与形成长期保险的保费准备金有关的计算,确定赎回金额和减少的保险金额,以及人寿保险和养老金合同下的贷款,称为精算师。 精算师的专业出现在 XNUMX 世纪。 与欧洲国家保险业务的发展有关。 精算师的活动对人口统计的形成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对死亡率的计量和死亡率表的编制。 精算师联合在相关的国际协会中。 获得国际认可的精算师协会在伦敦开展业务。

许多国家的保险立法要求精算师证书,该证书证明了该领域专家的专业知识水平,并允许与保险公司进行专业咨询和合作。 精算师证书在候选人成功通过全国精算师协会和/或伦敦精算师协会的资格考试后颁发(可转换文凭)。

有时精算师被称为承销商(来自英国承销商 - 订户) - 这些是保险(再保险)公司授权承担保险(再保险)风险的人。 保险人必须具备适当的知识和实践来确定保险风险的程度、保险费和保险条件。 承保人负责形成保险人的保险(再保险)组合。

测量员。 在海上保险中,验船师是对船舶和货物进行检查并就其状况、发生事故时的损坏程度、船舶的适航性等提出意见的专家。验船师可以由船东、承租人、货主、保险和船级社。 检验保险标的物的验船师必须具备必要的知识和经验,并能胜任为相应标的物出具检验证明书或出具事故证明书,同时牢记这些文件是解决可能发生的诉讼的依据或与支付赔偿金有关。损失。 验船师对被检查财产的状况发表意见,确定其损坏的性质和程度等。在俄罗斯联邦,验船师的职能由紧急专员执行。

从广义上讲,验船师是检查接受保险的财产的保险公司的检查员或代理人。 验船师履行风险管理职能。 根据验船师的结论,保险人通过拟定适当的合同来决定财产保险。 根据从验船师那里收到的信息,保险公司确定关税税率。 在国外实践中,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专业公司担任验船师,与保险人在合同基础上进行互动。

话题 8. 证券市场

8.1。 金融市场及其细分市场

对证券市场理论基础的思考将从定义证券市场的位置和功能开始,以及将金融市场的概念定义为比股票市场或证券市场的概念更普遍的概念。证券市场。 金融市场历来分为信贷市场或贷款资本市场,以及证券市场,或如一些作者所说的虚拟资本市场。

证券市场作为经济体系的一部分,其主要功能是确保货币资源从一个经济实体流向另一个经济实体,从一个经济部门流向另一个经济部门。 货币资源的这种流动既可以与正在进行的分配过程相关,也可以与生产过程(可能还有交换)相关。 无论如何,这个市场机制的运行是通过货币资源的特殊存在形式——证券和特殊的(作为该系统的一部分形成的)经济实体的活动来保证的。 金融市场的主要主动目标功能(决定其内容)是尽可能快速且廉价地向经济实体提供其所需的金融资源。 也就是说,我们表述金融市场(包括证券市场)参与履行“为经济融资”的功能。 金融市场 - 货币资源的分配(放置)范围,在货币资源的供需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下发生,各种质量的货币资源的相对价格(货币、期限、对借款人的额外要求)的范围) 形成。

证券市场 - 金融市场和金融部门的一部分,与其他部门一起,组织货币资源在需求和供应主体之间的转移,并参与形成这些资源的相对价格。 而且,证券市场内货币资源的流动方式,是与货币资源转化为具有公信力和流通性迹象的证券形式相联系的,从而使该市场内货币资源的流动转化为具有周期性的循环形式。与证券相关的连续定价过程。 证券市场作为经济体系的一部分的功能包括:

- 分配功能 - 通过参与跨部门、跨部门和跨公司的资本溢出,在经济中有效分配资源的功能;

- 经济中收入的分配功能(再分配);

- 为宏观经济积累而积累和动员经济私营部门的自由资金和储蓄的功能,确保将储蓄转化为投资;

- 资本集中和集中,业务整合的功能;

- 确定资金方向和使用的有效性程度的功能;

- 信息功能;

- 财产权再分配和货币资本所有者之间势力范围划分的功能;

- 资本进出口功能。

8.2. 证券种类分类

证券分类有助于在一定的原则基础上揭示证券的概念、证券种类及其流通规则之间的相互联系,并以逻辑构建的系统的形式表达这些联系。 证券分类有助于确定各类证券的共同和显着特征,更好地理解证券市场形成和组织的本质,以及作为其运作基础的金融和经济过程的本质。

各种证券可以根据许多标准进行分类:

1) 种类(经济实体)(政府债券、债券、票据、支票、存款和储蓄凭证、银行不记名存折、单双仓凭证(及其部分)、提单、股票、私有化证券、期权) ;

2) 发行形式和发行登记方法(包括发射和非发射证券的类别);

3) 发行人的组织和法律关系的标志(由政府和公司证券组成的团体);

4) 证券的功能用途(类别,包括债务证券、股权证券、支付证券和商品证券);

5) 所有者的存在形式和权利固定形式(跟单证券和非跟单证券等类别);

6) 所有权转让的方法和程序(证券以记名、订单或不记名形式出现的类型);

7) 流通期限(短期、中期和长期;无限制);

8) 收入类型(盈利、非盈利、利息、股息);

9) 证券(股票和商业)流通的性质;

10) 确保所有者权利的阶段(主要和衍生);

11) 发行人和持有人的使用类型(投资,或资本和商业)。

按证券种类(经济本质)分类。 股票是一种发行证券,可确保其所有者股东的权利:

- 参与股份公司(JSC)的管理;

- 以股息的形式收取 JSC 的部分利润;

- 收取股份公司清算后剩余的部分财产。

债券是一种发行证券,证明持有人有权在债券规定的期限内从债券发行人处获得名义价值——以现金或其他等价物赎回时所支付的本金债务金额。 债券还可以规定其所有者以债券名义价值应计利息或其他财产权的形式获得收入的权利(参见联邦法“证券市场”第 2 条和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816 条)。

政府债券(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817 条)。 - 国家贷款协议证明的法律形式; 它证明贷款人(即债券的所有者)有权从借款人(即国家)那里获得借给他的资金,或者根据贷款条款,其他财产)、既定利息,或流通中发行贷款条款规定的其他产权。

汇票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开立的无条件书面本票,由一方(出票人)向另一方(汇票持有人)开具,并以印花税支付。 让我们澄清一下账单的定义。

汇票是一种文件,其内容由法律明确规定,证明一个代理人无条件的抽象货币义务以及另一个代理人由此产生的权利,并具有法律规定的两种类型:本票和汇票。

本票(单票)是一种书面文件,其中包含出票人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地点向持有人或其订单支付一定金额的简单且无条件的义务。

汇票(汇票)是出票人(出票人)向付款人(付款人)发出的将汇票所示金额支付给汇票持有人(汇票)的书面命令。

汇票是汇票中指定的另一付款人(而不是出票人)在汇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支付借入款项的无条件义务(俄罗斯民法典第 815 条)联邦)。

商业票据是一种文件,通过该文件,商业贷款以延期付款的形式发放给已售商品。 它的流通范围是有限的,因为它只服务于将货物转移到市场的过程,并通过替换流通时所需的额外资本来调整为完成这一过程而发出的信用义务。

金融汇票是一种品种,是本票的替代品,由信用机构(出票人)发行,并根据汇票金额转移给付清全款的人(持票人)。 这种证券可以被认为是一种以现金形式执行贷款交易并作为结算支付手段的工具,在这种情况下,它完全充当“外国”票据。

储蓄(存款)证明——信用机构关于存款(存款)资金的书面证明,证明存款人(证书持有人)有权在存款(存款)到期后收取存款(存款)金额和利息规定的时期。

无记名储蓄簿(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843 条)是证明与公民签订银行存款协议并将资金存入其账户的法律形式,据此接受从存款人或为他收取的存款(存款),承诺将存款金额退还给出示存款簿的人并支付利息。

储蓄(存款)凭证(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844条) - 证明向银行存款的金额以及存款人(存款凭证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届满后在发行该凭证的银行或该银行的任何分行收取存款金额和凭证中规定的利息的权利的担保(实际上,储蓄凭证在公民之间分配,存款凭证在法人实体之间分配)。

房屋证书 - 以房屋总面积为单位计价的证券,以货币形式具有指数名义价值,赋予其所有者通过提供住宅物业的所有权要求发行人赎回的权利,建造(重建)其资金来自从配售特定证券收到的资金,或通过支付证书的指数现金价值。

支票(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877 条)- 一种证券,其中包含支票出票人向银行发出的无条件命令,以将其中所示的金额支付给支票持有人。

简单的仓库证书是以法律规定的书面文件的形式为持票人提供的担保,并确认仓库中存在货物。

双仓凭证——由仓凭证和质押凭证(权证)两部分组成的证券,可以相互分离,成为独立的证券。

双仓证由仓证和质押证(仓单)两部分组成,可以相互分离,分别为注册证券。

仓库证明是仓库以纸质形式签发的非发行证券,用于确认货物在仓库中的事实。

仓库证书(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912-917 条) - 确认接受货物储存的安全文件。

提单是一种担保,它是一种所有权凭证,赋予其持有人处置货物的权利,并包含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条款。

抵押是证明其所有者以下权利的注册证券:

- 在以抵押为担保的货币义务下获得履行的权利,无需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该义务的存在;

- 对有抵押的财产的质押权。

抵押是一种调节财产质押关系的经济制度,作为债务人(出质人)向债权人(质权人)履行主要货币义务的担保,在债务人违约时,质权人取得权利。未履行质押义务,以质押的不动产为代价获得清偿。

在俄罗斯抵押贷款机构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种有所不同但也是多层次的模式,其中抵押贷款支持债券充当类似类型的证券(参见2年2月11日第2003-FZ号《抵押证券》联邦法第152条和第XNUMX章)。 该法还引入了“抵押参与证书”的概念——作为一种注册证券,证明其所有者在抵押贷款保险共同所有权中的份额、要求发行人对抵押贷款保险进行适当信托管理的权利、接收因履行义务而收到的资金的权利、构成抵押贷款保险的债权,以及《抵押证券》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发行人的选择权 - 一种发行证券,确保其所有者有权在其规定的期限内以发行人的选择权中规定的价格和(或)在该期权的发生时购买该期权的发行人一定数量的股份。其中规定的情况。

期权本身(而不是发行人的期权)目前在俄罗斯受到监管(在“衍生证券法”颁布之前)。 15 年 2004 月 04 日联邦金融市场服务局第 1245-6.1/pz-n 号令批准的证券市场交易活动条例。 但是,从本条例中包含的定义(见第 XNUMX 条)可以看出,这些法律对象不是证券,而是期货交易的类型。 同时,看涨期权(用于购买的可交割期权协议(合同))定义如下:约定其中一方(根据期权协议对合同负有义务的人)支付的义务的合同协议。现金取决于证券价格的变化,还规定了本方有义务根据另一方(期权合同下的权利人)的要求将相关证券出售给另一方,这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或在一定期限内宣布。以期权合约订立时确定的价格在未来的某个日期。

看跌期权(用于出售的可交割期权协议(合同))的定义类似:协议是一种合同,其中规定了其中一方(根据期权协议对合同负有义务的人)从另一方(根据期权协议享有合同权利的人)应其要求提供相关证券证券,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或未来某一日期以期权协议订立时确定的价格进行申报的合同。

正在审议的文件的同一段落包含第三个定义。 提议将结算期权协议(合同)视为一项协议,该协议规定其中一方(根据合同的期权协议有义务的人)根据证券价格的变化或变化支付款项的唯一义务在股票指数的价值。

