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保安人员劳动保护说明。 完整文件 事故预防 1。 一般规定 1.1。 本指引适用于企业各部门。 1.2. 该指令是在DNAOP 0.00-8.03-93“企业现行劳动保护法规制定和批准程序”、DNAOP 0.00-4.15-98“劳动保护指令制定规定”、DNAOP 0.00-4.12-99“劳动保护培训标准规定”、SNiP III-4-80的基础上制定的。 1.3. 该指令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 3 年。 1.4. 根据这些指示,内部保安人员(以下简称值班员)在开始工作前接受指示(初次简报),然后每 6 个月进行一次指示(重复简报)。 通报会结果记录在《劳动保护问题通报会登记日志》中。 通过简报后,日志必须包含指导员和值班员的签名。 1.5. 业主必须为看护人投保意外事故和职业病保险。 因物主的过错造成看护人健康损害的,其(看护人)有权就其受到的损害获得赔偿。 1.6. 如果不遵守本指示,值班员将承担纪律、财务、行政和刑事责任。 1.7. 年满 18 周岁的人员经过体检、劳动保护介绍、工作场所介绍和消防安全介绍后,可以担任值班员。 1.8. 看护人必须: 1.8.1. 了解企业的具体情况; 单个物体、地点等的位置 1.8.2. 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1.8.3。 了解拨打消防队(01)、警察(02)、救护车(03)的电话号码,以及企业、设施、现场负责人的家庭电话号码。 1.8.4。 了解如何为事故受害者提供急救。 1.8.5。 准备一个急救箱,里面装有急救所需的药品。 1.8.6。 遵守内部劳动法规,尤其是: 1.8.6.1。 不要触摸电线、配件、普通照明,不要打开电气柜门。 1.8.6.2。 在企业范围内,只能沿着专门设计的道路、人行道、十字路口行驶,并保持靠右侧行驶。 1.8.6.3。 值班时要专心致志,不要参与无关的事情。 1.8.6.4。 请勿打开或关闭(紧急情况除外)机器、机器、机构。 2、开工前的安全要求 2.1。 接受班次并在班次接受交付日记帐上签字。 2.2. 验收前需目视核实企业境内无异物、火点、断线等。 2.3. 检查报警系统、通讯设备、初级灭火、急救设备的可用性。 2.4. 确保物体、区域内的灯、加热器和其他火灾危险装置没有打开,并且安全和火灾警报器处于良好状态。 三、工作中的安全要求 3.1. 检查物体时不要偏离路线,特别是在夜间。 3.2. 请勿使用手工制作的开式线圈加热装置以及没有使用说明的电器。 3.3. 不准修理电器、电灯; 不要提起破损的电线,不要触摸悬挂的电线。 3.4. 不允许在受保护物体上和附近生火。 3.5. 火警触发时,请勿关闭信号装置。 3.6. 将家用电器纳入电网是通过插入式连接来实现的。 3.7. 距离地面上的电线不要超过 8-10 m。 3.8. 当车辆驶入设施范围时,必须特别小心。 3.9. 车辆通行门必须可维修并配备门闩。 3.10. 检查车辆时,不得站在车轮上,必须使用便携式梯子。 4、完成工作后的安全要求 4.1. 在工作场所,关闭所有电器、局部照明等。 4.2. 整理工作场所,折叠文件。 4.3. 在更改日志中输入一个条目。 4.4. 向经理和值班工人报告当班期间出现的所有缺陷。 5. 紧急情况下的安全要求 5.1. 如果可能的话,不要制造恐慌,继续消除紧急情况。 5.2. 让未经授权的人员远离危险区域。 5.3. 向您的直接主管报告发生的事情。 5.4. 如果有伤者,需要对其进行急救,必要时呼叫救护车。 5.5. 提供急救。 5.5.1。 