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匠的安全须知 事故预防 一、劳动保护的一般要求 1.1。 本指引适用于企业各部门。 1.2. 该指令是在DNAOP 0.00-8.03-93《企业内劳动保护条例制定和批准程序》、DNAOP 0.00-4.15-98《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条例》的基础上制定的。保护”,DNAOP 0.00-4.12-99“劳动保护培训示范条例”。 1.3. 木匠的工作工具可以是:斧头、锤子、钳子、锯子、拔钉器、电动工具等。 1.4. 根据这些说明,木匠在开始工作前接受指导(初步简报),然后每 6 个月接受一次指导(重新指导)。 通报结果记录在《安全生产指导书》中,通报后的日志中必须由指导人和木工签字。 1.5. 业主必须为木匠投保意外事故和职业病保险。 如果因业主的过错而对木匠的健康造成损害,他(木匠)有权就其受到的损害获得赔偿。 1.6. 如果不遵守本指令,木匠将承担纪律、物质、行政和刑事责任。 1.7. 具有适当资格、通过体检、劳动保护介绍和工作场所简介的人员可以从事木工工作。 1.8. 综合团队木匠必须接受其从事的所有类型工作的安全实践方面的指导和培训。 1.9。 木匠必须: 1.9.1。 遵守内部劳动法规。 1.9.2. 使用发放的工作服、安全鞋和个人防护装备。 1.9.3。 在施工现场,佩戴防护头盔。 1.9.4。 不要让未经授权的人进入您的工作场所。 1.9.5。 只执行工作经理指示和分配的工作。 1.9.6。 不服从违反劳动保护规定的指示和命令。 1.9.7。 牢记个人对执行劳动保护规则和同事安全的责任。 1.9.8。 为事故受害者提供急救。 1.9.9。 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不要乱七八糟。 1.10. 可能影响木匠的主要有害和危险生产因素:
1.11. 在使用电动工具时,木匠必须持有证书,证明他了解其设备和安全操作规则。 1.12. 在木工机械上工作的木匠,其年龄不得低于 18 岁,并根据特殊计划进行培训,持有培训证书,并接受任何木工机械安全工作方法的指导。 每台机器附近都应有安全操作说明。 1.13。 木匠提供工作服:
1.14. 为了携带和存放工具、钉子和其他小物品,木匠应使用单独的包,即便携式手提箱。 工具的切削部分应加盖保护。 1.15。 禁止在距地面、天花板高度1,3m及以上的非封闭作业场所、无照明、黑暗处进行木工作业。 1.16。 手动工具的手柄必须由坚硬而坚韧的木材制成。 工具必须状况良好并牢固地安装在手柄上。 禁止使用有坑洼、缺口的手动工具; 用手夹紧处的侧面不应有毛刺和锐边; 手柄的木质表面不应有节疤、毛刺、裂纹; 表面应光滑、无硬化现象。 1.17。 材料储存: 1.17.1。 圆木 - 堆放高度不超过 1,5 m,行与行之间有间隔物并设有防止滚动的止动装置,堆垛的高度不应超过其宽度。 1.17.2. 木材 - 成堆,当成排堆放时,其高度不超过堆放宽度的一半,当堆放在笼子中时,高度不超过堆放宽度。 堆垛之间的通道 - 不少于 1 m。 1.18。 禁止将材料和产品放置在临时和永久结构的围栏和构件上。 1.19。 通过提升机构折叠的材料和产品的吊装可由具有吊装员证书的木匠执行。 1.20。 仅在某些地方允许燃烧。 1.21。 木材防腐工作(混合物的制备以及化学材料的装载、卸载和拆包)可由年满 18 岁且经过特殊培训和指导的人员执行。 1.22. 皮肤有割伤、裂纹和伤口的工人不得加工木材。 1.23。 应使用橡胶手套、护目镜、呼吸器和防毒面具进行消毒。 2、开工前的安全要求 2.1. 开始工作之前,木匠必须检查工作场所,清除不必要的材料、物体,清理通道并准备好工作工具和固定装置。 2.2. 目视检查手动工具; 特别注意手柄上喷嘴的密度和锐化。 2.3. 