根据发行人的组织和法律从属关系进行分类。 证券发行权合法地授予国家(由俄罗斯联邦财政部、俄罗斯银行和其他实体代表)和在俄罗斯联邦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 在此基础上,证券可以划分为以政府证券和公司证券为代表的证券。

反过来,政府证券组由三个子组组成——联邦(由联邦一级的州当局发行)、次联邦(由联邦主体发行)和市政(由地方政府发行)证券。

就俄罗斯市场而言,政府证券包括 GKO(政府短期债券)、OFZ(联邦贷款债券)、政府储蓄债券、政府内部外币贷款债券以及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债券。 作为政府证券考虑的一部分,他们还研究了地方政府发行的证券(市政证券)。

按所有权转让的方式和顺序分类。 根据民法,证券所有权的确定和转让有一定的程序。 由证券证明的权利主体(参见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145 条)可以是证券中指定的人、其持有人,以及可以行使这些权利或通过命令指定的指定人另一个人。 在此基础上,记名证券、不记名证券和委托证券在证券市场上流通。

由于根据艺术中指示的主题进行分类的事实。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145 条没有定义指定证券之间分离的必要标志,我们将考虑以证券所有权转移的方式作为相应分类的依据。 在此基础上并按照艺术。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145 条和第 146 条,证券分为以下类型:

1) 注册证券——持有人的权利由所有人的姓名(姓名)确认、记入证券文本和(或)证券登记簿(登记册)中的条目并转让的证券以转让债权(让与)所确立的方式; 记名证券包括债务和股本证券(不记名银行存折除外)、付款和所有权文件、期权、抵押,如记名股票和债券、存款和储蓄凭证、抵押、仓单;

2) 不记名证券 - 证券,对于行使和确认其所有者的权利,只需出示它们就足够了,并且对于将此类证券证明的权利转让给另一个人,就足以交出对这样的人的安全; 无记名证券包括允许在俄罗斯联邦境内流通的所有证券,但期权和抵押贷款除外。 示例:不记名股票和债券、不记名支票、简单仓单(仓单)、不记名提单;

3) 订单证券 - 证券,其持有人的权利通过这些证券的呈现以及其中的订单和背书的存在而得到确认,而订单担保下的权利通过对此进行背书而转移纸质-背书; 订单证券包括付款、商品证券,例如提单、双仓单及其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某些类型的证券可以以名义和不记名形式发行。 例如,这些包括公司债券(参见“关于股份公司”的联邦法律第 3 条第 33 款)。

证券流通是完成民法交易的程序,需要将所有权转让给证券。

登记证券、订单证券和无记名证券在转让证券证明的权利的顺序上有所不同。 最简单的转让权利由证券证明给持票人。 为此,只需将安全性交给新所有者即可。

经登记证券证明的权利应按照为转让债权(让与)制定的程序进行转让。 转让担保权的人应当对有关要求的无效承担责任,但不对其不履行承担责任。

因此,只有当该证券被证明是伪造的时,出售注册证券的人才需要承担责任。 注册证券所证明的权利的实现是通过向发行注册证券的人提出索赔来实现的。

由注册证券证明的权利的行使和转让是通过将权利固定在一个特殊的登记册中进行的。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使用纸和/或电子媒体来进行权利的固定。 因此,证券发行的形式可以是文件的,也可以是非文件的。 有两种方式可以将登记的跟单证券和非跟单证券的权利转让和固定给收购方。

注册跟单证券的权利转移给收购方:

- 如果证券权利的登记是由进行存管活动的人进行的,则将证券证书存入存管机构 - 在收单方存管账户上记入贷方条目的帮助下并自该时刻开始;

- 如果购买者对证券的权利已记录在登记系统中 - 在证券凭证转让给收购方之时起,以及在收购方个人账户上记入贷方条目之时起。

注册无纸证券的权利转移给收购方:

- 如果在存管处登记收购方对证券的权利 - 在收购方的存款账户上进行贷记分录的帮助下并从那一刻起;

- 如果在登记维护系统中登记收单方对证券的权利 - 借助在收单方个人账户上记入贷方条目的那一刻起。

以不同的方式,对订单证券的权利进行转让。 这些证券的权利通过背书转让,称为背书。 背书人(订单担保的卖方)不仅对权利的存在负责,而且对权利的实施负责。 进行背书时,只需背书人签名即可。

因此,可订购证券的所有者可以要求发行人以及背书链中的任何人行使他在该证券下的权利。

按流通条件分类。 由于证券发行人与其持有人(投资者)之间关系的具体情况,证券的流通可能会受到明确的时间限制或不受限制。 基于贷款关系的债务证券,除了极少数例外,都是定期证券。 此类证券的发行期限最长可达一年,然后习惯上将其归类为短期证券。 期限为一至五年的证券称为中期证券,期限超过五年的证券称为长期证券。 永续债(债券)称为永续债。

股本证券的流通期限通常受发行公司存续期限的限制。 将此类证券定义为永续证券是有利的。 此类工具包括股份公司的股票(可转换优先股除外,其流通期限受转换期限限制)。

8.3. 证券市场监管

负责控制和监督金融市场的联邦执行机构是联邦金融市场服务局(FFMS)。 这项服务是公共当局系统中非常特殊的要素。 这一特点是因为与其他隶属于部委的联邦机构不同,FFMS 直接隶属于俄罗斯联邦政府主席。 其他已清算的国家机构的一些活动领域已转移给新的监管机构。 因此,对养老金储蓄的形成和投资的控制和监督职能从俄罗斯联邦财政部转移到了联邦金融管理部,从被清算的俄罗斯联邦反垄断政策部(对商品交易所和衍生品市场的控制),从俄罗斯联邦劳动和社会发展部(对非国家养老基金的监督)转移。

FFMS 直接并通过领土机构开展活动。 为此,被废除的FCSM的领土机构被转移到服务中。

俄罗斯联邦政府法令 9 年 2004 月 206 日第 30 号“联邦金融市场服务问题”,2004 年 317 月 29 日第 2004 号“关于批准联邦金融市场服务条例”及其版本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的《关于证券市场的联邦法》中包含了金融市场监管机构职能的简短清单,其中包括:

(一)实施证券发行国家登记、证券发行结果报告、证券招股说明书登记;

2) 确保按照俄罗斯联邦法律披露证券市场信息;

(三)对发行人、证券市场专业参与者及其自律组织、股份投资基金、股份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共同投资基金、非国有养老基金行使控制和监督职能及其自律组织、股份制投资基金、共同投资基金和非国有养老基金的专业存管机构、抵押代理人、抵押贷款保险管理人、抵押贷款保险专业存管机构、非国有养老基金、养老基金俄罗斯联邦、国家管理公司以及商品交易所、信用记录局和住房储蓄合作社。

在对现行立法进行拟议修订之前,联邦金融市场服务局还负责管理和确保商品交易所委员会的工作。

此外,FFMS 还提供:

- 总结在其职权范围内适用俄罗斯联邦立法的做法,并向俄罗斯联邦政府提出改进建议;

- 按照立法和其他监管法律草案的既定程序制定;

——组织金融市场发展研究。 俄罗斯建立基于大监管理念的市场监管体系,是高度集中化金融市场形成的必然结果。 在这种情况下,专家认为引入单一监管机构是合理的步骤。 如果从世界经验来看,我们不会找到统一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思路。 例如,在六个欧盟国家(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埃雷齐亚和荷兰),监管由专门从事交易所监管的独立机构实施,并效仿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 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模式。 在八个国家(英国、比利时、卢森堡、德国、奥地利、丹麦、瑞典和芬兰),这一职能由大型监管机构执行。 [36]

在美国,除了证券交易委员会外,在金融市场领域,还有以下机构具有监管权: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 货币监理署(监管对象——联邦政府注册的商业银行); 国家银行和保险公司委员会(监管对象——州政府注册的存款机构); 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NCUA);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监管对象——商业银行、互助储蓄银行、储蓄贷款协会); 联邦储备系统(FRS;FRS;Fed)(监管对象-所有存款机构); 储贷监督局(监管对象——储贷协会)。

主题 9. 信贷和银行

9.1。 俄罗斯银行体系的发展史

彼得一世的渐进式改革旨在实现包括贸易和金融在内的所有领域的根本变化,导致需要形成信用体系。 生产开始出现,吸收商业资本。 正在为某些类型的工业的发展创造肥沃的土壤。 那时,带有“权威”含义的“信用”一词(来自德语“信用”)进入了俄语。 以贷款银行为首的信用(贷款)体系应运而生。 从 1729 年开始,在彼得一世去世后,一种私人信用制度得以发展,赋予商人兑换纸币的权利。 然而,皇帝的去世起到了灾难性的作用,几十年来减缓了信贷机构的发展。

直到 1731 年才准备了一个“国有银行项目”,并提交给商务委员会,其中计划以每年 6% 的利率向银行、商人和地主提供贷款,期限为 13 年。年,提供对应下一年贷款的权利。 根据 1754 年 XNUMX 月 XNUMX 日伊丽莎维塔·彼得罗夫纳 (Elizaveta Petrovna) 的法令,俄罗斯银行业的历史由此开始,建立国家贵族贷款银行的目的是“减少整个国家的有息货币”。 它由几乎独立的房地产银行组成:在圣彼得堡和莫斯科设有办事处的贵族贷款银行和在圣彼得堡的商人银行(圣彼得堡商业港的董事会银行)。

Noble Loan Bank 是在 P. Shuvalov 的倡议下成立的,最初只有俄罗斯大贵族可以使用它的服务。 贵族银行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 1000 卢布。 一个借款人,为期一年,由金、银、宝石、村庄和村庄与农民一起担保。 贵族和地主基本上都是借钱还债,不考虑还债,只想分期还债。 他们认为贷款是另一种欺骗和获利的方式,不归还钱,欺骗了银行。

这种情况直接影响了银行的活动,一段时间后,银行被迫停止发放贷款,并不断推迟已发放贷款的归还。

商业银行也因为民众文化程度不够而遭遇过悲惨的经历。 其原因在于当时的商人和实业家的心态,他们以“不能欺骗——不能出售”的座右铭进行对外贸易。 然而,商业银行的活动比贵族的活动更为成功,因为它的借款人将他们收到的钱投入到贸易中,有时是有风险的,然后将其投入流通,获得可观的利润,并且至少有时会归还贷款。 早在1786年,圣彼得堡的贵族贷款银行就更名为国家贷款银行,开始向贵族发放贷款20年,向城市发放贷款22年。

如果未能按时付款,抵押财产将被托管,直到贷款到期或全部债务偿还为止。 [37] 新贷款银行的贷款需求超过了供应。 学分左右分配,导致大部分学分从未归还。

银行,基于其性质,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与客户合作,为他们和他们自己带来收入,这只能通过贸易或生产获得。 但在 XNUMX 世纪的俄罗斯主要侧重于向贵族和地主贷款,然后是向商人和其他商人提供贷款的政治决策严重违反了这一基本条件。 结合上述情况,这导致了信贷机构在俄罗斯的传播开局不成功。 工商业阶层难以掌握创新,极不情愿地转向信贷。 应该特别指出的是,这不仅是俄罗斯的典型,也是西欧的典型,直到 XNUMX 世纪下半叶。 即使在伦敦和汉堡这样的大型经济中心,人们也认为应该在自己的资本上开展业务。 现在这种贷款已经不被认为是借款人资不抵债的一个指标,甚至相反,已经成为一种增加声誉的方式,当然,只有在其及时全额归还的情况下。

