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分析师按医生处方开药配药的劳动保护说明 事故预防 1. 一般安全要求 1.1. 本指令规定了预防接触危险和有害生产因素的方法。 影响药剂师技术人员的危险因素包括电器和设备故障、玻璃器皿、各种仪器和设备的粗心工作、服用处方和配药过程中使用的机械化和设备(收银机、冰箱、微型计算器、纹身、梯子、 ETC。)。 对药剂师技术人员有害的是工作人员可能被飞沫和病毒感染感染,以及在与药房访客接触期间发生的神经精神超负荷、过敏、温度标准偏差(服务室的温度不应低于+) 16 度)。 1.2. 本说明书适用于所有在药房按医生处方领取处方和配药的药师技术人员,是说明书编制的指南,应结合当地特点制定,并张贴在本地区显着位置。工作。 1.3. 药剂师技术人员在工作中遵循监管文件以及药房工作时有关设计、操作、安全预防措施和工业卫生的现行规则的指导。 1.4. 年满 18 岁、接受过高等药学教育、接受过特殊培训、根据 GOST 12.0.004-79 接受过职业安全培训并且具有电气安全第 1 组的个人可以独立从事以下工作:处方并按照医生处方配药。 取代GOST 12.0.004-79,根据5年1990月2797日苏联国家标准第12.0.004号法令,GOST 90-XNUMX获得批准并生效 申请工作时,药剂师兼技术人员必须接受介绍性安全简报,以及工作场所的初步简报,然后每六个月重新简报一次,相关信息必须记入日志。 1.5. 在接受处方和配药过程中,药剂师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内部劳动法规,按照现行发放标准使用卫生服、安全鞋、个人防护装备和其他安全装置。 1.6. 药剂师兼技术人员有义务遵守标准消防安全规则并帮助防止火灾和爆炸。 1.7. 药剂师技术人员必须了解并遵守个人卫生规则,保持长袍和帽子清洁,并用温水、肥皂和刷子洗手。 1.8. 药剂师技术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系统地进行预防性体检。 1.9. 药剂师技术人员对违反这些说明的要求承担个人责任。 对不遵守或违反劳动保护指示的人员,将根据内部劳动法规受到纪律处分,必要时还应进行劳动保护问题知识的特别检查。 2、开工前的安全要求 2.1. 药剂师兼技术人员有义务为其工作场所做好安全工作准备,并使其达到适当的卫生条件。 2.2. 在开始工作之前,接管工作场所的药剂师技术人员必须检查工作场所的仪器、设备、机械化和其他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2.3. 工作场所不应含有工作中不使用的设备、电器、用具、器皿和其他辅助材料。 三、工作中的安全要求 3.1. 在工作中,药剂师兼技术人员必须避免仓促,服用处方和分发药物,同时考虑到安全技术和工作方法。 3.2. 当使用各种仪器和设备、机械化和装置时,药剂师技术人员必须遵守仪器和设备所附技术数据表中规定的规则(说明)。 药剂师兼技术人员不应在未经事先培训的情况下使用设备。 3.3. 打开电器和其他电气设备时,药剂师技术人员必须检查护照上注明的设备电压与网络电压是否相符,以及有金属外壳的设备是否接地。 不应用湿手打开它。 3.4. 药剂师兼技术人员必须保护双手不被割伤,并监控瓶子和其他玻璃物品的完整性。 3.5. 配发的含有有毒、麻醉物质的药品必须存放在专用柜内。 3.6. 使用梯子和活梯时,必须首先检查其可用性。 禁止随意使用展位(箱、椅等)。 梯子的弓弦上必须有橡胶靴。 3.7. 药剂师兼技术人员不得单独举起或搬运超过 15 公斤的重物。 3.8. 使用电梯时,药剂师兼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则,并接受专门的培训课程并持有适当的证书。 3.9. 为了保护药剂师兼技术人员免受飞沫感染,他的工作场所必须配备双层玻璃窗和侧开口,用于传输处方和药物。 3.10. 集体感冒期间,药师兼技师应用纱布绷带捂住口鼻,并用0,5%氯胺溶液消毒双手。 3.11. 为了防止视觉疲劳,药剂师兼技术人员如有必要,应在工作场所打开额外的局部照明。 3.12. 药剂师兼技术人员必须始终保持其工作场所的卫生状况良好。 4、紧急情况下的安全要求 4.1. 事故的受害者或目击者必须立即将任何与工作有关的事故通知适当的主管。 在不威胁周围职工生命健康、不造成事故的情况下,管理者必须安排对受害人进行急救,将其送往医疗机构,将发生的情况通知药房负责人、劳动防护工程师或者履行职责的人员以及工会委员会,保持工作场所情况和设备状况与事发时的情况保持一致以供调查。 4.2. 一旦发生火灾,药剂师技术人员必须采取措施限制火势蔓延(关闭电器和设备,使用灭火器),创造灭火条件,确保人员安全并保护物质资产。 4.3. 遇到其他紧急情况时,药师技术人员必须按照发生火灾或者其他自然灾害时的疏散预案,采取疏散物质资产的措施。 5、工作结束时的安全要求 5.1. 药剂师技术人员必须关闭他在服用处方和配药过程中使用的装置和设备(冰箱除外)。 5.2. 工作结束后,药剂师兼技术人员必须用温水和肥皂清洗桌子,如有必要,还需使用消毒剂溶液清洗桌子,并满足卫生制度的所有要求。 5.3. 一天工作结束时,药剂师技术人员必须脱下长袍、帽子和专用鞋,放入专用衣柜中,彻底洗手,并满足药房员工的所有个人卫生要求。 5.4. 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装置、装置和设备的操作缺陷或故障,药剂师技术师必须将此情况通知药房管理部门。 我们推荐有趣的文章 部分 劳动保护标准说明: 查看其他文章 部分 劳动保护标准说明. 读和写 有帮助 对这篇文章的评论. 科技、新电子最新动态: 用于触摸仿真的人造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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