整理工作服、个人防护装备。 2.4. 检查照明是否充足。 2.5. 从工作经理那里得到一个任务。 三、工作中的安全要求 3.1. 木材的切割应从右侧从底部到顶部的方向进行,同时右腿必须尽可能远离木材。 用斧头砍伐时,加工后的木材必须在衬里上,不得擅自移位和滚动。 3.2. 物料搬运必须在坚固的基础上(地面、地板)进行。 禁止在脚手架、脚手架的地面上进行这些作业。 它们只允许组装、安装和装配零件。 3.3. 用手搬运木材(原木、棒材)时,搬运工必须具有相同的高度并仅在右肩或左肩上搬运棒材、原木。 必须按照命令同时将升高的材料从肩部移走或降低到准备好的场地上。 3.4. 从拆除木结构、脚手架、平台的原木和木板中,需要去除订书钉、弯钉。 3.5. 在布置脚手架、脚手架和其他脚手架方式时,木工必须以从工作经理那里收到的图纸、工作执行计划(PWR)为指导。 3.6. 脚手架和脚手架应安装在规划好的地点,厚度至少为 5 厘米的致密(未切割)木衬上,放置在垂直于建筑物墙壁的每对立管下方。 不允许用砖、石、片、板找平衬砌。 3.7. 围栏结构应由竖板、距工作平台至少 1,1 m 高度的平面栏杆、一个中间元件和一块高度至少 15 cm 的侧板组成。脚手架和平台上的平台宽度应为至少 2 m - 用于石材 1,5 m - 用于抹灰,1 m - 用于油漆和安装工作。 脚手架和脚手架上的地板应平整,板与板之间的间隙不大于5毫米。 仅允许沿其长度连接屏蔽层,并且连接元件的端部必须位于支撑件上,并在每个方向上与支撑件重叠至少 0,2 m。 搭建脚手架时,工作地板与建筑物墙壁之间的间隙应为:砖石 - 50 毫米,精加工 - 150 毫米。 3.8. 脚手架按照 PVR 固定。 3.9. 禁止在建筑物的女儿墙、檐口、管道、阳台等突出结构上搭设脚手架。 3.10. 为了固定天然水分土壤(沙质除外)中深度达 3 m 的坑、沟渠,使用厚度至少 40 mm 的木板,在高湿度的沙质土壤中固定至少 50 mm 的木板,将其放置在垂直架子后面对接在地面上并固定在机架上。 安装架应按照PVR安装,但至少每隔1m安装一次; 在支柱末端(顶部和底部)下方,需要钉上凸台。 允许生产高于沟槽边缘至少 15 厘米的上部紧固板。 3.11. 在木质基础上工作期间,除了警告带外,工作的屋顶还设有特殊的尖峰(止动件),这些尖峰(止动件)与防护带一样,用绳索固定在建筑物的可靠部分(按照工作经理)。 3.12. 坑和沟渠的木板紧固件的拆除是自下而上进行的。 同时移除的木板的高度不应超过三块,在松散和不稳定的土壤中 - 一块木板。 安装拆卸必须在工作主管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3.13. 结冰、大雾、大雨、雷雨、降雪、风速15m/s以上时,禁止在屋顶上使用脚手架和构筑物进行作业。 3.14。 建筑垃圾只能通过封闭的排水沟或封闭的箱子、集装箱,使用起重机和升降机从屋顶、天花板、脚手架降下。 4、完成工作后的安全要求 4.1。 断开机器、电动工具、设备的电源。 4.2. 清除工作区域的建筑垃圾。 4.3. 在机器上工作时,擦拭并润滑摩擦部件(机器断开电源)。 4.4. 擦拭工具,将其放入库存箱。 4.5. 将工作服、个人防护装备折叠到为他们提供的地方。 4.6. 洗手,用肥皂洗脸,如果可能的话,洗个澡。 5、紧急情况下的安全要求 5.1. 可能导致事故的紧急情况的原因有: 脚手架、平台施工过程中违反劳动保护规定; 违反 PVR 进行模板工程; 违反木材切割过程中的工作保护规则; 手动和电动工具故障; 个人防护装备缺乏、故障或未使用等 5.2. 如果发生事故或可能导致事故或事故的情况,必须停止机器(如果木匠在其上工作),将其与电源断开,在任何情况下,确保危险区域的安全,并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 向主管报告发生的情况。 5.3. 如果有受害者,为他们提供急救; 如有必要,请叫救护车。 