因此,XNUMX世纪俄罗斯的银行体系,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信用体系,发展缓慢,获得了信贷和货币周转。

十九世纪初。 在国家的倡议和全力协助和支持下,第一批房地产类型的信贷机构开始出现:储备货币基金、世俗借贷资本、公共收银台、特定银行、国有农民储蓄银行、农村和乡镇银行以及贷款和储蓄银行。 [38] 后者的创建是为了向参与其中的个人提供储蓄、使用贷款以及在最极端的情况下获得福利的机会。 收银台负责向非会员发放贷款,并根据贷款规模由一名或两名收银台成员提供担保。 剩余资金通常以证券为担保发行给出纳员,并用于购买上市或私营公司的证券。

上述所有信贷机构的出现都与新俄罗斯土地的大规模开发有关。 在这方面,值得一提的是1814年在新俄罗斯埃泽尔岛成立的第一家农民银行,该银行主要从事为特定目的(主要是农业)发放定向贷款。 在十九世纪20年代。 俄罗斯第一家银行开始出现,例如 1818 年在莫斯科成立的容克银行。 30 世纪 40 年代和 1857 年代,第一家商业银行出现。 他们的数量不断增加,到 150 年已达到 39 人。 [90] 在改革前的时代,银行业在国家经济中的逐步发展迫使政府积极干预金融和信贷系统的生活,限制和严格规范其机构的工作。 然而,直到十九世纪XNUMX年代初。 俄罗斯没有专门的银行业立法。 这些限制本质上是随机的,其目的是为了以某种方式简化新趋势。

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末。 政府发起将银行等小型信贷机构广泛引入农民环境。 因此,30年,在前贝洛托克地区的国有庄园设立了公共收银台,其资本旨在向农民提供最长三年的无息贷款,用于购买食品和种子。 1837] 同年,针对特定农民开设了银行。 总的来看,阶级型信贷机构的创建,标志着银行业在农民中大规模发展的开始,赋予了农民使用贷款和接受贷款的权利,这本身就表明了被依附者的公民自由和经济自由的扩大。该国人口的一部分。

与俄罗斯 1861 年改革的准备和实施有关,“信贷”一词不仅用于经济领域,而且还用于刑法,与已经存在的“贷款”一词相提并论和“贷款”。 在 19 年 1861 月 XNUMX 日宣言废除农奴制后,随着俄罗斯银行体系改革的开始,庄园型信贷机构继续以农村银行和地方银行的形式发展。

俄罗斯真正的银行体系在十九世纪下半叶开始形成。 (自 70 年代以来),当时该国建立了资本主义关系。 50 世纪 60 年代末和 1862 年代初,斯蒂格利茨、雅可比、扎季米尔斯基等老银行公司不复存在。 1863 年至 41 年期间,他们被新人取代 - Meyer、Gunzburg、Kaiger 等。 城市银行的数量增加了两倍,其资本额几乎增加了四倍。 [1864] 42年,在财政部长M. Kh. Reitern的积极支持下,俄罗斯第一家商业银行成立。 俄罗斯股份制商业银行历史上最大的研究者 I. I. Levin 写道:“M. X. Reitern 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所做的贡献比他的任何其他继任者都多。”[1868] XNUMX年起,各地开始设立股份制商业银行。

在短短几年时间里,俄罗斯银行体系已经走出了数百年的蛰伏状态,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银行业改革的结果是,建立了广泛的信用体系,组织了新型银行,出现了质不同的银行业务,并开始迅速发展。 银行系统包括:国家银行、商业股份制银行、抵押银行、互惠信用社、城市银行、信用合作社、典当行,包括股份公司形式。

在危机和农村贫困的背景下,银行体系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出现了——信用合作社,它几乎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在德国形成的同时在俄罗斯兴起。 俄罗斯第一个此类机构成立于 50 世纪 60 年代,主要以储蓄和贷款协会的形式存在,就像在德国经营的同名信贷机构(Schulze-Delitze 合伙企业)一样。 从形式上来说,居住在其活动区域的任何人都可以加入该合作伙伴关系。 资本由股票组成,贷款以个人信托形式发行,担保期限最长为九个月,并有三个月的宽限期。 净利润按照份额大小分配给会员。[43]

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 银行体系对国家经济生活的参与更加活跃,伴随着经济复苏和工业快速增长。 银行的主要活动是为商品周转提供贷款。 银行走上了金融业的道路,标志着银行与产业资本的融合开始。 这些举措非常成功,以至于到 90 年代末,银行开始联合成银行集团,共同为该行业融资。 然而,90-1899年的经济危机。 正是对那些与银行关系最密切的行业进行了敏感的打击。 尽管如此,银行仍继续为受资助的企业提供资金,即使是在亏损的情况下。 当时银行业务发展的主要方向是贸易营业额的放贷,从而带动了其他形式的放贷的扩张。 银行开始广泛开展商品委托交易和自费交易。

在克服了经济危机之后,俄罗斯银行体系得到了发展、改革,并得到了新的金融机构的补充。 在这方面,1911 年成立了莫斯科人民银行,旨在加强小型信用合作社与公开市场的联系。 该银行的股东是小额信贷机构和个人,以加强银行活动的财务基础,包括短期纯银行业务(票据会计、发放贷款、支付和结算)和各种中间业务。商品。 银行也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发行定期债券,并以发行债券代替货币,用于质押票据贴现和担保贷款。 [44]

在二十世纪。 俄罗斯进入时拥有较为发达的信贷体系,其中以国家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为主导。 但早在1917年,在国有化过程中,私人银行的股本就被没收,变成了国家财产,从而形成了国家对银行业的垄断。 随后,前私人银行和俄罗斯国家银行合并为单一的俄罗斯联邦国家银行,为中小城市资产阶级服务的抵押贷款银行和信贷机构被清算,证券交易最终被禁止。 银行体系有机地构建了指挥-行政管理模式,在行政上隶属于政府,尤其是财政部。 [45] 这就是苏联银行体系的发展方式,其基础是以下原则:国家对银行业的垄断; 将所有信贷组织合并为一家全国性银行,全国的全部货币周转都集中在其中。 列出1987年之前存在的这一银行体系的负面影响,应该指出的主要是:银行专业化的丧失、垄断以及信贷和银行货币的不受控制的发放。

2 年 1990 月 46 日,通过了《苏联国家银行法》和《俄罗斯联邦银行和银行业务法》。 因此,银行的活动多年来第一次获得了立法基础。 银行被宣布为独立的法人实体,经济上独立的机构,不对国家的义务承担责任(就像国家对银行的义务不承担责任一样)。 新银行体系的制度基础开始奠定。 [XNUMX]

该系统的顶层是俄罗斯银行,第二层是广泛的商业银行网络。 俄罗斯银行必须决定在货币流通和信贷领域实施国家政策,在此方面它可以免除与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客户的业务。 它也是一个协调信贷机构活动的单一机构:它履行许多职能,管理为国家组织信贷和结算金融服务的过程。 但是,俄罗斯银行仅对银行机构和专门从事纯银行业务并拥有其执照的机构行使控制和监督职能。

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改革年代。 俄罗斯出现了 90 多家独立银行,许多信贷机构履行个人银行职能。 相比之下:在美国创建 2500 家银行花了大约 1000 年(从 80 年到 1781 年),而在其他国家,银行数量仍然少得多。 [1860]

9.2. 贷款表格

贷款的结构包括贷方、借方和借出的价值,因此可以根据性质考虑信贷形式:

- 借出价值;

- 贷方和借方;

- 借款人的目标需求。 根据贷款价值,建议区分商品、货币和混合(商品-货币)形式的信贷。

信用的商品形式在历史上先于其货币形式。 在现代实践中,信用的商品形式并不是根本性的。 主要形式是信用的货币形式,但也使用商品形式。 后者既用于分期销售商品,也用于出租物业(包括租赁设备)、出租物品。 实践表明,分期提供货物的债权人需要贷款,主要是现金。 可以注意到,在商品形式的信用发挥作用的地方,它的运动往往伴随着货币形式。 可以假设信用存在于价值的货币形式之前,当时单个商品(毛皮、牛等)被用于等价交换。 第一个债权人是商品过剩的实体。 在后来的历史中,已知有地主在收获新作物之前以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形式向农民贷款的案例。

信用的货币形式 - 现代经济中最典型、最普遍的形式。 如果贷款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还款也以现金形式进行,那么该交易就是贷款的货币形式。

如果贷款以商品形式发放并以货币形式返还,反之亦然(以货币形式提供并以商品形式返还),那么假设存在混合形式的信贷更为正确。

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体经常使用混合(商品货币)形式的信贷,通过定期交付货物(主要以原材料和农产品的形式)支付现金贷款。 在国内经济中,分期付款的商品销售伴随着现金信用的逐步返还。

根据信用交易中债权人的不同,信用可分为以下形式:银行信用、经济信用(商业信用)、国家信用、国际信用、民事信用(私人信用、个人信用)。 同时,不仅是贷款人,借款人也参与信用交易; 在信用交易中,他们是平等的主体。 贷款报价来自贷方,需求来自借款人。

例如,如果一家银行向民众提供贷款,而个人将其储蓄存入银行,那么在这些情况下,参与者的构成是相同的(银行和民众)。 同时,各方在此占据着不同的地位:在第一种情况下,银行作为债权人;在第一种情况下,银行作为债权人;在第一种情况下,银行作为债权人。 第二个是借款人; 反过来,在第一种情况下,个人充当借款人,在第二种情况下,个人充当贷款人,因此,贷款人和借款人交换了位置,这也改变了贷款的形式。

贷款形式也根据借款人的目标需求进行划分。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区分生产信贷和消费信贷形式。

还使用其他形式的信用:直接和间接; 显式的和隐藏的; 新旧; 主要(主要)和附加; 发达和不发达等

直接形式的信贷反映了直接向其用户发放贷款,没有中介链接。 当贷款被借给其他实体时,就会出现间接形式,例如,如果贸易组织从银行获得贷款,不仅用于购买和销售商品,而且还用于分期付款向公民提供商品贷款。

明确的信贷形式被理解为用于预定目的的贷款。 如果贷款用于双方共同义务未规定的目的,则会出现一种隐藏的信用形式。

旧信用形式是信用关系发展初期出现的一种形式。 例如,以财产抵押的商品贷款是社会发展初期使用的最古老的形式。 旧形式可以现代化,获得现代特征。

租赁贷款可以归因于新的信贷形式。 安全的对象不仅是传统的房地产,还有现代类型的设备,作为现代生活标志的新商品(汽车、游艇、昂贵的视频设备、电脑)。 与高利贷形式相比,现代信用是一种新的信用形式。

现代信用的主要形式是货币信用,而商品信用是一种附加形式,但它不是次要的、二流的。 每种形式,考虑到其分类的各种标准,相互补充,形成了一定的体系,足以适应相应的商品货币关系层次。

发达和不发达的信贷形式表征其发展程度。 从这个意义上说,当铺贷款被称为不符合当前关系水平的未开发贷款。

借款人是信用关系的一方,收到贷款并有义务偿还收到的贷款。 债务人和借款人关系密切,但不是同一概念。 例如,企业和个人可以推迟支付水电费、税费、保险费。 在这些情况下,债权人不会转让任何东西,所有者仍然是同一主体。 债务不仅是一种经济状况,而且是一种经济状况。 但也有纯粹的人际关系; 这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概括了义务的特征。 就信用交易而言,它不应该是关于债务人,而是关于借款人。

