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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国家和法律的历史。 备忘单:简而言之,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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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俄罗斯国家史和法律的主题、方法、社会价值
  2. 古俄罗斯国家的出现。 王公特许状——古代俄罗斯法律的渊源
  3. 根据俄罗斯真理报的人口法律地位
  4. 古代俄罗斯国家的政治制度
  5. 根据俄罗斯真理报的民法和程序法
  6. 根据俄罗斯真理的犯罪和惩罚
  7. 罗斯封建分裂的原因。 诺夫哥罗德封建共和国的社会制度
  8. 普斯科夫法院章程。 诺夫哥罗德司法宪章
  9. 诺夫哥罗德封建共和国的国家制度
  10. 成吉思汗帝国的出现。 金帐汗国。 立陶宛大公国的国家和法律
  11. 形成俄罗斯中央集权国家的先决条件。 社会秩序
  12. 俄罗斯中央集权国家形成期间的政治制度
  13. 苏德布尼克 1497
  14. 阶级代议君主制时期的社会制度和国家统一形式的发展。 泽姆斯基·索博斯
  15. 泽姆斯基·索伯斯 1549-1653 他们的结构,权力
  16. 泽姆斯基和阴唇小屋
  17. 罗斯农民被奴役的阶段。 根据 1649 年大教堂法典,农民和城镇居民的法律地位
  18. 根据 1649 年大教堂法典的封建任期
  19. 1649 年大公法典:合同制度、犯罪与惩罚、程序法
  20. 十七至十八世纪下半叶乌克兰的社会和国家制度。彼得一世的程序法。“程序或诉讼的简要描述”
  21. 十八世纪庄园的法律地位。 文章军事
  22. 俄罗斯专制君主制出现的阶段。 管理参议院
  23. 俄罗斯君主专制政体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合议机构
  24. XNUMX世纪上半叶俄罗斯的社会制度
  25. XNUMX世纪上半叶俄罗斯国家统一形式的发展
  26. XNUMX世纪上半叶俄罗斯国家机制的变迁。 在亚历山大一世统治下
  27. 尼古拉一世时期俄罗斯国家机制的变化。XNUMX世纪上半叶俄罗斯立法的系统化。
  28. 摆脱农奴制的农民的人身、财产权利和义务。 临时义务农民和农主
  29. XNUMX世纪下半叶的军事和司法改革
  30. XNUMX世纪下半叶的改革:地方自治、城市和斯托雷平土地改革
  31. 1900-1914 年俄罗斯的国家体系
  32. 1906 年修订的基本州法
  33.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俄罗斯的国家制度与法律发展
  34. 1917年初俄罗斯的国家和法律
  35. 1917 年 XNUMX 月至 XNUMX 月的俄罗斯国家和法律
  36. 1917 年 1918 月至 XNUMX 年 XNUMX 月国家统一形式的发展苏联国家机器的创建
  37. 1917年XNUMX月以后俄国社会制度的变迁
  38. 1917-1918 年苏联法律的渊源。向“工兵农”发出呼吁
  39. 《关于和平》、《关于土地》、《关于建立工农政府的法令》
  40. 《俄罗斯人民权利宣言》。 制定和通过 1918 年俄罗斯联邦宪法。 1918 年俄罗斯联邦宪法规定的民主原则
  41. 1918年俄罗斯联邦宪法:联邦原则、选举法、国家权力和行政最高机构
  42. 1917-1918 年的家庭和金融法
  43. 内战期间的国家权力和行政机构
  44. 内战期间的执法和司法当局
  45. 内战期间国家统一形式的发展
  46. 内战期间法律的发展
  47. 根据 RSFSR 1918 的 CZAGS 的婚姻和家庭法
  48. 新经济政策时期国家机器的发展。全苏苏维埃代表大会、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
  49. 新经济政策时期国家机器的发展。 人民委员会、执法机构
  50. 苏联的教育。 1924 年苏联宪法 1922 年俄罗斯联邦刑法典
  51. RSFSR 1922 民法典
  52. NEP期间的家庭法
  53. 1920年至1930年代初战前苏联国家的外交政策
  54. 1939-1940年苏联国家的外交政策
  55. 1930-1941年国家统一形式的发展
  56. 制定并通过 1936 年苏联宪法。 1930-1941 年金融法的变化
  57. 1930-1941 年法律制度的一般特征。 改变家庭法和刑法
  58. 卫国战争时期国家机器的改组
  59. 伟大卫国战争中国家统一形式的改变
  60. 伟大卫国战争期间民法和家庭法的变化
  61. 卫国战争时期刑法的变迁
  62. 1945 年至 1950 年代初期苏联国家的外交政策
  63. 1945 年至 1950 世纪 XNUMX 年代初的国家机制。 民法、家庭法和金融法
  64. 1950 年代中期至 1960 年代中期国家机器的变化
  65. 1950 年代中期至 1960 年代中期的法律发展
  66. 1950世纪1960年代中期至1961年代中期国家统一形式的发展。 XNUMX年苏联和加盟共和国民事立法基础
  67. 1960年代中期的国家机制
  68. 1960 年代后期至 1980 年代中期的国家机制
  69. 苏联1977年宪法
  70. 1960世纪1980年代中期至XNUMX年代中期法律的发展。 行政、住房和家庭法
  71. 1960世纪1980年代中期至XNUMX年代中期法律的发展。 劳动、土地和环境法
  72. 1960世纪1980年代中期至XNUMX年代中期法律的发展。 农业法、刑法、惩教法和劳动法
  73. 1980年代中期至1990年代中期政治制度的崩溃
  74. 1980年代中期-1990年代初法律的主要发展方向。
  75. 1990年代初法律发展的主要方向
  76. 1990年代中期法律发展的主要方向

一、俄罗斯国家史和法律史的主题、方法、社会价值

民族国家与法律史的主体 ——国家和法律的种类和形式以及国家的产生、发展和变化。 我国领土上特定国家的机构和法律机构。

在学习这门学科时,如 科学方法,如时间顺序、时间顺序问题、问题时间顺序、分期、比较历史、回顾性、社会学以及社会学研究的方法。

民族国家和法律史的社会价值 在于这门科学所执行功能的本质:认知、智力发展、实践政治、意识形态、教育。

确定东斯拉夫部落国家出现的时间取决于对“国家”概念本身的解释。 传统上认为,没有任何社会政治组织与国家地位相同,国家是政治的最高形式。 社会组织。

在公元第一个千年上半叶,几乎没有关于东斯拉夫人的可靠数据。 公元一千年后半期,东斯拉夫人定居于从波罗的海到黑海的东欧平原。

东斯拉夫人来自何处尚不清楚。 俄罗斯的年代久远的历史仅从 XNUMX 世纪开始,编年史仅在 XNUMX 至 XNUMX 世纪之交才开始出现。 显然,在受洗之前(XNUMX世纪末)的俄罗斯甚至没有自己的书面语言。

多瑙河地区(中欧)在俄罗斯编年史中被称为斯拉夫人的发源地,起源于四世纪(在未知沃洛赫人的压力下)。斯拉夫人被迫撤退到其他地区。波兰人(波兰人,即沿维斯瓦河定居的西斯拉夫人)向北、东北和东发展——未来的东斯拉夫人(居住在从中第聂伯河地区(基辅 - 空地)到拉多加(诺夫哥罗德 -伊尔门斯洛文尼亚人)),向南 - 未来的南部斯拉夫人(塞尔维亚人)。在形成的东斯拉夫部落联盟中,除了波利安人和伊尔门斯拉夫人之外,还可以区分出德雷夫利安人、维亚季奇人、拉季米奇人和北方人。

前国家的形成(主要)是在部落、血缘接近的基础上产生的。

关于那些生活在 XNUMX 世纪的人。 在喀尔巴阡山脉,众所周知,蚂蚁(可能也是斯拉夫人)以军事民主为主,这是斯拉夫社会的一种前国家形式的政治组织。

东斯拉夫部落联盟(Polyans、Drevlyans、Ilmen Slovenes、Northerners、Vyatichi 等)处于不同的发展水平,因此在一些国家形成过程中进行得更快,而在另一些国家形成过程则较慢。 北部的伊尔门斯洛文尼亚人(诺夫哥罗德)和南部的草地(基辅)是最早建国的。

2.旧俄罗斯国家的起源。 太子宪章 - 旧俄罗斯法律的来源

K系列。 XNUMX世纪显然,东部斯拉夫人北部(伊尔门斯洛文尼亚人)向瓦兰吉人(诺曼人)致敬,而东部斯拉夫人南部(波利安人等)反过来向可萨人致敬。

859 年,统一的斯拉夫人和芬兰乌戈尔人(居住在诺夫哥罗德附近的部落——楚德和梅里亚)将瓦兰吉人驱逐出诺夫哥罗德。 很快,无政府状态开始了,冲突不断。 结果,召回瓦兰吉人的一方获胜。

862年,瓦兰吉国王留里克抵达诺夫哥罗德进行统治。 在瓦兰吉人被召唤几年后,诺夫哥罗德爆发了反对他们统治的起义,由瓦迪姆领导,但被镇压。 东方旅行者报告了 XNUMX 世纪的三个州前形态。 在东斯拉夫人居住的地区:库亚巴(基辅)、斯拉维亚(诺夫哥罗德)和阿尔塔尼亚(大概是梁赞)。

留里克死后,留里克的战士或亲戚奥列格成为他儿子伊戈尔的统治者。 在他死后,伊戈尔·鲁里科维奇亲自掌权。

882 年,奥列格向南发起了一场战役,并占领了林间空地部落联盟的中心基辅,阿斯科尔德和迪尔此前曾统治过这里。 现在统一的东斯拉夫国家的首都迁至基辅。 然后奥列格征服了德雷夫利亚人、拉迪米奇人和其他人。罗斯(露水)要么是一片空地(以流入基辅附近第聂伯河的罗斯河命名),要么是瓦兰吉人(如前所述,有证据表明鲁里克来自瓦兰吉部落罗斯)。

因此,在九世纪下半叶。 一个俄罗斯国家成立,其中心位于基辅 - 基辅罗斯。

从 XNUMX 世纪开始,俄罗斯开始颁布成文的法律(君主宪章)。 随后颁布了弗拉基米尔王子的教会宪章,确立了什一税并确定了教会当局的管辖权(特别是家庭法律关系)。 稍后,智者雅罗斯拉夫王子发表了关于同一主题的更详细的章程。

王室法令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大公司法立法(在基辅罗斯,王子亲自主持司法)。

从 XNUMX 世纪《俄罗斯真理报》成为古代俄罗斯法律的主要立法渊源。

3. 根据俄罗斯《真理报》的人口法律地位

一个特殊的法律地位(“高于法律”) 王子。较小的封建领主 - 博雅尔 - 享有特权的法律地位;例如,他们的生命受到双重维拉(谋杀罚款)的保护。

博亚尔斯 从他的高级战斗王子的战斗伙伴中脱颖而出。 在十一至十二世纪。 将博亚尔登记为特殊财产并巩固其法律地位。 附庸是作为与王子-宗主的关系系统而形成的; 它的特点是附庸服务的专业化、关系的契约性质和附庸的经济独立。

波雅尔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被要求履行两个主要职能:

1)参加王子的军事行动;

2)参与管理和法律诉讼。

根据俄罗斯真理报,在人口的依赖类别中,以下群体被区分:

▪ smerdy(农民) ——个人自由的农村工人。 作为民兵参加了军事行动。 他们有一定的财产,只能留给他们的儿子。 法律保护smerd的人身和财产。 在审判中,smerd作为完全参与者;

▪ 购买(ryadovici) - 在债权人的经济中还清债务的人。 法律保护了购买的人身和财产,禁止主人无故惩罚他并带走财产。 如果购买本身构成犯罪。

那么他的责任是双重的:主人为他向受害者支付了罚款,但购买本身可以“由头发行”,即变成奴性; 如果他试图不付钱就离开主人,同样的结果等待着购买。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采购方才能在审判中充当证人;

▪ 里亚多维奇 - 根据协议(行),他们为地主工作,结果往往像临时奴隶一样,他们的社会和法律地位类似于购买者的地位;

▪ 流浪者 - 可以说是在社会群体之外的人(例如,被释放到野外的农奴,依赖于他们的前主人)

▪ 农奴(仆人) 实际上是奴隶。 他们通过自卖(例如支付病毒)、从奴隶出生、买卖(例如从国外)、嫁给奴隶、进入管家(例如在王室),以及犯罪的结果(“流和抢劫”,“引渡头部”)。 未偿还债务的购买被转移到地役权。农奴不是主体,而是法律的对象。 农奴所拥有的一切都被认为是他主人的财产。 农奴的身份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他的谋杀,罚款,至于财产的破坏。 对农奴的处罚由他的仆人先生承担,不能作为当事人参加审判。

4. 旧俄罗斯国家的政治秩序

旧俄罗斯国家形成于 XNUMX 世纪上半叶。 存在于 君主制 从形式上看,它是不受限制的。 但在历史和法律文献中,“无限君主制”的概念通常与XNUMX-XNUMX世纪的西方绝对君主制相提并论。 因此,为了指定中世纪早期欧洲国家的政府形式,他们开始使用一个特殊的概念——“早期封建君主制”。

基辅大公组织了一个小队和一个民兵,指挥他们,负责保护国家边界,领导军事行动以征服新部落,建立并向他们征收贡品,管理朝廷,直接外交,实施立法,管理他的经济。 Posadniks、volostels、tiuns 和其他政府代表帮助基辅王子进行管理。 从亲族、战斗人员和部落贵族中,逐渐形成了围绕王子的信任圈子。 (博雅委员会).

“服从”基辅大公的是当地的王子。 他们为他组建了一支军队,将部分从属地征收的贡品交给了他。 由地方王子王朝统治的土地和公国,依赖于基辅王子,逐渐转移给大公的儿子们,这加强了中央集权的旧俄罗斯国家,直到 XNUMX 世纪中叶最大的繁荣。 太子在位期间智者雅罗斯拉夫。

为了表征基辅罗斯的国家结构形式,通常使用“相对单一的国家”这一表述,不能归于单一制或联邦制。

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十进制管理系统(千 - 索特 - 十分之一)被宫产(省长,tiuns,消防员,长老,stolniks和其他王子官员)所取代。

基辅大公权力的削弱(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大封建地主权力的增长成为封建国家权力形式(在一些伯亚尔和东正教的参与下)形成的原因牧师)大会 (快照)。斯内姆斯解决了最重要的问题:关于军事行动、关于立法。

Veche 会议通常在紧急情况下举行:例如战争、城市起义、政变。

市民会议 - 人民议会 - 甚至在东斯拉夫社会发展的前国家时期就出现了,随着王权的加强和封建主义的形成,它失去了意义,除了诺夫哥罗德和普斯科夫。

乡镇是地方农民自治的主体。 - 一个农村地区社区,特别是履行行政和司法职能。

5. 根据俄罗斯《真理报》的民法和程序法

旧的俄罗斯民法不知道一个单一的财产权概念——它的内容根据谁是主体以及什么是财产权的客体而有所不同。 但是,所有权已经与占有权分离。 《俄罗斯真理报》反映了显着加强保护私有财产(尤其是封建财产)的进程。

由于私有财产的确立,继承法也随之发展。 特别是,按照一般规则,只有儿子可以继承,而宗族的朝廷传给了小儿子。 继承法体现了阶级不平等:作为例外,男爵和斗士,在没有儿子的情况下,也可以继承女儿,这对smerds来说是完全不可能的。

《俄罗斯真理报》讲述了古代俄罗斯民间流通的几种典型合同类型的存在:销售合同、贷款协议(商人之间单独签订的贷款协议)和个人雇佣合同。

与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关,俄罗斯古代的义务法产生和发展,主要涉及合同义务。 《俄罗斯真理报》不仅以财产为特征,而且以未履行义务的债务人的个人(直至被卖为奴隶)责任为特征。

旧俄罗斯法律的特点 经典的对抗式程序,双方程序平等,法院扮演被动角色。审判是公开的、公开的。诉讼程序为口头形式。

法院并没有与王侯行政区分开来。 审判没有特殊形式,不分刑事和民事。 同时,只有在刑事案件中才有可能“追查”,即追查犯罪。 案件初步调查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代码”。 保险库以“电话”开始 - 例如,关于盗窃的公告。 如果合法所有者发现了一个人带着他的东西,他(该东西的新所有者)必须解释他从哪里以及从谁那里获得的,等等; 无法解释被盗物品来源的人被宣布为小偷,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极端”(即小偷)也被宣布为该物品在其痕迹流向另一国之前的手中. 还有,如果金库到了第三个,主人就拿走他的东西,第三个自己继续金库。

目击者分为“谣言”(讲述嫌疑人的生活方式等)和“视频”(事件的证人)。 物证也被承认,例如,“红手” - 一件被盗的东西。

一种特殊类型的证据是“考验”(“上帝的审判”)——用铁和水进行试验,以确立“真理”。

6. 根据俄罗斯真理报的罪与罚

基辅罗斯的刑事责任是在“犯罪”和“抢劫”之后发生的。旧俄罗斯刑法(通常用于古代)的特点是因果关系(提供所有生活情况的愿望)。

《俄罗斯真理报》提到了针对个人、针对私有财产的罪行,但没有迹象表明国家和其他一些罪行(可能是其他立法行为或君主专断规定了对这些罪行的责任)。 诚然,雅罗斯拉夫仍然允许因谋杀而发生血仇。 雅罗斯拉维奇取代血仇 病毒 (谋杀的惩罚)。 其余的处罚是 销售。维拉只因谋杀自由人而获得报酬。对于谋杀特权人士(贵族、消防员等),将处以双重处罚。

为了砍掉一只手,显然是为了谋杀女人, 半维耶。对于谋杀一名王子农奴,出售 12 格里夫纳被分配,对于谋杀一名农奴(和一个 smerd,尽管许多研究人员认为全部维拉被指控谋杀 smerd),出售 5 格里夫纳是分配的。

为了造成身体伤害(切断身体的各个部位),为了“折磨”(不完全清楚它是什么,可能是殴打或折磨)而建立了销售。

Vira 和销售很可能是王子(通过特殊的 virniks)。 除病毒外,还向受害者家属支付了“golovnichestvo”(货币赎金)。 此外,肇事者还向医生支付了“贿赂”以治疗受害者。

野生 virv 由 verv(社区)根据相互责任的原则支付,如果罪犯的踪迹在给定的村庄结束,并且如果社区成员无法支付 vira。 显然,无法支付 vir 的罪犯正在遭受洪水和掠夺。

俄罗斯真理报没有提到各种形式的罪行,但考虑到了犯罪的情况。 因此,在“犯罪”谋杀的情况下,规定了规定的病毒,而在“抢劫”谋杀的情况下 - 最高刑罚,即

流动 (体罚或将罪犯与家人一起卖为奴隶)和 掠夺 (没收有罪者的财产)。 俄罗斯真理没有规定死刑,尽管它已经实行。 同时,根据俄罗斯真理,如果在笼子里杀死一个 ognischan(王子仆人),罪犯可能会在犯罪现场被杀死(毕竟,他保护的不是自己的财产,而是王子的财产),晚上偷东西的时候。 但是白天杀小偷已经被认为是超出了必要的防御范围。

盗窃的区别不是根据大小,而是根据被盗财产的类型。

在犯罪和民事犯罪的边缘,诸如犁地和破坏地界标记的行为。

7. 俄罗斯封建分裂的原因。 诺夫哥罗德封建共和国的公共组织

在大公姆斯蒂斯拉夫·弗拉基米罗维奇大公去世后,俄罗斯的封建分裂形成于 1097 世纪上半叶。 分裂发展的先决条件是由 XNUMX 年著名的 Lyubech snem(王子大会)决议创造的:“让每个人都保留他的遗产。” 此后,王子们逐渐不再承认他们对基辅大公的依赖。

在十二至十三世纪。 豁免制度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将博雅尔庄园和特定的公国以及寺院从(大王子的行政和朝廷)解放出来。大公是高级霸主,特定的王子从属于他们,第一级的附庸是拥有他们自己的博雅尔。庄园和修道院,也属于广袤的土地,在同一人手中(王子和博亚尔),就像在西欧一样,财产权和国家权力结合在一起。

俄罗斯封建分裂的主要原因之一 通常称为以下内容:在 Rurikovich 的各个氏族之间划分国家领土(根据 1097 年 Lubech snem 的决定); 自然经济的主导地位,因此俄罗斯土地对彼此之间的贸易兴趣不大; 加强封建领主的土地所有权; 削弱外部威胁; 基辅作为旧俄罗斯国家政治中心的声望下降。

封建分裂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

1)十二至十三世纪。 - 鞑靼-蒙古入侵之前;

2)十三至十五世纪。 - 国家主权丧失时期。

В 诺夫哥罗德共和国 由于大规模的博亚尔土地所有权的迅速发展,正是这部分人口成为经济和政治上最强大的人口。 这就是为什么王子领域没有在这里形成的原因(属于王子的土地,他把他的战士放在上面)

诺夫哥罗德共和国的手工业和贸易非常发达,博雅尔人也积极参与国际贸易。

诺夫哥罗德的统治精英——博雅尔人和商人——也加入了一大群神职人员(共和国的政治领导人之一传统上是当地的大主教,他在俄罗斯大都市中占据着自治地位)。

诺夫哥罗德的城市人口按阶级分为老年人和年轻人。

8. PSKOV 评审章程。 诺夫哥罗德裁判章程

根据普斯科夫判决宪章,受抚养人口的法律地位与《俄罗斯真理报》中的地位相似。 法律地位确立 钢包,即人、猫。必须用一半的收获(捕获量)偿还债务,无论其大小。

与俄罗斯真理相比 民法规则较多,刑法规则较少.