5.4。 发生事故时的急救。 5.4.1。 触电急救。 发生触电时,必须立即将电气装置与电源断开,使受害人脱离电流作用,如果无法将其关闭,则用衣服或衣服将其从导电部分拉开使用手头的绝缘材料。 如果受害者没有呼吸和脉搏,需要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和间接(间接)心脏按摩,注意瞳孔。 瞳孔放大表明大脑血液循环急剧恶化。 在这种恢复状态下,需要立即启动,然后叫救护车。 5.4.2. 受伤的急救。 为了在受伤时进行急救,需要打开单独的包装,将其中的无菌敷料敷在伤口上并用绷带包扎。 如果没有单独包装,则必须使用干净的手帕、干净的亚麻抹布等来敷料。 在敷料直接落在伤口上的地方,建议滴几滴碘酊,滴到比伤口大的地方,然后用绷带包扎伤口。 对于受污染的伤口,以这种方式涂抹碘酊尤其重要。 5.4.3. 骨折、脱臼、冲击的急救。 如遇四肢骨折脱臼,需用夹板、胶合板、棍子、硬纸板或其他类似物加固伤肢。 也可用绷带或手帕将受伤的手臂从颈部挂起,包扎至躯干。 如果颅骨骨折(头部受到打击后失去知觉,耳朵或嘴巴流血),有必要将冷的物体放在头部(带有冰、雪或冷水的加热垫)或冷敷洗剂。 如果怀疑脊柱骨折,需要将伤者放在板上,不要抬起他,将伤者翻成俯卧,脸朝下,同时观察身体不要弯曲,以免伤及伤者。脊髓。 如果肋骨骨折,其症状是呼吸、咳嗽、打喷嚏、运动时疼痛,则需要紧紧包扎胸部或在呼气时用毛巾将其拉开。 5.4.4。 酸碱烧伤急救。 如果皮肤沾到酸或碱,必须用流水彻底冲洗酸损处15-20分钟,然后用5%小苏打溶液清洗酸损表面,然后用碱 - 3% 硼酸溶液或醋酸溶液。酸。 如果眼睛粘膜沾到酸或碱,必须先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15-20分钟,然后用2%的小苏打溶液冲洗,如果眼睛被酸或碱弄伤,碱,2%硼酸溶液。 如果口腔被碱灼伤,需要用 3% 的醋酸溶液或 3% 的硼酸溶液冲洗;如果是酸灼伤,则需要用 5% 的小苏打溶液冲洗。 若酸进入呼吸道,需用喷枪喷10%小苏打溶液,若碱进入,则喷3%醋酸溶液。 5.4.5。 热灼伤的急救。 如果被火、蒸汽、热的物体烫伤,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打开形成的水泡并用绷带包扎烫伤处。 对于一级烧伤(发红),烧伤区域用浸泡在乙醇中的脱脂棉处理。 对于二度烧伤(水泡),烧伤部位用酒精或3%的锰溶液或5%的单宁溶液处理。 对于三度烧伤(皮肤组织破坏),用无菌绷带覆盖伤口,并联系医生。 5.4.6。 出血急救。 5.4.6.1。 抬起受伤的肢体 5.4.6.2. 用折叠成球状的敷料(来自袋子)闭合伤口,从上方按压,但不要接触伤口本身,保持 4-5 分钟。 如果在未去除所涂材料的情况下止血,请从另一个袋子中取出另一块垫子或一块棉花放在上面,然后包扎受伤部位(用一些压力)。 5.4.6.3。 如果严重出血且无法用绷带止血,可通过弯曲关节处的肢体以及使用手指、止血带或夹子来压迫供应受伤部位的血管。 如果出现大量出血,应立即就医。 5.5. 如果发生火灾,您必须致电消防部门并使用可用的灭火设备进行灭火。 5.6. 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听从工作负责人的指示,以消除事故的后果。 我们推荐有趣的文章 部分 劳动保护标准说明: ▪ 在汽油动力锯的帮助下横切鞭子(在切割区域横切时)。 劳动保护标准说明 查看其他文章 部分 劳动保护标准说明. 读和写 有帮助 对这篇文章的评论. 科技、新电子最新动态: 用于触摸仿真的人造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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