从历史上看,借款人一直是需要额外资源的个人。 随着银行的形成,不仅债权人集中,借款人构成也显着扩大。 在现代条件下,除了银行,借款人还有企业、民众和国家。 传统上,银行成为集体借款人,因为它们不是为自己借款,而是为他人借款。

借款人在信贷交易中的特殊地位将他与贷款人区分开来。

首先,借款人不是贷款资金的所有者,他只是暂时的所有者; 借款人使用他人的不属于他的资源。

其次,借款人在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用于购买材料和生产的扩大和现代化)都使用借出的资金。 另一方面,贷方在交换阶段提供贷款,而不直接进入生产。

第三,借款人归还已在其经济中完成循环的借出资源。 为了确保这样的回报,借款人必须以确保释放足够的资金与债权人和解的方式组织他的活动。

第四,借款人不仅将收到的价值归还给临时使用,而且还多于从贷款人那里收到的款项,是贷款利息的支付者。

第五,借款人依赖贷款人,贷款人决定他的意志。 对贷方的经济依赖迫使借方合理使用借出的资金。

在世界银行的实践中,银行贷款没有单一的分类。 这是由于不同国家银行系统的发展水平不同,它们提供贷款的方法不同。 然而,在经济学文献中,最常见的是根据以下标准对贷款进行分类:

- 目的(贷款目的);

- 使用范围;

- 使用条款;

- 条款;

- 发行和还款方式;

- 利率类型。

根据用途,银行贷款可分为以下几类:工业、农业、投资、消费、抵押。

向企业和组织提供工业贷款,用于发展生产,包括采购材料等费用。

向农场和农户提供农业贷款,目的是促进他们的耕地、收割等活动。

向个人提供消费贷款以满足紧急需求、维修和购买公寓和房屋。

抵押贷款以房地产为抵押,用于建造、收购或翻新住房。

根据使用范围,银行贷款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为固定资金或流动资金融资的贷款。 反过来,对流动资本的贷款又分为对生产领域的贷款和对流通领域的贷款。

在俄罗斯经济目前的发展阶段,最吸引人、因此也是最常见的贷款是针对流通领域的贷款。

根据使用条款,银行贷款是随叫随到(on demand)和紧急的。

待命贷款须于贷款人正式通知后的固定期限内偿还。 目前,此类贷款在俄罗斯几乎没有使用,因为它们需要贷款资本市场的稳定条件。

定期贷款通常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 在现代银行业中,主要使用短期贷款。

按担保,贷款分为无担保(空白)和有担保。 空白贷款发放给头等借款人,不使用任何形式的贷款担保。

担保贷款是现代银行信贷的主要类型。 根据证券的类型,它们通常分为抵押品、担保品和受保人。

这种银行贷款的分类在银行理论中比在实践中更多地使用。 在俄罗斯银行的实践中,习惯上不是根据类型,而是根据抵押品的质量来划分银行贷款。 在这方面,习惯上分配有担保、担保不足和无担保的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在担保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以担保物为担保的贷款:

- 其实际(市场)价值足以补偿银行的贷款本金、协议规定的所有利息以及与实施担保权有关的可能成本;

- 与银行担保权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的起草方式是,从银行需要实施担保权之日起,实施质押所需的时间不超过 150 天。

担保贷款类别包括在俄罗斯联邦政府、俄罗斯联邦主体、俄罗斯银行担保下发行的贷款。

抵押不足的贷款 - 由不符合担保贷款的至少一项抵押品要求的抵押品担保的贷款。

无抵押贷款是指以不符合担保贷款抵押要求的抵押品进行无抵押或担保的贷款。

根据发放方式,银行贷款可分为补偿性贷款和支付性贷款。 补偿贷款涉及将贷款资金流向借款人的经常账户,以偿还由此产生的费用。 还款贷款的实质是借款人在必要时向银行提供其收到的结算和支付单据,并直接将贷款资金用于支付这些单据。

根据还款方式,银行贷款分为一次还款和分期还款。 一次性还款,是一种传统的短期贷款还款方式,从合法登记的角度来看,比较方便。 分期贷款涉及在贷款期限内分两期或多期偿还贷款。 还款的具体条件在贷款协议中确定,并取决于贷款的对象、通货膨胀过程和许多其他因素。

根据利率的种类,银行贷款可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 固定利率贷款意味着在整个贷款期间建立协议中规定的利率,无权修改。 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承担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义务,无论资本市场如何变化。 在俄罗斯的银行贷款实践中,不动产使用固定利率。 浮动利率贷款涉及使用利率,其金额会定期审查。 在这种情况下,利率由两部分组成:主要利率,取决于市场条件,以及溢价,这是一个固定金额,由利率协议确定。

根据银行贷款接受规模分为小、中、大。 在银行实务中,并没有在此基础上对贷款进行分类的单一方法。 在俄罗斯,如果向一个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超过银行资本的 5%,则该贷款被视为大额贷款。

9.3. 商业贷款流程

在组织信贷业务时,商业银行的努力旨在避免或至少尽量减少因客户不履行贷款协议义务而可能造成的损失。 银行员工在信贷过程各个阶段的行为都服从于这一目标。

信贷流程 - 这是组织银行贷款活动的过程,包括一系列连续的阶段:从考虑贷款申请到借款人偿还贷款债务。

通常区分信贷过程的以下阶段(阶段):

1) 考虑贷款申请并与潜在借款人面谈;

2) 对申请人的资信进行评估;

3)研究有形和无形资产作为贷款抵押品的充分性、可接受性和流动性;

4) 安排贷款并签订贷款协议;

5) 发放贷款;

6) 贷款服务;

7) 偿还贷款。

阶段 1. 考虑贷款申请并与潜在借款人面谈。 所谓潜在借款人的初步信息,部分反映在贷款申请中,但主要是由客户在面谈(interview)时补充和论证,旨在找出客户及其动机的原始资料。向银行申请信贷支持。 面试方法评估促使客户申请的原因、贷款的目的、计划的贷款偿还来源、活动范围和其他可以对申请人形成初步意见的问题。 只有在与客户的个人会议上,信贷部门的员工才能让他了解在这家银行发放贷款的程序以及继续信贷流程所需的文件清单。 客户的申请在银行信贷部门登记。 信贷部门负责人收到申请并在登记簿上签字,确定负责为客户服务的经理。

在处理贷款申请时,贷款经理确定其是否符合主要标准,即一般贷款规则和银行内部信贷政策规定。 如果贷款申请不符合银行的主要标准,贷款经理将得出无法提供贷款的结论,与贷款部门负责人协调并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拒绝贷款。 如果认为提供贷款适合银行,则进入贷款流程的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评估申请人的信誉。 这一阶段从研究潜在借款人的组成文件开始。 其法律地位被确定,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与安全服务一起被评估。 如果客户是银行的新客户或由另一家银行提供服务,则此类行动尤其重要。 在贷款给与银行有长期关系的客户的情况下,当不需要有关借款人声誉的额外信息时,信贷经理会进行财务分析。 财务分析的信息来源是借款人的财务报表。 根据中央银行关于评估借款人信用问题的建议和银行用于计算财务指标的方法,评估贷款期间的财务状况和变化前景。 在银行实务中,通常在评估总体信用状况,特别是财务状况时,会使用评级方法,其主要目的是统一分析程序并为比较各类借款人创建信息库。 除了财务比率的定量分析外,对借款企业管理水平以及外部市场因素的定性分析在银行贷款实践中也越来越普遍。 毋庸置疑,这两条分析主线不应该对立。 它们旨在有机地相互补充并增强贷款决策的有效性。

如果发现借款人的信用评估结果令人满意,信贷经理将继续考虑使用某些形式的贷款履行义务。

第 3 阶段。贷款抵押品研究。 贷款义务的主要履行形式有:有形和无形资产的质押,政府、企业和组织的财务担保,个人的担保。

信贷部接受的抵押品种类包括:货物质押、非流动资产、不动产、证券、外汇收入、存款、产权。

在向具有国家重要性的项目、企业和组织(例如保险公司、银行机构等)提供贷款时,政府可以在贷款交易中充当担保人。 贷款经理检查担保人是否存在于信用委员会批准的担保人组织名单中。 在名单中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信贷经理准备对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的意见,并向信用委员会提出关于这种担保的可接受性的问题。 在信用委员会作出积极决定后,担保在银行登记。 如果担保金额不足或一般不可接受,信贷员会告知潜在借款人并要求提供额外的抵押品。

个人担保作为履行贷款义务的一种形式,最常用于向民众提供贷款。 在贷款实践中,可以同时使用多种形式的贷款义务履行方式(例如,可以通过私人担保来加强财产质押,或者可以在提供担保的同时提供担保)。 抵押品由银行相关信贷部门的专家评估,最常见的是抵押品评估服务。 在专家对抵押品或其他形式的贷款义务履行的可接受性发表意见后,贷款管理人进入构建贷款和准备贷款协议的阶段。

第 4 阶段。贷款结构和贷款协议的签订。 贷款协议可以以信用额度协议的形式签订,当借款人在既定限额内分批获得足够长的信贷时,以及与其他义务无关的标准贷款协议。 准备贷款协议的过程涉及贷款交易主体(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就以下基本问题达成协议:贷款对象、贷款目的、贷款金额、贷款条款贷款的贷款和偿还、贷款使用的利率、贷款的担保、当事人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以因滥用贷款而受到银行的经济制裁。

将贷款协议、质押协议及其他随附文件草稿提交给信用单位律师的法律服务部门审批。 律师的工作是为了澄清和确认所提交文件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现行立法、借款人的法律行为能力、签署文件的信贷部门员工的法律行为能力。贷款交易。 法律服务专家批准文件或将其返回给贷款经理进行修改。 然后,根据授权的级别,贷款经理要么独立决定贷款的资格并与贷款部门负责人签署贷款协议,要么将准备好的文件提交信贷委员会审议。 后者做出最终决定,授权发放贷款、发送文件修改或拒绝发放贷款。 如果做出了积极的决定,贷款经理将进入贷款流程的下一阶段。

阶段 5. 提供贷款。 贷款的提供伴随着贷款账户的开立,贷款账户类型的正确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信贷交易的成功与否。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使用以下类型的贷款账户:单独(简单)、特殊、经常账户。

在向流动(流动)资产提供贷款时,通常会使用单独的贷款账户。 借款人在获得贷款地点的银行,根据贷款对象的数量,开立一个或多个贷款账户。 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可以在一家银行服务,并在另一家银行获得贷款。 同时,提供贷款的银行将还款金额和还款期限通知借款人的往来账户开户银行。

也可以开设一个特殊的贷款账户,这不会让借款人有机会在不同的银行服务。 特殊贷款账户只能在借款人经常账户所在地的银行开立。 从事消费品和工业技术产品零售和批发贸易的企业,通常允许在专项贷款账户下放款。

支票账户上的信贷用于服务当前的生产活动,使用各种支付形式进行所有类型的商品和非商品支付。 支票账户是反映所有现金流量的单一主动-被动账户:收入和付款。 它面向在银行工作时间较长、信誉度高且对本机构具有重要意义的客户。 支票账户的借方余额代表对银行的债务或贷款债务,而贷方余额则代表收到的资金、资源或银行对客户的债务。