结构良好的普斯科夫财产权知道将事物分为不动产和动产。 更完善的义务法体系,包括对买卖合同、捐赠合同、质押合同、贷款合同、财产合同和个人雇佣合同的规范。

有继承,无论是根据意愿还是法律。 对合同的形式(简单的书面形式 - 板或特殊的书面形式 - 记录)、安全性等有要求。遗嘱和记录保存在普斯科夫三一大教堂。

俄罗斯第一次在普斯科夫司法信中出现状态。 罪行: 翻译(叛国罪); Kromskaya tatba(从克里姆林宫盗窃,即盗窃国家财产)。 为了他们的委托,判处死刑。

《普斯科夫司法宪章》规定的程序本质上是对抗性的。所有普斯科夫最高法官(普斯科夫共和国的最高官员)在司法领域都拥有一种或另一种权威:总督(仅在一位市长在场的情况下开庭)。

诺夫哥罗德大主教的总督(教会法庭的负责人),波萨德尼基。 地方法官。 反过来,判断veche。 上诉法院是一个由总督、一名 posadniks 和 10 名陪审员(来自博雅尔和富人)组成的合议庭。

教会人士和外行人之间的纠纷由城市法官和大主教的总督处理。 王子的人民被市法官和王子伯亚尔在王子总督的住所(防御工事)的领土上起诉。

其中一名 posadnik 受托管理商业法庭和分析警察案件(违反公共秩序、度量衡等)。 在总主教总督的参与下,他整理了诺夫哥罗德与外国商人之间的纠纷。

在证据中脱颖而出的证词,书面证据(例如,记录),司法决斗。 司法决斗中设有司法代表机构,仅供妇女、青少年、僧侣和老人使用。

诺夫哥罗德司法宪章 - 诺夫哥罗德封建共和国的主要法律渊源。 它得到了“大诺夫哥罗德整个君主的批准”。

仅保留了一份非常不完整的诺夫哥罗德司法宪章清单,可追溯到大约 60 年代。 XNUMX世纪本段包含关于“劫机者”(打人——扣押不动产)和“强盗”(抢劫——扣押动产)的单独刑事程序规范。

9. 诺夫哥罗德封建共和国的国家组织

诺夫哥罗德不被任何一个王室视为封地,这里的王子的权力和权威受到严重限制。 XNUMX世纪诺夫哥罗德的王子。 actually became elected, the Novgorodians called for one of the Rurikovichs, usually from the northeastern principalities. 因此,在诺夫哥罗德建立了共和党制度。 大主教,当时只得到了大都会的批准。 诺夫哥罗德共和国正式承认对金帐汗国的依赖,因此名义上承认弗拉基米尔大公的至高无上。 反过来,金帐汗国也考虑到了诺夫哥罗德的秩序,并没有干涉旧政府。

诺夫哥罗德共和国的最高国家机关是 veche (“议会集会”)对veche的个人构成有两种观点,其中包括:

1)所有成年男子,即直接民主。 与此同时,远远不是每个可以参与的人都出现在veche上。

2)人口代表(并非所有诺夫哥罗德人),即有代议制民主。

veche决定选举(驱逐)王子,选举诺夫哥罗德共和国的其他高级官员; 战争与和平问题; 颁布的法令; 受审的高级官员。

王子 (通常来自鲁里科维奇)被邀请来统治。 王子是国家的象征。

诺夫哥罗德的保卫者。 王子带着随从抵达城市,与大诺夫哥罗德勋爵达成协议。 王子和他的战士被禁止在诺夫哥罗德的土地上获得房地产所有权,这样他就无法在共和国扎根。 王子有权接受某些职责,他可以打猎,但只能在专门为此设计的保留森林中。 王子与 posadnik 一起行使司法职能,任命当地法官,可能还有法警。

大主教(领主) 他领导着教堂,掌管度量衡,拥有一些司法和其他权力,并在他的指挥下有一个特别的大主教团。 他主持了博雅尔委员会的会议,在诺夫哥罗德被称为“Ospoda”,在普斯科夫被称为“主”。

波萨德尼克 was elected for a certain period of time. The current posadnik was called a sedate, and the former - old. Also elected posadnik 和 tysyatsky 解决了诺夫哥罗德共和国生活中的运营问题。 他们有一定的司法权力。

作为诺夫哥罗德共和国一部分的所有城市都被认为是诺夫哥罗德郊区,并被分配到诺夫哥罗德的一端(城市的一部分)。 普斯科夫的诺夫哥罗德郊区实际上拥有广泛的自治权,通常甚至有自己的王子。 然而,普斯科夫并没有自己的博雅尔人,因为他们都住在诺夫哥罗德,所以普斯科夫的事务由活着的(即富有的)人管理。

10. 成吉思汗帝国的崛起。 黄金部落。 立陶宛大公国的国家和法律

直到十二世纪末。 蒙古部落过着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游牧生活方式,在戈壁沙漠(现代蒙古)以北的草原上迁移。

在十二至十三世纪之交。 蒙古各部落之间的激烈斗争以形成一个单一的蒙古国而告终,该国拥有强大的军事组织,其力量建立在著名的蒙古骑兵的力量之上。 在新国家的框架内,蒙古部落最终集结为一个单一的国家。

铁木真(c. 1155-1227),最强大和最成功的蒙古部落的领袖,被选为所有蒙古人的汗,以成吉思汗的名义。 他领导了侵略政策,征服了中国。 亚洲和外高加索。

在金帐汗国的头 有一个可汗,成吉思汗的后裔,拥有无限的专制权力。 为了解决最重要的问题(特别是选举可汗),蒙古-鞑靼贵族代表大会正在进行—— 库鲁勒泰。中央州该机构由行政和司法部门组成,由可汗的朝臣领导,隶属于君主。地方统治机构掌握在蒙古鞑靼封建贵族手中,地方统治者——达鲁格和巴斯卡克——就像“小可汗”。

随着伊斯兰教的采用 对 邪恶。 结果证明,部落与伊斯兰教法密切相关,伊斯兰教法开始取代蒙古法律和习俗的古老传统集合。

刑法极其残忍,主要的刑罚是死刑,包括最复杂的刑罚。 偷马被认为是最严重的罪行之一。

立陶宛国家元首 有一位大公(统治者),他与其他封建领主的关系是建立在附庸基础上的。

统治者的权力为最重要的国家。 问题(特别是在立法和司法领域)仅限于潘委员会(pany-rada),其中,在克雷沃联盟(1385 年关于波兰和大公国之间的王朝联盟的协议)之后立陶宛),除了统治者最大的附庸(巨头)之外,还包括天主教主教、主要省长和中央政府的高级官员。

泛拉达和绅士的所有成员组成了长城瑟姆,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

在地方(在省和starostvos),统治者分别任命了省长和长老,他们执行行政、军事和司法权力的所有职能。

一些立陶宛城市(特别是维尔纽斯和考纳斯)拥有自治政府,城市管理由从富裕公民中选出的民选机构领导。

在立陶宛大公国的法律渊源中,《俄罗斯真理报》和《波美兰真理报》(普鲁士习惯法的合集)以及当地的立陶宛古代习惯法占据了一个特殊的位置。 后来,立陶宛统治者(从卡西米尔四世开始)也与泛拉达一起着手立法。

11. 形成俄罗斯中央集权国家的先决条件。 公共秩序

俄罗斯土地统一的一个重要前提是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这是争取统一和独立的经济基础。

名义上,弗拉基米尔大公被认为是俄罗斯东北部的元首,因此,在争夺弗拉基米尔王位的斗争中,决定了哪个公国将领导俄罗斯土地统一进程的问题。 从十四世纪初。 在这个角色中,莫斯科(伟大的)公国得到了提升。

莫斯科崛起的原因如下。

1.伏尔加河上游的有利地理和经济地位。

2. 莫斯科长期以来发展为一个封闭的社会,确保其在外交政策上的独立性,这个(伟大的)公国没有被立陶宛或部落所吸引,这使它成为了民族解放斗争的中心俄罗斯人。

3. 莫斯科人吸引了俄罗斯最大的城市(科斯特罗马、下诺夫哥罗德等)。

4. 莫斯科人成功地赢得了教会。

5. 由于每次王位继承的幸运结合,莫斯科王室(伟大的)王子之间没有敌意。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力量与鞑靼人作战。 Ivan Kalita 和他的继任者与他们合作,而 Tverites 正在准备以失败告终的起义。 然而,部落内战一开始,德米特里·顿斯科伊就在库利科沃(Kulikovo)战场上攻击鞑靼人(1380 年)。

生产力不发达,国家经济没有资本主义结构,城市的作用微不足道,阶级斗争的规模有限。 对特定王子的征服与从鞑靼枷锁中解放同时进行,因此莫斯科成功地取代了国家统一的中心。

在社会等级金字塔的顶端是封建领主 (boyars) 以大公为首。 所有的伯亚尔人都服从大公并承担了国家。 服务,而他们中最出身和最高统治者构成了对君主日益增长的权力的主要反对。

大公 试图依靠服务贵族,这有利于众多庄园。 宫廷等级的阶梯出现了:“介绍博亚尔”、okolnichik、管家、司库、马术、kravchiy、捕猎者、猎鹰者、看床人。 引入的boyars 和okolnichy 组成了Boyar Duma。

一个特殊的(主要是精神和意识形态的)角色是由 牧师俄罗斯中央集权国家形成时期的标志是众多东正教修道院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在该国北部地区。

农村人口 - 农民 - 受到封建奴役并逐渐被奴役。

城市顶部 (商人)有自己的法人组织,而城市下层的法律地位接近农民。

12. 俄罗斯中央集权国家形成期间的政治结构

俄罗斯国家中央集权的特点是君主权力急剧增加 - 莫斯科大公,后来 - 沙皇。 从伊凡三世(1440-1505)统治时期开始,莫斯科君主就强调他们从拜占庭东正教皇室继承。

附庸关系被附属王子和伯亚尔与莫斯科大公的公民关系所取代。 一切民事、司法、行政和军事权力都集中在君主手中。

世俗权力(莫斯科君主的权力)对教会的至高无上地位得到了加强。

最初,博雅尔杜马是君主(莫斯科大公)下的一个顾问博雅尔机构。 博雅尔杜马的成员仅由大公(沙皇)本人任命,实际上只有其成员才能称为博雅尔杜马。 以前的藩属诸侯,保留自己的领地,获得新的领地(侍侯),变成封号伯爵(即有太子头衔的伯爵)。

博亚尔杜马的存在这一事实让一些研究人员可以谈论当时俄罗斯君主权力的有限性。事实上,波雅尔家族并没有特别干涉大公的政策。例如,在俄罗斯每一项立法法案的开头,他们都写道:“沙皇(大公)表明,博雅尔人被判刑……”也就是说,无论如何,都是大公(沙皇)做出决定,而博雅尔人则被判刑。只表示同意。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博雅尔杜马中,除了博雅尔之外,还出现了一个额外的杜马等级 - 回旋处,专业官员和文员 - 文员和文员 - 也开始工作。 作为一项规则,每个博亚尔都有自己的私人秘书,他是杜马的一名书记员。

博亚尔杜马担任上诉法院。

博雅尔和杜马书记员通常都被任命为驻外大使。

到十六世纪初。 在俄罗斯,形成了中央政府的指挥系统。 Posolsky Prikaz 从事外交事务,Rogue Prikaz 执行惩罚性的国家职能,Local Prikaz 负责分配国有土地用于服务,Treasury Prikaz 监督公共财政等。命令由部门和地区组成。

由于 1535-1538 年的金融和货币改革。 禁止私人铸造硬币,单一的货币体系集中在主权者手中。

效忠关系的形成导致了封建领主的服务成为强制性的事实。 与先生们一起,大量的“战斗”奴隶为战争服务。 如有必要,城市和乡村的居民被召集起来武装起来。

十四至十五世纪地方政府的中央集权。 促进了“供养”系统的发展 - 以牺牲当地人口为代价来维持官员。

13. 苏德布尼克 1497

伊凡三世的苏德布尼克(1497 年)被采纳以加强中央集权政府制度,是俄罗斯国家法律的集合。 它反映了封建地主的利益,因此,它规定了农民在圣乔治节(圣乔治节(26月XNUMX日,旧式)可以过境)和前后一周的过渡规则那天,支付“旧”),这是奴役农民的第一步。

根据 1497 年的《苏德布尼克》,奴役的来源与《俄罗斯真理报》中的相同,除了城市钥匙。 此外,农奴在逃离鞑靼人囚禁时自动获得释放。

在苏德布尼克 1497 犯罪不被理解为“侮辱”,而是被理解为“大胆的行为”。同时,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冲刺行为”并非全部犯罪,而只是严重犯罪;还有其他犯罪,不属于大公的管辖范围,因此不包括在本次调查中。法律法规。

根据 1497 年的《苏德布尼克》,在新的罪行中(与《俄罗斯真理报》和《普斯科夫司法宪章》相比),罪行的数量有所增加:煽动(国家刑法)、上升(显然是反政府煽动)和纵火(恐怖分子)行为)以造成重大损害为目的(新的国家刑法结构); 头部犯罪,即盗窃农奴,或盗窃一般人,或导致谋杀的盗窃。

刑罚中,死刑最为突出,商业刑(在交易区用棍子殴打)很少被罚款。

1497 年苏德布尼克的大部分规范都致力于 程序法。除了对抗式程序的原始要素之外,调查式程序的要素也出现在俄罗斯司法程序中。特别是在盗窃案件中直接规定(规定)酷刑。俄罗斯陪审团审判的原型是“最优秀人民”的法庭,他们与大公(皇家)总督一起组成法庭。

对于法院的每一项诉讼,原告都必须支付费用。

过程本身(司法决斗等)类似于《普斯科夫司法宪章》的程序规范。在司法决斗中,提供了被称为“律师”的“助手”(“秒”)。

1497 年的 Sudebnik 几乎没有提及搜索和密码。

除了酷刑之外,还出现了审讯过程的一个要素,例如开庭的书面记录。

法律程序规定了更高级别的(第二次)审判——博雅尔杜马甚至大公(沙皇)本人。

14. 君主立宪制时期的社会组织和国家统一形式的发展。 泽姆斯基索伯斯

自 1547 年以来,国家元首 - 君主 - 获得了一个新的头衔 - 皇室,这强调了他增加的影响力和威望。

封建贵族分为两部分。 一方面,进一步限制旧部落君主封建贵族博雅尔的权利和特权的进程仍在继续。 尤其是伊凡雷帝的 oprichnina 政策促成了这一点。 另一方面,贵族,即“服务人”的地位得到加强。 他们成为王位的主要支撑。

在十六至十七世纪。 在俄罗斯,城市的规模和影响力迅速增长,包括国际贸易在内的手工业和贸易正在发展。

农民的法律地位正朝着进一步奴役的方向发展。 与此同时,不属于个别封建领主的宫殿(属于君主)和黑田(以及相应的农民)仍然存在。

在俄罗斯国家日益强大的同时,具体的领土划分制度最终化为乌有,俄罗斯的国家结构(国家统一的一种形式)开始向单一国家倾斜。

对王室绝对权力的某些限制 在十六至十七世纪。 主要是博雅尔杜马,尤其是泽姆斯基索博尔。 十六世纪中叶的地方阶级代表机构。 变成了地方自治局和阴唇小屋。

十六至十七世纪的泽姆斯基索博尔会议。 被宣布为皇家宪章,它包括博亚尔杜马、神圣大教堂的成员,并从贵族和城镇中选举产生。

Zemsky Sobors 解决了外交和国内政策、立法、金融和国家建设的主要问题。 问题是根据等级(“分庭”)讨论的,但被理事会的整个组成所接受。 议会聚集在莫斯科的红场、宗主教的房间或莫斯科克里姆林宫的圣母升天大教堂,以及后来的金色大厅或餐厅小屋。

Zemsky Sobor 的平均参与者人数为 200-400 人。

第一次 Zemsky Sobor(“和解委员会”)于 1549 年在沙皇伊凡四世的领导下举行。

15. Zemsky Sobors 1549-1653 他们的结构,权力

第一次 Zemsky Sobor(“和解委员会”)于 1549 年在沙皇伊凡四世的领导下举行。 1584 年,Zemsky Sobor 批准留里克王朝的最后一位沙皇 Fyodor Ioannovich 登上王位。 1598年,泽姆斯基·索博尔选举鲍里斯·戈杜诺夫为俄罗斯王位。 1613年议会选举罗曼诺夫王朝的第一位沙皇米哈伊尔·费奥多罗维奇为王位。 阿列克谢·米哈伊洛维奇 (Alexei Mikhailovich) 在 1645 年登上王位后,也得到了泽姆斯基·索博尔 (Zemsky Sobor) 的决定的批准(根据一些作者的说法,好像连任一样)。

在 1613-1615 年。 Zemsky Sobors(在沙皇 M.F. Romanov 领导下,他们最常召集)参与总结州长的报告并向他们发送指示,与波兰谈判,打击抢劫,领导国家军队,并征收新税。

理事会 1616-1642 建立新的税收,组织防御波兰、土耳其和克里米亚的侵略。 1619年,Zemsky Sobor批准Filaret Romanov为俄罗斯宗主教区。 泽姆斯基索博尔 1648-1649 制定并批准了 1649 年的大教堂法典。

1653年,泽姆斯基索博尔决定将乌克兰加入俄罗斯。 这是最后一个真正的 Zemsky Sobor。

在 60-80 年代。 XNUMX世纪Zemsky Sobor 没有全部召开,只召集了庄园(主要是博亚尔)的委员会。

他们代表国王考虑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从与亚美尼亚商人的协议到找出莫斯科食品价格高昂的原因),并为国王提供了他们自己解决紧迫问题的选择。

理事会会议按班级举行 法院 (精神、博雅、官僚、贵族和商人)。

权力 Zemsky Sobor 是不确定和无限的:从选举国王和通过最重要的法规到解决次要的经济问题。 起初,泽姆斯基议会的活动并无特别规定,泽姆斯基议会仅由皇家指挥召集,与王室政府和博亚尔杜马密切联系。

The delegates of the Zemsky Sobor were elected representatives, but the Council of the XVI century. 代表可以凭借其官衔、职位或职位进入。 XNUMX世纪的泽姆斯基大教堂不是人民代表,而只是中央政府(沙皇政府和博雅尔杜马)的延伸。

Zemsky Sobor 在罗曼诺夫家族下成为真正具有代表性的机构 第十七 在。 A certain procedure was developed for the election of participants in the Zemsky Sobor and the adoption of its decisions. The elected even received orders from voters and had to follow them in their practical activities.

