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诊断实验室工作时的劳动保护说明 事故预防 1. 一般安全要求 1.1. 年满 18 岁,接受过完整的医学教育以及特殊指导,根据俄罗斯联邦卫生部关于电气安全的第 90 号命令,没有禁忌症的人 1.2.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上班时必须接受强制性体检,并至少每 12 个月定期接受一次体检。 1.3. 所有新入职的员工,无论其职位如何,都必须接受 OT 工程师的介绍介绍。 简报结果记录在劳动保护简报日志中,之后对新到岗员工进行最终登记并引导其前往工作地点。 1.4. 实验室新聘用的每个人都必须在工作场所接受初步情况介绍。 1个月内至少重新指导6次。 简报结果记录在工作场所的简报日志中。 1.5. 入职后至少每 1 个月一次,必须根据主任医师批准的程序对人员的劳动安全问题知识进行测试。 1.6. 实验室工作人员有义务遵守内部劳动制度、作息制度。 1.7. 在实验室工作时,可能会接触以下物质。 危险和有害因素。
1.8. 办公室工作人员是必需的。
1.9. 机构管理部门有义务不间断地为本部门员工提供卫生服装、工作服、安全鞋和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办公室工作人员有义务遵守个人卫生规则、穿着卫生服装和鞋类、PPE 的规则。 1.10. 目击者或受害者有义务立即将每起与生产有关的事故通知办公室负责人。 柜长必须进行急救,并通知医生和OT工程师的负责人。 为了调查事故,有必要将工作场所环境和设备状况维持在事故发生时的状态,前提是不会威胁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不会导致事故发生。 1.11. 违反 OT 指示的人员将受到纪律处分,并在必要时进行特殊知识测试。 2、开工前的安全要求 2.1. 在开始工作之前,您必须:
2.2.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检查设备运行准备情况、接地情况,进行湿式清洁,发现故障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待排除后方可开始工作。 2.3. 检查电器、接地、局部照明、燃气燃烧器、通风、小型机械化的运行情况。 三、工作中的安全要求 3.1. 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时不应仓促,应在考虑安全技术和工作方法的情况下进行分析。 3.2. 将电气设备接入网络时,需要检查护照上注明的设备电压与市电电压是否相符,以及是否有接地。 3.3. 所有加热设备必须具有光滑的表面,易于清洁,并且必须安装在隔热材料上。 3.4. 实验室人员必须监控玻璃器皿、设备和器具的完整性,并防止在工作中使用破碎的物体。 3.5. 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应单独举起超过 7 公斤的负载。 3.6. 进行尿液和粪便研究、生化、血清学和激素研究的工作场所应配备机械驱动的通风柜。 3.7. 操作过程中通风柜门应尽可能保持关闭。 它们只能在仪器维护和安装期间打开。 凸起的窗扇必须用装置牢固地固定,以防止这些窗扇意外掉落。 3.8. 在实验室燃气管网的入口处安装了一个公用燃气阀,该阀门在工作日结束时关闭。 工作台和通风柜上的燃气燃烧器必须有水龙头。 燃气燃烧器必须保持清洁、整洁,并定期拆卸、清洗。 如果燃气供应暂时中断,必须关闭所有用具的燃气阀门。 3.9. 操作离心机时,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3.10。 操作恒温器时,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3.11. 为了防止在显微镜和使用其他光学设备时疲劳和视力受损,有必要为给定的显微镜或设备提供视野照明,不要闭上空闲的眼睛,与其中一个或另一个交替工作眼睛,工作中视力疲劳时要休息一下。 3.12。 在每个分析天平之前,必须有灯。 3.13. 装有压缩气体的气瓶必须有安全盖。 气瓶不宜放置在阳光直射的地方,不宜靠近暖气、取暖器及与电线接触。 钢瓶与散热器和其他加热设备的距离必须至少为 1 m,与其他明火热源的距离必须至少为 5 m。钢瓶必须小心地垂直固定。 3.14。 气体从钢瓶中的释放必须通过专门为此气体设计的减速器进行。 阀门缓慢打开。 打开气瓶阀门时,不可能在阀门配件轴线方向位于减速器前面。 排空钢瓶时,钢瓶内必须保留至少 0,5 kg/cmXNUMX 的超压。 禁止使用没有为此气体规定的铭文和颜色的气瓶。 3.15。 当打开送往实验室进行研究的传染性材料的包装时,用消毒剂溶液擦拭装有材料的罐子和试管,并将其放在金属托盘上。 3.16。 使用传染性材料进行细菌学研究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3.17。 在实验室场所禁止:
4、紧急情况下的安全要求 4.1。 发生事故时,办公室工作人员应:
4.2. 一旦出现最轻微的燃气泄漏和燃烧器故障的迹象,就应停止工作,直到燃气泄漏消除并更换燃烧器。 4.3. 一旦发生酸、碱泄漏,实验室人员必须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后果。 4.4. 如果发生触电或其他人身伤害,请按照为电流受害者提供急救的说明进行操作。 4.5. 在停电、短路、供电系统中断或有烧焦气味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必须关闭电气设备并呼叫电工。 4.6. 发生火灾时,疏散病人,呼叫消防队,并在消防队到达会见前,用初级灭火设备灭火。 4.7. 如果供水、污水、供暖和通风的通信系统发生故障,影响技术操作的性能,则停止工作,直到事故被消除。 5、工作结束时的劳动保护要求 5.1. 感染性材料处理完毕后,将使用过的载玻片、移液管、抹刀在装有消毒剂溶液的罐子中浸泡一天,然后清洗并煮沸。 5.2. 将装有用过的营养培养基、感染者粪便、尿液的餐具收集在罐中,并通过蒸汽灭菌进行消毒。 5.3. 实验室工作人员有义务整理工作场所秩序,关闭通风设备,脱去卫生服并放在指定地点。 交出纱布绷带进行消毒。 处置一次性呼吸器以供回收。 5.4. 工作日结束时清洁场所时,用消毒液清洗地板。 5.5. 每天对所有场所进行湿洗。 应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彻底清洁墙壁、地板、门、窗台和窗户内部。 我们推荐有趣的文章 部分 劳动保护标准说明: 查看其他文章 部分 劳动保护标准说明. 读和写 有帮助 对这篇文章的评论. 科技、新电子最新动态: 用于触摸仿真的人造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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