在确定贷款账户类型后,贷款经理准备并向业务部门发送开立贷款账户和发放贷款的命令。 信贷流程进入为已发放贷款提供服务的新阶段。

第 6 阶段。贷款服务。 借款人的财务能力和信贷交易的风险水平通常在从发放贷款到最终还款期间发生变化。 因此,为贷款提供服务的程序主要是为了由贷款经理执行控制功能。 有以下控制区域:

- 用于贷款的预期用途;

- 足够的信用保障;

- 及时偿还本息;

- 借款人的付款文件。

贷款经理还监控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并倾向于改变它,定期分析客户的信誉,如有必要,与借款人讨论有关利率变化、延长贷款协议的修改和补充问题。贷款等,引导借款人的信用档案,补充新的文件,确保存储和商业秘密的可靠性。 所有这些措施旨在顺利完成贷款偿还交易。

第 7 阶段。偿还贷款。 只有正确组织所有先前阶段,才能过渡到最后阶段并成功完成信贷流程。 大多数贷款都按照贷款协议的条款按时足额偿还。 与此同时,平均而言,大约 15% 的银行贷款在还款可能性方面存在问题。 因此,如果借款人违反贷款还款条款,贷款经理将继续进行索取未偿利息和本金的程序。 开立逾期贷款账户,拟定收款单,与法律服务和安全服务一起讨论影响借款人的措施。 银行信贷部门的最终目标是确保贷款资金的归还和计划的投资回报。

投资项目长期贷款的工作安排在上述贷款流程的框架内进行,与短期贷款没有根本区别。 同时,也有一定的具体特点,主要是贷款风险较高,需要长期分流银行资源。 同时,要满足两个相似的投资项目也比较困难。 考虑到商业规划的特殊性、政府对投资活动的监管等,它们中的每一个都需要单独的方法。

因此,传统上,商业银行的贷款部门(部门):

- 参与为该部门权限范围内的贷款可能出现的损失设立准备金; 进行本部门管辖的贷款债务分类; 控制区域分支机构贷款可能损失准备金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 在部门活动的所有主要领域为该地区的贷款部门提供方法和信息支持(方法、监管、指导和分析材料);

——监督区域分行对法人实体和个人的贷款和项目融资工作,包括进行现场有针对性的检查,以及对区域分行信贷服务人员进行证明;

- 参与组织提高区域部门员工技能的活动;

- 就部门权限范围内的问题生成统计报告和其他既定报告。

在借贷业务领域:

- 在规定范围内,提供以下类型的贷款:补充自有营运资金和主要生产活动的费用融资; 分行客户的商业运作; 商业计划和分支机构客户的合同、联邦和市政计划; 对外贸易业务,包括使用信用证形式的支付,以及本票、透支、同业拆借担保、个人贷款;

- 对发放贷款、签发银行担保的可行性进行专家评估,并在其他情况下需要地区银行的相关合议机构批准地区分行的建议。

在投资贷款和项目融资领域:

- 研究区域市场,形成投资贷款和项目融资的行业和区域优先事项,改进项目选择标准;

- 对最完全符合银行投资政策标准和优先事项的投资项目进行搜索、审查和选择,为当地银行的相关合议机构准备结论;

- 根据信贷和投资委员会的决定,向银行分行的企业客户的投资项目提供卢布和外币的中长期贷款,同时确保地区银行的信贷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

- 确保租赁交易的执行;

- 在贷款协议的整个有效期内对投资项目进行支持。

长期以来,组织银行为客户(潜在借款人)服务工作的传统计划是作为客户与银行各个信贷部门之间的“多联系”合作模式而建立的。

在该模型中,接受贷款申请、分析信用度、准备贷款协议、监控付款和偿还贷款以及其他功能的程序由不同的银行专家执行。 其结果是,一方面信贷单位功能专业化的原则正在被审批,另一方面审批数量不断增加,运营成本不断增长,各种贷款问题的决策效率丧失。 从客户便利性的角度来看,这种方案并不总是更适合使用,特别是在具有强大财务能力和多样化客户群的大型银行中。 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客户,尤其是企业借款人,需要联系许多不同管理级别的银行员工:从接受贷款申请的银行员工到高层管理人员。

或者,可以使用“授权信贷经理”机制,或者换句话说,银行的单联系客户服务方案。

如果业务流程的各个阶段很复杂,并且无法由银行的一个职能部门内的小团队进行组合,则通常会使用这种机制。 授权贷款经理在客户-借款人和银行之间提供单一的“联系点”,并且是负责其服务的单位链中的中心环节。 为了以高度专业的方式履行这一职责,贷款经理必须能够回答几乎所有客户的问题,而无需求助于其他银行官员。 从本质上讲,经理对待客户就像他负责该客户的所有服务一样。

9.4。 国际信用:本质、功能、主要形式

国际信用 - 这是国际经济关系领域的贷款资本流动,与在偿还、紧急、担保和支付利息的条件下提供外汇和商品资源有关。 发挥相互关联的功能,国际信用在生产发展中发挥着双重作用:正面和负面。 一方面,信用保证了再生产的连续性和扩展性。 它有助于生产和交换的国际化,深化国际分工。 另一方面,国际信贷加剧了社会再生产的失衡,刺激了盈利产业的间歇性扩张,阻碍了不吸引外资的产业的发展。 国际信用被用来加强外国债权人在竞争中的地位。

国际贷款的功能:

1) 在国家之间重新分配贷款资本以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需要。 因此,贷款有助于俄罗斯和西方发达国家的利率逐渐趋同;

2)通过使用信贷资金(汇票、汇票、支票、转账等),发展和加速非现金支付,节省国际结算领域的分销成本;

3)通过使用外国贷款加速资本的集中和集中;

4)调节经济。

国际贷款的边界取决于各国对外借入资金的来源和需求、贷款是否按时偿还。 违反这一客观边界,就会产生解决借款国外债的问题,包括发展中国家、俄罗斯、其他独联体国家、东欧国家等。

国际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双重作用,一方面体现在它作为国家间互利合作的手段,另一方面也体现在它作为国家间竞争的手段。

信用形式分类如下:

预约:

- 为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提供商业贷款;

- 用于投资对象、购买证券、偿还外债、中央银行外汇干预的金融贷款;

- 为混合形式的资本、货物、服务(例如,工程)出口提供服务的中间贷款;

类型:

- 商品(以延期付款方式出口商品时);

- 货币(货币形式);

传送技术:

- 记入借款人账户的现金贷款;

- 由进口商或银行以承兑(同意支付)汇票的形式承兑;

- 存款证;

- 保税贷款、财团贷款等;

贷款货币:

- 以债务国、债权国或第三国货币或国际货币单位的国际债权;

条款:

- 短期贷款(从一天到一年,有时长达十八个月);

- 中期(从一年到五年);

- 长期(超过五年);

确保:

- 有保障的;

- 空白的。

货物、商业和金融文件、证券、房地产、其他贵重物品,有时黄金被用作抵押品。 根据债务人按时还款的义务(票据)发放空白贷款;

贷方类别:

- 品牌(私人);

- 银行业务;

- 经纪;

- 政府;

- 混合,私营企业(包括银行)和国家参与;

- 国际金融机构的州际贷款。

主题 10. 商业科目的财务

10.1。 财务管理的目的、目标和结构

财务管理 是基于现代方法对公司财务和经济活动的管理。 他在组织活动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在现阶段非常重要。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 财务和业务规划;

2)投资规划;

3)并购的有效性分析;

4) 制定会计、税务和管理会计的会计政策;

5) 预算计划和控制的协调;

6) 现金和营运资金管理;

7) 财务风险管理;

8)资产管理——流动(应收账款、股票、应付账款)和长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金融投资)资产周转率标准的形成、控制和分析;

9)成本和利润管理:

- 协调成本项目标准的制定、批准和调整过程;

- 成本会计和成本核算;

- 准备分部报告;

- 制定优化资源利用的措施;

- 分析定价和分类组合管理;

10) 提供财政资源:

- 与潜​​在资金来源、外部投资者的关系管理;

- 确定融资需求;

- 进行交易以吸引金融资源;

11) 财务预测;

12)内部审计;

13) 税务筹划与会计;

14) 控制;

15)推广经济思维方式:

- 为公司员工制定有效的管理决策过程中的培训计划;

- 为决策制定模型和标准。

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分配给不同的专家,具体取决于组织结构、组织规模和面临的任务。 财务经理的职能可以由财务总监、会计、财务总监、商务总监、总经理、从外部吸引的专家来执行。 为了优化金融和经济服务的结构,建议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因战略目标而产生的金融服务任务,下放执行这些任务所需的权力的可能性,雇员的职权范围,以及评估财务部门及其负责人活动的制度。 [48]

在许多方面,CFO在公司中的角色是由业务的类型和结构以及公司的发展阶段预先确定的。 目前最常见的财务总监活动模式有以下三种:

1)总经理独立作出一切决定; 财务总监履行总会计师、会计师(小型企业)的任务;

2)CFO是关键人物之一。 公司在市场上的价值和地位不仅取决于有效的销售和生产,还取决于财务管理——中等业务;

3)公司由总经理领导,负责公司的战略、销售和营销。 然而,未经CFO同意,一分钱都不能花——大企业。[49]

在组织中创建财务单位时,有必要考虑业务的具体情况,公司已发展的传统,例如员工对相关职能的执行情况以及组织结构的特征。 当然,这让新晋财务总监的适应过程有些复杂,但例如在不了解公司业务细节的情况下,即使是金融经济服务所面临的简单任务,也无法有效应对。 [50]

财务总监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他领导的部门在五个主要领域的工作:控制、财务计划、会计和税务会计、现金流管理(财务职能)、管理会计、财务风险管理。

控制可以描述为设定目标、预测和计划、建立实现既定目标的机制和工具以及检查目标完成情况的系统。 这项工作通常由财务控制部门或计划经济部门执行。 在定义本部门员工的职能时,应记住控制系统基于四大支柱:财务主管权限范围内的会计、分析、计划和业务流程组织。

公司财务部的职能通常包括对现金流的当前管理、确定支付的优先级、相互结算的程序、货币兑换业务以及控制公司账户内的支付和余额。集团,如果我们谈论的是一家控股公司。 大多数情况下,大中型公司的财务部门是作为一个单独的单位分配的;在小公司中,相应的职能由一名或多名员工(例如,银行经理)执行。

为了吸引融资,并在金融和经济服务的框架内选择最有利可图的方式暂时释放资金,可以创建一个融资部门(信贷部门)。 然而,在许多公司中,筹集和分配资金的职能往往也是财政部的职责。 同时,这些部门的活动不仅限于选择可靠的银行和以公司可接受的条件获得贷款。 财务总监的任务还包括组织企业其他部门在这些领域的互动。 如果在收集和提供必要信息方面对这种互动的程序进行规范,则有可能实现有效的互动。

财务经理面临的主要任务由多种因素决定:竞争环境、不断技术改进的需要、资本投资的需要、不断变化的税法、全球环境、政治不稳定、信息趋势、利率变化和股票市场状况。 为了制定适当的财务政策,财务经理必须开发一种实现财务成功的算法。 通过正确选择融资方式,实现企业资金最大化,实行适当的股利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获得净利润的风险,是财务管理领域当前和未来活动的任务。

财务管理是制定和实施管理决策以影响财务、货币流通和财务关系的过程。 管理对财务的影响对于实现企业的财务稳定性、战略和战术目标是必要的。

因此,实现和维持金融稳定是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其解决方案假设企业的财务状况具有以下特征:

- 高偿付能力;

- 资产负债表流动性;

- 资产的流动性;

- 信誉度;

- 盈利能力。

如果观察到一些重要的平衡比例,就有可能实现这些特征的组合:

1) 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应覆盖或超过最紧迫的负债(应付账款);

2)有价资产(应收账款、存款)必须覆盖或超过短期负债(短期贷款);

3)滞销资产(成品、原材料或材料的库存)必须覆盖或超过长期负债;

4)难以出售的资产(建筑物、土地)必须由永久负债(自有资金)覆盖,并且不超过它们。

财务管理应提供有目的地改进单个功能块、系统元素及其任意组合的可能性。

10.2. 营运资金的构成和结构

营运资金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之一。 它们的使用状况和效率是企业成功运营的主要条件之一。 市场关系的发展决定了其组织的新条件。 高通胀、欠缴等危机现象迫使企业改变营运资金政策,寻找新的补充来源,研究其使用有效性问题。 公司流动资产的结构取决于其活动范围。 例如,如果一家公司管理房地产并通过出租房地产获得收入,那么与公司资产负债表货币相关的流动资产量将很小。 显然,对于这样的企业来说,有效利用流动资产的任务并不那么重要,而且很可能不会有一个发达的系统来管理它们。 同时,工商企业的财务和经济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库存和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 俄罗斯市场以贸易公司为代表,他们将自己定位为“什么都有的商店”。 他们拥有超过 30 个商品名称的永久库存。 当然,这会影响流动资产的状况。[51] 很大一部分制造公司按订单生产,不保留大量成品库存。 行业隶属关系对公司流动资产结构的影响可以通过周转率指标来判断,周转率指标表征相应资产的价值与日均收入的比率。

应收账款周转期=(应收账款-呆账应收账款):(净收入:365)。 应付账款周转期=应付账款:(净收入:365)。 库存周转期=库存量:(净收入:365)。 营运资金周转期=(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库存):(净收入:365)。

生产连续性的条件之一是其物质基础——生产资料的不断更新。 反过来,这又预先决定了生产资料本身运动的连续性,而生产资料以其流通的形式发生。

流动资本在流通中始终表现为货币形式、生产形式和商品形式,这与它们的生产资产和流通资金的划分相对应。 生产资产的物质载体是生产资料,分为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 制成品与计算中的现金和资金一起构成流通资金。

企业的资金循环始于预付现金价值,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其他生产资料——循环的第一阶段。 因此,现金以库存的形式出现,体现了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的转变。 在这种情况下,该值不会被花费,而是会被提前,因为在电路完成后它会被返回。 第一阶段的完成中断了商品流通,但没有中断流通。

第二阶段发生在生产过程中,劳动力对生产资料进行生产性消费,创造出新产品,该产品本身承载着转移的和新创造的价值。 超前价值再次改变了它的形式——从生产性价值转变为商品性价值。

第三阶段是成品(工程、服务)的销售和资金的接收。 在这个阶段,营运资本又从生产领域转移到流通领域。 中断的商品流通重新开始,价值从商品形式转变为货币形式。 用于制造和销售产品的金额与销售制造产品的收入之间的差额是企业的现金储蓄。

完成一个回路后,营运资金进入一个新的回路,从而进行连续盘绕。 流动资本的不断流动是生产和流通过程不间断的基础。

对企业资金流转的分析表明,预付价值不仅先后呈现出多种形式,而且还不断地以一定的规模保持在这些形式中。 换言之,在循环的每个给定时刻预付的价值同时以货币、生产和商品的形式存在于各个部分。

企业资金的流通,只有在有一定的货币形式可以垫付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进入电路,它不再离开它,不断地改变它的功能形式。 货币形式的规定值代表企业的流动资产。

营运资金主要是一个价值类别。 从字面上看,它们不是物质价值,因为它们不能用于生产成品。 作为货币形式的价值,已经在流通过程中的营运资本采取存货、在制品、成品的形式。 与库存项目不同,营运资金不花费,不消耗,不消耗,而是预付,在一个循环结束后返回并进入下一个循环。

推进时刻是营运资本的基本和显着特征之一,因为它在确定其经济边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暂行流动资金垫付标准不应该是每季度或每年的资金量,而是一个周期,之后再报销,进入下一个周期。

对流动资金本质的研究涉及对流动资金和流通资金的考虑。 营运资金、营运资金和流通资金既统一又相互联系,但又存在显着差异。

营运资金不断在企业的各个阶段,而营运资金贯穿生产过程,被新批次的原材料、燃料、基础材料和辅助材料所替代。 存货作为营运资金的一部分,进入生产过程,变成成品,离开企业。 营运资金在生产过程中完全消耗,将其价值转移到成品中。 它们每年的总和可以是流动资金的几十倍,这就保证了每一个循环中新一批劳动对象的加工或消耗,以及那些留在经济中的劳动对象,形成一个封闭的循环。

循环基金直接参与新价值的创造,并通过循环基金间接参与营运资金的创造。

在流通过程中,流动资金的价值体现在流动资金中,因此通过流动资金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参与生产成本的形成。

如果营运资金直接直接参与新产品的创造,那么它们会逐渐减少,到周期结束时,它们将不得不消失。

循环资金代表使用价值,以单一形式发挥作用——生产性的。 流通资产不仅始终呈现出各种形式,而且在某些方面也不断地保持着这些形式。

这些情况产生了区分营运资金周转和营运资金的客观需要。

比较流动资金和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是流通阶段流动资金的一种功能形式,得出以下结果。 企业的资金流转以销售产品(工程、服务)的过程结束。 为了这个过程的正常执行,除了固定资金和流通资金外,他们还必须有流通资金。

流通资金的周转与流通生产资产的周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其延续和完成。 这些资金周而复始地交织在一起,形成共同的周转,在这个过程中,流动资金的价值转移到劳动产品中,从生产领域转移到流通领域,而流动资金的价值则以预付价值的形式从流通领域转移到生产领域。 预付资金的单次周转就是这样进行的,经过不同的功能形式,又回到原来的货币形式。 营运资本从生产领域循环流动,在生产领域发挥流动资金的作用,进入流通领域,在流通领域发挥流通资金的作用。

将流动资金定义为在创造的流动资金存量和流通资金中的预付资金,并没有揭示这一类别的全部经济内容。 它没有考虑到,随着一定数量的货币资源的预付,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剩余产品的价值进入这些库存的过程发生了。 对此,对于盈利企业,在资金流转完成后,预付流动资金数额增加一定数额的利润。 对于未盈利的企业,由于发生亏损,资金流转期末预付流动资金数额减少。

营运资金通常等同于现金。 同时,从字面意义上来说,不可能称它们为钱。 总价值以货币形式预付,经过生产和流通过程,又呈现货币形式。 现金是资金流动的中介。 以货币表示的总价值只是有时和部分地变成真正的货币。

因此,营运资金是一种以货币形式预付的价值,用于系统地形成和使用营运资金和流动资金,以确保企业执行生产计划和结算的及时性。 [52]

企业流动资产具有生产和结算两种功能。 在执行生产功能时,营运资本预付为营运资本,保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并将其价值转移到生产的产品上。 生产完成后,流通资产以流通资金的形式进入流通领域,发挥结算功能,完成流通,将流通资产从商品形态转化为货币形态。

企业的节奏、连贯性和高性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营运资金的可用性。 缺乏用于购买库存的预付资金可能导致产量减少,无法完成生产计划。 将资金过度转移到超过实际需要的储备中会导致资源枯竭,导致资源使用效率低下。

由于营运资本包括物质资源和货币资源,不仅物质生产过程,企业的财务稳定性也取决于它们的组织和使用效率。

营运资金结构是营运资金资产各要素与流通资金的比率,即各要素在营运资金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图10.1)。

营运资本的构成被理解为形成营运资本资产和流通资金的一组要素,即它们在不同要素中的放置。 流通生产资产的主要部分是劳动对象——原材料、基础材料和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燃料和燃料、容器和容器材料。

米。 10.1。 营运资金结构

此外,循环生产资产还包括一些工具——工具、库存、当前维修的备件、特殊服装和鞋类。 这些工具使用时间还不到一年,或者有成本限制。

财务周期表征了从买方收到已售产品资金的时刻到向供应商支付用于生产这些产品的原材料的时刻之间的时间间隔。 动态的运营和财务周期的缩短被视为一个积极的趋势。 如果可以通过加快生产过程(劳动力的广泛性和强度)和应收账款周转来缩短运营周期,那么由于这些因素以及一些非关键性的经济放缓,财务周期都可以缩短。应付账款周转率。

因此,可以使用以下公式计算以周转天数为单位的金融周期持续时间

PFC \uXNUMXd POC - BOC \uXNUMXd WHO + WOD - BOC,

其中 POC——营业周期的持续时间(包括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和存货周转天数); BOK——应付账款的流通时间; WHO - 库存流通时间; WAT——应收账款的流通时间。

反过来,股票、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流通时间可以分别使用以下公式计算:

世卫组织 \uXNUMXd Zav.pr / Sp.pT; WOD = Sav.d / VrT; WOK \uXNUMXd Ср.к / Ср.пТ,

其中Zav.pr——平均库存; Sp.p——销售商品成本; Ssr.d、Ssr.k——分别为平均应收款和应付款; Вр——销售收入; T 是计算平均值的时间段长度(365 天)。

计算中的债务既可以通用也可以直接与企业的主要活动相关。

事实上,应收账款数额的问题是经营周期和财务周期的持续时间问题。 应收账款的增长,由更长的贸易信贷期、更宽松的信贷标准、不那么严格的欠款回收、贸易折扣推动,通常会刺激销售。 更大的销量可能需要更大的库存和固定资产的积累。 通常,资产的这种增加需要通过可能的借入资金和(或)发行证券来为其融资提供大量支出。 在这种情况下,生产额外一批货物所需的成本也会增加。 赊销销售的增加只会在企业的会计登记和报告中导致收入和利润的增加,即使这样,也要遵守公司采用“装运”而非“付款”的会计政策。 事实上,这些收入和利润只在纸面上可见,并没有给出真正的现金流。 此外,应收款项的数量将会增加,因此与之相关的经营成本、坏账数量以及与提供贸易折扣相关的成本也会增加。 因此,企业在选择应收账款的最优水平过程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销售收入的增长是否会大于成本,包括与客户贷款相关的成本,即企业接受这样的成本是否有效? 答案是,应收账款的最佳水平将是这样一个水平,即改变信贷政策的边际成本将等于改变信贷政策的边际收益。

10.3. 营运资金分析

营运资金分析使您能够:

- 评估企业经营活动中资源利用的效率;

- 确定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流动性,即及时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

- 了解在财务周期中公司自身的营运资金投入到了哪些方面。

流动资产的规模和结构必须满足企业的需要,体现在预算中。 流动资产应该是最小的,但对于企业的成功和顺利运营来说是足够的。

营运资本结构是流动资产各要素之间资源分配的比例。 它特别反映了营业周期的具体情况,以及流动资产的哪些部分由自有资金和长期贷款融资,哪些部分由借入资金(包括短期银行贷款)融资。

自有营运资金的规模和结构可能反映金融周期的持续时间和特征。

自有营运资金的价值不仅反映了流动资产超过流动负债的程度,还反映了非流动资产如何通过公司自有资金和长期贷款融资。

营运资本的构成和结构在经济的各个部门和子部门中不尽相同。 它们是由产业、经济和组织秩序等诸多因素决定的。 因此,在生产周期长的机械工程中,在制品的比例很高。 在轻工业和食品工业的企业中,主要的地方是原材料和材料(例如,在纺织工业中)。 同时,食品行业的辅料、容器、成品库存相对较高。