16. ZEMSKIY 和胆量

带有 ser 的地方阶级代表机构。 XNUMX世纪变成了地方自治局和阴唇小屋。

城乡社会开始颁布口头宪章,赋予对“潇洒之人”进行迫害和惩罚的权利,为此专门创制了这种特殊情况。 唇器官。

与强盗的斗争是由来自黑发农民和市民的民选陪审员(亲吻者)组织和进行的。 这些人在一个特殊的司法区的范围内行事 - 嘴唇(大约在 volost 的范围内)。

唇器官 由当地贵族选出的长老(首领)领导。 唇部组织的代表举行了关于猫的代表大会。 决定了最重要的事情,选举了一名全区唇部负责人(负责人)。

唇部长老在他们的活动中依靠大量的唇吻者(在volost,stanovoye,农村和乡镇区选出),sotsky,五十,第十 - 小区的警察队伍。

中间唇器官的能力。 XNUMX世纪包括抢劫和 tatba 法庭,在十七世纪。 - 也适用于谋杀、纵火等。

在 XNUMX 世纪阴唇小屋的活动由省政府控制。 久而久之,州长机关失去了独立性和选举权,被纳入中央集权的国家行政体系。

阴唇机构的引入并不意味着喂养的废除。 1552世纪的另一项地方改革采取了进一步限制和完全取消喂养的道路。 - 地方自治机关。 其目标是用选举产生的公共当局取代州长和 volostels,将其权限扩大到地方自治机关、地方政府和民事司法部门。 沙皇伊凡四世于 1555 年正式决定取消供餐。XNUMX 年,政府颁布了一项法律,宣布地方自治机关是一种普遍的、全俄的、强制性的地方自治形式。

地方自治机关的权限包括 审判法庭(民事)案件和在对抗过程中考虑的刑事案件(殴打、抢劫等)。 有时更严重的案件(纵火、谋杀、抢劫等)由地方自治长老和亲吻者与唇长老一起考虑。 地方自治机关民选官员收取租金和其他工资税,并用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对此负责(与馈线不同)。 事实上,地方自治机构不是自治机构,而是地方机构,而是国家行政机构,它们的活动受到相互责任的保障和约束。

地方自治机关的长老和 tselovalniks(地方自治机关的法官)是由农村的黑发和宫廷农民和城市的市民从他们中间选举出来的(起初是无限期的,后来——只有一年)。 Office work in the zemstvo huts was conducted by an elected clerk. 在他们的活动中,选举产生的地方自治机构依靠选举产生的农民社区——sots、XNUMXs 和 XNUMXs。

17. 俄罗斯农民的阶段。 根据 1649 年法典规定的农民和波斯尼亚人口的法律地位

对农民的奴役始于 1497 年的法典,该法典只允许在秋季圣乔治节前一周和后一周内将农民从一个地主过渡到另一个地主,但须支付老人费用。 1550 年的苏德布尼克增加了这项费用。

圣乔治节在 1592 世纪末被取消,起初是暂时的(引入了“保留的夏季”)。 一些历史学家认为,这是由沙皇 Fyodor Ioannovich 于 1597 年颁布的法令(“奴役法令”)完成的,尽管皇室法令本身并未得到保存。 一些研究人员假设它的存在,因为在 5 年沙皇(这已经确定)将侦查逃亡农民的期限设定为 1649 年(“学习年”)。 XNUMX 年议会法典后来多次更改了动荡时期的“学年”一词。学年被宣布为无限期。

根据 1649 年议会法典,农民最终依附于土地(而不是土地所有者的人格)。 但随后农奴制开始类似于农奴制,因为农民开始不再依附于土地,而是依附于地主的人格,地主获得了转让农奴的权利(出售、抵押、捐赠等)。 到十七世纪末。 地主开始公开出售他们的农民。彼得一世将其合法化。

在俄罗斯形成农奴制(对农民的奴役)的法律阶段:

▪ 法律代码 1497

▪ 法律代码 1550

▪ “保留”和“规定夏季”

▪ 1649 议会法典

根据 1649 年理事会法典 农民最终依附于土地,而不是地主的人格。

对于市民来说,最重要的是1649年的《大教堂法典》废除了“白人”定居点,即城市地区免税。

posad(城市)人口的社会分化过程仍在继续。 处于最特权地位的是所谓的客人——有权与外国进行贸易的商人,以及成为客厅和布匹的一部分。 1649 年的议会法典甚至单独谈到了对“知名人士”——斯特罗加诺夫商人的特殊国家保护。

XNUMX世纪的俄罗斯市民。 分为极品、中品和年轻。 他们被委托执行诸如水下服务、永久服务、城市防御工事的建造和维修、“坑追逐”等征税服务。

在城市(posad)人口中,也有必要突出“根据仪器”服务的人 - 弓箭手,哥萨克人,枪手等。 Streltsy 定居在定居点,与家人一起生活,获得主权工资,此外军事,从事手工业,园艺,甚至贸易。

第十八章

十七世纪俄罗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主要类型。 是遗产和财产。

宗主教 - 无条件的世袭土地所有权(王子、博雅尔、修道院)。 庄园实际上是在土地的自由民间流通中。 沃奇纳斯 按科目 分为宫、国、堂、私, 通过购买 - 对于世袭,服务(投诉)和购买(这里是家庭 - 丈夫和妻子)作为财产的主体。

大多数情况下,授予遗产的权力范围是在授予信中确定的,这也是对他的合法财产权利的正式确认。 事实上,购买的遗产在法律地位上等同于服务。

从 XNUMX 世纪广泛 庄园 即有条件的(给予公共服务)土地所有权。

当地工资以特殊方式计算,主要由分配给土地所有者的国有财产数量决定。 责任。 土地所有权的对象不仅是耕地,还包括渔场、狩猎场、城市庭院等。

最初,使用庄园的一个强制性条件是真正的服务,从 15 岁开始为贵族服务。 入职的地主的儿子被“允许”使用土地,但当他的父亲退休时,财产归他所有,直到他成年。 来自塞尔。 XNUMX世纪这一命令发生了变化——在他的儿子达到规定的年龄之前,该地产仍由退休的地主使用; 与此同时,开始允许侧亲属继承遗产。 妇女不参与遗产继承。 他们仅以养老金支付的形式获得土地。

在十五世纪。 伯亚尔地主出现了,后来越来越多,相反,不少贵族获得了庄园。

1649-XNUMX世纪,在代议制君主制时期,庄园和遗产的法律制度趋同,由此产生了贵族和伯亚尔的法律地位,尽管仍然存在一定的差异在 XNUMX 年的大教堂法典中(直到彼得转变时期)。

在 1649 年的《大教堂法典》中,规定贵族和贵族都可以是庄园的所有者; 遗产通过继承传给儿子; 所有者去世后的部分土地由其妻子和女儿接收; 允许将遗产作为嫁妆送给女儿,并以遗产交换遗产和遗产。 然而,地主没有获得自由出售土地的权利(只有沙皇的特别命令),也不能抵押。 诚然,它被允许将较大的房地产换成较小的房地产,从而以这种交易的名义获得出售房地产的机会。

19. 1649 年的大教堂代码: 合同制度、犯罪与处罚、程序法

1649年的大教堂代码是已知的 条约 买卖、交换、捐赠、保管、行李、财产租赁等。 确保合同义务的形式开始不是个人的,而是财产性质的。 而且,责任不是个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相互负责,债务可以继承。

签订合同的形式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对于房地产买卖,书面形式成为强制性的,在最重要的情况下,相关文件必须经过官方认证(国家登记)。

除了概念中的“潇洒商业”的含义 “犯罪” 该守则引入了“盗窃”、“内疚”等概念。

犯罪主体 - 个人和个人群体; 同谋者、纵容者、非告密者和遮瑕者脱颖而出。

犯罪的主观方面 分为故意的、粗心的和偶然的。

В 犯罪的客观方面 减轻情节(醉酒状态、犯罪行为无法控制)和加重情节(重复、严重伤害、一群人通过先前的阴谋实施犯罪等)进行了区分。

犯罪对象 - 国家、教会、家庭、人格、财产、道德。

犯罪类型:

1)反对教会;

2) 国家——谋杀(或企图谋杀)国王、任何侮辱国王、叛国、阴谋等。

3)违反管理命令的;

4)针对教区(司法和执法机构);

5)官员——敲诈勒索、盗窃政府资金等;

6)针对该人;

7)财产;

8)违背道德的;

9)军事。

处罚种类:

1)死刑——砍头、分尸、吊死、活埋在地里、将金属倒入喉咙;

2)自残;

3)体罚(鞭打);

4)监禁、流放;

5)剥夺荣誉和权利;

6)罚款;

7)宗教惩罚(苦行)。

诉讼 分为“法庭”(对抗性过程)和“搜索”(“调查”讯问过程)两种形式。

法庭 从提交请愿书(“介绍”)开始。 将被告传唤到法庭是由法警执行的 证据:证人、书面证据、亲吻十字架、抽签。

通缉 对国家案件进行。 犯罪,只有在首都,以及在最严重的角度,案件。 启动该过程的基础是受害者或其亲属的陈述(“外表”)或犯罪事实的发现(“红手”),以及谴责(“语言谣言”)。 调查行动——“搜查”——审讯所有嫌疑人和证人; 告密者、被告人、证人参与的“对质”。 搜索的一个几乎强制性属性是酷刑,可以根据搜索结果进行。

20. 十七至十八世纪下半叶乌克兰的公共和国家组织。 彼得 I.“程序或诉讼摘要”下的程序法

1654 年,左岸乌克兰和基辅被并入俄罗斯。 由军事(总)委员会选举产生的酋长领导的乌克兰政府制度和乌克兰法律得以保留。 在酋长之下,有一名总工头(乌克兰政府)。 乌克兰领土分为军事行政单位 - 由民选上校领导的团。

乌克兰法律的主要来源是立陶宛法规和马格德堡市法(包括撒克逊镜报)。

乌克兰的外交政策问题服从于大使令,而武装部队则服从于出兵令。 自1663年起,小俄罗斯教团开始管理乌克兰事务。 后来,乌克兰的管理权移交给了外交事务学院,并从 1750 年开始移交给了参议院。

乌克兰酋长的职位被叶卡捷琳娜二世废除。 她还恢复了小俄罗斯(乌克兰)学院。 取消了乌克兰的自治制度,设立了小俄罗斯总督职位。

在凯瑟琳二世统治下,由于波兰的分裂。 俄罗斯包括西部(右岸)乌克兰,但属于奥地利(奥匈帝国)的加利西亚除外。 被俄罗斯吞并的黑海北部地区(包括克里米亚)开始被称为小俄罗斯。

彼得一世时期的程序法。他们首先出现在俄罗斯 法院,即状态专门从事司法工作而不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这些是法院(省级)法院和城市的市法官。诚然,这些法院在彼得一世去世后不久就被废除了。但法院并没有与行政部门分开。某些领域的司法权属于相应的委员会。司法问题也由元老院甚至沙皇亲自处理。

1697 年,彼得一世取消了审判。 在实践中,保留了审理部分民事案件的司法程序。 尽管进行了强制性搜索,但仍保留了竞争要素。

诉讼由军事法庭的程序或诉讼的简要描述(1716 年军事条例的一部分,于 1715 年制定)规范,其中军事指挥官(将军和军官)担任法官

当时,俄罗斯出现了形式证据理论,即某些证据的价值和意义是由法律确定的。

彼得一世确定了索赔声明的形式,1649 年理事会法典关于民事案件和民事(非军事)法院部分刑事案件的规范也得到了恢复。 因此,在这些类别的案件中,竞争重新出现。

Preobrazhensky Prikaz 实际上履行了政治事务特别法庭的职能。

保留法律隔离和教会法庭。

21. 十八世纪庄园的法律地位。 文章 军事

在彼得一世(1672-1725)之前,俄罗斯的各个等级之间没有明确的法律区别。

1714 年,沙皇颁布法令“统一继承” 长子继承,也就是说,所有地主(和世袭)土地只能由长子继承。这项有利于贵族利益的法案仅限于彼得一世的继承人,最终被安娜·约安诺芙娜取消。该法令最终使庄园和庄园的法律地位平等。所有房地产都归长子所有,即已故地主(votchinnik)的动产由他的儿子平均分配。土地财产的出售和其他转让(继承除外)被禁止,从现在起,土地财产在法律上被称为遗产,在日常生活中被称为遗产。现在,只有为国家提供真正服务的人才能授予庄园,左右土地的分配也停止了。它是这样形成的 单一服务地主庄园(“绅士”)'

农民对贵族日益增长的个人依赖仍在继续。 农民和农奴的法律地位终于融合在一起(尤其是在税法发生变化之后——引入人头税)。 现在农民,即使结婚,也需要地主的适当许可。 于是,农奴制终于形成了。

在农民 下列隶属于私营工业企业的农民群体脱颖而出; 状态(前黑苔藓); 宫殿(属于宫廷); 教堂(由专门设立的经济学院管辖)私有。

状态变化 教士 (以及整个俄罗斯东正教教堂)。 东正教牧师实际上成为了国家官员,俄罗斯东正教教堂成为了国家机构之一。

城市人口 分为三个公会:有特权的城市居民(银行家、珠宝商、船东、富商等); 较小的商人和工匠; 其余的城市人口。

军事用品 在 1715 年被采用,他们进入了军事宪章,猫。 于 1716 年生效。它们致力于解决军事人员的刑事和行政责任问题。 它们基于瑞典、德国和丹麦的立法。

在彼得林时期,现代意义上的“犯罪”概念出现在俄罗斯立法中。

在彼得一世的统治下,醉酒状态从减轻情节转移到加重情节。

根据 1715 年军事条款的犯罪类型:

1)反对信仰(分裂主义受到严重迫害);

2)国家(例如侮辱国王);

3)官员(贪污、贿赂等);

4)针对该人;

5)财产。

22. 俄罗斯绝对君主制的起源阶段。 执政参议院

彼得我真的变成了 俄罗斯绝对君主。 “陛下是一位专制君主,不应该向世界上任何人解释他的事务,但他有权力和权威来统治自己的国家和土地,就像基督教君主一样,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善良” (军事第1715条)。

1721 年,由于北方战争的胜利,管理参议院和神圣主教会议授予彼得一世“祖国之父、全俄罗斯皇帝”的称号,并 俄罗斯成为帝国.

1722年,彼得一世颁布《关于王位继承的法令》,批准了君主根据自己的意愿任命王位继承人的权利。 古老的王位继承传统被废除.

到十七世纪末 - 十八世纪初。 出现在俄罗斯 绝对君主制的所有典型特征 国家行政中央集权,加强国家控制(1722年设立检察署); 阶级代表团体的衰落(特别是 Zemsky Sobors 不再召开会议); 建立强大的专业官僚机构(这得益于大学更换命令); 1721年,俄国成为帝国,扩张主义的野心愈演愈烈,各种等级的法律地位由法律规定,专制的主要支持置于地主-地主(“绅士”)的巩固层上,父权思想开始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自 1721 年彼得一世开始被正式称为“祖国之父”以来并非没有理由)。

由于在第十七届结束时博亚尔杜马的消亡 - 开始。 XNUMX世纪有一些机构被要求在君主的领导下履行咨询和行政职能:首先是近总理府,然后是部长理事会,最后是参议院。

参议院作为立法和政府事务的最高机构。管理委员会由彼得一世于 1711 年建立,最初是一个临时机构,在普鲁特战役期间被要求取代沙皇。然而,参议院一直存在到 1917 年。

参议院颁布立法法案; 拥有行政权力; 是最高司法机构(在国王之后); 履行一定的监督职能。 参议院的监督首先由审计长进行,然后由特别委员会进行。 警卫,然后是首席检察官。

在凯瑟琳一世和彼得二世治下,参议院的许多行政职能由最高枢密院执行,而在安娜·约安诺夫娜治下,则由内阁执行。 仅在 1741 年,伊丽莎维塔·彼得罗夫娜(Elizaveta Petrovna)在废除内阁后,才将管理和行政职能交还给参议院。

1763年,凯瑟琳二世实施 参议院改革。它分为5个部门。第一个负责外交政策、立法咨询和高级行政职能,其他负责司法权。

23. 俄罗斯专制君主制形成和发展时期的大学机构

1717年开始 学院取代命令。在创建它们时,彼得一世以瑞典中央政府机构的结构为模型。

事实上,这些学院在 1718-1721 年开始工作。 其中包括:

1. 外交学院——以总理为首,总理为参议院议员。

2. 军事 - 它的总统是参议院成员。

3. 金钟委员会——其主席是参议院成员。

4. 商学院——金融学院,负责收集国家。 收入。

5. Staff-offices-board - 主管国家的财务委员会。 花费。

6. 修订委员会——对国家进行审计的财务委员会。 金融。

7. Berg Collegium - 一个处理采矿(以及一般重工业)的经济学院。

8.制造学院——经济学院,专攻轻工业。

9. Commerce Collegium - 一个处理贸易,主要是对外贸易的经济学院。

10. Justice Collegium - 一个法律学院,负责司法问题。

11. 世袭委员会 - 处理土地所有权法庭案件的法律委员会。

12.(圣)主教(神学委员会),其权限是教会事务。 他有一个特殊的地位,让人想起管理参议院的地位。 主教会议的成员,教会的教长,由沙皇任命,因此沙皇实际上成为了俄罗斯东正教教会的领袖。 董事会活动组织的核心是 合议制管理原则。董事会由总裁领导,总裁并不单枪匹马地领导同事,而是“平等中的第一人”,尽管实际上权力集中在总裁手中。只有董事会主席才有权亲自向皇帝报告。彼得一世任命外国人担任大多数委员会的副主席。董事会除主席和副主席外,还包括顾问和评估员,他们都有权在董事会出席(会议)时投票。学院(但不包括有投票权的学院成员)还包括技术人员(前科员、办事员):学院秘书、学院书记员和学院翻译。

1708年,彼得一世将俄罗斯分为八个省,然后省份数量增加。后来,俄罗斯出现了三级行政领土划分制度:省-省-区(区)。同时,主要行政职能层由省级下放至省级。省的首长是总督,省、区的首长是总督,这些都是中央任命的官员。

早在 XNUMX 世纪初,彼得一世就废除了以前选举产生的省和地方自治机构(小屋)。

24. 十九世纪上半叶俄罗斯的社会制度.

1785年,叶卡捷琳娜二世向贵族颁布了一项宪章,这是关于贵族地位的立法编纂。 赋予贵族以下权利:

1)个人-身体完整性(贵族没有受到体罚和酷刑); 纹章权(纹章); 免于义务公共服务(首先由彼得三世在 1762 年的《贵族自由宣言》中批准);

2)财产 - 对拥有人口财产的垄断; 拥有土地所有者土地底土的权利(与将底土留给国家的彼得一世的法令相反); 免税; 任何不受法律禁止的创业活动的权利(零售贸易除外); 酒厂垄断。

在县和省两级设立贵族议会,选举适当的贵族领袖。 贵族选举他们的阶级法官(为县法院和上级地方法院),甚至一些官员。

1785年,叶卡捷琳娜二世还向各城市发出了《诉状》,将有关城市人口地位的立法编入法典。

城市人口分为6类:

1)城市商人,根据财富大小分为行会;

2)城市知识分子、银行家和资本家,他们组成了享有个人贵族权利的荣誉(杰出)公民阶层;

3)从事小额贸易的城镇居民,他们是城市居民的重要组成部分;

4)从事手工业并获得合法工匠身份的城镇居民。 1785 年的城市宪章还包括一项特殊的手工艺宪章;

5) 外国公民,以及非居民;

6) 所有其他市民。

在城市中,创建了城市杜马,由市长(市长)领导。

神职人员仍然分为黑人(修道院)和白人(教区)。 教会的牧师和贵族一样,享有特权的法律地位(特别是他们免于体罚和土地税)。

在农民中,最困难的是人数最多的一类——地主农民。 自 1816 年以来,部分国家农民被转移到军事定居者的位置。 诸如占有性农民(自 1840 年以来,工厂主被允许将他们从农奴制中解放出来,这大大提高了他们的劳动生产率)和附庸(宫廷)农民等类别的农民仍然存在。

25. 十九世纪上半叶俄罗斯国家统一形式的发展.