在触电的情况下提供急救。 发生触电时,必须立即将电气装置与电源断开,使受害人脱离电流作用,如果无法将其关闭,则用衣服或衣服将其从导电部分拉开使用手头的绝缘材料。 如果受害人没有呼吸和脉搏,则需要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和间接(体外)心脏按摩,注意瞳孔。 瞳孔放大表明大脑的血液循环急剧恶化。 在这种状态下,复活必须立即开始,然后叫“救护车”。 5.5.2. 受伤的急救。 为了在受伤时进行急救,需要打开一个单独的包装,将放置在其中的无菌敷料敷在伤口上并用绷带绑扎。 如果不知何故找不到单个包裹,则必须使用干净的手帕、干净的亚麻抹布等进行包扎。 在直接敷在伤口上的抹布上滴几滴碘酒,弄出比伤口大的污渍,然后再把抹布敷在伤口上。 以这种方式将碘酒涂在受污染的伤口上尤为重要。 5.5.3. 骨折、脱臼、冲击的急救。 如遇四肢骨折脱臼,需用夹板、胶合板、棍子、硬纸板或其他类似物加固伤肢。 也可用绷带或手帕将受伤的手臂从颈部挂起,包扎至躯干。 如果颅骨骨折(头部受到打击后失去知觉,耳朵或嘴巴流血),有必要将冷的物体放在头部(带有冰、雪或冷水的加热垫)或冷敷洗剂。 如果怀疑脊柱骨折,需要将伤者放在板上,不要抬起他,让伤者俯卧,面朝下,同时观察身体不要弯曲,以免伤及脊柱绳索。 如果肋骨骨折,其症状是呼吸、咳嗽、打喷嚏、运动时疼痛,有必要用绷带紧紧包扎胸部或在呼气时用毛巾将其拉下。 5.5.4。 酸碱烧伤急救。 如果皮肤沾到酸或碱,必须用水彻底冲洗受损部位15-20分钟,然后用5%小苏打溶液清洗酸受损表面,然后用碱灼伤3%的硼酸溶液或乙酸溶液。 如果眼睛粘膜沾到酸或碱,必须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15-20分钟,用2%小苏打溶液清洗,用3%的小苏打溶液清洗眼睛。 %硼酸溶液或3%乙酸溶液。 如果口腔被碱烧伤,需要用 3% 的醋酸溶液或 3% 的硼酸溶液冲洗,对于酸烧伤 - 用 5% 的小苏打溶液冲洗。 若酸进入呼吸道,需用喷雾瓶喷10%小苏打溶液呼吸,若碱进入,则喷3%醋酸溶液。 5.5.5。 热灼伤的急救。 如果被火、蒸汽、热的物体烫伤,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打开形成的水泡并用绷带包扎烫伤处。 对于一级烧伤(发红),烧伤区域用浸泡在乙醇中的脱脂棉处理。 对于二度烧伤(水泡),用酒精或 3% 的锰溶液处理烧伤部位。 对于三度烧伤(皮肤组织破坏),用无菌敷料覆盖伤口并叫医生。 5.5.6。 出血急救。 为了止血,您必须:
5.5.7。 中毒急救。 中毒急救。 煤气中毒时,会出现头痛、“太阳穴敲击”、“耳鸣”、全身无力、神志不清、心悸、恶心、呕吐等症状。 严重中毒时,会出现嗜睡、冷漠、冷漠,严重中毒时 - 呼吸兴奋,瞳孔放大。 如果发生所有中毒,应立即将受害者转移或带出毒气区,解开干扰呼吸的衣服,提供新鲜空气,将受害者双腿抬起,擦拭身体,盖上温暖的东西,闻氨水。 当呼吸停止时,开始人工呼吸。 在所有煤气中毒的情况下,有必要让受害者喝尽可能多的牛奶。 5.6. 如果发生火灾,请使用可用的灭火设备开始灭火。 如有必要,请致电消防部门。 5.6. 按照工作负责人的指示消除紧急情况。 我们推荐有趣的文章 部分 劳动保护标准说明: 查看其他文章 部分 劳动保护标准说明. 读和写 有帮助 对这篇文章的评论. 科技、新电子最新动态: 用于触摸仿真的人造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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