在使用大量工具、夹具和设备的企业中,低价值和易损物品的比例很高(机械工程和金属加工)。

在采掘业,原材料和基础材料几乎没有库存,但递延费用的比例很大。 此外,例如,在石油工业中,用于修复固定资产的辅助材料、备件所占份额增加。

成品、发货、应收账款的价值受产品销售条件、结算形式和状态等因素的影响。

企业运作的有效性和经济可行性不仅用绝对指标评价,也用相对指标评价。 主要的相关指标是盈利指标体系。

从广义上讲,盈利的概念是指盈利能力、盈利能力。 如果企业销售产品(工程、服务)的结果涵盖了生产(流通)成本,并且形成了足以支持企业正常运作的利润,则该企业被认为是有利可图的。

只有通过指标体系的特点,才能揭示盈利能力的经济本质。 它们的一般含义是确定 1 卢布的利润量。 投资资本,由于这些是相对指标,它们实际上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

考虑盈利能力的主要指标。

资产(财产)回报率 P 显示公司从投资于资产的每一卢布获得的利润:

Ра = Pч / 但,

其中pч - 企业可支配的剩余利润(净利润); A——资产的平均价值(资产负债表货币)。

流动资产回报率 Rt.a 显示公司从投资于流动资产的 1 卢布中获得多少利润:

Рt.a = P ч / 但t.a,

哪里一个t.a - 流动资产的平均值。

该指标可以让您对营运资金的使用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可以表示为另外两个指标 - 销售盈利能力 Р 与资产盈利能力 Р 的乘积:

Pt.a = Ppr ? 霸。

营运资金的最佳水平将在可接受的流动性和商业风险水平下实现利润最大化。

投资回报率Ri反映了投资于企业的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该指标表达了对投资管理“掌握程度”的评估:

Ri \uXNUMXd P / (SK + DO),

其中 P 为当期利润总额; SC——自有资本平均价值; TO——长期负债的平均值。

股本回报率 Rsk,反映在股本中的利润份额:

Rsk \uXNUMXd Pch / SK。

主要活动 Rd 的盈利能力显示了主要活动的产品(工程、服务)销售利润在生产成本中所占的份额:

Rd \uXNUMXd Pr / Z,

其中 Pr——销售利润; 3 - 生产成本。

销售产品的盈利能力 Rp 显示每 1 卢布的利润量。 销售产品:

Rp \uXNUMXd Pch / Vr,

其中 Вр - 销售产品(作品、服务)的收益。

该指标不仅表明企业经济活动的有效性,还表明定价过程的有效性。

产品盈利能力的修正指标是销售量的盈利能力

Ro.pr \uXNUMXd Pr / Vpr,

其中Pr——产品销售利润:Vpr——销量。

要评估应收账款的周转率,请使用以下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率

Kd.z \uXNUMXd Vp / Zav.d,

其中 Vr 是销售量; Zav.d - 应收账款的平均值。

这个比率反映了企业提供的商业信贷的扩张或下降。 如果在计算系数时,根据成本权的转移考虑销售收益,则系数的增加意味着赊销的减少,它的减少表示提供的赊销金额的增加.

应收账款偿还期限

Tpog \u360d XNUMX / Kd.z。

还款期越长,违约风险越高。 该指标应由法人实体和个人、产品类型、结算条件,即达成交易的条件来考虑。

存货周转率

KobMPZ = D / ZsrMPZ,

其中 D 是成本; ZsrMPZ - MPZ 的平均值。

存货周转期

TobMPZ = 360 / KobMPZ,

该指标基于多年系数的动态,表明营运资金的合理、有效或相反的低效使用。 [53]

10.4. 组织内的金融经济服务

金融经济服务(FES)在公司的组织结构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在其管理体系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 一方面,它是主要业务流程之一——与交易对手进行结算的流程的执行者,另一方面,它同时是两个最重要的管理子系统的运行者:财务和经济活动计划子系统和管理与会计子系统。 因此,FES 是组织结构的一个独特元素。 FES所解决的任务的双重性要求各种性质的工作在FES的框架内得到正确的分配,并对其组织结构形成了一定的要求(图10.2)。

企业金融服务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正确组织成品付款,并持续监控产品销售和利润计划的执行情况。 在企业财务工作的组织中非常重要的是与预算结算的及时性,与银行的关系的组织,与工人和雇员的结算的正确性,对营运资金标准的遵守情况的控制。 [54]

米。 10.2. FES的组织架构

加强企业财务的主要途径是优化企业资金使用,消除企业赤字。

改善企业财务工作的最重要领域包括:

- 对其活动进行系统和持续的财务分析;

- 根据现有要求组织营运资金,以优化财务状况;

-引入管理会计,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将成本分解为变量和常量,分析“成本-收入-利润”的相互作用和关系,对企业成本进行优化;

- 优化利润分配和选择最有效的分红政策;

- 更广泛地引入商业信贷和票据流通,以优化资金来源和对银行系统的影响;

- 利用租赁关系发展生产;

- 优化资产结构及其形成来源,以防止资产负债表结构不理想;

- 引入现代现金流管理系统;

- 制定和实施企业的战略财务政策。

作为 FES 组织的一部分,有三个结构单元:

1) “和解”过程的执行者;

2) 财务和经济活动计划子系统的运营商;

3)总会计师。

在业务流程“结算”的实施方面,FES 应以相关规定为指导。 与任何业务流程的规定一样,“结算”流程的规定包含一份已完成工作的清单,其中每项工作至少有以下一组特征:

- 执行的周期和(或)条件;

- 表演者;

- 输入文件及其发件人;

- 输出文件及其收件人;

- 指导表演者工作的法规和方法文件。

流程计划规定以特定频率(每天、每月一次或根据需要)执行以下工作组。

为了管理“结算”流程,制定了一个计划期限最长为一个月的付款日历,并根据从各部门收到的有关支付交易对手发票和其他义务的申请,每天编制一份付款登记表。

为确保收到资金,与债务人开展工作,包括就提出索赔和核销坏账作出决定。

为了消除暂时的资金短缺,正在努力吸引短期融资来源,包括与相关交易对手保持合同关系。

对于实际结算,公司的账户,包括贷款账户,以及公司收银台的现金,都是通过在批准的付款登记簿中签发各种付款文件来管理的。

财务和经济活动规划系统对于确定短期(年、季度、月)最有效的业务选择以及协调公司所有部门在选定方向上的行动是必要的。 根据所选择的管理部门的政策,规划金融和经济活动的系统在计划、估计和预算形式的构成方面,以及在制定和批准的规则方面,以及在规划分析领域。 用于规划金融和经济活动的全面系统提供了两个相互关联的任务的持续解决方案:

1)技术经济计划,即按照“核销、出货”制度对计划期内的利润进行计划;

2)财务计划,即计划期末的资金余额,用于实际收支。

会计是一种满足现行立法所有监管要求的会计制度,因此本立法也要求进行报告。 管理会计是会计和管理会计本身的一个系统,它是根据特定公司的管理体系的要求定制的,并由此形成内部管理报告。 维持这种会计以及形成外部会计和内部管理以及会计报告是总会计师的任务。

组织管理会计有两种主要选择。 其实施需要企业拥有一批既懂管理又懂会计的合格会计师。 选项之间的区别仅在于这些员工在文档技术链中所处的位置。

第一个选项规定所有会计文件都交给进行管理会计的会计师(或一组会计师)。 该会计师必须确定记录在原始文件中的业务交易应如何反映在管理会计中。 对于每个主要会计凭证,他都形成了管理和会计分录。 如果在企业中,除了进行管理会计的会计师之外,还有财务会计,那么在管理分录形成后,将原始文件转移给负责会计和税务会计的会计师,他们在这些文件的基础上,编制官方会计分录。

此选项的优点是它最接近会计的基本原则,并允许您更全面地反映组织的活动。 缺点是需要额外的资源来创建一个结合了标准会计和管理配置的综合会计系统。

组织管理会计的第二种选择意味着信息在反映在会计数据库中之后输入到管理数据库中。 换言之,维护了两个并行数据库。 同时,财务会计以通常的模式运作,为负责管理会计的会计师进行后续转型提供了基础。 在实践中,这种转换通常是在综合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的。

合并信息从会计数据库传输到管理数据库仅适用于其法律内容与其实际经济本质相符的交易。 如果没有此类对应关系,则必须单独考虑转移到管理登记册的每个过帐。 此外,如果管理会计反映综合数据,则需要同时使用管理和会计数据库来获得完整的管理报告(例如,可以专门从会计数据中生成关于特定供应商的分析报告)。

尽管存在明显的缺点,但管理会计的第二种选择由于其资源密集度较低而具有吸引力。 它可以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以最低的成本实施——足以为进行管理会计的会计师组织额外的工作。 此外,会计与管理会计之间的差异越显着,该选项的有效性就会越高。 其有效应用的主要条件是将操作从会计数据库转移到管理数据库的详细方法。 一般来说,管理会计有必要获得西方生产的强大的财务系统。 此类程序可以对企业的所有类型的活动进行“多维”分析并接收任何报告,从而使您能够及时跟踪可能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的最细微的变化。

为了建立管理会计,有必要制定规范性文件来确定基本会计规则。 仅规范那些不符合企业现行会计准则的会计程序是有意义的。

主要监管文件有:

- 企业管理会计准则;

- 管理会计科目表;

- 用于编码预算项目、成本项目、责任中心、业务范围等的代码系统;

- 管理会计中的文件流顺序。

管理会计准则为记录组织中的业务交易提供了基本原则。 制定会计准则时,应从现有规范性文件出发,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制定管理会计科目表时,以工作会计科目表为基础。 反映业务交易信息的程序没有改变:在管理会计中,与会计一样,支付银行服务的成本将记录在科目 91 上,固定资产记录在科目 01 上。但是,管理科目表将记录在科目 XNUMX 上。还包括会计计划中未使用的科目。 特别是,引入额外的(管理)现金账户是有意义的,因为会计账户的信息可供外部用户使用,而管理账户的信息仅可供公司的经理和所有者使用。

在制定会计科目表时,必须记住,管理会计需要大量的数据细节,因此,应该可以分别反映每个责任中心、企业的业务线或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信息。 此外,会计科目表应便于按某个属性对数据进行抽样,例如按责任中心、产品类型、员工、时间段等。为此,有必要为每个项目分配收入和支出,每个责任中心和每种活动对应的代码。

代码体系的建立应确保管理会计与预算之间的关系。 为此,这两个流程都是在公司相同的组织和功能模型的基础上开发的。 公司模型应反映财务结构,描述物质、现金流和单据流动的流动顺序,确定财务资源的集中中心。 对于管理会计和预算系统,正在开发相同的成本和收入项目命名法,同时为每个项目分配一个特定代码,以便于查找和分组数据。

在开发工作流程时,应主要关注供内部使用的主要文档。 此类文件的一个示例可以是非现金支付申请或从管理收银台发行货币。 以主要会计凭证的形式,建议输入“业务范围”、“成本代码”、“责任中心”等必填字段,这将立即让您确定业务操作是否属于特定责任中心,业务流程,时间段。

文件流规定不仅应确定在管理会计中反映经济活动的程序,还应确定管理报告的构成。 每个报告都应该有一个简短的描述,还需要确定生成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管理层的频率。