十九世纪上半叶的俄罗斯帝国。 基本上是一个单一的国家 - 各省是行政领土实体,完全由帝国中心控制。

与此同时,帝国内部还存在着一些自治的民族组织,其中,首先要挑出芬兰和波兰。

由于北方战争,维堡省被彼得一世并入俄罗斯。 1809年,在另一场俄瑞战争胜利结束后,芬兰其余地区作为大公国成为俄罗斯的一部分,同时维堡省并入芬兰大公国。 俄罗斯皇帝自封芬兰大公,俄罗斯和芬兰的统一采取了个人联合的形式。

在芬兰,创建了类(4 室)饮食。 芬兰参议院不仅履行司法职能,还履行政府职能。

俄罗斯帝国当局多次违反芬兰宪法。

由于 1795 年英联邦第三次分裂,波兰和立陶宛本土成为俄罗斯的一部分。

由于 1815 年的维也纳会议,华沙公国的大部分地区重新隶属于俄罗斯,亚历山大一世授予波兰波兰王国的地位和宪法宪章。 在波兰,就像在芬兰一样,下议院成立了。

在波兰,地方法律大部分都被保留下来,甚至包括军队、预算和其他国家属性。 特别是,波兰像以前一样被划分为省,而不是省。

1830 年波兰起义后,尼古拉一世用《组织章程》(1832 年)取代了亚历山大的宪法宪章。 波兰下议院被废除,各省变成了普通的俄罗斯省,后来波兰自治的其他元素逐渐被废除,1866年波兰王国终于变成了华沙总督,尽管皇帝保留了波兰沙皇的名字在他的正式头衔中。

外高加索和俄罗斯东部偏远地区也存在某些自治元素。

26. 十九世纪上半叶俄罗斯国家机制的变化。 在亚历山大一世之下

1802 年,亚历山大一世(1777-1825)在他的《关于组建部委的宣言》中,将中央政府机构决策的合议原则替换为 统一指挥原则 和学院 - 部委。

成立了以下部委:

1) 军事地面部队;

2)海上军事力量;

3) 外交事务;

4) 内部事务(第一次设立这样的部门);

5) 正义。 俄罗斯第一任司法部长是 G.R. 杰尔扎文。 司法部长现在依职权成为总检察长;

6) 金融;

7) 商业;

8)公共教育(也是第一次)

在 10 年代。 XNUMX世纪还有一个警察部。

1802年,为了协调各部委的活动,还成立了部长委员会,大大缩减了参议院的职能。

过了一会儿,亚历山大一世批准了准备好的 M.M. 斯佩兰斯基 部总成立(1810 年)和部长委员会条例(1812 年)。 这些法案分别是对任何部委和部长委员会活动的规定。

1802年,亚历山大一世试图回到参议院的行政状态。 功能。 尤其是元老院,获得了服从皇旨的权利(抗议的权利),但当元老院试图使用它时,它很快就被从元老院夺走了。 很快,亚历山大一世将政府的重心从参议院转移到各部委。 直到 1917 年,只有司法权和其他一些权力最终留在了参议院。 到 20 岁。 XNUMX世纪参议院成为最高帝国上诉法院。

到十九世纪中叶的参议院部门(每个部门都由自己的首席检察官领导)的数量。 增加到127个。第一部门监督政府机构并实施法律颁布。 所有其他部门都扮演帝国某些省份的最高上诉法院的角色。

成立于 1810 年 国务院, 猫。一直存在到1917年。国务院最初具有立法职能。它分为几个部门:法律部、民事和精神事务部、军事部和财务部。 1830 年波兰起义后,国务院成立了一个特别单位。波兰王国事务部。

在亚历山大一世的领导下,国务院从事饮食。 问题:制定财务转型计划并随后提交给皇帝(1810年); 讨论由 M.M. Speransky 提出的参议院改革计划(1811 年);根据拿破仑法典制定民法和刑法草案(1812 年);建立信贷机构和商业银行特别委员会的问题(1816 年) ), ETC。

在亚历山大一世的统治下,国王陛下自己的总理府在朝廷中履行纯粹的文书职能。

27.尼古拉斯领导下的俄罗斯政府机制的变化 一、XNUMX世纪上半叶俄罗斯立法的系统化.

当尼古拉斯 I (自 1826 年以来) 陛下自己的总理府 由以下部门组成:

御史第一分院,行使皇帝的文职,掌管各部,编制议案,掌管高级官员的任免(经国王批准)

第二个涉及立法的系统化。

到尼古拉一世统治结束时,第三部门由 3 次远征组成:第一次与革命运动作斗争,第二次 - 与老信徒和宗派主义,第三次监视外国人,第四次处理农民骚乱,第五次负责审查。

第四届(自4年起)负责慈善机构和妇女教育机构。

第五届(自 5 年以来)起草了国营农民改革草案。

第 6 部门(存在于 1842-1845 年)正在准备高加索行政管理改革草案。

在十九世纪的第二季度。 皇帝陛下自己的大臣变成了皇帝的直接机构,负责处理国家生活中所有最重要的问题,它变得特别重要,将国家推到了后台。 理事会、参议院和部长委员会。 国王陛下自己的总理府是在所有最重要的国家问题上将沙皇与政府机构联系起来的机构。 管理。

使俄罗斯立法系统化的尝试 早在 1649 世纪就开始制定新法典,而不是过时的 XNUMX 年的大教堂法典,尤其是在彼得一世和凯瑟琳二世的领导下。

在尼古拉斯一世(1796-1855)的领导下,他自己的帝国总理府第二部门成为俄罗斯立法系统化的中心。 它的工作由 M.M. 监督。 斯佩兰斯基,杰出的俄罗斯法学家。

立法系统化的主要成果是:

1. 俄罗斯帝国法律全集。它收集了从 1649 年议会法典到亚历山大一世最后法令和尼古拉斯一世宣言的所有俄罗斯立法。它按时间顺序编撰,各法案合并为 40 卷,不包括另外 5 卷附录。其中包括法院判决,cat。成为先例或对已通过法律的解释,以及被证明具有“历史重要性”的私人决定

2. 俄罗斯帝国法典。它于 1832 年完成,共 15 卷,仅包括有效的立法。该法典的所有条款均引用了《俄罗斯帝国法律全集》中的相应法案。每篇文章都拟有评注,具有解释意义,但不具有法律效力。

28. 农民自立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和义务。 临时农民和农主

尽管从农奴制中走出来的农民被宣布为转让给他的土地的所有者,但处置土地的权利受到全国大部分地区存在的农村社区的权力的严重限制。 此外,农民被禁止在 9 天内处置土地(这样做是为了避免解放的农民大规模流向城市)。

摆脱农奴制的农民获得了地位 “自由的农村居民”,取得民事行为能力。他们被允许签订合同,但有一个限制,即他们不能使用转让给他们的土地作为其义务的担保。农民还被赋予自由从事贸易、开办工厂、加入行会和其他专业团体以及自由结婚的权利。农民享有与其他阶级同等的程序权利。

然而,农民在许多方面的权利仍然受到侵犯。 特别是,他们 被禁止 受票据约束; 在进入公务员或教育机构时,农民必须提交农村社会(社区)签发的“请假”。 这些限制仅在 1905-1907 年第一次俄国革命的影响下,根据 5 年 1906 月 XNUMX 日“关于取消对农村居民和前应税国家其他人的权利的某些限制”的法令而被取消

分配给他们的地块的农民必须服劳役或向地主付款,即处于所谓的地位。 暂时有义务。在签订协议(“法定章程”)后,农民对土地所有者的依赖最终被消除,国库向土地所有者(以有息票据的形式)支付分配给农民的土地的价值。此后,农民必须在49年内以每年缴纳的“赎金”还清欠国家的债务,农民们一起缴纳了所有税款,作为一个整体“平安”。每个农民都被“分配”到他的社区,未经“世界”的同意不能离开它。

在第一次俄国革命的影响下,3年1905月44日(农民解放1年后),沙皇发表了《关于改善农民福利和改善农民状况的宣言》。 根据它,从 1906 年 1 月 1907 日起,未支付的赎回款减少了一半,从 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起,它们被完全取消。

29. 十九世纪下半叶的军事和司法改革.

开始 军事改革 于 1857 年因军事定居点的废除而建立。 1874年,颁布了新的《兵役宪章》,并引入了普遍的兵役义务。 在军队中建立了6年的现役任期; 服役人员在预备役中入伍9年(在舰队中,相应的期限为7年和3年),他们获得了多项福利。 对于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服务年限减少到6个月。 军队中的手杖纪律被士兵的人文教育和训练所取代。 军官团的种姓制度因非贵族出身的人有可能进入而遭到破坏。 总的来说,改革有助于提高俄罗斯军队的作战能力。

准备 司法改革 早在 50 年代就开始了。 XNUMX世纪它基于法院独立于行政部门、当事人在法庭面前的平等、程序的公开性和竞争性、被告人的辩护权等原则。

1864 年总共通过了 4 项立法:《建立司法机构》、《刑事诉讼宪章》、《民事诉讼宪章》、《治安法官处罚宪章》。

一审是裁判官,其考虑受 ug 的约束。 非严重犯罪案件(最高刑期不超过 1,5 年)和简单民事案件(索赔额不超过 500 卢布)。 治安法官单独作出决定,治安法官的决定可向县(都)治安法官代表大会提出上诉。 治安官免费工作。

普通法院系统包括地区法院、司法分庭和执政参议院。

地区法院审理不属于治安官管辖的案件,而刑事案件则由陪审员参与审理。

司法分庭是地区法院的上诉法院,它们可以在最严重的角落充当第一法院。 案件(关于宗教和政治犯罪)。

参议院 - 高等上诉法院。 审理对普通法院在陪审员参与下宣判的判决的投诉的案例。 到ug时,他还担任一审法院。 上级国家的责任官员。

1867 年, 军事司法改革: 军事法庭的制度有些自由化。

倡导 在俄罗斯,它是在 1864 年司法改革过程中创建的。在律师中,陪审员和私人律师脱颖而出。 律师(真正意义上的律师)在委员会中联合起来(在律师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刑事诉讼中充当辩护人,这是私人律师无法做到的。 私人律师只能在某个法院工作。

30. XNUMX 世纪下半叶的改革:Zemskaya、城市和 STOLYPIN 农业改革

Zemsky改革。 1864年,俄罗斯成立了地方自治机构。地方自治机关的体系分为两级:区级和省级。地方自治机关的行政机构称为议会,执行机构称为理事会。委员会成员由地方自治会议相应级别任命。

区地方自治会议由地主(地主)、城市居民、甚至社区农民代表选举产生,在其中有一定的席位。 省地方自治机关大会由特定省的县地方自治机关大会组成。 省地方自治机关大会主席经内政部长和省省长批准就任。 地方自治机关的权限包括解决地方经济问题。 地方自治局议员每三年选举一次,每年进行一次部分轮换。

城市改革。 1870年颁布《城市条例》,引入城市各级地方政府。市杜马议员互选市长和市议会成员。城市自治机构的权限与农村地区地方自治机构的权限相对应。俄罗斯内政部长或特定地区的州长可以暂停市杜马的决定。

P.A. 斯托雷平 (1862-1911) 在第一次俄罗斯革命期间,他首先成为内政部长,不久之后(自 1906 年起) - 俄罗斯帝国部长会议主席(总理)。

1906年颁布了一项法令,根据该法令,每个农户所有者都有权要求其社区提供私有土地分配。 29 年 1911 月 XNUMX 日颁布的《土地管理条例》规定了该机构。 该条例规定了土地管理委员会的活动程序。 其权力尤其包括为离开社区的农民划定土地。 它还规定了仅应部分成员的要求废除农民社区的可能性。

所有这些农民社区都被清算,土地重新分配(社区成员之间定期重新分配土地)已超过 24 年。

斯托雷平土地改革旨在破坏农民社区,形成富农阶层 - 独立的农业生产者,并导致农民的显着分层。 随着富农的繁荣,出现了许多无地劳动者(贫农),他们后来成为农村革命进程的基础。

农民银行在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放贷款给农民购买土地,是一个国家。 出售地产的中介。

31. 1900-1914 年俄罗斯国家组织

在 1905 年发展起来的以无产阶级为主要推动力的第一次俄国革命的影响下,专制制度被迫做出让步并建立了代议制—— 国家杜马.

内政部长 A.G. 布利金为创建国家准备了第一个项目。 想法。

然而,1905 年秋天新的革命高潮扰乱了布里金式的杜马选举。

17 年 1905 月 1868 日,尼古拉二世 (1918-XNUMX),在南斯拉夫委员会部长会议主席的建议下。 维特出版了著名的 关于改善政府的宣言。命令.

宣言宣布(但未提供法律保障)良心、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以及个人豁免权。 想到了普通民众。

州选举杜马在四个不平等的法院(地主、城市、农民、工人)中多阶段举行。 一半的人口(妇女、学生、军人)没有投票权。

《宣言》确立了国家批准的强制性程序。 想到了帝国颁布的所有法律。

在《宣言》的基础上并根据《宣言》,通过皇室法令对《国家选举条例》进行了一些渐进的修改。 杜马(主要是为了扩大选民圈子)。

20年1906月XNUMX日出版 关于国家机构改革的宣言。理事会和关于国家机构的修订。杜马,根据该州政府,自 1810 年以来一直存在,该委员会成为俄罗斯议会的上议院和新成立的国家。杜马(人民代表机构)- 下议院。

在一开始的时候。 1906年,尼古拉二世一手批准了新版的俄罗斯帝国基本国家法,根据该法,沙皇在立法领域与议会共享权力——国家。 想和夫人。 建议。

第一(1906)和第二(1907)状态。 杜马原来是反对沙皇政府的,所以他们很快就被解散了。 由于担心在杜马中进一步加强议会反对派,专制政府转向了国家。 政变,修改选举法(3年1907月XNUMX日),建立了所谓的六三君主政体。

1907 月 1912 日的政变确保了黑帮十月党人在第三届(1912-1917)和第四届(XNUMX-XNUMX)杜马中的多数,服从皇帝和政府,使其几乎袖珍。

十月党人(“17 月 XNUMX 日联盟”)——大地主和工商业资产阶级的政党。 杜马与立宪民主主义者(学员)和君主主义者交替受阻。

黑帮是大屠杀君主主义组织“俄罗斯人民联盟”、“天使长迈克尔联盟”等和“黑帮”的成员 - 武装分队在 1905-1907 年与革命运动作斗争。

32. 1906 年版中的基本州法

结合 1905 年的事件(主要是 17 年 1905 月 XNUMX 日通过的宣言),有必要合法地确定该州发生的事情。 - 俄罗斯法律生活的变化。

基本状态的新文本。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 办公室(隶属于天皇)和大臣会议(该机构控制个别大臣和首席执行官的活动,成立于 1905 年底,由 SJ. Witte 领导),不涉及公众代表.

1906 年 XNUMX 月,基本法文本提交大臣会议,并于 XNUMX 月由天皇主持的特别会议最终定稿。

23 年 1906 月 XNUMX 日,尼古拉斯二世,没有等待第一州的考虑。 思想,单枪匹马批准 主要状态的代码。 俄罗斯帝国法律 事实上,这是俄罗斯第一部宪法 俄罗斯成为君主立宪制国家 然而,在基本法本身中,“专制”一词与王权有关。

任何法案,在皇帝签署之前,都要经过国家杜马和国家的批准。 建议。 尽管整个行政权仍然掌握在皇帝和他任命的大臣手中,由大臣会议主席领导。 大臣们不向议会负责,而是亲自对皇帝负责,皇帝除了大臣之外,还任命了半数的州议员。 议会,包括上议院主席和他的副手。 国王有权否决议会通过的法案。

状态。 杜马根据皇旨召集和解散。

皇帝可以根据大臣会议的提议,在有这种需要的情况下,以及杜马或国家会议上通过立法法令。 在那一刻,理事会被打断(例如,国家杜马被沙皇本人解散),除了那些与议会两院本身的地位有关的法律 - 国家。 杜马和夫人建议。 立法会议开幕后,在两个月内,这样的法令必须提交杜马批准,否则将自动失效。

1906年,国家进行了改革。 建议 (196 名成员),事实上,它成为俄罗斯议会的上议院。 其半数成员,包括议会议长和副议长,每年由最高国家的皇帝任命。 政要。 The elected part of the Council included representatives from the clergy, the Academy of Sciences and universities, zemstvo assemblies, noble societies, trade and industry. 同一个人不能同时成为该国的成员。 国家杜马委员会委员和副委员长。 一般来说,在州议会由上层贵族的代表主导。

状态。 理事会批准了国家通过的所有法案。 想了想,这才被皇上送去签字出版。

33. 1900-1914 年法律的发展

XNUMX世纪初的沙皇政府。 继续使用以前建立的宪警机构系统,但也创建了新的机构 - 一个特殊的工厂警察以及农村地区的警察单位 - 农村警察警卫支队。 已采取措施增加普通警察和政治警察的人员编制。

1902-1903 年。 在俄罗斯所有或多或少的大城市中,正在建立特殊的政治调查机构—— 安全部门 (“保护者”)。 1906年,通过了《区安全部门条例》,1907年——《安全部门条例》。 安全部门活动的一般管理委托给警察局特别科。

19年1906月XNUMX日,以斯托雷平为首的沙皇政府提出紧急立法 军事法庭条例,其中规定在宣布戒严或紧急状态的地区创建它们。然而,《军事法庭条例》未获第二届国家杜马批准,因此于 1907 年终止生效。

1905-1906 年,根据 17 年 1905 月 XNUMX 日的宣言,几个 俄罗斯人的个人和公民自由范围正在扩大。因此,《新闻暂行规定》宣布废除一般和精神审查制度。 4年1906月1906日,颁布《关于会议暂行规则》的法令,允许自由举行会议,无需事先申请并获得行政当局的许可。 XNUMX 年关于社团和工会的临时规则允许工会开展活动。然而,上述所有权利和自由在实践中经常遭到侵犯。

1903 年,一个新的 俄罗斯帝国刑法典。它结合了《刑事和惩戒处罚法》和《治安法官处罚宪章》。

该法典的一般部分对“犯罪”的概念、刑事责任的理由、罪行的形式、同谋的类型、犯罪的阶段以及刑法的其他规定进行了更明确的定义。

刑事责任年龄提高到10岁。

国家罪行的责任显着增加(反抗至高无上的权力,对皇帝及其家人的犯罪行为,叛国罪,动乱),这是由 1905-1907 年的第一次俄国革命决定的。 对国家罪行的惩罚是死刑、有期徒刑和无限期的苦役、长期监禁在堡垒中、流放到俄罗斯偏远地区(通常在西伯利亚和远东)的定居点。

34.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俄罗斯的国家组织和法律发展

随着1914年俄罗斯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战,最高统帅总部等军事控制机构的重要性增加了。 战争部和总参谋部。 部长会议也被授予特别权力。

自 1915 年以来,创建了工业和贸易的代表 军事工业委员会,谁充当财政部和工业界之间的中间人。他们发布军事命令,规范商品市场,控制外部采购、劳动力市场和运输。 1915年XNUMX月,召开第一次军工委员会代表大会。同年通过的一项特别法律确保了委员会的职能。部分 中央军工委员会 包括来自贸易和工业委员会、全俄地方自治和城市联盟、莫斯科和彼得格勒的城市杜马、全俄农业商会和军事技术援助委员会的代表。 在军工委员会下,成立了工作组、调解室和劳资交流会。

为了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从1916年夏天开始,开始设立国防特别会议,这些机构的组成得到了皇帝和国家的批准。 想法。 为统筹陆海补给、后方组织等措施,特设了一个专区。 监督机构—— 第一次世界大战部长级特别会议 要求政府干预合同和经济关系。 对账单关系引入了暂停(冻结合同)。

1914年底,一些国防工厂在强制国家的基础上转移到国家控制之下。 防御命令。 原材料和材料供应的民法自由实际上被取消了。 随后,禁止与其他国家的代表就所有类别的商品和原材料进行交易。

政府寻求最大限度地限制私法交易燃料和其他一些特别稀缺的商品。 州法案垄断了多个经济部门。

各省进入战争状态和紧急状态。 创建了军事法庭。 确立了刑事犯罪、违反兵役责任和故意自残以逃避兵役的死刑。 强化角度,对醉酒、贿赂和投机行为负责,故意提高食品价格,逃避国家。 命令,主要是防御性质的。

从角度来看,对隐藏货物和原材料以及外国人违反贸易和工业禁止性法律的责任是成立的。

35. 1917 年初俄罗斯的国家和法律

27 年 1917 月 XNUMX 日 彼得格勒的帝国政权被推翻 由于人民起义。 2月XNUMX日 尼古拉二世退位 支持他的兄弟米哈伊尔·亚历山德罗维奇,第二天 - 支持制宪会议。

已创建 国家临时委员会。杜马。国家杜马和国家。理事会停止了工作。已创建 临时政府 (它被认为是部长会议的合法继承者),彼得格勒工兵代表苏维埃也开始要求掌权。

宪兵队、警察局、新闻事务总局(审查)、最高刑事法院、最高纪律法院和参议院特别代表处被废除。

临时政府的第一个组成部分由全俄地方自治联盟主席 G.E.亲王领导。 利沃夫。 它包括大资本的代表、军工委员会的负责人和地方自治局的知名人士。 临时政府在参议院会议上宣誓,从而强调新政府的连续性和合法性。 俄罗斯帝国基本法的大部分条款继续有效,

临时政府宣布政治特赦,废除死刑,并使地方自治机构和城市自治机构民主化。它把最高的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它手中;参议院、主教会议和特别会议都隶属于它。

不久,临时政府部长同志会议成立,旨在审议临时政府总理府准备的广泛问题。

1917年春天 彼得格勒出现了双重权力: 实际上没有实权的临时政府和没有明确职能的彼得格勒工兵代表苏维埃是在工兵的支持下获得实权的。

彼得格勒工兵代表苏维埃成立了一个“合同”委员会来协调与临时政府的联合活动。 彼得格勒苏维埃执行委员会试图影响政府,依靠民主组织:委员会、工会、左翼党组织等。

临时政身体)。 作为一个临时政府,直到制宪会议召开之前,政府都认为自己无权进行任何根本性的改革,因为它在地方没有可靠的行政机构,只有临时政府的特别任命的政委在省份。

36. 1917 年 XNUMX 月至 XNUMX 月俄罗斯的国家和法律

1917 年 XNUMX 月,一个 第一届全俄工人和士兵代表苏维埃代表大会。大会普遍表示支持临时政府,并将其政策与即将召开的制宪会议联系起来。结果,采取了消除双重权力的方针。临时政府呈现出联合政府的特征,增加了社会主义者的代表性,A.F.成为部长兼主席。克伦斯基。

1917 年 XNUMX 月,一个 状态会议。此时,A.F. 政府克伦斯基成功镇压了保守派科尔尼洛夫的叛乱,学员部长最终离开了内阁,以克伦斯基为首的督政府接管了政权,组建了新的联合政府。

1 年 1917 月 XNUMX 日 临时政府宣布俄罗斯为民主共和国.