在引入管理会计制度之前,最好与员工进行说明和咨询工作,然后为企业起草一份由负责人签署的命令,要求员工和各部门负责人携带列出建立会计和进一步运作所需的活动。 所有这些都将使企业最有效地组织管理会计的建立成为可能,因此管理层将能够更好地监控其业务状况并做出更明智的管理决策。

10.5。 金融计划

“规划公司的活动”的概念有两个含义。 第一个是一般经济学,从企业一般理论的角度来看,它的性质。 在这种情况下,计划是替代价格和市场的机制,企业作为市场体系的主体,服从于价格机制、供求规律。 在这个体系的框架内,价格是其参与者行为的主要协调者,正是它们决定了对卖方和买方有利的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消费的数量和方法。 然而,在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环境中,价格机制已被决定公司内部活动主要方向的管理者的自觉和权威行为所取代。 企业的内部本质是基于有计划的决策系统。

第二个含义是专门管理的。 这是准备管理决策的过程,基于对初始信息的处理,包括目标的选择和科学准备,通过对替代方案的比较评估来确定实现目标的手段和方式,并采用其中最可接受的方案。 [55] 规划是最长的,因此也是最复杂的战略管理形式。 它需要付出认真的努力才能获得一个结果,以重复弥补其实施所产生的成本。 相反,如果缺乏规划,就有可能做出错误的管理决策。

根据所使用的关于公司过去、现在或未来财务状况的信息,有反应性、非活动性、预先主动性、交互式规划方向。 [56]

R. Ackoff 非常形象地描述了这些规划方向中的每一个方向的代表:“消极主义者努力保持在湍流中;积极分子试图逆流而上;积极分子试图驾驭它的第一波浪潮;互动主义者打算改变潮流的进程。河。”[57]

反应性计划是针对过去的,而且只针对过去。 难怪这个方向也被称为“回到过去”。 反应性计划的主要方法是研究过去所有问题的发生和发展。 响应式计划的支持者认为该组织的财务是一种稳定、稳定、完善的机制。 组织中发生的一切都是事先知道的。 它是借助最高领导的个人权威和他对下属的“家长式”(家长式)态度从上到下控制的。 规划是自下而上进行的,只依靠以往的经验,不考虑今天的客观情况和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 最初,明确企业部门的需求和愿望并制定计划。 收集到的资料被移交给下一级管理层,由其更正、编辑并传送到下一级管理层,以此类推,上级管理层制定统一的草案计划。 基层分区不修正方案草案。

不活跃的计划旨在适应现在,而且只适应现在。 它意味着惰性(出于习惯而做某事,没有有意识的努力)。 在这种规划的情况下,不认为有必要回到过去或努力向前。

由于规划不积极,现有条件被认为足够好。 对当下的满足是不行动主义的标志。 他的另一个特点是,组织中的地位平衡是通过自然的方式实现的。 因此,规划的主要原则应该是这样的规则:“以最少的必要量进行规划,以免改变事物的自然进程”。 不积极的领导者并不寻求对其组织的活动进行任何重大改变。 他们对这个问题的史前史不感兴趣。 在非主动计划中,大部分时间都花在收集和初步处理计划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上。 这种规划只有在稳定、有利的工作条件下才有可能实现。

预先计划涉及评估未来事件。 使用这种方法,预测的经济和数学方法非常重要。

互动式规划(前缀“inter”的意思是“之间”、“之间”)基于参与原则和最大限度地调动组织员工的创造能力。 它意味着未来是可控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组织员工创造性行动的产物,他们了解企业过去、当前的财务状况和外部环境。 互动规划的目标是设计未来。 假设在使用交互式规划时,未来以 XNUMX% 的概率进行规划,这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实现的,并且使其更理想于理论而不是实际。

由于现实生活中的大多数企业领导者都是实事求是的人,坚持满足的理念,优先制定一个不太夸张的目标,在当今条件下以最合适的方式分配资源和行使控制权,这是目前最常见的规划方向仍然是不作为,在当前条件下不想让位于交互式规划。

为了使交互式规划理论更接近实际应用,有必要对其进行现代化改造——以多元预测取代对组织未来财务状况的单变量设计,通过企业财务战略的制定考虑外部环境行为的各种情景。 现代化的交互式规划将提供在特定条件下灵活选择预测选项之一的可能性。

鉴于企业财务规划过程的多因素性和艰巨性,建议使用电子计算机来实施。 通过使用专门的应用程序包和面向问题的产品,可以实现高质量规划,并显着缩短开发时间。 该软件包旨在自动化个人和整个组织或其结构部门的各种资源(时间、金钱、材料、劳动力成本)的规划程序。 此类“项目管理”的各种软件包(Time Line、MS Project、SuperProject - CA)非常简单易用,可让您快速高效地进行计划。

在现代经济文献中,考虑了三种财务规划模型(表 10.1):

1) 制定商业计划的财务部分;

2) 预算;

3) 编制预测财务文件。

表10.1 财务规划的模型和方法[58]

笔记。 “+”号表示正在使用该方法; 符号“-”——该方法未使用。

规划也分为三种类型:战略性——2-5年; 目前 - 为期一年; 运营 - 期限少于一年。

作为一个过程的管理始于战略规划,因为它为所有后续管理决策提供了基础。

在过去的 40 年里,战略规划的理论和方法方面一直是国外许多专题研究和专着的主题。 F. Abrams, I. Ansoff, J. Quinn, G. Mintzberg, M. Porter, K. Praalad, A. Strickland, A. Thompson, G 对管理科学这一分支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Hamel、K. Hofer、E. Chandler、G. Steiner、K. Andrews。 今天,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战略规划和管理的经典理论是从他们的工作开始的。 正是这些作品有助于识别和制定战略业务规划之间的根本区别。 战略规划方法领域的重要内容曾一度是领先的咨询公司的应用发展,例如波士顿咨询集团。 正是他们促成了商业界很快认识到实际利益和战略规划的必要性。

我国经济关系体制的重构自然引起了对企业规划和管理组织等战略性问题的关注。 不幸的是,迄今为止,对这种兴趣的反应主要是关于这一主题的外国文献的翻译和各种形式的汇编。 与此同时,战略规划的理论和方法不仅远未形成,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还需要对其经典概念进行批判性分析。

专业文献中对“战略规划”这一类别有多种解释。 注意以下能力:

1)确定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2) 着眼于长远;

3) 为企业未来的成功运营提供潜力。 [59]

战略规划是管理层采取的一系列行动和决策,这些行动和决策导致制定具体战略,即旨在实现组织使命和实现其长期目标的详细、全面、综合的计划。

在当今瞬息万变的环境中,企业必须不断收集和分析大量有关行业、市场、竞争等因素的信息,因此战略规划是预测未来问题和机遇的唯一途径。 它为高层管理人员提供了制定长期计划的方法,作为决策的基础,并正式有助于降低决策中的风险。

制定战略计划的潜在好处包括:

- 提高组织工作的质量;

- 对未来的运动方向有清晰的认识;

- 及时解决主要组织问题的可能性;

- 实现更高的经济指标“成本-效率”;

- 组建工作团队,积累专业知识;

- 满足融资机构的要求;

- 对组织面临的问题采取积极而不是等待的立场。

战略规划在实施时变得有意义。 合理的目标是有效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们并不能为决策和行为提供充分的指导。 这种方法提供了巨大的回旋余地,负责实现目标的人可以轻松地选择实际上不会实现目标的行动方案。 为避免这种混淆和误解,管理层必须使用特殊工具来实施所选策略。

这些工具包括策略、管理政策、规则、程序、员工激励、目标管理和预算。 [60]

运营计划主要是计划实现目标。 它基于总体目标和战略规划,取决于战略规划所采用的产品概念、能力结构和管理体系。 在这方面,如果可能的话,业务规划应该是计划和活动的同步规划。 作为运营规划的一部分,就范围和数量而言,组织必须根据给定的潜力或能力以及为此所必需的活动(运营)在短期和中期生产产品和服务计划。某些功能领域的活动。 产品计划的运营计划在整个组织的层面上进行; 与此同时,还为本组织的各个组织单位和子系统规划了方案和活动。

广义上的运营计划也称为当前的或常规的。 运营规划中做出的决策是情境(当前)的,具有以下特点:它们影响组织的资产价值和成功指标; 从组织的部门或部门承担特殊责任时的要求; 可在最高、中、低层管理; 在短期内采取行动并且相对频繁地采取行动; 应考虑到最高管理层的价值体系、整个组织的理念和文化,以及组织各个子系统可能存在的亚文化。

计划的复杂性在于我们不是在谈论连续的步骤,而是在谈论同时发生的过程。 问题在于,在制定运营计划的任何部分时,必须不断进行协调,因为只有与计划相关的部分获得批准,才能实施计划的每个部分。

总体规划或私人规划的单独部分的形成应遵循组织上层的目标(材料、成本和社会),相反,在检查实现这些目标的可能性后,将其简化为这些目标。 计划是可视化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机会的工具,报告是可视化实现目标的实际水平的工具。

应通过一组交叉计划来确保完整性和完整性,因为它们提供了事件和过程的系统视图。 由于制定计划各个部分的过程是相互依存的,计划系统只有在完成后才能得出有意义的结论。 计划和控制计算应确保财务结果及其组成部分的有效计划和控制,同时考虑到所有子系统和整个组织中的交叉目标、潜力和活动。 计划过程和个人计划的特点是内容、数量和时间参数。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从期望的输出开始,即从指定的计划开始,因为过程本身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这种方式确定的。

在内容上,计划要以问题为导向。

从呈现的规模和提供的信息的详细程度来看,根据计划的目的和管理者的需要,有放大(粗略)和详细(细化)的计划。

从时间参数(紧迫性)来看,有短期(3年或以下)、中期(5-5年)和长期(10-XNUMX年或以上)计划,并有相应的规划周期. 在规划特殊对象(项目)时,有时将准备期和生效期(实施期)区分为规划期。

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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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这一结论不应一概而论,因为它是基于瑞典城市的具体情况,这些城市具有高度的税收分权。
  13. 应该强调的是这些障碍的政治性质,而不是经济性质。
  14. 税收潜力指数是该国人均税收收入的平均值。
  15. Ter-Minassian,T. 理论与实践中的财政联邦制 / T. Ter-Minassian。:华盛顿。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97 年。 - 第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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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26 年 2005 月 189 日第 2006-FZ 号联邦法“关于 XNUMX 年联邦预算”。
  30. 19 年 2005 月 238 日第 2007-FZ 号联邦法“关于 XNUMX 年联邦预算”。
  31. 根据网站 http://www.debt.ru 给出。
  32. 见:经济专家组/http://www.eeg.ru/pages/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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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rmasova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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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有条件地将他们的开发称为“金属”玻璃,因为与金属一样,它由部分结构化的原子组组成,而普通(非晶)玻璃的组成物质的原子是随机排列的。

洛斯阿拉莫斯实验室的塞思·伊姆霍夫说:“通常,塑性变形会导致玻璃立即失效。”在外力作用下弯曲,然后恢复到原来的形状。

从《产品设计与开发》中的出版物可以理解,“金属”玻璃的弯曲发生在尺寸为 10-20 纳米的所谓“剪切带”的范围内。 在纳米尺度上增加许多弯曲使得玻璃弹性的效果出现在宏观尺度上。

Technology Business Research 分析师 Ezra Gottheil 在评论洛斯阿拉莫斯实验室时表示,可拉伸玻璃对于移动设备用户来说可能是一个巨大的胜利:“这些昂贵的玩具非常脆弱。如果他们的手机和平板电脑更耐用,用户会更开心。卖家会销售额减少,但客户满意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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