14月XNUMX日,召开 民主会议 来自委员会、合作社、地方自治机关和军队组织的代表。 在会议上,成立了一个“控制政府”的机构——共和国临时委员会(“前议会”),它变成了一个立法提案机构。

十月政变 它始于 24 年 1917 月 25 日(旧式),到 26 月 XNUMX 日至 XNUMX 日晚上,起义的布尔什维克占领了临时政府所在地冬宫,并全面控制了彼得格勒。 在第二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开幕式上,通过了一项关于推翻由 A.F. 领导的临时政府的声明。 克伦斯基和俄罗斯的权力移交给工兵农代表苏维埃。 与此同时,布尔什维克还没有拒绝召开制宪会议来决定俄罗斯国家未来的想法。

第二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也通过了两项呼吁 - “致俄罗斯公民”和“工农兵”,其中谈到首都的权力移交给彼得格勒工兵代表苏维埃军事革命委员会、工人苏维埃代表大会和士兵代表,以及在地方 - 地方苏维埃。

苏维埃政权在俄罗斯被宣布 在彼得格勒举行的第二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在临时政府被推翻后的最初几个小时内通过了上台的布尔什维克提出的关于和平与土地的法令,批准了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以列宁为首的政委,选举了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以加米涅夫为首,后来被斯维尔德洛夫取代)。 人民委员会成为一党制:社会革命党人拒绝加入(后来,在 1918 年,它包括左翼社会革命党人和极端社会革命党人的代表)。 俄罗斯人民委员会(在 1918 年 XNUMX 月制宪会议解散之前)应被定性为俄罗斯临时政府。

37. 国家统一形式的发展 1917 年 1918 月 - XNUMX 年 XNUMX 月 苏维埃国家机器的创建

布尔什维克上台后,宣布了民族自决权。 利用这一点,1917 年芬兰共和国获得了独立。 1918年1944月,在长期以来一直是俄罗斯帝国保护地的乌良海地区领土上形成独立的图瓦国。 图瓦人民共和国于 XNUMX 年 XNUMX 月返回俄罗斯。

在苏维埃执政的最初几个月,除了俄罗斯之外,还成立了一些其他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乌克兰、格鲁吉亚、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

此外,俄罗斯共和国本身的联邦化进程也开始了。 第三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关于俄罗斯共和国联邦机构”的决议,“劳动权利宣言”的一些规定和被剥削的人”)。

1918 年 30 月的第四届土耳其斯坦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设定了在俄罗斯境内为该地区建立苏维埃自治的目标。 1918 年 XNUMX 月 XNUMX 日,下一次突厥斯坦苏维埃第五地区代表大会宣布在俄罗斯联邦内成立突厥斯坦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

1918 年 XNUMX 月至 XNUMX 月在皮亚季戈尔斯克举行的捷列克人民第二次代表大会也做出了类似的决定。当时,库班-黑海、顿河(在前顿河哥萨克宿主地区的领土上)和陶里德RSFSR 的领土上也出现了自治区。

1918 年上半年在苏维埃俄罗斯内部形成了自治的苏维埃共和国,从中央派出的特别委员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北高加索和顿河的 S. Ordzhonikidze)。

当时俄罗斯境内的自治苏维埃共和国的法律地位没有得到充分和明确的界定。

第二届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成立 俄罗斯人民委员会,它首先取代了临时政府,然后成为苏维埃俄罗斯的永久政府机构。

第 1 号法院法令 22 年 1917 月 XNUMX 日,所有旧法院、检察官办公室和律师事务所都被清算,取而代之的是地方法院和革命法庭,它们的地位是固定的 第 2-3 号法院法令 (1918)。

布尔什维克经济政策机关是 国民经济最高委员会 起初,临时政府下设立的工人监督机构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早在 1917 年,第一个苏联特种部队就成立了—— 全俄打击反革命和破坏活动特别委员会(VChK)。她成为内战期间“红色恐怖”的主要发起者,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司法当局(革命法庭隶属于契卡)。

38. 1917 年 XNUMX 月之后俄罗斯社会组织的变化

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使俄国的社会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导,从一种社会经济形态转变为另一种更进步的社会经济形态。

按照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假设,布尔什维克上台后开始了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即首先进行工厂的国有化(国有化)。 土地是国有化的第一个对象(1917 年土地法令)。 土地国有化为后来的集体化和工业化奠定了基础。 早在苏维埃执政的最初几个月,农村就出现了集体农庄(集体农庄),主要是以劳动公社的形式,平均分配所有生产的商品。 土地法令实际上和合法地消除了土地所有者这一阶层。

工业企业国有化的过渡步骤,主要是在大城市,是工人控制(尤其是在 1918 年)。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国有化已经覆盖了整个工业,到 1917 年夏天,几乎所有的大中型工业都实现了社会化。 银行、铁路和其他具有国家重要性的物体也被国有化。 资本家正在失去他们的社会经济独立性,并作为一个阶级被无情地摧毁。

该国经济中的资本主义结构正在迅速被不断扩大的社会主义结构所取代。 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与最贫穷的农民结盟)。

十月革命对俄国知识分子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他们分裂成两个阵营,大部分都流亡了。

关于取消所有以前的庄园和为俄罗斯人引入一个共同的名字——俄罗斯共和国公民(1917 年 XNUMX 月)的法令成为对已经发生的社会变革的法律巩固。 另一种强调所有苏联公民社会平等的称呼形式是“同志”一词

以前的“剥削者”和其他一些人口群体(主要是地主和资本家,以及神职人员)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被“剥夺权利”),并受到镇压。

苏维埃国家在性别的基础上确立了明确的民族平等和公民平等。

39. 1917-1918 年苏联法的渊源呼吁“工兵农民”

苏维埃执政的最初几年以执政的布尔什维克党对法律公开的虚无主义态度为标志。 继列宁主义解读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下国家和法律必然消亡的规定并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直接基于暴力的权力,不受任何法律约束”(列宁)之后,布尔什维克南北战争时期,优先考虑的不是立法和合法性,而是革命的法律意识,这在实践中很难与专断区分开来。

1917 年,布尔什维克宣布反对“推翻政府”的立法。 几十年来建立的革命前的俄罗斯法律体系突然不复存在。 在几乎完全没有苏联立法的刑事、民事和其他部门的情况下,创造了一个明显的“法律真空”,布尔什维克彻底的专横性弥补了这一点,基本上决定不是由国会做出的苏维埃,甚至不是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而是最高委员会俄罗斯人民委员会的级别国民经济,个别部门,契卡以其特殊的权力和几乎完全缺乏控制而著称.

然而,早在 1918 年,就颁布了诸如《俄罗斯联邦公民身份法、婚姻法、家庭法和监护法》、《俄罗斯劳动法典》等立法文件,分别宣布了新的社会主义基础,即家庭和俄罗斯劳动法。

呼吁“工兵农”

5 年 26 月 1917 日凌晨 XNUMX 点,即临时政府在冬宫被捕三个小时后,第二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在彼得格勒通过了该法案。

这一呼吁在法律上确保了在俄罗斯建立苏维埃政权,即世界上第一个苏维埃国家的形成。 这种上诉也可以被认为是苏联法律的第一个渊源。

该呼吁还宣布了苏维埃国家的一项优先措施计划:为所有人民建立和平,无偿将土地转让给农民,在苏维埃基础上实现军队民主化,在工厂和工人中建立工人控制权。工厂。

40.“关于和平”、“关于土地”、“关于组建工农政府”的法令

《关于和平的法令》 26 年 1917 月 XNUMX 日,第二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宣布和平,不兼并和赔偿。

《和平法令》连同非常具体的关于缔结交战国之间的和平、公布所有秘密外交行动、放弃兼并和赔偿的建议,宣布了苏维埃俄罗斯长期外交政策的原则——和平共处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即各国的自决权。 同时,该法令在很大程度上是声明性的。

1918年XNUMX月上旬,俄罗斯为执行和平法令,与德国缔结了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条约。

“陆地”法令 第二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也在彼得格勒通过。 他宣布废除土地私有制,并在土地上建立专门的国有财产。

土地法令是基于早在 1917 年 1917 月苏维埃和土地委员会制定的农民命令。该法令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社会革命党的土地纲领和土地法草案(Nakaz)的主要思想。 . XNUMX 年夏,土地被农民任意从地主手中夺走,耕作合法化。

该法令宣布了多种形式的土地使用(家庭、农场、公共。

artel),没收地主的土地和地产,这些土地和地产转交给区土地委员会和农民代表区苏维埃处置。 土地私有权被废除。 土地“转入公有财产,供其上所有劳动人民使用”,土地“社会化”得以实施。 禁止雇用农民工和出租地块。

土地法令的思想是由土地社会化法令(1918 年 XNUMX 月)发展而来的。

《关于成立工农政府的法令》。为了治理苏维埃国家,在V.I.领导的布尔什维克的倡议下,第二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颁布了相应的法令。乌里扬诺夫-列宁组建了人民委员会(SNK)——临时工农政府,由列宁本人领导。苏维埃俄罗斯的部门管理机构是人民委员部(People's Commissariats),其领导人是人民委员会成员。设立军事、海事、工商、教育、财政、外交、司法、邮电、粮食、铁道、民族等人民委员。

1918 年 XNUMX 月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确定人民委员会为苏维埃国家的常设政府机构,而在最初时期,它恰好作为临时政府存在。

41.“俄罗斯人民权利宣言”。 1918 年俄罗斯联邦宪法的制定和通过。 1918 年俄罗斯联邦宪法下的民主原则

《俄罗斯人民权利宣言》 于 2 年 1917 月 XNUMX 日通过。它对于民族自决权的实际实施很重要,直到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宣布的独立国家的形成。 这为随后承认芬兰的独立和俄罗斯帝国郊区出现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奠定了法律基础。

关于制定俄罗斯联邦宪法的决定 第三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1918 年 XNUMX 月)通过。

30年1918月XNUMX日,布尔什维克党中央委员会决定指示斯维尔德洛夫通过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一个委员会,制定俄罗斯共和国宪法(基本法)。 不久,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前主席斯维尔德洛夫担任宪法委员会主席,除布尔什维克外,还包括数名社会革命党人。 该委员会还包括著名的法律学者和国家专家、著名政治家。

1918年1918月,第五届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第一部苏联宪法。它是基于斯维尔德洛夫领导下的宪法委员会制定的一个项目。 1918 年宪法文本之前是《劳动和被剥削人民权利宣言》,该宣言于 XNUMX 年 XNUMX 月被制宪会议否决,但通过了 III 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

苏联民主的局限 宪法规定俄罗斯共和国是俄罗斯所有劳动人民的自由社会主义社会。 苏维埃国家的掌权者只是劳动人民,而不是所有公民。

以非劳动收入为生的雇佣劳工、私人商人、贸易和商业中介以及其他一些人被剥夺了投票权。 此外,宪法允许剥夺剥削者的任何权利,如果这些权利被用来损害工人的利益。

苏联民主的一个重要原则是 国际主义: “俄罗斯联邦承认公民不分种族和民族归属的平等权利,宣布在此基础上建立或承认任何特权或优势,以及对少数民族的任何压迫或限制其平等,均违反共和国的基本法律。”

1918年俄罗斯联邦宪法宣布并保障公民的多项民主自由,包括良心自由、言论和新闻自由、集会自由、各种工会的结社自由。 从宪法的一般含义来看,这些自由只授予劳动人民。

42. RSFSR 1918 宪法:联邦、选举权、最高国家权力机构和行政机构的原则

1918年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规定,苏维埃联邦的主体(成员)是自治区联盟,其成立如下:“各地区委员会,以其特殊的生活方式和民族构成而著称,可以联合为自治区。工会……这些自治区工会被纳入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联邦的初期。”因此,强调了苏联联邦的国家领土原则。

根据 1918 年俄罗斯联邦宪法,自愿被宣布为联邦最重要的原则。 是的,艺术。 俄罗斯联邦宪法第 2 条强调,这个国家“建立在自由国家的自由联盟的基础上”。 通过联合成俄罗斯联邦,每个国家都行使了自决权。

选举权。工人组成了自己的代表机构——城市和乡村一级的工人、士兵和农民代表委员会。此外,上级委员会是在下级委员会相互委托代表的基础上组建的。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的代表组成也已确定,即实行多级选举制度。

在革命后的最初几个月和内战的条件下,多阶段间接选举各级议会的制度是由技术原因决定的,后来它成为一种过滤器,阻止非布尔什维克分子渗透上层国家决策层。

所有年满 18 岁的在职公民,不分宗教、国籍、性别、居住地等,均享有投票权。

投票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

1918 年俄罗斯联邦宪法也保障了罢免苏维埃代表的权利。

国家权力和行政的最高机构 RSFSR是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VTsIK),其主席团,人民委员会(Sovnarkom,SNK)。 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由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决定组成。 同时,它们之间的权力划分也相当不一致(马克思主义的法学说资产阶级拒绝分权原则),但总的来说,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是一个立法机构,而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是一个立法机构。人民委员会是一个政府委员会。 人民委员会由主席(第一任人民委员会主席是列宁)、他的副手和人民委员会组成——人民委员会、工业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当时有18个。

43. 1917-1918 年的家庭和金融法

早在 18 年 1917 月 XNUMX 日,就通过了关于公民婚姻、儿童和维持公民身份簿的法令。 教会婚姻因政教分离而被取消。 没有举行教堂婚礼的民事婚姻(在属于俄罗斯联邦司法人民委员部系统的相关国家机关登记)具有法律效力。

与建立性别平等有关的配偶被承认为婚姻的平等方,他们可以保留自己的姓氏或采用配偶之一的姓氏(在此之前,妻子总是采用丈夫的姓氏)。

第一次,非婚生子女与合法婚姻所生子女享有平等权利。 在有争议的案件中,有一个司法程序来确定非婚生子女的父亲。

自愿被宣布为缔结合法婚姻的必要条件。

还通过了关于解除婚姻的法令。 在配偶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离婚是在他们向民事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通过在民事登记簿上做适当标记的方式正式离婚的。 在解除婚姻关系中,也体现了真正的夫妻平等。 在有争议的案件中,子女的命运、赡养义务的确立由法庭确定。

该国穆斯林地区传统的一夫多妻制家庭被禁止。

金融法。布尔什维克上台后并没有立即开始打破他们从临时政府继承的税收制度。特别是,24年1917月XNUMX日颁布了一项特别法令,要求严格缴纳沙皇政府和临时政府规定的税款。

随着时间的推移,税收制度被调整为有利于“阶级本能”:穷人(特别是农村穷人)的税收负担得到了缓解,而私营企业则陷入了财政紧缩,实际上是窒息了。

地方苏维埃经常简单地从有产阶级那里拿走钱来满足他们的需要(以一次性赔偿的形式)。

1918 年,私人银行被清算,即国有化,苏联国库(根据 2 年 1918 月 XNUMX 日人民委员会关于统一收银台的法令)在一个人民银行的帮助下提供服务,国库。 锭、珠宝、外币中的贵金属从各个银行的保险箱中被没收。

1918 年 1917 月,苏联拒绝偿还 XNUMX 年 XNUMX 月之前的债务。

1918 年俄罗斯联邦宪法为苏联税收制度奠定了基础。 税收分为国家(共和)税和地方税。 1918 年 1918 月,第一个苏联国家预算获得批准(可追溯至 XNUMX 年)。

44. 内战期间的国家当局和行政部门

1918年1919月,全俄苏维埃第六次特别代表大会因内战前线形势严峻,通过了“关于革命合法性”的决议。 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人民委员会和地方苏维埃的活动和互动顺序根据全俄第七届“关于苏维埃建设”的法令进行了调整苏维埃代表大会(1920 年 XNUMX 月)和第八届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XNUMX 年 XNUMX 月)。 特别是,规定俄罗斯联邦人民委员会审议和批准所有不能拖延的法令和全国性事件(包括军事事务),以及所有在国际关系中对俄罗斯联邦有义务的事件。 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有权取消人民委员会的决定,并代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作出必要的决定。 这样, 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可以说成为苏维埃国家的集体元首.

内战和外国干预的特殊条件要求苏联政府创造 紧急政府机构。它成为工农保卫委员会,于 30 年 1918 月 1920 日根据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相应法令成立。新成立的委员会由俄罗斯联邦人民委员会主席领导。列宁。委员会成员包括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共和国革命军事委员会、物资生产特别委员会、粮食和交通人民委员部的代表。XNUMX年,工农保卫委员会第八届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相应决议。

1920年初,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为规范下级苏维埃的法律地位,通过了相应的决定 乡执行委员会和农村委员会条例 其特点是地方中央集权化的大趋势。 中央集权政策的核心是 俄罗斯共产党(布尔什维克)(RKP(b)) 有地方党组织。

在宣布戒严的地区, 革命委员会(革命委员会) 根据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工农保卫委员会于 24 年 1919 月 1920 日联合决定批准的特别条例行事。 XNUMX 年,随着前线总体形势的改善内战结束后,革命委员会被废除。

管理苏维埃俄罗斯的经济 国民经济最高委员会 (VSNKh),国民经济地方委员会隶属于该委员会。

苏俄集中粮食供应开始处理 粮食人民委员部 RSFSR(特别是臭名昭著的食品分遣队从属)。

45. 内战期间的执法和司法当局

1918年XNUMX月,内务和司法人民委员部代表苏俄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的指示 苏联工农民兵。特别是,刑侦部门划归警方管辖。工农民兵总局设立为内务人民委员部的一部分;省、区两级设立工农民兵总局。

最重要的执法职能不是由警察处理,而是由机构和分支机构处理 全俄特别委员会 在一些情况下,契卡被授予法外镇压的权利。 契卡的机构也在其他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例如乌克兰)、工农红军的单位和编队、铁路和水路运输以及苏维埃俄罗斯的国界中建立起来。

1918年XNUMX月,被接受 俄罗斯联邦人民法院条例 (新版条例于 1920 年通过)。 司法机关为人民法院。 由该司法辖区的人民法官组成的人民法官委员会成为二审法院。 人民法官(人民法院法官)由苏维埃选举产生,只有工人才能成为他们。 专职辩护人协会(辩护人协会已根据 1920 年条例清算)、检察官和各方代表在地方苏维埃下成立。

除了内战时期的苏维埃俄罗斯人民法院外,还有 革命法庭: 总(地区)革命法庭(在省和其他大城市),军事革命法庭(自 1919 年起隶属于前线革命军事委员会,以及隶属于共和国革命军事委员会),军事铁路法庭(自 1920 年起隶属于前线革命军事委员会)俄罗斯联邦铁路局和铁路人民委员会),以及契卡下的投机者特别革命法庭(自 1919 年起)。 革命法庭的二审是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下的最高上诉法庭。

根据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特别决定,特别重要的法院案件被移交给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下属的最高法庭(自 1918 年起)。

46.内战年代国家统一形式的发展

在内战期间,由俄罗斯社会主义共和国领导的独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SSR)的形成和加强发生了。

在法律上,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继续存在,尽管其领土长期不受布尔什维克控制。 解放后,已经在 1919 年 1918 月,第一次全乌克兰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苏维埃乌克兰宪法(以 XNUMX 年俄罗斯联邦宪法为蓝本)。 共和国的首都首先是哈尔科夫,然后是基辅。

同年,白俄罗斯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以明斯克为首都的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波罗的海的苏维埃政权被粉碎了。 在这里宣布的拉脱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和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被取消(在 1919 年的一段时间里,立陶宛-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合起来)。 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成为独立的资产阶级国家。

1920-1921 年。 资产阶级外高加索国家——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被清算。 1921年,阿塞拜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第一部苏维埃阿塞拜疆宪法,首都在巴库。 1922年初,亚美尼亚苏维埃苏维埃代表大会和格鲁吉亚苏维埃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首都在埃里温的苏维埃亚美尼亚和首都在第比利斯(第比利斯)的苏维埃格鲁吉亚的第一部宪法。 苏维埃共和国的这些基本法律是根据 1918 年俄罗斯联邦宪法的模式和相似性制定的。

在中亚,1920年成立了花剌子模人民苏维埃共和国(希瓦汗国境内)和布哈拉人民苏维埃共和国(布哈拉酋长国境内)。

1920年,在上乌丁斯克举行的外贝加尔制宪会议上,也宣布成立远东共和国,成为苏俄和日本之间的缓冲国。

1918-1920 年。 苏俄联邦化进程仍在继续。 1918年底,根据苏俄人民委员会“关于伏尔加地区德国殖民地”的法令,在萨拉托夫附近成立了伏尔加德意志人劳动公社。

1919 年初,巴什基尔自治共和国作为俄罗斯的一部分成立(曾计划组建鞑靼-巴什基尔共和国)。 1920年,巴什基尔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 与此同时,俄罗斯联邦内的鞑靼斯坦自治也得到了保障。

1919 年,在辛菲罗波尔军事革命委员会的倡议下,克里米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成立于克里米亚,位于前陶里德省的部分领土上,该省后来成为苏维埃俄罗斯境内的一个自治共和国。

1920年,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在中亚领土上作为俄罗斯的一部分成立。

内战期间,卡尔梅克、沃茨卡亚(乌德穆尔特)、马里、楚瓦什自治区以及卡累利阿劳动公社也作为苏维埃俄罗斯的一部分出现。

47. 内战期间法律的发展

实质上 苏联法律规范来源体系正在发生变化。 1918年,俄罗斯联邦禁止在执法过程中提及革命前的立法。

苏联法律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是通过了 1918 年俄罗斯联邦宪法、《公民身份法》、《婚姻、家庭和监护法》以及《劳动法》。

关于发展 金融法 在内战期间盛行的战时共产主义经济政策产生了影响。 布尔什维克从他们的一般理论原则出发,到 1920 年取消了关税和间接税。 他们通过进行无担保的货币发行解决了国家预算赤字不断增长的问题。

内战期间布尔什维克希望从正常的商品货币关系转向非商品的产品交换,从而最大限度地缩小了民法规范对财产关系的调节范围。 他们的位置被取代 行政法律规范。国家放弃了对以前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的全面保护,特别关注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工业和运输企业的国有化导致义务法的崩溃。合同自由这一民法关系的基本原则遭到侵犯。通过强制搬迁到居住空间过剩的公寓,住房问题开始得到解决。

1918 年俄罗斯联邦宪法和 1918 年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确定 俄罗斯公民普遍服兵役,即工作权利同时成为一种义务。在宪法层面,规定了物质财富分配的基本原则:“不劳而食”。已出台一项禁令,禁止未经授权将员工从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定期开展劳动力动员活动。社会主义劳动纪律通过工人纪律同志法庭的活动(自 1919 年起)得到加强,其法律依据之一是《关于打击缺勤现象》的法令。

14 年 1919 月 XNUMX 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了一项非常重要的 关于社会主义土地管理和向社会主义农业过渡措施的条例。集体农业(集体农庄)以农业公社、集体、合伙等形式出现。

早在 1918 年,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 《关于森林》的法令。森林仍然由苏联地方当局(地方议会)管辖。 1920年,俄罗斯联邦人民委员会通过了 《狩猎令》。俄罗斯联邦粮食人民委员部负责动物的保护和狩猎。

1919年,俄罗斯联邦司法人民委员部发布 俄罗斯联邦刑法指导原则,结束了内战初期(1918-1919)苏联刑法的真空。

48. 根据 1918 年 RSFSR CZAGS 的婚姻和家庭法

16 年 1918 月 XNUMX 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批准了《俄罗斯联邦公民身份、婚姻、家庭和监护法》(KZAGS)法典。 RSFSR 的 KZAGS 遵循关于民事婚姻的法令的思想,只承认民事婚姻。 同时,在该法令颁布之前缔结的教会婚姻合法化。

未来配偶的信仰多样性(属于不同的宗教派别)、修道主义、神职人员和执事的地位以及独身誓言等婚姻障碍都被消除了。一夫一妻制(monogamy)的原则扩展到俄罗斯全境,包括国家郊区。

最低结婚年龄为男性 18 岁,女性 16 岁。

取消了与姻亲和远亲结婚的禁令(例如,允许堂兄弟之间的婚姻)。

由于婚姻不需要医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受托人的许可,婚姻自由也得到了扩展。 在职人员不需要像以前一样寻求上级当局的适当许可。 与教会婚姻不同,民事婚姻可以缔结任意次数(连续地,在前一次终止之后)。

新的苏联法律不再考虑通奸、乱伦(乱伦)等犯罪行为。

本着《解除婚姻法令》的精神,可以极其自由地决定终止婚姻的问题。

根据 CZAGS 的规定,在结婚后改变配偶的公民身份,只能在新郎(新娘)特别表达的意愿改变(改变)他的原始公民身份时进行。

根据 RSFSR 的 CZAGS,非婚生子女等同于在合法婚姻中出生的孩子。

1918年的CZAGS确定:“真正的起源被认为是家庭的基础。” 亲子关系由当地有关民事登记机关确定,如有疑问或争议,由有关人民法院确定。 以这种方式确定的父亲有法律义务协助其孩子的母亲抚养和抚养孩子。

CZAGS 没有规定家庭法的经典制度——收养。

49. NEP 期间国家设备的开发。 全联盟苏维埃代表大会,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

新经济政策(NEP)于 1921 年开始实施,到 30 年代后半期结束。 新经济政策期间的活动:以实物税收替代盈余拨款; 私营贸易和小资本主义企业的许可; 以特许经营、小型工业企业租赁和国家严格控制的土地的形式实行资本主义; 国有工业转自筹资金; 用现金工资代替实物工资等。新经济政策确保了内战摧毁的国家经济的迅速恢复。

在新经济政策时期苏联国家机器的发展中最重要的事情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形成,因此,国家当局和行政部门的联盟级别。

苏联苏维埃代表大会(全联盟苏维埃代表大会)成为苏联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体现了苏联人民的至高无上。

自然地,保留了不同级别的苏维埃的多级系统的其余部分。

苏维埃全联代表大会的权限无一例外地包括根据苏联宪法赋予苏联管辖的所有问题。 只有全苏维埃代表大会有权修改苏联宪法。

在苏维埃全联盟代表大会之间,苏联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CEC)。 与加盟共和国的中央执行委员会不同,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是两院制的。 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联盟委员会由全苏维埃代表大会根据加盟共和国的人口比例从各加盟共和国的代表中选举产生。 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包括来自每个联盟和自治共和国的五名代表以及来自 TSFSR(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和自治区内每个自治共和国的代表。 被废除的苏俄民族人民委员部(Narkomnats)的职能转移到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民族委员会。

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两院权利平等,只有在该机构两院同意的情况下,才作出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决定。

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实际上是苏联国家权力的执行和立法机构,行使全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权力,但属于代表大会专属管辖权的除外(变更在苏联宪法中)。

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成立了自己的主席团,对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 它是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最高的联邦国家机构。 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可以称为苏联国家的集体元首。

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由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联盟委员会主席团(7人)、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民族委员会主席团(7人)组成)。 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另外7名成员是在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两院联席会议上选出的。

50. NEP 期间状态设备的开发。 人民委员会、执法机构

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成立了苏联政府—— 人民委员会委员 苏联。 同样,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根据 1918 年俄罗斯联邦宪法,成立了俄罗斯联邦人民委员会。 苏联人民委员会与苏俄人民委员会一样,主要是一个行政和行政机构,尽管它也具有一定的立法职能。 状态。 在苏联,与在俄罗斯社会主义共和国一样,人民委员会(人民委员会)成为部门管理机构。 根据苏联宪法,所有人民委员部分为全联盟、联合(union-republican)和共和。

全联盟人民委员部只在工会层面发挥作用:在加盟共和国中,只有这些人民委员部的授权代表。 全联盟人民委员部包括外交人民委员部、军事人民委员部、海军人民委员部、对外贸易人民委员部、交通人民委员部、邮电人民委员部。

联合人民委员部的单位既设在联邦一级,也设在共和一级。 同时,这样的苏联人民委员会领导着相应的(同名)共和人民委员部。 统一的人民委员部包括国民经济最高委员会、粮食人民委员部、劳动人民委员部、工农监察人民委员部等。

新经济政策初期,通过了关于地方苏维埃的条例,并千方百计地加强了地方苏维埃的活动。

1922 年在苏维埃共和国重建 检察官办公室。共和国的检察官是司法人民委员。共和国检察官任命省检察官和省检察官地区助理。检察官办公室负责监督社会主义法制。军事检察院的系统是单独开发的。

俄罗斯人 宣传。辩护律师委员会是在省司法部门下设立的,也就是说,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律师并不是独立于国家的。当局。

已创建 苏联最高法院特别是,它被赋予了司法宪法监督的某些职能。此外,苏联最高法院还解决了加盟共和国之间的司法纠纷。

军事学院是作为苏联最高法院的一部分成立的(实际上,苏联最高法院军事学院已被转移)。

解决国家之间的财产纠纷。 1922年机构和企业成立 仲裁委员会 在由劳工和国防委员会下属的最高仲裁委员会领导的区域经济会议上。

国家安全机构 在工会层面,他们由苏联人民委员会下属的美国政治局(OGPU)领导。

持续改进 工农民兵制度 在内政人民委员部。

51. 苏联的成立。 1924 年苏联宪法 1922 年俄罗斯联邦刑法典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统一的第一步是在 1919 年,当时在俄罗斯社会主义共和国的领导下建立了军事政治联盟。 到 1922 年,已经有两个苏维埃联邦: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和外高加索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以及两个统一的苏维埃共和国,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和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 这些共和国是由苏联于 1922 年建立的。

30 年 1922 月 1924 日,苏联第一次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成立苏联宣言》和《条约》,选举产生了全苏中央执行委员会,这是苏联自建国以来的最高国家权力机构。苏维埃全联盟代表大会。 因此,苏联的宪法基础奠定了,并载入 XNUMX 年的苏联宪法。

苏联第一部宪法于 1924 年通过。 第二届苏联苏维埃代表大会,它是基于苏联第一届苏维埃代表大会于 1922 年通过的《成立苏联宣言和条约》。

苏联苏维埃代表大会被宣布为苏联最高权力机构,由市苏维埃(1名选民中的一名代表)和省苏维埃代表大会(25名选民中的一名代表)选出,即选举不是直接的,而是阶梯式的(代表下级苏维埃选举他们的代表到上级苏维埃)。

在两会之间,最高权力机构是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由国会按各共和国代表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的联盟委员会和民族委员会组成。联盟和自治共和国(各 5 名代表)和自治区(各 1 名代表)的代表。 在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其主席团是最高的立法和执行国家机构。 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还组建了最高行政和行政政府机构——苏联人民委员会。 在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的领导下,苏联最高法院也成立了(它也被赋予了宪法法院的职能)。

发展基础 RSFSR 1922 刑法典 是 1919 年俄罗斯联邦刑法指导原则。

1920 年,俄罗斯联邦人民司法委员会决定是否需要起草《俄罗斯联邦刑法典》草案。同年,对《刑法典》草案进行了讨论。 III 全俄苏维埃司法大会,省司法部门都熟悉它。 然后在第四届全俄苏维埃司法大会(1922 年 XNUMX 月)上对刑法草案进行了根本性修改。

1922年1922月,经过逐条讨论,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整体通过了《俄罗斯联邦刑法典》,并转交其主席团“定稿”。 1926 年 RSFSR 的刑法典很快在 XNUMX 年修订并通过了新版本。

52. RSFSR 1922 民法典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是在内战结束后,即 1921 年夏天开始制定的。最初,它只是关于义务一般部分的法律规定。

1922 年俄罗斯联邦民法典是建立在 1922 年 XNUMX 月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的俄罗斯联邦承认的基本私有财产权宣言所宣布的原则之上的。

1922年秋,苏俄民法典草案首先在苏俄司法人民委员部进行了讨论,随后在苏俄人民委员会进行了讨论。 这是列宁亲自批准的。 该法典由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于31年1922月1日决定批准,于1923年XNUMX月XNUMX日生效。

义务法。即使在新经济政策时期,苏联法律也没有完全接受“资产阶级”的契约自由原则,尽管调节经济活动的主要行政法律方法一度让位于契约关系。

状态。 企业必须以实物(实际)履行对彼此的义务,该规则的实施受到国家机关(委员会)的严格控制。 仲裁。

物权。 1922 年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区分了三种财产:国家财产、合作财产和私人财产。土地、地下土壤、森林、水域、公共铁路及其机车车辆、飞机均处于专有状态。财产。

在某些情况下,私营企业主(包括外国企业主)在现行俄罗斯民法之外以优惠的方式被授予某些权利。

私有财产只允许在小型工业企业和建筑物中使用。

私营企业家和合作组织有机会租用国家。 工业企业。

继承法。继承量(可以通过继承的财产)限于10万卢布。 (这一限制于 1926 年新经济政策最盛时期被废除)。还对超过1卢布的遗产征收累进税。这些都是对继承自由的明确限制。

法律和遗嘱的继承是允许的。继承人可以是立遗嘱人的配偶、他的后裔亲属(孩子、孙子、曾孙……),以及在立遗嘱人生命的最后一年依赖他的人(不仅是亲戚)。所有指定的继承人同时被要求继承已故遗嘱人的遗产。

遗嘱处分财产的权利依法仅限于继承人圈子。 立遗嘱人只能增加(减少)他们应得的遗产份额,甚至剥夺一个或几个这样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 1928年,立遗嘱人被禁止剥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被掠夺的财产无条件上缴国家收入。

1928 年,允许有利于苏维埃国家及其各个机关的遗嘱。

53. NEP 时期的家庭法

1920 年,俄罗斯联邦司法人民委员会委员会决定制定新的家庭法典,而不是 1918 年的 CZAGS。到 1924 年,两个俄罗斯人民委员会制定了他们的家庭法典草案——俄罗斯联邦司法人民委员会和俄罗斯联邦内政人民委员部。 人民委员会批准了俄罗斯联邦国防军的草案,并提交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讨论。 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了新的家庭法典草案作为基础。 1925年经劳动人民讨论,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于19年1926月XNUMX日通过了稍作修改的案文。

1926 年 RSFSR 的家庭法典 (KZoBSO) 规定了所谓的事实婚姻,换句话说,未登记的婚姻在法律上等同于登记处正式登记的婚姻。 这项规定旨在扩大个人的自由。 实际婚姻的证据是一男一女同居、共同经营一个家庭、在私人通信和其他文件中向第三方透露婚姻关系、共同抚养孩子等。

被介绍了 配偶共同财产制度, 猫。 1918年,他不在俄罗斯联邦民事登记处工作。同时,婚姻终止时,除了分割前配偶的共同财产外,还为贫困的残疾前配偶提供一年的赡养费婚姻终止后,以及失业的前配偶六个月。

由于任何同居现在都被视为合法婚姻,“私生子”的概念已经从法律词典中消失了。 结婚年龄 女性的年龄提高到 18 岁,与男性的年龄相同。

登记结婚的人有义务签署他们相互了解健康状况(与性病、精神疾病、结核病有关)的签名,并注明。 他们每个人的婚姻,登记或未登记,他们每个人都有过多少孩子。

一夫一妻制原则 (一夫一妻制)尽管发生了多次抗议,主要来自该国穆斯林地区的代表,但仍然维持。

早在 1924 年,对 1918 年的 CZAGS 进行了更改,允许配偶保留婚前姓氏。

苏维埃政府积极地,包括使用刑事镇压,在家庭领域与部落残余作斗争。 因此,16年1924月XNUMX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对自治共和国和地区的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的补充”的决议。 彩礼、逼婚、重婚、一夫多妻、与未到青春期的人结婚等行为,均转入犯罪范畴。

54. 1920 年至 1930 年代初战前时期苏联的外交政策

在 20-30 年代。 苏联在其外交政策中试图解决 多项任务,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1. 打破对该国的外交和经济封锁。 1920年至1921年已与边境国家缔结了多项和平条约,1922年热那亚会议后,苏联与西方国家开始逐步建立关系。德国是第一个与苏联恢复外交关系的国家。 1922年,这些国家之间缔结了一项协议,决定了它们之间未来十年的友好关系。双方都对密切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合作感兴趣——德国因《凡尔赛条约》而受到羞辱,而苏联则需要科学和技术援助。全部R。 1920年代苏联与英国、法国、意大利等世界主要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1934年,苏联加入国际联盟。

2. 寻找政治和经济伙伴。整个20-30年代。唯一对苏联友好的国家是蒙古人民共和国。此外,俄罗斯在内战中向西班牙共和政府提供军事援助,在对日战争中向中国提供军事援助。根据具体的外交政策情况,苏联在不同年份与德国进行了合作。英国、法国和其他一些国家。

3. 推动苏联以外的“世界革命”。苏联国家早在 1919 年就开始执行这项任务,当时国际共产主义组织共产国际就是为此目的在莫斯科成立的。当时的事件让布尔什维克寄希望于世界革命迅速取得成功,因为欧洲各地爆发了社会主义起义,而红军1920年进攻华沙的目的是在波兰建立苏维埃政权。共产国际在德国和保加利亚组织起义(1923年)。然而,军事起义的失败以及国际社会对此的极其消极反应,迫使苏联领导层在一定程度上与直接参与其他国家的革命活动保持距离。然而,在其存在的所有岁月里,苏联国家继续控制极左势力的行动并在全世界支持他们。因此, 20 岁至 30 岁出头期间。苏联成功克服外交孤立。与此同时,世界主要国家将苏联的存在视为对其安全的潜在威胁。苏联国家的外交政策从世界革命的观念转变为在资本主义环境下建设社会主义的观念以及在这方面与外国合作的必要性。

55. 1939-1940 年苏联的外交政策

1 年 1939 月 17 日,德国从西面入侵波兰,XNUMX 月 XNUMX 日从东面入侵苏联。 到月底,波兰的重新分配完成,乌克兰西部和白俄罗斯西部的领土被割让给苏联。

如果苏联与波兰的战争很快结束并且损失很少,那么1939-1940年与芬兰的“冬季战争”。 暴露了红军的严重缺陷,显示了指挥效率低下。 从 29 年 1939 月 12 日开始,一直持续到 1940 年 75 月 200 日,苏联造成约 32 万人死亡,超过 150 万人受伤和冻伤。 尽管苏联军队在师、枪支和飞机的数量上都超过了芬兰人,但苏联无法占领芬兰并被迫签署和平条约。 据他介绍,卡累利阿地峡和其他一些领土去了苏联,以及从列宁格勒到新州的距离。 边界从 XNUMX 公里增加到 XNUMX 公里 对芬兰的袭击,苏联被逐出国际联盟。

德国和苏联在波罗的海的势力范围划分发生在 1939-1940 年。 1939 年秋,苏联将其军队带入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领土,并在 1940 年夏实际吞并了这些国家,使共产主义政府掌权。

到1940年夏,苏联也占领了罗马尼亚的部分领土。 在发出最后通牒之后,苏联派兵进入比萨拉比亚和北布科维纳,收复了直到 1918 年仍属于俄罗斯的领土。

在此期间,德国进行了多次成功的军事行动。 在 1939 年 1940 月至 XNUMX 年 XNUMX 月期间,她成功占领了欧洲大陆的大部分领土,迅速击败了波兰、希腊、南斯拉夫、法国和其他一些国家。 结果,德国成为了欧洲大陆的主导军事力量。 它的下一个明显步骤似乎是对苏联的打击。

苏联外交政策的结果之一是 打破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封锁 通过与世界主要国家签订多项协议。 苏联成为国际关系体系的正式成员。 1939 年 1941 月至 1941 年 XNUMX 月,德国作为苏联的事实上的盟友,与苏联缔结的不仅是贸易和经济协定,而且是关于欧洲势力范围划分的秘密军事政治协定。 到 XNUMX 年 XNUMX 月,苏维埃政权在前俄罗斯帝国几乎全境建立,为发动全国性战争奠定了社会经济和物质技术基础。 这场战争迫在眉睫、不可避免的开始也是显而易见的——苏联和德国都希望将他们的发展模式扩展到他们周围的所有国家,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了这两股力量的冲突。

56. 1930-1941年国家统一形式的发展

1930-1941 年。 苏联境内加盟共和国的数量、边界和法律地位都有所增加。

1936年,哈萨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内的前吉尔吉斯自治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被接受并入苏联。

1937年,TSFSR被废除,组成这个联邦的自治共和国——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和格鲁吉亚——成为苏联的一部分,享有联盟共和国的权利。

吉尔吉斯斯坦(原卡拉-吉尔吉斯自治区)也转变为联合共和国。

1939 年,在 1939 年至 1940 年的“冬季”苏芬战争期间,在捷里约基(泽列诺戈尔斯克)宣布独立的芬兰民主共和国立即得到苏联的承认。 随后,它与卡累利阿自治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RSFSR的前一部分)合并,成为苏联的一部分,成为卡累利阿-芬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

1940年夏,罗马尼亚军队从比萨拉比亚撤出后,摩尔达维亚自治SSR(前乌克兰SSR的一部分)转变为摩尔达维亚SSR。

1940 年夏天,波罗的海国家——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转变为苏维埃共和国。 他们立即被苏联接纳为加盟共和国。

在新的苏维埃共和国中,本着 1936 年苏联宪法的精神通过了新的社会主义宪法。

因此,到 1941 年,加盟共和国的数量已增至 16 个。

1939 年苏联军队进入波兰东部地区后,重要的领土(白俄罗斯西部和乌克兰西部)分别隶属于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和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

自治进程继续进行,主要是在 RSFSR。 特别是正在建立远北和远东小民族的民族自治。 在这里,尤其是在 30 年代。 建立苏维埃政权机构的一般原则被取消了。 1930 年,科里亚克、楚科奇、泰米尔、鄂温克、汉特-曼西、亚马洛-涅涅茨等民族区成立,作为俄罗斯联邦的地区和领土(现为俄罗斯联邦内的自治区)的一部分。 一些自治区通过转变为自治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提高了地位(1932 年乌兹别克斯坦的卡拉-卡尔帕基亚、1935 年俄罗斯的卡尔梅克、1934 年俄罗斯的乌德穆尔特和莫尔多维亚)。 在俄罗斯境内创建了新的自治区,例如哈卡斯(在阿巴坎设有行政中心)和犹太人(在比罗比詹设有行政中心)。

57. 1936 年苏联宪法的制定和通过 1930-1941 年金融法的变化

1935年,成立了一个宪法委员会,负责起草苏联新宪法的文本:它由全联盟布尔什维克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领导。布尔什维克)(自 1922 年起)斯大林(朱加什维利)。

苏联新宪法于1936年通过。它被称为“斯大林主义”

1936 年通过的苏联宪法在法律上确定了苏联最终拒绝加入新经济政策。 苏联的经济基础是以国家和合作集体农场财产的形式宣布的公共财产。

两院制的苏联最高苏维埃不再是全苏维埃代表大会,而是成为最高国家权力机构(其代表开始由民众直接选举产生),苏联最高苏维埃常设主席团成为最高权力机构。集体国家元首。 苏联政府(苏联的 Sovnarkom)保留了它的名称和结构。

各级苏维埃开始被称为劳动人民代表苏维埃,强调在苏联消灭剥削者阶级。 出于同样的原因,所有苏联公民都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但根据相应的法院判决被剥夺此项权利的人除外。

1936 年的苏联宪法朝着正式化党指挥制度迈出了一步;它规定共产党的决定对公共和国家机构具有约束力。

1936 年苏联宪法对苏联联邦结构进行了修改因此,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被分为3个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和格鲁吉亚。

1940年,下列新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加入苏联: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摩尔达维亚。

金融法。 1930-1931年,在新经济政策普遍崩溃的背景下,苏联进行了税制改革。以前的所有税费都被两种税费所取代:流转税(适用于所有社会主义企业)和利润扣除(仅适用于国有企业)。税收开始纳入全联盟预算,并从那里在联盟和自治共和国以及地方苏维埃之间重新分配。这增强了苏联的经济集权。

至于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国家贷款的转换——将以前所有贷款的债券换成新的债券。 同时,国债的兑付也有所延迟,为国家节省了大量资金。

58. 1930-1941 年法律体系的一般特征改变家庭和刑法

1930-1941 年苏联(以及相应的俄罗斯联邦)的法律制度。 主要特点是党(布尔什维克)和国家(苏联)结构日益融合。 有一种通过党国联合规范性法案的做法——苏联人民委员会和布尔什维克全联盟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决议,之前由中央政治局批准(并实际制定)布尔什维克全联盟共产党委员会。

立法领域的集中化趋势正在加剧:加盟共和国通过的规范性法律行为(包括法律)尽可能地统一,通常是在俄罗斯的模式下。

审查期间的苏维埃法律的特点是极端僵化,甚至是残酷(在这个意义上具有代表性的是旨在打击掠夺社会主义财产的“三穗法”)。 与此同时,特别执法机构(苏联美国政治局,以及后来的苏联内政人民委员部)的活动是公然非法的。

家规。 30世纪XNUMX年代苏联国家开始着手解决提高出生率的问题。为此,特别禁止堕胎,增加了对分娩妇女的财政援助,并建立了国家。对多子女家庭的援助,扩大了妇产医院、托儿所和幼儿园网络,并加强了对不支付赡养费的刑事处罚。

例如,为了防止离婚,国家预算已经增加。 国家责任在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刑法。 30世纪XNUMX年代后半叶。二十世纪其特点是大规模的斯大林主义违法政治镇压。富农被送往特别定居点(实质上是流放);美国政治局司法委员会、臭名昭著的“三驾马车”和人民委员部特别会议等法外机构进行了报复内务部(NKVD)。

通过了真正严厉的法律,在俄罗斯历史上扮演了悲剧性的角色。

1、7年1932月XNUMX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和苏联人民委员会《关于保护国营企业、集体农庄和合作社的财产以及加强公共(社会主义)财产》的决议(“三穗玉米法”,只要稍微盗窃“社会主义财产”,就会立即被监禁很长时间)。

2. 8年1934月XNUMX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法令《关于以叛国罪补充国家罪行条例》(后来打击“人民公敌”的法律依据)。

3. 1 年 1934 月 XNUMX 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法令“关于准备或实施恐怖行为的案件审理程序”(显着削弱了对被指控犯有多项罪行的人的权利的刑事程序保障)犯罪)。

59. 伟大卫国战争期间国家设备的改组

苏联国家和法律的宪法基础在伟大卫国战争期间保持不动:苏联人民委员会、苏联最高苏维埃(分别于 1942 年、1944 年、1945 年举行会议)、地方工人代表委员会、和其他国家机构继续运作。

22年1941月XNUMX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布了《关于戒严令》,宣布戒严的领土内的权力大部分移交给了军事当局。

23年1941月XNUMX日,最高统帅部司令部(后来的最高统帅部司令部)成立,其最高战略军事机构后来由苏共布尔什维克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领导:第四国防委员会主席斯大林。

30年1941月XNUMX日,根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苏联人民委员会和布尔什维克全联盟中央委员会的联合决定,国防委员会(GKO)由布尔什维克全联盟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领导创建。 斯大林(他第一次担任官方职务,而不是党内职务)。 国防委员会是战时最高的紧急状态机构。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在 1905-1918 年颁布了关于公民总动员的法令。 出生。 民兵支队开始形成,工农红军结构得到改善。

在苏联人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苏联的工业被转移到军事轨道上。 创建了新的人民委员部(特别是苏联弹药人民委员部和苏联坦克工业人民委员部),一些工业设施成功地从前线撤离(主要是乌拉尔)。

伟大卫国战争时期,苏联党指挥制度的重要性急剧上升,如苏联人民委员会、全苏中央委员会(布尔什维克)和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联合决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广泛实行。

正是在战争年代,I.V. 的个人崇拜形成了。 斯大林,全苏共中央总书记、国防委员会主席、最高统帅。

1945年,在苏联与法西斯德国、军国主义日本及其盟国的战争胜利结束后,国防委员会和最高司令部总部也被解散。

60. 在伟大的卫国战争中改变国家统一的形式

加盟共和国在国防和外交政策领域的权利得到扩大(国防和外交人民委员部成为加盟共和国)。 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实际上被承认为国际法主体,因为它们是 1945 年 XNUMX 月在旧金山(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举行的一次会议上联合国的创始人之一。

在伟大的卫国战争期间,主要在俄罗斯联邦内部废除了一些自治的民族组织。 早在 1941 年,伏尔加德国人的自治权就被废除了。

1943-1944 年。 克里米亚鞑靼人、卡尔梅克人、车臣人、印古什人、巴尔卡尔人作为苏俄一部分的自治权被废除,因为这些国家被指控与纳粹入侵者共谋。 这些民族(主要是克里米亚鞑靼人、车臣人和印古什人)在斯大林的亲自指示下被驱逐到中亚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1944年,根据图瓦小呼拉尔的决定,图瓦人民共和国加入苏联,成为俄罗斯联邦的一个自治区。

根据穆卡切沃(1944 年)外喀尔巴阡乌克兰人民委员会大会的决定,并根据国际苏联-捷克斯洛伐克条约(1945 年),外喀尔巴阡山脉成为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一部分。 根据苏波条约,波兰和苏联之间进行了领土交换:

白俄罗斯的别洛斯托克地区被割让给波兰,乌克兰获得了一个在弗拉基米尔-沃伦斯基市(乌克兰西北部)设有中心的地区

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从德国克莱佩达(梅梅尔)撤出,1939年被希特勒吞并。苏联还包括东普鲁士的一部分,以科尼斯堡为中心,后来转变为俄罗斯的加里宁格勒地区。 芬兰在苏联、芬兰和挪威边界的交界处转移到苏维埃俄罗斯佩钦加(佩特萨莫)。

1945年战胜日本后,南库页岛和千岛群岛(现俄罗斯联邦库页岛地区)归还苏联

这些是苏联在苏联国家历史和整个民族历史上最后的领土增量。

61. 伟大卫国战争期间民法和家庭法的变化

以国家统治为基础的苏联经济。 财产,竟然有足够的准备进行如此大规模而持久的战争,这就是1941-1945年的伟大卫国战争。 苏联人民委员部可以分配和重新分配国家的物质和劳动力资源、剩余的材料和设备,并核销企业的损失。

使用了对非国家对象的征用。 用于军事目的的财产(例如,在前线征用征兵权,在过境点征用船只)。

自然,在战时条件下,苏联国民经济的管理被最大限度地集中。

战时立法以特殊方式保护军人及其家属以及二战期间撤离到苏联东部和中亚地区的企业工人和雇员的住房权。

改进 苏联继承法特别是扩大了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确立了召集继承人的顺序。立遗嘱人的父母以及兄弟姐妹均被法律承认为继承人。继承人分为三系:

1) 依赖立遗嘱人的子女(包括收养子女)、配偶、残疾父母和其他残疾人;

2) 立遗嘱人的父母身体健全;

3) 立遗嘱人的兄弟姐妹。 在没有近亲的情况下,远亲的继承人被要求继承。 一个家族的继承人将他们之间的遗产平分。

您可以通过法律或州将您的财产遗赠给一位或多位继承人。 机构和公共组织(例如,Kom. 政党)。

家规。状态增加了。救助怀孕、大妈妈、单亲妈妈,加强母婴保护,设立“英雄母亲”荣誉称号,设立“母亲光荣勋章”和“母亲奖章”。 KZoBSO RSFSR 1926 进行了重大修改。

未在登记处正确登记的婚姻失去了法律效力。 相应地,苏联的法律词典再次丰富了“私生子”和“单亲妈妈”的概念。

解除合法婚姻的程序很复杂。 法院有义务尽一切努力使配偶和解,但只有上级法院有权解除婚姻。 国家规模显着增加。 提出离婚时征收的费用。

早在 1941 年,单身汉、单身和小家庭公民就需要缴纳特别税。

62. 伟大卫国战争期间刑法的变化

在伟大卫国战争期间,刑法的发展方向是加强惩罚并将以前不被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惩罚的一般预防性得到加强。

早在 6 年 1941 月 2 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就颁布了一项特别法令,该法令雄辩地题为“关于在战时散布引起民众恐慌的虚假谣言的责任”(没有限定标志 - 从5 至 XNUMX 年监禁)。

15年1943月10日,根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令,增加了公开构成国家机密信息的责任(刑罚增加到XNUMX年有期徒刑)。

打击盗窃国家和公共财产的斗争变得更加艰难(7 年 1932 月 XNUMX 日臭名昭著的“三穗法”获得了第二次生命)。

即使没有合格标志,那些违反当地防空规则的人也会被处以至少 6 个月的监禁。

违反登记和调动军事人员和应征入伍规则的人将被处以至少 1 年的监禁(对于指挥人员 - 至少 2 年)。 逃避军事义务训练的人也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未能在一天内交出战利品财产的行为,确立了刑事责任。

加强了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 因此,苏联最高法院全体会议在 8 年 1942 月 XNUMX 日的澄清中确定,在空袭期间或因敌人进攻而离开定居点时盗窃公民的个人财产,以及撤离人员在途中和留在原居住地的财产被盗是一种合格的盗窃行为,就其性质和增加的公共危险而言,属于火灾、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期间发生的盗窃迹象。 因此,对此类盗窃行为的处罚更加严厉。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根据 ​​19 年 1943 月 15 日的法令确定,对战俘和平民犯下暴行的法西斯侵略者将被处以绞刑或流放苦役 20 年的死刑。到XNUMX年。

法院普遍对应服兵役的军人和公民实行缓刑,送入现役部队,“以血赎罪”。

63. 1945 年至 1950 年代初苏联的外交政策

在战后时期,苏联积极参与了世界上所有最重要的外交政策进程,首先是英、美、苏领导人的雅尔塔和波茨坦会议。

1945年,美英苏签署了关于起诉和惩罚欧洲主要战犯的协议,并通过了《国际军事法庭宪章》(1946年在德国纽伦堡工作)。 1946年,苏联还参与了在远东地区设立和运作类似的国际军事法庭,以查明和惩处主要的日本战犯。

1945 年在旧金山(美国)的一次会议上,苏联、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和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是联合国的缔造者之一。 1946年1945月,在苏联的倡议下,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普遍管制和裁减军备的原则”的决议。 苏联在 1946 年末至 XNUMX 年初积极参与了联合国原子能控制委员会(IAEA)的创建。苏联在战后积极参与了联合国安理会、国际原子能机构、联合国的工作。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教育组织、科学和文化(UNESCO)。

在战后初期,苏联与资本主义国家和未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一些重要的,主要是经济的双边合作问题缔结了许多国际条约。 因此,苏联与波兰(1945 年)、蒙古(1946 年)、罗马尼亚(1947 年)、匈牙利(1947 年)、保加利亚(1948 年)缔结了全面的商业和工业条约。

然而,反希特勒联盟中的前盟友之间的关系很快升温,从而导致了冷战,一直持续到 80 年代。 1948年,美国、英国、法国及其西方盟国结成军事政治同盟,1949年转变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FRG) 在德国的美国、英国和法国占领区的领土上成立。 作为回应,苏联和东欧盟国成立了华约组织(WTO),并在德国的苏联占领区成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国(GDR)。 1949年,在苏联的倡议下,成立了经济互助委员会(CMEA)。 CMEA的创始人是苏联、保加利亚、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和捷克斯洛伐克。 后来,阿尔巴尼亚(1949 年)和东德(1950 年)加入了 CMEA。

1947年规定,国家机构和官员与外国机构和官员的关系只能通过苏联外交部或苏联外贸部进行。

64. 1945 年的国家机制 - 1950 年代初期民法、家庭法和金融法

1947年,在苏联最高苏维埃民族委员会和联盟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了立法建议委员会,特别是赋予立法倡议权。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重要性和作用越来越大。 于是,1947年,苏联的国际条约的退出,苏联荣誉称号的设立,军衔、外交军衔和其他特殊军衔的分配,于XNUMX年划归其管辖。

地方苏维埃制度得到改进。 特别是,他们设立了常设委员会。

战争结束后,国防委员会立即被撤销,其职能转移到苏联人民委员会。

1946年,苏联人民委员会改制为苏联部长会议,人民委员会改制为部委。

1946年,苏联检察院获得苏联总检察长的称号。

随着战争的结束,最高统帅部不复存在。 1946年工农红军改制为苏军。

21年1949月XNUMX日,苏联部长会议通过了《关于缔结经济合同》的决议,确定国家经济计划是缔结商业合同的基础。

26年1948月XNUMX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布了《关于公民购买和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的法令。 这是一份重要文件,对解决苏联公民的住房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1948年,苏联公民被禁止与外国人通婚,这是斯大林孤立主义政策发展的反民主步骤。

1947年1950月,苏联进行了货币改革,其主要事件是苏联卢布的面额。 XNUMX年,苏联卢布从美元兑换成黄金平价。

65. 1950 年代中期至 1960 年代中期国家机器的变化

1957年中央委员会委员。 苏联党通过了“关于改进劳动人民代表苏维埃的活动,加强与群众的联系”的决议。 它极大地恢复了当地苏维埃的活动。 加盟共和国通过了关于地方(农村和地区)劳动人民代表苏维埃的新条例。

产业管理的部门原则被地域原则所取代。 许多部委被废除。 苏联划分为105个经济行政区。 在他们每个人中,相应的联盟共和国的部长理事会成立了一个国民经济理事会(sovnarkhoz),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和建设项目。

边疆区和州劳动人民代表苏维埃分为工业区和农村区,分别隶属于工业区和农业区。

改革显然没有成功,很快工业部和建设部以及统一的地区和地区工人代表苏维埃就恢复了。

苏联内务部下属的具有司法权力的特别会议被撤销。

由于苏联内政部分配了一些单位,克格勃在苏联部长会议下成立。

内务部地区和地区部门和警察局重组为地区和地区工人代表苏维埃执行委员会的统一内务部门。 区、市、工人区的民兵组织,改制为区、市、区劳动人民代表苏维埃执行委员会的相应部门。

监督委员会在区劳动人民代表苏维埃执行委员会下恢复了(他们监督该地区劳动教养机构的法治)。

在列宁格勒,第一次出现了自愿保护公共秩序的人民小队。

苏联司法部和加盟共和国司法部被撤销,其职能移交给苏联最高法院、加盟共和国最高法院以及地区和地区法院。

解散运输法院分立制度,将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委托给人民法院、地方法院和地方法院,以及自治共和国和加盟共和国的最高法院。

通过了《苏联检察监督条例》。 明确规定,苏联检察机关的机构构成一个单一的中央集权系统,监督该国遵守社会主义法制,由苏联总检察长领导。

加盟共和国最高法院的监督权以牺牲苏联最高法院的监督权为代价而扩大。

批准《军事法庭条例》。 军事法庭系统是军事司法的一个子系统,通过苏联最高法院军事委员会,对一般管辖权的法院系统是封闭的。

66. 1950 年代中期至 1960 年代中期的法律发展

一批劳动者工资不断提高,劳动条件明显改善(尤其是未成年工和妇女)。 劳动者的权利显着扩大,特别是劳动者和雇员有权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根据自己的要求解雇),并提前两周向雇主行政部门发出警告。

擅自离职和旷工的刑事责任由纪律责任取代。 在企业发展了同志法庭制度。 混合组成的劳动争议委员会成为审议劳动争议的主要机构。 劳动争议委员会的上级机构是地方(厂、厂)工会委员会,其决定又可以上诉到相应的人民法院。

国家法养老金。 养老金分配给男性——在年满 60 岁并服务 25 年时; 女性 - 年满 55 岁,拥有 20 年经验。 养老金(包括老年和残疾养老金)的数额显着增加。

工会在解决工人和雇员养老金问题方面的作用有所增加。

扩大了集体农场规划其经济活动的权利。集体农民的报酬原则和形式发生了变化。他们对劳动成果的物质兴趣增加了。农村机​​械和运输站系统进行了重组。

1953年的农业税法极大地促进了集体农场的税收。

1960年通过了《俄罗斯联邦自然保护法》。

1958 年出版了《1958 年苏联刑事立法基本原则》,取代了自 1924 年生效的《苏联和加盟共和国刑事立法基本原则》。

在刑法中,类推法第一次被明令禁止。 死刑 - 执行 - 被允许作为一种特殊的死刑。 它只用于对付叛国者、间谍、破坏分子、恐怖分子、土匪、最臭名昭著的杀手。

最低犯罪能力年龄从 14 岁提高到 16 岁。

对剥夺自由场所的假释制度进行了详细规定。

1960 年通过了俄罗斯联邦刑法典,取代了类似的 1926 年刑法典。

苏联和加盟共和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获得通过。 1961年,苏联和加盟共和国民事诉讼基本原则获得批准。 1964 年,通过了《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

67. 1950 年代中期至 1960 年代中期国家统一形式的发展1961 年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联盟共和国民事立法的基础

1956年,卡累利阿-芬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解散,俄罗斯联邦内的卡累利阿自治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得以重建。

伟大卫国战争中受压迫的山区人民的权利得到恢复,因此,作为俄罗斯联邦一部分的卡巴尔达自治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变成了作为俄罗斯联邦一部分的卡巴尔达-巴尔卡尔自治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 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切尔克斯自治区转变为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卡拉恰伊-切尔克斯自治区。 车臣-印古什自治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恢复为俄罗斯联邦的一部分。 卡尔梅克自治区恢复为俄罗斯联邦的一部分,1958 年转变为卡尔梅克自治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成为俄罗斯联邦的一部分。

在赫鲁晓夫(1953 年至 1964 年)的领导下,加盟共和国的权利得到了扩大。 因此,在 1957 年,他们再次获得了根据苏联最高苏维埃批准的《苏联基本立法》(在相关法律部门中)决定有关司法问题的权利,通过自己的法典.

加盟共和国的管辖权被转移到解决行政领土结构问题上。

加盟共和国的预算权利得到扩大。 在苏联最高苏维埃民族委员会下,成立了一个特别经济委员会,负责就提交苏联最高苏维埃批准的国民经济计划与联盟经济发展任务的一致性作出结论。共和国。

8年1961月XNUMX日,苏联最高苏维埃批准了苏联和加盟共和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

这些基金会确定了国家、合作集体农场的所有制形式,以及工会和其他公共组织的财产。 整个国家的所有者。 财产宣布苏维埃国家。

合同制在苏联被视为执行国民经济计划的工具,确保企业和组织对产品的种类、质量和完整性以及交付的及时性负责。

确立了国家还保护公民的个人财产,即以公民劳动为基础的、旨在满足其迫切的物质文化需求的财产。 禁止将公民的个人财产用于榨取不劳而获的收入。

总体而言,基本原则强调了苏联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制度的不变性和独特性。

1964 年,在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了加盟共和国的民法典,包括俄罗斯联邦民法典。

68. 1960 世纪 XNUMX 年代中期的国家机制.

在苏联,党和国家制度的融合仍在继续,直到国家机构(例如地方劳动人民代表苏维埃)被党的机构(例如地方党委)取代。 抵制这一进程的尝试(例如,1971年苏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改进区、市劳动人民代表苏维埃工作的措施》的决议)没有成功。

这种情况清楚地体现在 L.I. 勃列日涅夫长期兼任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国家最高职务)和苏共中央总书记(党的最高职务)。

1964 年,在 N.S. 赫鲁晓夫,俄罗斯劳动人民代表的工业和农业地区和地区苏维埃再次团结起来。

各级委员会都充斥着各种额外的机构——各种委员会、委员会。 (例如,苏联最高苏维埃商会常设委员会,根据 1967 年苏联最高苏维埃联盟委员会和民族委员会常设委员会条例。这些常设委员会在他们的工作中使用了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技术设备。)类似的常设委员会于 1968 年在苏联最高苏维埃下出现

各级苏维埃任期延长:苏联最高苏维埃任期由4年延长至5年; 地方议会 2 至 2,5 年。 降低了在各级苏维埃代表选举中获得被动选举权的年龄限制。

1966年,加盟共和国在苏联最高苏维埃民族委员会中的代表规范发生了变化:他们开始向这个苏联最高国家权力机构的议院派出32名代表。

69. 1960 世纪 1980 年代末至 XNUMX 年代中期的国家机制.

L.I.上台后勃列日涅夫(从 1964 年到 1982 年),管理国民经济发生了从属地原则向部门原则的反向过渡。 经济委员会及其协会再次被各部委、州委员会和其他类似的全工会部门所取代。

部委数量迅速增加。 1967年,全联盟的苏联医疗工业部成立;1972年,苏联林业、制浆造纸和木工工业部这样一个高度专业化的部门又分为两个部。行业管理部门进行了多次变革:例如,1972年,苏联部长会议电影委员会改为苏联部长会议联盟共和国国家电影委员会。

1978年,苏联有80个部委和国家委员会(国家委员会是隶属于苏联部长会议的专门的分支管理机构)。

1965年的经济改革(所谓柯西金改革)导致个体工业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有所扩大。

1966年,苏联共和共和制公共秩序部重建,后更名为苏联内务部。

8 年 1973 月 20 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法令“关于苏维埃的主要职责和权利民兵保护公共秩序和打击犯罪。” 根据1974年XNUMX月XNUMX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关于志愿人民队维护公共秩序的主要义务和权利”的法令,志愿人民队的存在继续存在。 志愿人员小队为警察提供了认真的帮助(例如,在打击偷猎者方面)。

积极的活动继续苏联的主要情报部门 - 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克格勃)。

1965年,建立了以苏联人民监督委员会为首的统一的苏联国家人民监督机构中央集权体制。

为了让工业企业的雇员参与国民经济的管理,1983 年通过了《关于劳动集体和增加他们在企业、机构、组织管理中的作用的苏联法》。

70. 1977 年苏联宪法

苏共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1961 年)第 XNUMX 次代表大会就制定和通过苏联新宪法的必要性作出了决定。 走向社会主义的全面胜利。 宣布苏维埃国家确实成为全国性的。

为制定苏联新宪法草案,成立了宪法委员会,由苏共中央第一书记赫鲁晓夫担任主席。 但在他的领导下,这项工作无法完成,宪法委员会由新任苏共中央总书记、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勃列日涅夫领导。

新宪法于 1977 年通过,在此基础上通过了新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包括 1978 年俄罗斯联邦宪法,该宪法在俄罗斯有效(经过多次修改和补充),直到 1993 年底。

1977年宪法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发达社会”和创建“全民国家”。 发展目标是建设以公共自治为基础的“无阶级共产主义社会”。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被承认为经济制度的基础,人民代表苏维埃被承认为政治制度的基础。

苏联共产党的“领导和指导作用”得到巩固。

新形式的“直接民主”已经建立:民众讨论和公民投票;新的公民权利——对官员的行为提出上诉,上法庭。 保护荣誉和尊严不受侵犯,批评国家行为。 健康保护权、住房权、文化成果使用权和创作自由权首次在宪法层面得到体现。 宪法强调个人的重要性,宣布尊重和保护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每个加盟共和国都有自由脱离苏联的权利。 苏联被定义为“单一的多民族联盟国家”,这表明了在苏联国家法律生活中加强联邦集中制原则的愿望。

国家最高机构权力是苏联的最高苏维埃,实际上权力集中在其常设主席团,其主席是法理上的苏维埃国家元首。 政府职能由苏联部长理事会执行,加盟共和国部长理事会隶属于它。

建了一个法庭。 系统:人民(地区)法院-地区(地区)法院,自治共和国法院-加盟共和国最高法院-莫斯科苏联最高法院。 苏联检察院的制度也是以类似的方式建立起来的。 1977年的苏联宪法也确定了国家机构制度。 仲裁(仲裁法院的原型)。

71. 1960 年代中期至 1980 年代中期的法律发展行政、住房和家庭法

1960年代中期至1980年代中期法律的发展以大规模编纂工作为特征,主要是在全联盟层面。

创建了全联盟法规(例如,航空法典)、苏联和加盟共和国立法基础,其中一些随后在共和法规中发展(例如,苏联和加盟共和国民事立法基础)。 这一编纂工作的最高成就是苏联法典的工作。 建议将1977年苏联宪法、全联盟立法以及苏共中央委员会和苏联部长会议的具有规范性的联合决议纳入本版。 苏共中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和苏联部长会议的联合决议表明有必要尽快制定苏联法典。 23 年 1978 月 XNUMX 日第

1980-1981年通过苏联最高苏维埃《关于执行苏联和加盟共和国行政违法立法基本原则》的法令和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关于行政犯罪程序的法令》俄罗斯首次出现了《苏联和加盟共和国行政犯罪立法基本原则》。 1984年,根据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行政违法立法的基本原则,通过了《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

苏联国民经济的经济改革在法律领域的反映,特别是4年1965月27日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的联合决议“关于改进计划和加强经济工业生产的激励措施”和苏联部长会议 1967 年 XNUMX 月 XNUMX 日的决议“关于企业和组织未能完成任务和义务的责任”。

1981年,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苏联和加盟共和国住房立法基本原则》后,俄罗斯首次出现了成文的住房立法。 1983年,根据苏联和加盟共和国住房立法的基本原则,通过了俄罗斯联邦住房法。

1968年,苏联和加盟共和国家庭和婚姻基本法获得通过。 1969 年,RSFSR 家庭和婚姻法获得通过。

和以前一样,只有在登记处正式登记的婚姻才被认为是合法的。 苏联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可能性得到了证实。

离婚程序大大简化(与 1944 年法令相比)。 因此,如果离婚的配偶没有孩子并且彼此主张权利,则婚姻不是在法庭上终止,而是在适当的民事登记处终止。

72. 1960 年代中期至 1980 年代中期的法律发展劳动、土地和环境法

1960年代中期至1980年代中期法律的发展以大规模编纂工作为特征,主要是在全联盟层面。

1970年,苏联和加盟共和国的基本劳动立法生效。 1971 年,根据苏联和加盟共和国的基本劳动法,通过了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 批准《劳动争议审理程序规定》。 1980年,养老金补助大幅增加。

1968年,苏联和加盟共和国的土地立法基本原则获得批准。 1970年,根据苏联和加盟共和国土地立法的基本原则,通过了俄罗斯联邦土地法典。 苏联土地立法的主要任务,即苏联和加盟共和国土地立法的基本任务,宣布了为合理利用土地、创造提高土地效率的条件以及保护土地的土地关系的规定。保障社会主义组织和公民权利,加强土地关系法治化。 土地私有制的可能性一直被排除在外。

1970 年,苏联和加盟共和国的水立法基本原则获得通过。 RSFSR 的水法规获得通过。 苏联水立法的主要任务是规范水关系,以确保合理使用水以满足人民和国民经济的需要,保护水免受盐碱化和枯竭污染,改善水体状况,如确保企业、组织、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的权利得到保护,被宣布为公共财产。

1975年,通过了苏联和加盟共和国矿产资源立法的基本原则。 采用了 RSFSR 的底土规范。 苏联底土立法的主要任务是规范采矿关系,以确保合理、综合利用底土,保护底土,确保使用底土时的工作安全,并确保保护采矿者的权利。企业、组织、机构和个人。 同时,底土被宣布为全民所有。

1977年,苏联和加盟共和国的森林立法基本原则获得批准。 RSFSR 的森林法典获得通过。 和以前一样,森林被宣布为公共财产。

1980 年,通过了全联盟环境法:苏联保护大气法、苏联保护和利用野生动物法。

73. 1960 年代中期至 1980 年代中期的法律发展农业、刑事、劳动法

1960年代中期至1980年代中期法律的发展以大规模编纂工作为特征,主要是在全联盟层面。

在大力发展集体农庄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农业法等苏维埃法律分支。

1969 年 XNUMX 月,第一次全联盟集体农民代表大会通过了集体农庄示范宪章,修订了以前存在的农业联合体示范宪章,大大扩大了苏联主要农业生产者的权利。联盟 - 集体农场。

用于 1960 年代中期至 1980 年代的苏联刑法。 有减轻轻微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的趋势。 一些行为被非刑事化(不再被认定为犯罪),包括小规模非法砍伐森林、违反贸易规则等。

有条件定罪、从剥夺自由场所假释等刑法制度开始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苏联刑法普遍人性化的趋势体现在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关于进一步完善刑法和惩教劳动立法的法令》中

同时,加强了对现代条件下最危险犯罪的打击。 这尤其体现在 4 年 1965 月 XNUMX 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法令“关于对犯有危害和平与人类罪和战争罪的人的处罚,无论这些罪行发生的时间。坚定的”

1973 年,对劫持飞机(飞机)规定了最严厉的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1974年,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通过了《关于加强打击吸毒工作的法令》。

首次编纂了国内劳动矫正立法。 1969 年,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通过了《劳动教养法的基本原则》,根据这些法律,1970 年通过了《俄罗斯劳动法典》,该法典于 1 年 1971 月 XNUMX 日生效。

苏联刑事诉讼法得到进一步发展,主要是在接近国际民主标准的方向上(辩护律师的权利在增加的方向上进行了调整)。

74. 1980世纪1990年代中期至XNUMX年代中期政治体系的崩溃.

1985年任苏共中央总书记。 戈尔巴乔夫宣布了改革路线,其目标被宣布为加强苏联社会和国家的民主基础以及发展基于私人企业家精神的市场关系。

1988年,苏联人民代表大会确立为苏联最高国家权力机构,苏联最高苏维埃在苏联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被任命为常设国家机构。 苏联最高苏维埃开始由苏联人民代表大会从苏联人民代表中选举产生。

1990年设立苏联总统一职,撤销苏联人民代表大会。 苏联成为总统制共和国(苏联第一任总统是戈尔巴乔夫女士,他被苏联最高苏维埃作为例外选举,尽管根据新版苏联宪法,苏联总统由所有苏联公民选举产生)。

著名的艺术。 6关于苏共的领导作用。

在此期间,该国局势升温,加盟共和国要求加强其主权,缔结新的联盟条约。 1991 年 1991 月,苏联公民投票支持保留苏联,但后来的事态发展违反了这一决定。 12 年 1991 月,党内精英试图通过创建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 (GKChP) 和罢免苏联总统 M.S. 来扭转局面。 戈尔巴乔夫,但由于以俄罗斯联邦总统 B.N. 为首的俄罗斯领导层的积极立场,这一尝试失败了。 叶利钦(XNUMX年XNUMX月XNUMX日由俄罗斯人选举)。 此后,苏联的解体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 苏联共产党的活动被禁止。

1991年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宣布独立,得到苏联的承认。

1991 年 1991 月,俄罗斯总统叶利钦、乌克兰总统克拉夫丘克和白俄罗斯最高委员会主席舒什凯维奇在别洛韦日斯卡亚普查决定退出苏联,结束苏联的存在并建立独立国家联合体(独联体)。 证明了盟军领导层的无能:M.S. 戈尔巴乔夫甚至没有被邀请到别洛韦日斯卡亚普什查。 Belovezhskaya Pushcha 的决定在阿拉木图的加盟共和国领导人会议上得到确认。 XNUMX年XNUMX月末,苏联总统M.S. 戈尔巴乔夫被迫辞职,苏联终于不复存在。

75. 1980世纪1990年代中期至XNUMX年代初法律发展的主要方向.

在民法领域,从1985年开始的时期,市场关系的逐步接纳和广泛扩张的特点。

1986 年,通过了《关于个体劳动活动的苏联法》,cat. 特别是允许创建家庭手工艺作坊。 通过了苏联“关于国有企业(协会)”的法律,确立了国家。 企业(协会)必须按照完全成本核算和自筹资金的原则开展活动。 苏联的“苏联合作法”成为真正的革命性法律。 从那时起,苏联开始大规模分配合作社。

对租约关系的形成很重要的是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关于苏联租约和租约关系”的法令,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租约立法的基本原则,经最高批准苏联的苏维埃。

苏联的《苏联财产法》和《苏联企业法》对经济领域发生的变化进行法律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苏联公民的财产、外国、国际组织、外国法人和公民(外国人)的集体和国家财产可以在苏联境内存在; 允许混合所有制形式。 吃过都装了。 苏联企业类型:个人和家庭、以苏联公民财产为基础的集体企业、国家(工会和共和)企业等。

通过了《关于解决集体劳动争议(冲突)程序的苏联法》。 劳动集体的利益由其授权的机构——工会委员会(劳动集体的理事会)代表。 雇员(由他们授权的机构)与雇主管理部门之间产生的纠纷被命令在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仲裁中加以考虑。 在未能与政府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工人罢工的权利得到保障。

苏联社会的自由化进程也反映在刑法领域。 特别是从状态列表。 犯罪被排除在破坏之外; 特别危险的状态。 对另一个工作国家犯下的罪行; 违反外汇交易规则。 投机、创业活动和商业调解等经济犯罪结构停止运作。 蓄意散布抹黑苏联国家和社会制度的虚假言论被排除在违反政府秩序的罪行之外。 在一个完全不同的版本中,列出了关于反苏鼓动和宣传的刑法组成。

76. 1990世纪XNUMX年代初法律发展的主要方向.

1990 年底,俄罗斯联邦开始主权化进程(根据 12 年 1990 月 31 日的宣言)。 所以。 根据 1990 年 1991 月 XNUMX 日俄罗斯联邦“关于确保俄罗斯联邦主权的经济基础”的法律,直到通过其自己的财产、私有化法律以及在新的联盟条约缔结之前,任何行为苏联国家当局和行政当局与扣押物质、金融、货币和货币价值有关。 事实上,全联盟立法于 XNUMX 年秋季在俄罗斯境内停止实施。

1年1991月XNUMX日,经苏俄人民代表大会决议,苏俄总统B.N. 叶利钦被授予与实施经济改革有关的紧急权力。 特别是,他被授予发布关于银行、证券交易所、货币和金融、对外经济、投资、海关活动、预算、定价、税收、财产、土地改革、人口就业、权限、程序的法令的权利。执行机构的形成和活动,即使是那些与俄罗斯联邦共和国现行立法相抵触的机构。

俄罗斯联邦通过了“俄罗斯联邦公民身份法”,俄罗斯历史上第一次允许俄罗斯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俄罗斯联邦通过了“俄罗斯联邦财产法”,规定在俄罗斯,私有财产与国家和市政财产以及公共团体的财产一样,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 引入了取得时效等产权取得依据。 1991 年,还通过了《关于企业和企业家活动的 RSFSR 法》。

通过了俄罗斯联邦“关于俄罗斯联邦国有和市政企业私有化”和“关于住房私有化”的法律

1991 年,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了《苏联民事立法基本原则》和《苏维埃国家立法基本原则》,为在联盟中心与各共和国(特别是苏俄)之间开始的“法律战争”中夺取主动权。加盟共和国,假设它们将于 1 年 1992 月 1991 日生效。然而,到那时,苏联已经不复存在,这并不妨碍俄罗斯立法者授权在俄罗斯联邦领土上引入自 3 年 1992 月 XNUMX 日起实施 XNUMX 年苏联和加盟共和国民事立法基本原则的规定。

1991 年,通过了《俄罗斯联邦就业法》,确定了失业者的身份以及支付国家的程序。 社会的失业救济金。 1992 年,俄罗斯联邦通过了关于集体协议和协议的法律(1995 年,通过了专门的联邦法律“关于解决集体纠纷的程序”)。

77. 1990世纪XNUMX年代中期法律发展的主要方向.

在 90 年代中期。 俄罗斯正在形成稳定的民事立法:通过了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的前两部分,取代了 1964 年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和 1991 年苏联和加盟共和国民事立法基础,关于慈善活动和慈善组织、非营利组织、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的联邦法律。

1995年1969月,俄罗斯联邦家庭法典通过,14年俄罗斯联邦婚姻和家庭法典的出台基本失去效力。监护权和监护权,并在年满XNUMX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俄罗斯联邦家庭法典》将抚养没有父母照料的儿童的形式定义为收养; 监护和监护; 转移到寄养家庭; 在各类机构中为孤儿或失去父母照料的儿童提供教育。 引入了收养儿童的司法程序,法律开始保护收养的秘密。

1994年,根据俄罗斯联邦相关联邦法,无论是否有能力避免犯罪攻击或向其他人或当局寻求帮助,每个人都享有必要防卫的权利。获得国家独立后俄罗斯的犯罪状况。

犯罪率急剧上升迫使俄罗斯联邦总统 B.N. 叶利钦甚至通过了 14 年 1994 月 30 日的法令,这在俄罗斯刑事诉讼法中是史无前例的,“关于保护民众免受盗匪和其他形式的有组织犯罪的紧急措施”,根据该法令,可以对这些罪行的嫌疑人实施拘留长达 XNUMX 天。 不久之后,这项总统令被取消了。

1996 年,通过了新的俄罗斯联邦刑法典。 引入了无期徒刑等处罚。

1991年,根据俄罗斯联邦《关于仲裁法院的法律》,俄罗斯的国家仲裁机构转变为仲裁法院制度。 该法于 1995 年被《俄罗斯联邦仲裁法院法》所取代。 该法律恢复了上诉程序,该程序已于 1 年 1917 月被第一法院法令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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